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四章 仙境奇缘(五)

若水萝卜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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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是灵乳,灵雾汇聚成的灵液在长期不受外界干扰的情况下,就会浓缩成灵乳。”小九说。

    灵乳?由灵液浓缩成的?

    感情这种粘液居然还是好东西!?

    “书上说,灵乳这种东西属于有价无市的稀世珍宝,可遇不可求。没想到咱们会在这里遇到,这还真是福祸相依啊。”小九说道。

    虽然何忧一时半会儿也搞不懂灵乳到底有多稀有,不过既然书上说它是有价无市的稀世珍宝,那就肯定是很好很好的好东西了!所以何忧立刻也笑道:“说得对,咱们要好好感谢吴奇和历魂,要不是他们‘帮忙’,咱们还真找不到这种洞天福地。”

    “嘿嘿,想谢历魂容易,待会儿你也帮他淋一些灵液就行了。不过想谢吴奇就有些麻烦了,这会儿只怕他已经死的不能再死了。”小九笑道。

    何忧哼了一声,说道:“死了算他运气!等着吧,等跳珠醒过来之后,我绝对‘谢’的历魂后悔打娘胎里钻出来!”

    何忧虽是在跟小九聊天,但是手上却一点都没闲着。他找了趁手的石条,从地上刮了一些灵乳捧在手心,然后急吼吼的跑到跳珠面前,将灵乳抹到跳珠身上。

    效果立竿见影!

    灵乳虽然同样不能直接为跳珠提供灵力,但是其中蕴涵的浓郁灵气,大大的提高了跳珠的细胞活性,是的跳珠的恢复速度有了质的飞跃。

    何忧仅仅为跳珠抹了两遍灵乳,“肉馅”跳珠就已经勉强恢复人形了。待到跳珠身上的皮肤恢复的差不多之后,小九让何忧想办法把跳珠直接挪出了血泊,挪到发现灵乳的地方去了。

    “好了,跳珠身上的伤已经恢复一大半了,接下来只要等她自己醒过来就行了。趁这会儿时间,你也喝点灵液休息一下吧。”小九说。

    何忧恩了一声,一屁股坐在地上,轻轻的喘着气说道:“以前我看古代小说的时候,里面只要出现不死之身什么的,我就会对作者嗤之以鼻。因为据我所知,无论科技多发达,只要是人,就不可能不死!”

    “不过现在我信了。如果一人在被空间塌陷的力量撕成碎肉之后还能自己复原,并成功能活下来的话,那么不死不灭似乎也不是什么难事。”

    “唉,这个世界跟咱们那个世界不一样。这里的人会法术,法术……无所不能。”小九轻声道,字里行间竟隐隐透露出一丝挫败感。

    何忧听出了小九话语中的挫败感,并对此报以微笑:“也不是无所不能,至少他们造不出蒸汽机,造不出冲锋枪,也造不出对讲机。”

    小九沉默了一会儿,自嘲的笑了笑,说道:“那倒也是。尺有所长,寸有所短,科技同样也可以无所不能!”

    何忧点了点头,对小九的话表示认同。之后盘膝坐好,用手掬了一点灵液送进嘴巴里。灵液看上去与普通的清水无异,但是入口之后却比世间所有的水都更显温润甘甜,而且灵液入腹后口留余香,比之最名贵的茶叶也不逞多让。

    正常情况下,修真者在饮用灵液之后,会催动修行功法,引导腹中灵液缓缓的释放出灵气,并让灵气沿着体内的小周天运行一周,归入丹田。

    可是,何忧不懂修行之法。灵液入腹之后,他只能任由它们化为一道道灵气往空空荡荡的经脉之中汇集,待到全身经脉都被灵气填满之后,多余的灵气才自动归入丹田之中。

    这两种方式虽然都能让灵液散发出的灵气归入丹田,但是效果却有着天壤之别。前者不仅能够充分的吸收灵液中蕴含的灵气,还能借助灵气在经脉中的运行滋润和冲洗经脉,使修真者的经脉在得到扩充的同时也变得更加坚韧。

    而何忧这种吸收灵液的方式,完全就是猪八戒吃人参果……不!应该是牛嚼牡丹,不但毁了这朵娇艳的牡丹花,而且吃了之后还填不饱肚子。

    不过好在何忧的食量少……不对!应该是好在何忧的修为低,丹田中本就存不了多少灵力。所以一口灵液下肚之后,何忧的丹田很快就充盈了起来,并且很快就被那种充盈的满足敢冲击的昏昏欲睡,不大会儿就睡着了。

    也许是因为实在太过劳累的缘故,所以这一觉何忧睡的十分香甜,一觉睡到自然醒,中间连一个梦都没做。

    何忧醒过来之后,睁开眼睛的第一件事情就是去看跳珠,结果却发现在他视线可及的范围之内,根本找不到跳珠的身影。

    “啊!跳珠!跳珠呢?怎么回事!?”何忧惊叫一声,噌的一下跳将起来,也不等小九回答他,便一脸焦急的寻找起来。

    “别担心,跳珠没事。她已经醒了好打会儿了,这会儿应该是去找吃的了吧。”小九安慰道。

    听了小九的话,何忧长出了一口气,拍着胸脯说道:“太好了,我还以为又出什么问题了呢。她去哪里找吃的了?我去找她。”

    “不知道,我看她那副样子像是饿了,应该是去找吃的了。至于去哪里,她没说,我也没问。”小九说道。

    虽然跳珠等众女已经早在三个月前,何忧就听说自己的这个“便宜老婆”想悔婚,能忍到现在才来找自己的麻烦,可真是难为她了!

    “咳咳,大家好。我叫何忧,原名董科学。父亲董锤子,是个暴发户。有钱,但是没文化,走到哪儿都觉着没面子。所以他一生气,就给我取了这么个无比‘耀眼’的名字。

    有了这个名字的‘加持’,我的学习生涯一路顺风顺水。初三重修一年,高三重修两年,最终有惊无险的进入了一所二流大学,学的是物理学专业。

    然后……然后我就记不得了!

    也许是由于穿越的缘故,我失忆了!所以,穿越的原因,以及穿越之前发生的事情,暂不可考。

    我只知道,我现在叫何忧,是一个半死不活的小少爷。

    姑且算是个少爷吧!反正跳珠是这么叫称呼我的。

    至于其他人嘛,这小半年的时间里,我听的最多的是‘窝囊废’,还有就是‘废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