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章

笑点烟波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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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吕凤先这一出声,立时便将整间酒楼里的人的目光都吸引了过来。

    除了天机老人和小红之外,李寻欢只希望千万莫要再有人认得他们两人。

    天机老人瞧了吕凤先一眼,磕了磕烟杆,慢悠悠道:“小李飞刀,例不虚发,自李寻欢踏入江湖以来,想要向他挑战的人有很多,但是直到现在还没有后悔的人,却一个也没有……”

    吕凤先冷冷道:“就算小李飞刀再可怕,却也不见得人人都甘居其下。”他实在是个夺人眼目的男人,坐在这么一间人声嘈杂的酒楼里,全身上下仍是一尘不染,看上去仍然好像坐在王侯贵胄的宴席上一般,就连他的话,瞧上去都似是极有道理了。

    只可惜再有道理的话,也总有人不服气的。

    一个华服少年从座位上跳了起来,冷笑道:“小李探花的魅力,这江湖上只要是有耳朵的人就绝没有没听说过的,就算是银戟温侯本人,也总得承认,让百晓生为他排兵器谱,让心鉴为他盗少林藏经这种事,并不是人人都能做的到吧?”

    李寻欢:“……”

    李寻欢实在不知道这些谣言究竟是怎么传出来的,但哪怕上一世小李飞刀几乎已被传成了武林中的神话,李寻欢也从来都没有想过,竟会有人为他来争这种名声……他终于不得不开口道:“像这些事,只怕就算是李寻欢自己也是不敢承认的。”

    华服少年怒瞪着他:“小李探花的魅力早已是武林中人人公认的,哪里还需他自己亲自来承认?五毒童子来找小李探花殉情,嵩阳铁剑去向少林心眉大师打探情敌的消息,甚至金钱帮侦骑四出,到处追杀小李探花亲口承认的心上人青魔手伊哭这些消息难道都是假的么!你以为你上嘴皮一碰下嘴皮,空口白牙的就能诋毁小李探花了么?”

    李寻欢:“……”

    李寻欢承认,他实在很希望能多几个人来这样诋毁自己一番。

    五毒童子的死因和郭嵩阳去想心眉大师打探过消息的事李寻欢知道,但是金钱帮追杀青魔手伊哭的事他倒还是头一次听说。青魔手伊哭并非什么好人,他若是有朝一日死在别人手下,李寻欢自然也不会觉得有什么冤枉,但是——李寻欢一点也不希望继五毒童子殉情之后,青魔手伊哭的死因变成为了小李飞刀跟上官金虹争风吃醋被杀。

    李寻欢苦笑起来:“这些都不过是江湖谣言而已,当不得真。”这少年年纪甚轻,看来对自己更是多有崇拜之意,李寻欢实在不想看着他被谣言所误导蒙蔽,摇了摇头:“李寻欢也不过是个普通人,并未比旁人多生一个鼻子两只眼睛,更何况他不但是个酒鬼,更是个痨病鬼……”

    那少年忽然涨红了脸,打断他道:“就算、就算身体不好又怎样,是不是英雄还是要看武功的高低!”

    李寻欢微笑道:“武功再好,也未必能够称得上是个英雄,但一个人只要心怀正义,所作所为无愧天地,”他瞧着那少年,“……这样的人纵然武功比别人差些,也是当得起一句英雄的。”

    那华服少年急忙附和道:“不错,所以小李探花就是有些隐疾也不失为一个顶天立地的英雄!”

    李寻欢:“……”

    李寻欢忍不住又咳了起来——他总觉得自己的咳嗽似乎又变的更重了些。

    华服少年一脸神往:“而且传闻小李探花面如傅粉,眉目如画,眼似点漆,唇若涂朱,微微一笑,就能勾人魂魄……”

    李寻欢忍不住喃喃道:“这种形容听起来不像是在说小李探花……倒像是在说月里的嫦娥。”

    那华服少年脸一下子憋得通红:“你!总之,小李探花就是风采绝世,所以才能让那些人都为他所倾倒……”

    李寻欢摇了摇头:“李寻欢的年纪也已不小,他长年在关外,日子过的又穷又苦,只怕脸上的皱纹都要比别人多上许多,百晓生心鉴这些人何等人物,怎会被这么一个落魄的老男人给迷住……

    那华服少年的眼睛都气红了:“我这就让你也多几条皱纹!”他嘴里一句话还未说完,就已闪电般向着李寻欢刺出了三招!

    那少年年纪不大,武功却似经过名家□□,着实不弱,虽然比不得那位游少庄主,但在他这个年纪,却也已算的上难得的好手了。只可惜李寻欢对着剑法更胜于他的游龙生尚且游刃有余,他这几剑自然更是连李寻欢的一片衣角也未碰到:“江湖上的传言往往离谱,就连李寻欢自己都未承认过的事,你又何必非要与我动手?”李寻欢忍不住叹了口气,这少年虽然冲动了些,可总归是一片维护他的好意,他虽能轻易夺下他的剑来,但重活一世,如今的李寻欢早已比上一世性情冲和许多,又怎肯轻易去伤害这少年心中的一片热血?

    华服少年剑势愈急,嘶声道:“小李探花不承认那是他谦虚,但是你若想要借此诋毁他迷不倒那些男人却是万万不能!”

    李寻欢:“……”

    李寻欢简直已是哭笑不得。那少年说话间,又刺出了几十招,虽然一招都没有碰到他,但气势却已然如下山猛虎,原本轻灵迅捷的剑势也开始变得大开大合,打起来已有了些同归于尽的味道,看上去简直恨不能一剑在李寻欢的身上开出百八十个窟窿,更要命的是,他每每一招挥出,不但是连人带剑撞了过来,就连桌上的酒菜碗碟也一并飞了过来。

    李寻欢苦笑起来,他现在终于相信,笨蛋的确更适合用来对付聪明人了——这华服少年的武功虽然远远不及游龙生,论起眼神之利更是远逊,可剑法高明,眼力过人的游龙生在李寻欢面前,连让他挪动一下脚步的法子也没有,李寻欢那些料敌机先的变招在这华服少年身上却变作了俏媚眼抛给了瞎子看。李寻欢虽然懒得花力气,却更不想被酒水菜汤泼个满头满脸。最要命的是,如今的李寻欢已不肯轻易去抓男人的手腕,不得不用最笨的法子一一应招。

    既无意伤人,几十招一过,李寻欢的额上就已微微渗出汗来。多年的伤病和毫无节制的酗酒,这时候终于报复了他,李寻欢的嘴唇都已有些泛白,他已实在有些无奈:“你到底要如何才肯停下?”

    那华服少年红着眼睛:“除非你承认那些人就是倾慕小李探花!”

    这个自然是万万不能承认的,李寻欢苦笑道:“……能不能换一个?”

    华服少年唰唰唰又刺了三剑:“那你至少要承认小李探花确实是有迷倒那些男人的魅力的!”

    李寻欢默然无语,叹了口气:“……我看咱们还是接着打吧。”

    但是两个人并没有再继续打下去。

    “你……”那华服少年怒瞪着吕凤先,但他只说了一个字,就再也说不下去——他手中那柄精钢长剑本也是名家所铸,但到了吕凤先的手中,却好像比一根面条也硬不了多少。他的手指捏断一柄精钢长剑,瞧来竟也好似捏断一根面条那么容易。

    吕凤先盯着他,冷冷道:“我来找你,并不是为了要坐在这里,瞧着你和别人动手的。”

    李寻欢瞧着他那三根手指,忽然叹了口气:“只可惜百晓生已经死了。”他的面色苍白,看上去已仿佛随时都会倒下,但是在说出这句话的时候,仍然有着一种说不出的神气。

    吕凤先凝注着他,忽然道:“我名下不但有最好的药铺,也有最好的客栈。”

    李寻欢笑了笑:“能让吕大侠如此称赞,这客栈必定真的很好。”

    吕凤先忽然笑了:“那你为什么不来住一住?”

    客栈果然是最好的客栈。

    李寻欢两世住过的客栈加起来,也没有几家能够比的上他现在住进的这一家。

    这家客栈的桌上,正摆着一个锦盒。锦盒里还有一粒药丸,一粒无论谁瞧见了,都知道必定是价值千金的药丸。这药丸也的确价值千金,以银戟温侯的身家,要把它送到李寻欢的桌上,也足足花了将近九个时辰。收藏如此严密,可见价值之珍贵。

    而李寻欢已在叹气。不论是谁住进了这么一间房子,又接受了这么一粒药丸,接下来的人情债都绝不会太好还的。

    而小李飞刀能够还银戟温侯人情债的法子,显然只有一种。

    吕凤先道:“江湖中原本最先流传的传言,是你已经不能再有女人。”

    李寻欢:“……”李寻欢觉得,他大概已经知道这传言是从哪里来的了。

    吕凤先道:“但是后来,这传言渐渐变成你还是可以有女人的,只是已有些力不从心。”

    李寻欢:“……”李寻欢苦笑起来——就连他自己也不知道这两种传言,到底听起来哪一种更好一些了。

    吕凤先道:“但是不论是哪一种情况,这粒药丸都已足够解决你的问题。”

    李寻欢:“……吕大侠,这药……”李寻欢实在不能不怀疑,眼前的这粒药丸是某种名声在外的壮阳药。

    吕凤先却已站起身走了出去:“梅二先生之前正在四处打听你的下落,再过一会儿你就能见到他了。”

    李寻欢苦笑起来,他知道吕凤先必定已误解了自己的意思,所以才会告诉他,已经找了梅二先生来替他验药。

    “李探花、李探花!”屋外已有人叫起来。

    李寻欢忍不住露出了笑容,在铁传甲离开之时,他就已经说过要他借梅二先生代传消息,现在梅二先生既然在到处打听他的下落,必定已经有了铁传甲的消息。

    梅二先生风风火火的推开门,一口喝干了杯里的茶,还不待李寻欢开口,就忽然道:“李探花,武林中最近是不是很多人都得了花柳病啊?”

    李寻欢怔了怔,微微皱起了眉:“……花柳病?”

    “是啊,”梅二先生有些恼怒的道:“一个也就算了,两个三个四个的一个个都见我就问,要不是我急着找你,都想问问后面的那些是不是也都得了花柳病了!”

    李寻欢沉思着,道:“是怎么回事?”

    梅二先生哼了一声:“我只说了一句找你,就都来问我是不是擅长男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