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 护城灯

我有五亿元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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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武品儒狠狠地踹了那个小弟一脚之后,肚子里的气终于顺了。冻在腿上那硬邦邦的裤子,经这么活动了一下,也没那么难受了,但他还是一刻也不想再待下去。

    “冻死了,走,走快点,回家先把衣服换了,然后再去洗个热水澡。”

    “回去之后谁也不许去打听那个孩子的下落,就说那孩子跟着他妈一起跳河死了。要是让我知道,你们中有谁敢偷偷去把那个小孩子找到,卖给人贩子弄钱花,我就打断你们的腿!”

    武品儒一边向前快速地走着,一边向身后的那几个小弟们大声地说着话。

    身后的一群小弟着点了点头,应声道,“大哥,放心吧,我们都听你的!您说不卖,有我们在,就没人敢卖他。”旁边那个被踹了一脚的小弟,灰头土脸地站起了身,听到身边这些人的话后,也慢慢地变了脸色,也跟着这几个小弟点了点头。

    双姚城里,寒冷的街道上,一个四五岁大小的小男孩,正坐在地上伤心地哭着,地面上已经结冰,屁股底下都是冰块,弄得他裤子都湿了,他也浑然不觉,只顾埋头哭泣。他的皮肤跟他父亲一样,白的像雪。

    头上的天空之中,有着一片灰暗和阴郁之色,抬起头,天上有一种又深而又长的静寂,悠然长存。

    在这种寂静里,能听到远处传来乌鸦的叫声,在渲染着一个冬季的严寒气氛。与天上这份静寂不同,目光回到地上,则是一片新气象,新生机,让人充满喜悦和希望。

    今天是大年三十,双姚城的街上有不少走街串巷,谈恋爱,嬉笑打闹的年轻人,三三两两,成双成对地走在一起。一边走,一边牵着手,兴高采烈地说着,笑着。

    旁边一群七八岁的孩子们兴奋地叫着从街道上跑了过去,那一声声清脆的喊声,犹如一阵阵银铃声,在街道的上空回荡。

    街道上一派和谐,美满的景象,谁也没有注意到角落里有个可怜的小男孩已经哭成了泪人。

    “妈妈,不要丢下我......”

    小男孩已经站了起来,站在路边,裤子上屁股那一部分已经湿透,冻得男孩直打哆嗦。豆大的泪水如断了线的珠子不停地流了下来。他的眼睛已经哭的得红肿,双手也冻的通红。

    “我以后会好好地听话,不会惹你生气了,不要丢下我......呜呜......”

    光影闪烁,渐渐地,周围的景色一点一点地正在消失。

    黄自怡静静地躺在马车里休息着,忽然,他身子一动,猛地醒了过来,身上的寒冷,伤心和无助已经彻底不见,但是不知道为什么,自己的眼中还是变得一片湿润。

    “呵呵,都过去了十几年了,我都长这么大了,怎么又想起了这些陈年旧事。心里堵的怪难受的。”黄自怡快速地擦擦眼睛,怅然想道。

    站起身拨开车帘子,旁边是一排排高大的杨柳树,周围几里地全是层层叠叠的大山。

    巍峨的云峰上,峭壁生辉,山林之间云雾缭绕。满山的苍翠之色,掩映着雕檐玲珑的野花野果。远远看去,有一些木头搭建的大院房户,一排一排,错落有致地建在半山腰上,里面那细微晃动的人影若隐若现。

    山的东边有一大湖,湖水碧绿,清澈见底。无风的时候,水平如镜,朵朵白云,青青山影倒映于湖面,山光水色,融为一体。

    不一会,车子就已经来到了庆南山的山脚下。

    因为这里山势险峻陡峭,不能铺建那种车辆可以通过的路,所以马车是无法上山的。人们只能步行或者骑马才能上山去。山上所有的供给,都是由人力运上山的。这辆马车虽小,但是仍然无法通过,只能停下。

    赶车马夫是一个挺拔矫健,一身劲装的年轻小伙子,停下车后,来到马车的尾部,打开了这辆车的车门,黄自怡就抬起腿,下了马车。

    “这里就是大永州庆县的那个庆南山?果然是个地灵人杰,钟灵毓秀,山势险要,风景独特之地。这里的一丘一壑,尽显大气磅礴之色,令人不禁心驰神往,寻幽探胜。”

    “就连空气也是这么新鲜,比都城建业那边要好的太多了。”现在的黄自怡已经换了衣服,下巴上那胡子也已经剪去,深深地呼吸着山林间的新鲜空气,感慨道。

    只见他一身素白的长袍衬出他如雪的肌肤,脸容并没有多少变化,五官都还是原来的样子,但是比原来白净了许多,眉宇之间也微微舒展开来,好像长期被囚困的飞鸟,终于得以逃出牢笼,舒展开丰满的羽翼。

    黑色柔亮的发丝伏贴地垂至腰际,神色微微一动,眼神又变得危险和淡淡的玩世不恭起来。薄薄的嘴唇就好像快滴出血般的殷红。

    前方的宋英下了马,摘下了自己脸上的面具,就朝黄自怡身边走了过来,长得剑眉星目,头上束发成冠。声音平静而悠然。

    “黄兄弟,我们已经到了庆南山,怎么样?这里的风景如何?你看,前方的那排房户大院就是我们聚义寨了。呵呵,一路上舟车劳顿,你休息的还好吧?身上的斗气恢复的如何了?”

    黄自怡微微一笑,“我在马车上睡了这么长的时间,现在精力好极了,那消气散在体内也渐渐失去作用,身上的斗气已经恢复了五六成了。”

    “嘿嘿,早就听说庆县的庆南山乃是大永州第一大山,今日一见,果然震撼非凡。直感觉这里好像人间仙境一般,实在是世外桃源,绝世佳境。”

    宋英哈哈大笑,点了点头,上前走了几步,搭上黄自怡的肩膀道,“哈哈哈,黄兄弟,还是你最会说那些大气的形容词了,我们这些粗人,一个个天天在这住,也想不出什么华丽的辞藻来形容这里的美景,没想到你随口几句话,就形容得如此贴切,为兄真是惭愧啊。”

    “哈哈,不说了,黄兄弟。走,我们上山。”

    黄自怡点了点头,宋英搭着他的肩膀,身后跟着一群手下,就这样登上了庆南山。

    沿着用石头铺成的蜿蜒的山道,黄自怡一行人拾级而上,穿梭在茂盛的树林下。

    走了有一柱香的功夫,几人就来到了山寨前,寨门前站着几名大汉,横眉瞪眼,五大三粗。旁边拴着几条强壮有力,体型巨大的恶犬。

    这几条恶狗,一个个都有着妖兽血脉,血统高贵。站在地上,张牙舞爪,大吼大叫。那张血盆大口里淌出口水来,犬牙锋利无比,头和背上的毛就像是一根根钢丝一样。瞪着一双双狠毒的眼睛,杀机重重,恨不得马上挣开铁链,撕碎身边一切事物。

    一股清凉舒畅的山风迎面扑来,黄自怡好奇地看着这几条恶狗。

    “黄兄弟不必顾虑,这几只狗只是样子凶了一点,目前还没有觉醒血脉,所以对咱们这样的高手构不上什么威胁。平时拴在这里只作为示警使用。”

    宋英上前,摸了摸这几条恶狗的头部,对着黄自怡说道。

    “我先进去通报一下,黄兄就暂时在此等候片刻。”

    黄自怡看着门前的这几条恶犬,点了点头。

    武相儒坐在演武厅的大椅子上,端过茶杯轻轻抿一口热茶,眼神淡漠地看着下面刚刚离去的一群手下。

    这时,宋英转身走进山门,来到大厅,神色恭敬地道,“大当家的,那个神偷已经救回来了,现在在外边等着,您现在要不要见他?”

    “嗯,让他进来吧。”武相儒抬起头,淡淡地示意道。

    门口的几名彪形大汉接到命令,于是晃着身子,走到黄自怡身边,对着他的身上开始摸上摸下。“不好意思啊,黄兄弟,这是规矩,所有外人进山都要搜身的,你就先委屈一下吧。”

    黄自怡无所谓地抬起手,直到两名大汉确定他身上并没有带什么利器,就让他走进了山门大厅。

    只见面前是一个空旷的演武场,前面摆着几张桌子,椅子。黄自怡向前几步,看到一名中年男子正坐在椅子上悠闲地喝着茶。

    “我是黄自怡,久闻大当家大名,如雷贯耳,不知大当家找我有何事相商?”

    黄自怡走进大厅,对着前面的中年男子,轻声地道。

    “嗯,你来了。”武相儒站起了身,向旁边的椅子指了指,对黄自怡示意道,“坐。”

    黄自怡轻轻一点头,走到座位上边,坐了下去。

    “多谢大当家派人救了我,使我免受牢狱之灾,大恩大德,没齿难忘。”

    “小事而已,不足挂齿。”武相儒重新坐到自己的椅子上,向一旁的侍女吩咐道,“晴雯,上茶。”

    “这次找你来,没有别的意思。”

    武相儒看向黄自怡,说道。接着他又从桌子底下拿出两个钢球攥在手中转了起来。

    “我想让你加入我们聚义寨,为我做事,从此荣华富贵,美女如云,世间好处享受不尽,你看如何。”

    黄自怡听到这里,终于明白聚义寨的人为什么救自己了,其实他在马车上的时候已经猜到这一点了,但是没想到这里的大当家这么直截了当,自己倒是不好拒绝了,加入聚义寨?跟造反是一个性质,如果有一天落到朝廷手里,毫无悬念,当场杀无赦。

    “这个危险性太大了,可以让我考虑一下吗。”黄自怡略一思骤,抬起头沉声道。

    武相儒听见黄自怡说了这么句话,觉得很奇怪。“为什么要考虑呢?你偷了东西,数额巨大,现在已经触犯了王法,到处都是你的画影图形,你已经无处可去,不如加入我们,做个逍遥自在的山大王多好。”

    黄自怡摇了摇头,道“我只是一个人惯了,喜欢独来独往,还没有加入任何组织的打算,怕束缚自己。”

    这时,侍女把沏好的茶端了上来,黄自怡因为坐了长时间的马车,还没有喝一滴水,确实渴的很,于是端起热茶,吹了几下,就迫不及待地喝了起来。

    “不想被束缚?好吧,我尊重你的选择。不过,可以帮我一个忙吗?”武相儒也拿起茶喝了一口,轻声道。

    “这次要不是大当家的仗义相救,黄某还在外地受苦,哪里像今天这般自由。这份恩情,黄某铭记于心,定会相报,大当家有什么请求,但说无妨,只要黄某有能力做到的,一定会尽力去完成。”

    黄自怡看向武相儒,认真地道。他虽然不会加入任何组织,但他向来是一个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的人。别人救过他,他就欠了别人一个人情,如果不还这个人情,自己就肯定过意不去。

    “其实不难,我听说你的偷术非常高明,冠绝天下,所以想请你去偷一件东西。”武相儒手里转着钢珠,另一只手拿起茶杯,喝了一口茶。

    “什么东西?”黄自怡好奇地问道。

    “五藏城的镇城宝物,护城结界灯。”武相儒转着手里的钢球,眨了眨眼,缓缓道。

    “护城宝物?就是那个可以产生结界,保护一座城的宝贝?”黄自怡有些吃惊,又有些纳闷,“我刚刚在山寨观察了一下,咱们这个聚义寨已经有结界了,为什么还要再要一个多余的结界宝物呢?”

    “我要那个宝物不是为了保护自己的山寨,而是另有大用。”武相儒转着手里的钢珠,道,“我对那个灯志在必得,怎么样?你有把握偷得到吗?”

    黄自怡喝了一口茶,慢慢地抬起头回答道“可以,没问题。”

    心里暗自想到,有没有把握?把握太足了。那个宝物整日不用,都荒废了。这回被抓的那次,就是因为自己趁城主不在家,翻墙进入城主府,在他的房间里乱翻一气,把他的被子,衣柜全都翻了一个遍,才从他床底下的一双不起眼的臭鞋里偷走了一张紫卡,旁边就是那个护城灯。

    那个城主,一点也不知道爱惜宝物,我在床底下刚发现那灯的时候,上面落满了灰尘,我还以为是什么垃圾呢,差点摔扔了,谁知擦掉上面的灰尘,一看到灯柱上的“护城结界灯”几个字。我这才知道那东西是五藏城的宝物了。

    但是当时因为觉得那东西对我没什么用,又不好出手,毕竟这是守城的东西,普通人谁会买这玩意儿。既然卖不出去,那这东西对我来说就没有价值,所以当时我就把它又放到原处了。最后只拿走了紫卡。估计现在那个灯现在还在城主床底下呢,如果这个大当家要的话,自己再重新去把它偷过来也没什么,容易得很。

    黄自怡喝着茶,淡淡一笑道,“这种事对我来说,不算什么,除了这个灯,还有其他什么事要我帮忙的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