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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你就上个厕所的工夫,那东西就没了?”许安明愣了一下,脸上又露出着急的神色,连忙问道,“那怪物都干什么了?你有没有审出什么结果?”
巩庭站起身,拿起旁边桌子上的一个茶壶,倒了两杯凉茶,给许安明递了过去,许安明由于刚洗完澡,只吃了一个苹果,还是觉得口渴,就接过茶杯,“咕咚咕咚”喝下肚去。
“那怪物龇牙咧嘴,大吼大叫,什么都不肯说,我就问出了它的名字,它叫查猜。”巩庭拿起另一杯茶,放到嘴边喝了一口,缓缓地道。
“现在怪物跑了,是我的责任,不关你的事,你别担心,到时候城主生气了,我一个人挨板子就行。”
“看你说的,再怎么说我们也是搭档,不就是挨顿板子么,咱哥俩一起扛才是,我怎么能看着你一个人挨打,传出去别人都觉得我许安明是个胆小鬼就不好了。”
许安明听到巩庭说这种话,立即不答应了,他虽然不怎么正经,但是对身边的人,还是很讲义气的,而且他最讨厌别人看不起自己,说自己是胆小鬼。仔细想想,这种事其实也不能全怪人家巩庭,自己不在这里审问犯人,反而去洗了个澡,也有一些责任。
从旁边拉了个椅子,许安明坐了下去。看着巩庭那发白的脸色,不禁笑了起来,“你就这点胆量啊?挨板子而已嘛,才多大点事啊,就吓成这样,打板子的那些兄弟都是自己人,打的时候会照顾的,没什么好怕的。”
巩庭摸了摸自己微微有些发白的双脸,心虚地说道,“不是,我昨天早上睡觉没盖好被子,所以着了风寒,现在有些感冒,脸色不太好,等下去找个郎中抓点药就好了。”
许安明听后却没有相信,看巩庭这幅细皮嫩肉的样子,肯定是从小娇生惯养,从没挨过打的人,一听到挨打,就被吓成这样。想到这里,许安明看着巩庭,大声笑了起来。
“我出去找大夫开个方子,再去药房抓些药,你在这看一会啊。”巩庭站起身来,活动了一下身子。
“嗯,去吧。”许安明坐在椅子上懒洋洋地笑着答道。
巩庭把钥匙挂在墙上,转身走了出去。
“怎么办,脸色发白会惹人怀疑,得用些东西打扮遮掩一下。有了,听说用姜黄涂一涂肤色就会变得跟平常一样了,组织里的那些人都是用的这种方法来遮掩的,自己因为懒得买,所以一直没有用过。”巩庭一边走,一边想道。
“呵呵,这具肉身是个捕快,比铁匠的身份强多了,执行任务也方便的多,但是组织如果知道我被擒,而且又走漏了消息,不会饶了我的,我能不能回去还是一回事。算了,先看看情况,走一步算一步。”
现在的巩庭已经被查猜控制并夺舍。组织现在已经知道了查猜被擒这个消息,如果巩庭现在突然以查猜的身份出现,那么组织必然会怀疑,甚至杀了他都有可能,查猜不想冒这个险,所以还是继续隐藏下去比较好。
姜黄并不是姜,所以只有药店有的卖。巩庭来到一家药店,一股子浓浓的草药香味儿扑鼻而来。掌柜的是个有着两撇八字胡的中年人,正给别人抓着药。
那一层层木制的小格子里面各种各样的草药都有,格子上写着杂七杂八的药名。
掌柜的给别人正抓着药,一见捕快来了,唬的一愣神,手里的当归“啪”地掉在桌子上,赶紧又捡到手中。
那个客人正背对着巩庭,一见掌柜的神情有异,手里还掉了药,就不禁扭头看去,一见是捕快来了,也不敢多看,把掌柜的手里的药往纸里一包,快速地打发了钱转身离去。
掌柜的带着献媚的神色,不自然地赔着笑,“额,呵呵,这位官爷,这几天的规费已经交过了,不知......”
“磨好的姜黄,十钱。”巩庭淡淡地道。
“哎,好嘞。”掌柜一听巩庭是来抓药的,马上利索地把一旁的药臼拿了过来,里面有很多磨好的姜黄末。不知道怎么回事,今年的姜黄卖的特别好,供不应求,天天都有人来买,所以药臼里总是有剩余。掌柜的就倒出磨好的姜黄,称了十钱,用纸包起来,交给巩庭。
巩庭接过纸包,下意识地去袖子里掏钱。掌柜的一看捕快要给钱,连忙说道,“官爷,我还能要您的钱吗?这个不要钱,不要钱......”
巩庭呵呵一笑,把纸包踹到怀里,还是撇下几枚银币,转身离开了药房。
出了药铺,巩庭就朝铁匠铺走去。从铺子旁边的石头缝里摸出钥匙,就打开铺子走了进去。
铁匠铺子里有间套屋,屋里面有一张床,墙上挂着镜子。查猜当铁匠的时候晚上睡觉就是在这间屋子里睡的。
巩庭来到里面的屋子里,把纸包打开,倒了些姜黄末,又沾了点水往脸上涂抹均匀。站在镜子面前照了照,满意极了。现在他的脸已经不再发白,而是和正常人的脸色一样,只是仔细看看,还是稍微有些不自然。
走出铁匠铺,关上门,正往刑部大牢走,就见许安明已经在街上摇摇晃晃地左顾右盼。
显然是看到巩庭了,许安明朝着这里摆摆手,巩庭就走了过去。
“怎么出来了?”巩庭道。
“已经到交班时间了,我就出来逛一逛,买点零食。”许安明从袖子里掏出一根槟榔,放到嘴里嚼了起来。
“什么零食?怎么吃这玩意,跟个流氓似的。”巩庭看着许安明用力嚼着槟榔,不禁咽了口水,“给我也来一根。”
两个人就这样嚼着槟榔,大摇大摆地朝城主府走去。
“什么?那怪物跑了?”吕成礼正在书房整理着自己写好准备交给朝廷的奏折,听到消息后微微一怒,“连个小玩意都看不好?废物!去,你们两个自己去刑部领二十大板。”
“是,是,属下遵命。”许安明和巩庭连忙点头,赶紧快速离开了城主府。
丁宇这时已经骑着驴子回到了青阳城。后面的电牙犬跟了一路,累的不轻。丁宇下了驴子,掏出半个馒头扔到地上,电牙犬立即上前啃到嘴里,狼吞虎咽。
来到驿站把驴子还了回去以后,拿着驴子上挂着的伏魔棍就回到了家里。
因为看到那个外星人的蝎型腿太过狠厉,丁宇意识到自己也必须修炼一种武技了,于是,丁宇把伏魔棍放到了屋子里之后,就来到了师傅的书房里,想挑选一门武技来学一学。
书架上一排一排的,全都是功法秘籍,种类繁多,令人眼花缭乱。
选择是有很多,不过丁宇可没有选择性恐惧症。只是瞬间,一本书就映入眼帘,丁宇深深地被吸引。上面几个大字“十引崩。”
“好酷的名字,不知道厉不厉害。”丁宇拿起这本书,只见上面这样介绍。
十引崩,此为禁术!练习之人体格不够,轻则伤筋伤骨,重则不治而亡!若想活命,请量力而行!
看到这些,丁宇更加好奇了,竟然有这么大的副作用?还会伤害到自己?到底这个武技的伤害有多恐怖?接着情不自禁又看了下去。
十引崩,伤己伤人,霸道绝伦!顾名思义,其最大的优点就是,练到第三式,自己身边十米之内,任何敌人就可以像抓小鸡一样被自己用异力抓取在身边,然后一拳崩破!野蛮霸道,威力无比,实战性极强。
细细地品味了一下书上的这些信息,丁宇合上了书,哈哈大笑,如果自己真的学会了这门武技,那么与人交战,即使对方躲避速度再快,只要在自己十米范围之内,都能打的他嗷嗷直叫,满地找牙,省的自己再撵着屁股追的麻烦。至于这什么副作用,自己这么狠的体格,倒是不必担心。
这种近身格斗武技非常危险,不仅对能敌人造成巨大伤害,还会伤到自己的肌肉,伤到自己的内脏,丹田。有很多不自量的武者体格不够,却练习了这种武技,结果身上经脉断裂,肠穿肚烂,七窍流血而死。因为这种武技对武者自身的体格要求极强,被列为禁术,禁止体格不够的人练习。
如果体格稍微有点过不去,却练习了十引崩,就算没有出现经脉断裂的情况,那么与人交战,使出这种武技也只能伤到自己,伤不到别人。
丁宇对自己的体格绝对有信心的,所以这种武技他是可以练习的。
来到院子里,丁宇紧闭双眼,双手合印,运转体内的异力,开始按着十引崩的方法,在体内运转。由于十引崩的原因,现在的丁宇看起来就像一只充满爆发力的恶狼一样,虽然闭着眼,但是好像随时会睁开眼睛,择人而噬。
可能是因为体内芯片的作用,一直以来,丁宇都是以一种恐怖的速度在进行着武道上的突破。
“这个武技,我一天之内一定要修习成功!”丁宇心中涌出了这样一种信心十足的想法。
呼吸缓缓平稳,不知道是不是兴奋的原因,丁宇的脸色开始变得潮红,而且隐隐地有一种狂霸的气势喷薄而出。
“十引崩第一式,一掌毁天!”丁宇骤然睁开眼睛,眼眸中有束光芒极速掠过,嘴巴一张,体内的浊气被吐了出来。接着,丁宇挥动肩膀,朝着天上狠狠打了一掌。
巨大的冲击波在丁宇手上荡漾,就像空投了一枚炸弹一样,
“轰”以丁宇为中心,发生了一片涟漪,冲击波震到十米外的一棵树上,“咔嚓咔嚓”隔着那么远的距离,这棵树竟然被震得迸裂出巨大的裂痕。
“哈哈哈,果然是好武技!”丁宇扭了扭脖子,发出一阵清脆的骨头声响,手掌重重地握了握,一股充实的力量之感,让丁宇开怀大笑。
杜司卓正从房间走了出来,见到丁宇这种霸气的身段,知道了二人的差距,不禁一阵失落。因为丢了钱,他现在在家里闷闷不乐,哪里也不想去。
“怎么练这种伤身体的武技。”杜司卓看了看丁宇,纳闷地道。
“没事,我的身体素质强悍无比,可以承受。”丁宇自信地道。
“嗯,那就好。”杜司卓看着丁宇,又说道,“你有没有钱?”
丁宇以为听错了,“什么?”
杜司卓脸有点红,撇了撇嘴道,“我的钱被两个小偷偷走了,现在身上没有钱,想向你借点,你放心,我会还你的。”
丁宇眼神平淡,摸了摸鼻子。
他不是那种落井下石的人,谁都有倒霉的时候,也有难堪的时候,就算对方是对自己不怎么好的人,他也不会在这种鸡毛蒜皮的小事上去嘲笑别人。
因为这样做不能证明自己很了不起,只能证明自己是个弱者,这是弱者的行为。真正的强者,只会在打败对方的时候才会去嘲笑他。
听到这个消息的丁宇脸上平静无波,淡然以对,杜司卓惴惴不安地看着丁宇,然而,在丁宇的脸上他看不到一丝幸灾乐祸的神情,随即放下心来。
丁宇之所以这样,不是他傻,而是他认为自己要做有个素质,有度量的男人。
暴力手段并不是万能的,自己将来就算成了神,也不可能把世上的小人全部灭光。只有为人处世的时候,多多理解别人,以德服人,才能让别人都对自己心服口服。
如果没有大的胸怀,却将来有一天获得了巨大成就,爬的很高,那么将只会惹来别人对自己嫉妒和挤兑。丁宇可不想像古代的那些不得志的诗人一样,郁郁而终,那些诗人没有美满的晚年,问题多是出在他们自身性格上,至于运气,那只是个催化剂而已,并不是主因。
就算有的小人,自己无论怎么做,他们都不会停止对自己的中伤和嫉妒,丁宇也不会对他们破口大骂。而是淡淡一笑,当他们不存在就行了。
不是丁宇傻,相比之下丁宇并不恨这种小人,因为他们头脑没坏,只是没有觉悟罢了。丁宇讨厌的是那种没文化,心眼小的跟针一样的刁妇,那种人才是既顽固又无可救药。丁宇也不想成为这种人。
要借钱是吗,反正我现在有的是钱,权当做好事了,还钱不还钱无所谓,不还的话下次不借就行了。略一思量,微微一沉气,掏出了紫卡,缓缓地道“多少?”
“100金币。”杜司卓说出了这几个字,厚着脸皮的滋味确实不好受。
丁宇转身走出院门,“身上没有,我去钱庄取。”
杜司卓站在院子里,想道,100金币可不是个小数目啊,就算他真的有,为什么舍得借给我?他不恨我在峡谷里丢下他一个人跑了?奇怪,那天他被石头砸了以后,就像变了个人似的,不仅身上多了一种威严,还多了一种风度,这还是以前那个废物杜弘飞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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