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七章:我是嚣张啊

红尘九歌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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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星耀城,无论发生了什么,太阳依旧是这样按照往常一样升落,不会因为任何人而改变。

    街道上一个英俊的少年正在东逃西窜,这少年虽然是在狼狈赶路,但是脸山仍旧带着一丝张狂,不过现在多了一种悲意。

    少年几乎都没有辨别方向,一直向前跑,甩了后面的血眼,该死的血眼。

    他逃窜的身体突然一僵,有人!在星曜城,血眼灾变中经历了这么久,少年自然知道,这个时候,遇到幸存者不一定是好事,相反还可能是坏事情。

    少年的眼睛中出现了警惕和慌乱,不过,他没有思考的时间,人已经出现。

    这是一支四人的队伍,看起来这支队伍的状态并不太好。所有人满脸疲倦,甚至有人衣服上还染血,不知道是敌人的,还是自己的。

    少年这时候还在发愣,这时候一声淡漠却有熟悉的声音响起,“哟,嚣张同学,你还活着呢?”

    没错,这少年正是岑鹏天,岑鹏天呆了几秒,而子墨的话语才把他拉回现实。

    “没死,不容易啊。”子墨感叹一声。

    当看清楚子墨后,岑鹏天又愣了几秒,他有一瞬间的激动,毕竟在这个时候遇到以前的熟悉的人,总会有种亲切感。

    但是马上,他反应过来,他是在干什么?逃命啊!而子墨是谁?是他的仇人!

    一瞬间的激动消失不见,转而代之的是脸色火辣辣的,他发誓,这是他人生最灰暗的时刻,他最狼狈的样子,竟然被他以前眼中的乡巴佬看到了。

    该死,他想昂首挺胸,告诉子墨,他活的很滋润,但这显然不是一个好笑的笑话。最后,他想到了跑,他岑鹏天是做大事的人,人生怎么能有这样的污点?

    子墨会怎样做?对,狠狠的奚落他,他现在就是在奚落他。

    跑,一定要跑。但没等他跑,后面的追兵已经到来。

    大概有五个血眼,已经攻击向了岑鹏天,岑鹏天心里一口老血想要吐出来,好不容易,凭借速度,将这群血眼甩开,现在竟然又被追上。

    都怪子墨,全是子墨的错。这时候,岑鹏天甚至开始怀疑,子墨是不是故意的,挡在这里,不让自己逃走。

    方正平转头看向子墨,问道,“你朋友?要不要帮他一把?”

    “朋友?”子墨摇摇头,这个时候,看到嚣张同学他同样有些激动,毕竟,在这场灾难中,熟悉的人变成了血眼,或者死了。

    但说岑鹏天是他朋友,这还谈不上。

    “我以前在学院里的同学。嚣张同学,应该不需要帮忙,我问一下吧。”

    子墨看着正在被围攻的岑鹏天,沉声问道,“嚣张同学,要不要帮忙啊,我看你好像不行了。”

    不行?男人怎么能说不行呢?

    子墨绝对是故意的,岑鹏天觉得,他现在满腔的怒火无处发泄。一个分神,再次被一个血眼打中,吐出一口鲜血。

    不想帮忙,就不想帮忙,他岑鹏天也不需要任何人的帮忙。但是用得着猫哭耗子假慈悲的在这里表演吗?还有一直在那里看,是怎么回事?岑鹏天感觉,他现在就像一个猴子,被子墨戏耍。

    而子墨就在那里看自己的表演,不时的还评头论足。

    偏偏这时候子墨那讨厌的声音再次响起来,“嚣张同学,你真不需要吗?如果不需要,那我们就走了。”

    听到子墨的话,岑鹏天一边战斗,一边说道,“谁需要你帮忙?子墨,你赶紧走,别让我看见你,别在这里拖我后腿。”

    岑鹏天在心里咒骂,该死的子墨,该死的血眼,还有这该死的灾难,似乎是想到了什么不开心的事情,他眼睛发红。

    “不要哭啊,嚣张同学,我帮你就是了。”子墨声音难得带上了舒服的笑意。

    嚣张同学总是这样可爱,和他聊天,总是这样舒服,这几天来,一直被追杀的阴云,也驱散了很多。

    不管怎样,在这灾难中,遇到一个曾经熟悉的人,都是一件幸运的事情。

    就是方正平和齐飞跃,也是来脸上带上了一丝笑意。

    子墨藏锋刀挥出,“放心,嚣张同学,我来帮你了,这次不收钱。”

    听到子墨的话,岑鹏天胸口觉得一口血再次上涌,哭,谁哭了?我是做大事的人,我是流血不流泪的真男人,我会哭?

    还有,帮我,说的真好听。要不是,那血眼跑到你面前,马上就准备攻击你了,你会出手。

    岑鹏天觉得他还是低估的子墨的无耻,很少有人能像他一样,将谎话说的这么大义凛然。还有,收钱,这乡巴佬,竟然还在这里跟我提钱。

    岑鹏天这时候脖子已经气的羞红,他几乎是吼着一句话,“子墨,谁哭了?还有,谁要你帮忙,你走,别在这里帮倒忙。”

    这一吼,又被血眼打中。子墨看着摇摇头,感叹道,“我说的不收你钱,就不收你的钱,你不用这样的。”

    嚣张同学总是这样要面子啊,完全不用这样啊,毕竟自己很少出手办事,不收钱的,但说了不收,就不会收的。

    岑鹏天不再说话,他觉得他继续说话,会被子墨活活气死,还是那种连葬身之地都没有的死法。

    方正平几人都出手,也不过几分钟就将血眼解决了。

    岑鹏天站在那里怒视着子墨,如果,目光能够杀死人,那子墨恐怕这一秒钟已经被杀了不下十次。

    他的脸色发红,盯着子墨的目光开始涣散,如果有一个老鼠洞给他钻,他一定会毫不犹豫钻进去。

    如果,给他选择,他觉得自己死在血眼或者其他幸存者的手中更好,而不是以这样一种方式被子墨救下。

    为什么?为什么救自己的是他?岑鹏天觉得这是他一生以来最大的嘲讽,甚至到现在,他依旧是在恍惚。

    为什么救自己的是子墨,那个自己眼中的乡巴佬,那个卑鄙无耻的小人?

    岑鹏天这时候甚至觉得自己应该是在做梦,一个噩梦。于是他朝他伤口处摸了下,是血。还有,真疼。他不得不承认,这是个噩梦,但这却是个真实发生的噩梦。

    方正平走到了岑鹏天的面前,伸出了手,“小伙子,你叫嚣张?很奇怪的名字?”

    岑鹏天这时候仍旧在恍惚,子墨不得晃了他两下,才让他回过神。

    “你好,大叔,我是嚣张。啊,呸。我叫岑鹏天,谢谢你们仗义出手。”

    岑鹏天这时候反应,过来了,救命恩人还在这里,毕竟是大家族出来的,举动还是很有素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