第九十六章 好字好诗

沈貘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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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冬日的寒意,逐日转深转浓。

    在乐琳书房外的庭院里,茫茫一片白,是这几日积攒下来的雪。斑驳之间,隐约可以看到底层是褐黄色的、干枯透了的蔓草丛。

    偶尔,有一两株尚未被霜雪压倒塌的枯枝,稀稀拉拉地在空中立着。

    秋虫早已不再鸣啾了。

    柴珏坐在外廊上,细看着这素净的景致,比起夏日的姹紫嫣红,另有一番趣味。

    “你们府中的下人怎么不来扫一扫积雪?”

    他好奇问道。

    乐琳正在内厅里作画,闻得他这样问,头也不回地道:“我喜欢看雪。”

    她自小居住的江海市,是从来不下雪的。

    第一次看到雪,是她五岁的时候。

    那时,她的生父生母还未离婚,尚且恩爱。那年冬天,他们带着她,一家三口到长白山旅游。在哪里,她第一次看到飘雪,第一次堆雪人,第一次在雪地里打滚……

    雪景,承载了她为数不多的美好童年回忆。

    柴珏听得“他”这样说,凝视着那雪地,若有所思。

    忽而一阵冷风吹来,将乐琳正在作画的纸掀翻了起来。

    乐琳眼明手快地按住了那画纸,抬起头来,皱着眉,对不远处的柴珏叫喊道:“你明明看到我在作画,为何偏要把趟门拉开?”

    “我……”柴珏看“他”似乎生气了,也不想与“他”抬杠,连忙把趟门拉上,嬉笑道:“我正好也喜欢看雪,忍不住就拉开了。”

    说着,他走到乐琳身旁,也跪坐了下来,看着她画到一半的画,讶然地问道:“这是什么门派的画法?好生动!”

    “素描。”

    “你那根是什么笔?”

    “炭笔。”

    柴珏再细细观察那画,愈发惊奇。只见那画上的人,栩栩如生,那眉头眼额,恍如看到一个活生生的人一般。

    他拍掌赞叹道:“这画若是流传到外头,定然风靡汴京。”

    乐琳毫不谦虚地回道:“当然。”

    柴珏又笑问:“怎么你的字写得那般丑,画却画得这般好?”

    乐琳答道:“其实我的字也写得不错的。”

    “哈哈哈哈哈!”

    柴珏忍不住大笑了起来,笑了好一会儿,才能止住,说道:“你对‘不错’的定义大概与常人不同吧?”

    乐琳看他笑得这般放肆,亦多了几分在意。

    她从旁边抽过来一张新的宣纸,提起炭笔正要写,一时也不知道要写甚什么。

    望了望一旁的酸枝木屏风上,镶嵌的丝绸绣画。那上面绣了春夏秋冬四时的景致,淡雅素净。

    乐琳有了主意,便一笔一划、工工整整地在纸上写了几句,递了给柴珏看。

    柴珏一看那纸上的字句,霎时间,如同被惊雷劈过一般,说不出话。

    他不知道是该赞叹那字,还是赞美那诗。

    “乐琅”的这手字,细瘦如筋,娟秀之余,又富有傲骨之气。转笔之处飘忽快捷,修长而不失其肉,转折处可明显见到藏锋、露锋等运转提顿痕迹,如同断金割玉一般。

    “好字!”

    除了这一句“好字”,他实在想不到更好的赞美之词。

    这种字体不同于往日所见,什么“颜筋柳骨”,什么“金钩铁划”,什么“矫若游龙,翩若惊鸿”,全都不合用。

    但这又真真是一手好字!

    再看那诗,柴珏忍不住读了出来:“春有百花秋有月,夏有凉风冬有雪,若无闲事挂心头,便是人间好时节。”

    他一拍大腿,朗声道:“好诗!”

    柴珏连忙央着乐琳道:“乐琅,你把这诗、这字好好地誊抄一遍给我可好?”

    “喏,给你。”乐琳把那宣纸折好,递给柴珏。

    “不是这样,”柴珏摆手道:“你用毛笔写一次给我可好?”

    他急匆匆地往不远处的书柜走去,为乐琳取来毛笔和墨砚。

    乐琳摇了摇头,无奈抱怨道:“你这人真是麻烦透顶了。”她接过笔墨,又抽来一张新的宣纸,一笔一顿地把那诗再抄了一次。

    片刻,她把成品递过给柴珏。

    “啊,怎么这般难看?”柴珏皱眉嫌弃道。

    乐琳凑过头来,端详了一会儿,自语道:“还好啊,比之前好看多了。”

    柴珏把那宣纸揉成一团,抛到了一旁。

    “哎,你怎么这样子!”乐琳连忙把那纸捡起来,小心翼翼地摊开,不满地嘟囔道:“是你叫人家写的,写好了又这样糟蹋,我好不容易这次还写得不错的说……”

    柴珏把之前那用炭笔写的纸摊开,指着那字对乐琳道:“我要的是这种字。”

    “我不会。”

    乐琳斩钉截铁道。

    她确实不会。

    当初她也想过去练一手毛笔字,可她继父廖叔叔却说,现代社会写毛笔书法的场合只会越来越少,还不如把精力用来练一手好的硬笔书法,这样实用很多。

    至于该学哪种风格的字体,廖叔叔是这样说的,艺术都是有钱有闲的人玩的,是靠钱堆出来的,而古往今来,最有钱有闲的,莫过于皇帝了。故而,书法的最顶峰,由“败家天子”宋徽宗赵佶所创的瘦金体可算其一。

    宋徽宗的书法笔画瘦硬,初习黄庭坚,后又学褚遂良和薛稷、薛曜兄弟,并杂糅各家,取众人所长且独出己意,最终创造出别具一格的“瘦金书”体。

    宋代书法以韵趣见长,而瘦金书既体现出类同的时代审美趣味,所谓的“天骨遒美,逸趣霭然”;又具有强烈的个性色彩,所谓的“如屈铁断金”。

    乐琳对继父的话深以为然,那段在廖家寄住的日子里,她每日都抽空练习瘦金体的硬笔书法,所以才练得这么一手好字。

    可是,对于毛笔,她实在没辙。

    她叹了口气,对柴珏道:“若是毛笔的话,我写不出那字。”

    柴珏不信:“难不成你自开蒙起,就一直用炭笔写字的?”

    “嗯。”

    “你父母也由着你这般?”

    乐琳听了这话,想起乐琅写的那手字,可谓神韵超逸,方圆兼备。她一时也不觉失了神。

    乐琅的字写得那么好,想必乐松和石氏对他是悉心栽培的,上次在竹林里看到他,也不似是惊吓过度而自闭的样子。

    那么,他到底是为了什么,才如此孤僻行事?

    难道真的是为了那个“二殿下”?

    她托着腮,想了好久还是想不出个所以然来。

    “乐琅?”

    “嗯?”

    “你不必气馁,”柴珏以为“他”是对自己的毛笔字感到惭愧,因此才静默不语,于是安慰道:“毛笔字不难学,我教你。”

    说着,他捉起乐琳的手,便想要教她提笔的正确姿势:“你抓笔的姿势不对,所以写得歪歪扭扭的。”

    乐琳觉得被柴珏捉着的手,顷刻之间烫得似火烧一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