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七章

莫桑石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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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在城里耐心的等了几天,等着他来找我,可是我没有等到他,反而等到了公爵府的一场大火。

    我又在等着他来找我,至少在我说有什么事都可以来找我的前提下,他能来告诉我,他所求之事已满足,但是他也没有来。

    他已经变成了这个样子,和以前不同,可也不是变坏。他仍然很好,我也没资格说更怀念以前的他——我对他来说什么都不是,相反,他还很讨厌我。

    若他一直是这个模样,当初就没那么容易被我欺骗了吧。他这么利落的走了,到最后,我也没有见过他。我知道他是圣子,知道他出海了,也知道,我再也不能见到他了。

    他的名头已被很多人知道。他的努力虽然不被那些活的浑浑噩噩的人所知,但是也有很多人知道,他改变了一个时代。他不是统治者,不是王,但是他却做常人所想不到,也不会去做的事情。

    他刚走的那几年,大家只用善良高贵才形容他,但是在我很长寿命的后半段,有很多史学家开始去关注新时代开启之初,写了很多书去分析圣子塞缪尔的所作所为,也许是真实,也许是妄猜,总之他们给塞缪尔加了很多个评语,把他从历史上挖掘出来,又给他赋予了很多意义。

    他们称呼塞缪尔为“无冕之王”,说他对希尔斯布大陆的影响,胜过于当时任何一个大人物。但塞缪尔不会喜欢这样的称呼。

    他不会乐于当王,若有人给他戴上冠冕,他只会自己摘下。

    我还没有把自己的事情告诉过他。我还没有说,他就不想听了。我的遮遮掩掩,我埋在伤口里的浓疮,我满心的想要对他倾诉,都毁在了我的太不干脆上。其实不说也罢,这些种种大同小异的悲痛和磨难,说出来也只能徒招一声叹息和一个怜悯的目光而已,不,我连这样都得不到,他不会成为我的同伴,不会成为我的并肩人,更不会理解我。

    他绝对不会理解我,哪怕我把自己说的再可怜,再值得同情,可我知道,只要我有一件事情做错了,他就不会原谅我,于是我突然庆幸,幸好我没说。我没说,他就自以为我的支支吾吾,难以开口,只是编造出却没用上的故事,只是故弄玄虚掩饰旁的借口,反而在他的眼里,我只是个吊儿郎当,爱惹他生气的烦人精,是在厌烦的位置,还不是彻底的鄙夷和厌恶。

    我对他说过好多话,那些假的,因为太多,我都忘记了,可难得真的一句话,却被我记得清清楚楚。

    我对他说,我初遇他时靴子底下的血,是来自我同族的,这句话是真的。但塞缪尔没有当真。

    就我来说,我是没有什么愧疚心的。我们狼族又不是人类,没有仁义廉耻,同类相残算不得什么,但是塞缪尔他不会接受吧。

    我的故事没有对他讲出来,那么现在,我讲给你听吧。

    卡斯特狼族,是一个可以在人狼之间变换的种族,为何如此族人并不知道,而作为一个吃素的种族,最初族人也只欣喜于可以混入人类中生活。可惜狼就是狼,吃素的也是狼,很快就被人类发现我们的存在,甚至于找到了连我们自己都不知道的特点:毛发离体后闪闪发亮,于是我们在他们眼中不再是值得畏惧的存在,相反,我们成了珍惜的收藏品,反而被他们捕杀着。

    到了我出生的这个时候,卡斯特族只剩下几十人,龟缩在大陆最南基尔加丹国的安戈洛森林深处,因为长久的被追杀和窥伺,他们已经失去了狼族凶残不畏的本性,相反变得懦弱胆小起来,总之相当的令我心生厌倦。

    相对于卡斯特族中人的特性,我更要趋向于狼,虽然因为性格的缘故,我看上去很是惫懒,也只不过是受到周遭总是恐惧和畏缩着族人的情绪所感染而已,渐渐的我也习惯了这种表面上的性情,这引起的防备总是要少的多,又不惹人注目。

    起初,我对这样生存下去也没什么不满。我们一群狼,不变做狼的样子群居生活,而是虽然生活在一个小小的村落,却独门独居,变做人形,开垦田地种粮种地,同族之间也不交流,整个村落安静如同死寂。虽然仍然会进行狼型和人型下的战斗训练,可却并不是为了主动出击,而是为了保护自己。

    我和他们过的一样,被父母生下来,没多久就被踢出来独立。有一次轮到我和另外一个人去人类的城镇去换物资,拿我们的粮食和特意狩猎的野物和他们换耕种用的铁器和布料。我到了人类的城镇回来之后,再站在我的一块土地上,手里拿着新换来的崭新的锄头,突然觉得何其讽刺!狼不狼,人不人,我瞧不起他们,也瞧不起我自己。

    在村子里进行集体训练的时候,我总是样样第一,可第一并没有意义,不代表地位,不代表夸奖。但是我却想改变什么,而这是一条无意义的路,没有成功,只有失败,在做之前,我就清楚明了。

    村子里只有几十个人,个个安于现状,只求终生不被人类发现他们的踪迹。这样活得可悲的种族,没有继续存在下来的必要,当狼不吃肉只吃素的时候,就已经决定了我们可悲的处境。

    我没试图对他们宣讲我的想法,也不给他们选择的机会。我只是一个个上门去,杀了他们,脚踩过他们死去流血的身躯。在这样可悲的死去之前,不如由身为同族的我来结束他们的性命,你可以指责我,用各种你能想到的词语,可是我绝不后悔。

    我以世界上最后一个卡斯特狼族的身份,踏向了通往人类城镇的路。遇上塞缪尔是一个意外,可没有他也会有其他人。让人知道我的身份,把我抓起,然后我会拿我自己做诱饵,一个个的,把那些想要收藏我的家伙撕的粉碎。

    卡斯特狼族食素,可不代表不会杀人。杀掉那些收藏家和只是拿我们的皮毛当炫耀品的家伙,其实并不会造成什么结果。我不恨人类,他们收集我们和收集美丽的珠宝并没有什么区别,我也不是进行警告,反正卡斯特已经从我这里断了。这甚至连泄愤都算不上。

    我只是让那些死在我手里的同族看看,瞧,他们害怕的就是这样的人。在一开始就不应当试图混入人类中,更不应当表现惧怕。狼怕人,多可笑!即使我知道,我有一天也会被他们真正的抓住,但是我会在他们想取我皮毛之前就自杀。我不要做他们可以用轻蔑语气提起的稀奇玩意,我是狼,是猛兽,战斗到底,绝不妥协。

    我遇到塞缪尔的第二次,是我刚换了一个国家,又拿自己当诱饵的时候。塞缪尔的出现,其实破坏了我的计划,我原本可以当他不存在,被那些人抓回去的,但是我没做到,我叫住了他。

    塞缪尔就是人类,可他和其他人不一样,他是那种我想养起来的人类,要是我也想养宠物的话。我和他絮絮叨叨的说话,但是惹恼了他,连话都不听我说完,就直接走掉了。

    就是那个时候,我差点要把我的故事讲给他听。

    这已经是“故事”了。在我从被我毁掉了的村落里走出来的时候,我对过去的记忆,对死去同族的感情,对我自己,我都没法客观叙述了。我现在对你讲出来,就已经掺杂了太多我个人的感情。我想那些族人,也许生活的很平静,而我讲给你的时候,却说他们过的很麻木。也许我杀掉的人,也有我的父母,可在狼族中父母不算什么,我连当时的场景都没有刻意去记。过去是冷色调的,在我的叙述里,我往上面泼了冷水,从头到尾,没有一点暖色。

    遇见塞缪尔的第三次,也是最后一次,是在一个变态公爵的府上。这个公爵有着收集癖,比那些单纯为了炫耀的人更加可恶。为了能杀死这个人,我事先做了很多调查,最后才设计让他抓到我。他对我很稀奇,因为我故作无疑对透漏我是最后一个卡斯特狼族。最后一个,总是特殊的。

    只是让我奇怪的是,他对我的新鲜劲居然没有持续多久。他关押我的东西,被我轻易挣开出去查看,才知道他抓到了一个新鲜玩意,目前全副精力都在他上面。我又回了关我的房间,等着他重新想起我。他在做*标本的时候,总是最专注,也最不设防,只是我在等来他之前,却先等来了塞缪尔。

    变态公爵新喜欢上的,竟然是塞缪尔的朋友,而且是关系很近的朋友。看着塞缪尔为了救他朋友而煞费苦心,不知道怎么着有些嫉妒呢。

    我对他说,有需要可以来找我。我是希望他来找我,都说共患难是增进友谊的好方法,要是我和他一起救出他的朋友,塞缪尔一定会对我改观吧。

    但是塞缪尔没有来。

    我最终也没有等到他,除了大火,等来的还是他出海的消息。

    我的故事到这里戛然而止。我还没有结束,我还继续做我做惯了的事,我甚至还去伪装其他珍稀种族。但是对我来说,可以称为“故事”的部分,已经讲完了。

    剩下的事,再无趣味,到了连我都觉得没意思再做的地步,只是为了我杀死的那些同族,我必须要做下去。

    你说,塞缪尔要是当时就听了我的故事,他会觉得我可悲,可怜,还是可憎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