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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赢原本就十分的厌恶桑普,没想到桑普的弟弟也是个拎不清的,踹向挪棕的脚毫不留情,差点要了挪棕半条命,挪棕最后捂着屁股灰溜溜的跑了。
顾熙月拉着赤赢的手,劝他消气:“别生气,咱们不是没让他们得了便宜吗?她桑普爱嫁谁嫁谁,跟你没关系。”
赤赢不想顾熙月误会,立即跟她解释:“三年前,阿爸和大哥出事,是因为去林子里找我,我有推卸不掉的责任。那个女人,前脚退了我大哥的亲事,后脚竟厚颜无耻的要嫁给我,我不同意,她就嚷嚷着,说她阿爸是我们家害死的,说我们家欠她一条命!”
顾熙月倒是明白了,赤赢这完全是受了无妄之灾。至于桑普和她的弟弟挪棕,完全是被那种被惯坏了的,脑子还拎不清,只自私的考虑自己,以为只要他们想要,别人就会主动拱手相让。顾熙月叹气,这是在峡谷中,民风朴实,村民不会拿他们怎么样,这要是在东擎的权贵世家中,除非有绝对的权力,否则早晚是被抄家灭族的下场。
两人回到家里时,家里静悄悄的,既没有看见米塔大婶,也没有看见沃西。院子里堆放了一堆纳采礼,是昨天耶华拿出来的,只是现在已经摆的乱七八糟,布匹上还沾了灰尘。看来,那措所说的桑普的阿妈把纳采礼扔出来的事,不是谣传。
顾熙月洗了一把脸,去了灶房。现在已经是应该做晚饭的时间里,灶房里静静的,米塔大婶也一直没出来。赤赢快速的洗了个凉水澡后,就来到灶房,跟着顾熙月一起做饭。他一来,顾熙月就沦为了打下手的了,倒是很轻松。
两个人一起把晚饭做完,赤赢便去了米塔大婶的房里叫她吃饭。米塔大婶正在睡觉,听见有人进了屋子,眯着眼睛,看清是赤赢时,伸手把他拉住。赤赢手覆盖在她的手背上,轻拍了两下:“阿妈,该吃饭了。”
米塔大婶从床上坐起来,赤赢立即帮她拿了外袍和鞋子,帮她穿上,扶她下了床。米塔大婶望着比自己高了好几头的赤赢,温柔的问他:“赤赢,你怨恨阿妈的偏心吗?”
赤赢一听,摇了摇头,老实回答:“小时候不懂事怨恨过,现在已经不怨恨了。因为阿妈怎么会真偏心呢,毕竟我是阿妈生的。”
“赤赢……阿妈这辈子做的最不后悔的一件事,就是当初生下了你。”
赤赢坦然一笑:“我现在很感激阿妈当年生下了我,让我有机会遇到我喜欢的姑娘。”
米塔大婶叹了一口气,道:“熙月是个好姑娘,而且她和我一样,是东擎来的姑娘,你好好待她。在我们东擎,姑娘对丈夫是无比的忠贞,只要你不负熙月,熙月也不会负你。”
“嗯,我不会负了熙月的。”
赤赢扶他阿妈到了灶房,又上楼去敲了沃西的房门,叫道:“二哥,吃饭了。”
沃西板着脸打开门,一声不响的从赤赢身边越过,下了楼梯,穿过院子,进了灶房,二话不说,端起饭碗就吃饭。
赤赢跟在身后,坐到了顾熙月身边。看她心不在焉的吃饭,给她夹了一块新鲜的牛肉,放在她碗里。这牛是前几天宰的,耶华当时自己家里留了一些,给村子里处的关系比较好的人家也送了一些。顾熙月不喜欢吃咸肉干,赤赢知道,所以今天晚上做饭时,特意炖了这种新鲜牛肉。
顾熙月闷不做声,埋头吃饭。她是看出来了,饭桌上的米塔大婶和沃西两个人心情极差,都不怎么说话。
吃过饭,米塔大婶先回了屋子休息,她这一阵子身体总是不好。赤赢暗自思量,等收拾完灶房,他出门把村里的大夫请来,帮米塔大婶瞧一瞧。峡谷里会医术的大夫很少,健柏大叔是他们村子里唯一的一个,是自学成才,平日里就帮村民们看个小病小灾,口碑不错。
顾熙月倒是担心傲景,眼瞧着天都要黑了,他竟然还没回来。
赤赢拎了钱袋,正要出门,被沃西喊住了。赤赢回头,神情不解的望向沃西。沃西垂着头,搓着手,眼神瞄来瞄去的,不怎么看赤赢,结结巴巴的说:“那个……四弟,我昨天是冲动了,脑子糊涂,说了很多不该说的话,你别往心里去。”
赤赢敷衍回道:“没事,我不介意。”
沃西不好意思,红着脸继续说:“那个,我知道那些事不怪你,就是话赶话,说着急了。”
“二哥,我不介意,我要去帮阿妈找大夫,再不去,天黑了。”赤赢显然不太想跟沃西说话。
沃西也意识到自己做错了,扭捏的又道:“我不管你们怎么想的,我都要娶桑普。当年因为大哥一时半会儿成不了亲,萦竟不得已跟我退了婚,我已经害了一个姑娘,我不想让桑普走上萦竟的老路,我……”
“二哥,你想娶桑普,不应该跟我说。桑普自始至终,都跟我没有关系,她嫁给谁,我都不在意。”赤赢说罢,转身就走。
沃西在他身后,还在喋喋不休的说道:“我知道,我知道应该跟大哥说。但是桑普和大哥已经不可能了,不能因为她跟大哥定过亲,我就不能娶她是不?咱们也要讲讲道理,大哥已经要娶寡妇恂瓒了,也不能一直再耽误着桑普……”
赤赢懒得听他讲话,快步离开,他怕自己再迟一步,就会忍不住拔刀杀了沃西。强压着体内的嗜血暴躁的情绪,他来到了健柏大叔家,形容了他阿妈的病情。
健柏大叔刚吃完饭,爽快的拎了药箱,跟着赤赢来看米塔。
他们在米塔屋子内看病,顾熙月不安的守在门口,十分担心。家里最近的事情,每一件都让米塔大婶烦心,这不生病才奇怪的。
健柏大叔给米塔大婶号脉后,开了药,说她是忧思过虑,心气淤至所致,一定要心平气和,不能动火。顾熙月急忙接了药包,去灶房煎药。不过,一看到那些药,她就开始犯愁了,她只知道煎药要放水,却不知道如何掌握火候。
好在,赤赢及时来救场。他坐在矮炉前,拿着蒲扇,盯着药罐的火候,顾熙月就蹲在他身边,细心的学着。
赤赢劝她回屋休息:“这里太热了,煎药是慢功夫,你别熬着了。浴室里,我已经烧了热水,等烧好后,我帮你倒进浴桶,你再去洗个热水澡,解解乏。”
顾熙月当然不会走了,只要能陪在他身边,她在哪里都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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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华昨天夜里,连着赶了三个时辰的夜路,终于在半夜时,赶到了牧场的帐子外。夜里的牧场,风又急又寒,他匆忙掀了帘子,钻进去了,整理了一番,对付了一夜。
第二天,他按部就班,整理了行李,做了早饭。吃过早饭后,又打开牛羊圈,赶了牛羊群,选了块肥沃的草地,放牧去了。牧场的日子过得很轻松,他也不去想自己令人头疼的婚事,晒晒太阳,吹吹清风,躺在草地上,看着牛羊悠闲的吃草,时间倏忽,一晃就到了太阳下山。
晚上随便吃了一口,耶华就进了帐子。最近天冷,他在帐子内点了一个暖炉,让帐子里暖和了一些。耶华平日里喜欢把东西都摆的整齐,在帐子里无事做,就开始收拾帐子里的东西。他把一些放乱的东西都整理到一起,直到把帐子弄得干净整洁,才收了手,转身去铺床。
他正弯腰铺床,忽然听见帐子的帘子那边有动静。
草原的夜里,这里又临近山林,会有一些饥饿的动物来偷食物,有时候是狼,有时候是野猪,还有可能是黄大仙。耶华戒备的拎起大刀,小心翼翼的朝着帘子方向靠近。
帘子外面,传来了一个很小的声音,很轻还带着些颤抖:“耶华!”
耶华一听,脸色立即变了,快速掀开帘子,就看见了门口冻得瑟瑟发抖的小人儿。
灼裳终于看见耶华,顿时小脸就委屈的一抽,眼泪噼里啪啦的直往下掉:“耶华,我终于找到你了!”
灼裳是下午才听说,耶华自己去了牧场的,所以立即牵了马,跑到牧场来找他。
她赶到牧场时,天色已黑,草场上刮起了大风,她是又冷又饿,半途还听到了狼叫声。她从来都没有这么晚在草场里骑过马,生怕狼追过来,当时就吓坏了,拼命的往耶华的帐子方向跑,希望能立即见到耶华。
所以,当耶华的身影沐浴在摇曳的油灯火光中,出现在帐子帘子之后,她没忍住,竟然不争气就哭了。
耶华一看见是灼裳,吓了一跳,立即放下刀,把她拉进屋子里。小姑娘在寒冷刺骨的牧场里,跑了一路的马,小手冻得冰凉。他想都没想,大掌就包裹住她的一双小手,帮她暖手。他又急着问她,是否吃东西了。小姑娘停止了哭声,老实的摇摇头,而且她的肚子还十分配合的叫了一声。
一听她还饿着肚子,耶华把她拉到帐子里的暖炉旁,让她烤火取暖,转身就出了帐子。过了一会儿,他很快就回来了,给她端了一碗热乎乎的暖汤,里面煮了咸肉干,让她立即喝了取取暖。看她小口小口的喝着,他又出去忙活,把干馍馍热了一遍,配了点盐巴腌制的干叶子菜,又熬了一锅热乎乎的奶茶,把帐子里的桌子清空,一样样的摆上去,朝着灼裳招手,让她快过来吃饭。
灼裳是真的饿了,从中午到现在,一直都没吃过东西,又跑了这么远的路,立即就狼吞虎咽的吃了起来。
耶华劝她慢点吃,又给她倒了一杯清水,让她解渴。等她吃完了,耶华才不紧不慢的问:“灼裳,出了什么事吗?你怎么自己跑到牧场来了?”
灼裳正襟危坐,老实回答:“我是听他们说,你来牧场了。”
耶华皱眉,问她:“你是来找我的?”
灼裳用力的点头,眼神殷切的望着耶华,充满了期待。
耶华无奈叹气,故意板了脸,开始训她:“你知不知道,你这样多危险?你要是半路遇到狼遇到野猪怎么办?你要是半路摔在哪里怎么办?这夜黑风高的,谁能及时去救你?你……真是气死人了!”
他越说,灼裳的小脑袋就垂得越低,他说到最后,她的小脑袋都快贴到胸上了,弄得耶华也不舍得再说她了。只得要求她,以后不要再干出这么冲动的事情。
耶华又问:“你来找我,家里人知道吗?”
灼裳老实交代:“我阿爸知道,我跟他说,我来找你学鞭子。”
灼裳的鞭法都是耶华教的,这个借口,已经被她用了三年了。
耶华叹气,心中苦笑,想到族长要是知道他的女儿来找他根本就不是为了学鞭子,估计要气的吐出一口老血了。
灼裳吃完之后,耶华又给她端了一盆热水,让她洗漱。他解释说:“帐子里的浴桶好久没用过了,刷干净才能用,你对付一晚上吧。”
灼裳美滋滋洗了脸,又脱了鞋袜,把自己洗了干干净净,就站在帐子里等着耶华。
耶华把床上的被子铺好,让她快点上床睡觉,自己却抱了一床被子,在桌子边的临时搭起了一个板子,躺在上面闭眼睡觉了。
坐在床上,盖着被子的灼裳,咬了咬唇,低声叫他:“耶华……你别在那睡,会冷的。”这个季节,牧场的夜里非常冷,耶华要是真这么窝一晚上,肯定会着凉的。
耶华拒绝:“没事,我身体强壮,你快点睡吧,要是害怕,油灯就别吹了。”
灼裳小声嘀咕:“你每回都是这样,我才十三岁,有什么男女避嫌的!”她往床上一躺,把被子往头上一蒙,气呼呼的准备睡觉。可是躺下之后,她又不放心,试探着跟耶华说话:“喂,耶华,你……不会再想着娶别人了吧?”
木板上的耶华翻了个身,不想和她谈理论这个话题,催促道:“快点睡吧,明天我送你回去。”
灼裳皱眉:“我跟阿爸说了,要在牧场呆好几天呢,我才不走呢。你在这里,我就陪着你。”她身上盖着的被子,应该是晒过后的新被子,是耶华特意帮她拿出来了。
耶华哄她:“乖,你明天就回家,过一阵子,我也就回家了。等牛羊出栏了,我去镇子上,给你带东西。”
灼裳翻了个身,把脸朝着窗外,揪着微弱的油灯的光亮,看着耶华,久久没有出声,就那么静静的看着。
耶华发觉她的脸朝着他这边睡觉,刻意翻了个身,把后背朝向他。他可不想等她半夜睡迷糊时,看见他的脸吓得哇哇大哭这种事情发生。
灼裳自然知道耶华是因为他的脸,才转过去的。以前她在耶华这里留宿的时候,他也是这样,生怕吓到她。可是,耶华根本就不知道,她其实一点都不在乎,也不觉得他的脸有多丑多吓人。就算别的男人长了一张英俊的脸,也不及耶华十分之一好,他总是能体贴细微的把她照顾的很好,让她每天都开开心心,无忧无虑。
不过,虽然耶华现在这么样,她可是打定主意了,除非耶华离开牧场,不然她就在这里一直陪着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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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晨一早,太阳升起,顾熙月正在愁眉苦脸。她蹲在灶房的小药炉前,手里捧着一张药方。上面的字,各个都认识她,她却一个都不认识。想她当年在京城闺中时,也是可以一手写被人称赞的簪花小楷,可如今,她竟然连一张药方子都看不懂,因为上面写的是夷字。
夷话,她现在说的已经很好了,但是面对夷字,她真的是大字不识一个。
赤赢正在旁边做早饭,见她捧着药方发呆,笑着喊她:“药碗已经端给阿妈了,你还蹲在药炉前面做什么?”
顾熙月可怜兮兮的回头,泫然欲泣的望着赤赢:“我变成大字不识一个的村妇了……”
赤赢轻笑了一声,被她这幅撒娇的模样逗乐了,蹲在她身旁,朝着她的脸颊亲了一口:“我是村夫,你是村妇,多么般配。”
顾熙月仰头,勉为其难道:“想当年我也是名动京城的才女,既然风光过,就勉强给你这个村夫当村妇吧!”
两个人在厨房里有说有笑,傲景钻进了进来,嚷嚷着:“四哥,有饭没,我饿死了?”
赤赢问他:“你昨晚回来那么晚,怎么岚卓连饭都没给你吃?”
傲景忽然红了脸,眼神左右乱瞄,支支吾吾的:“我们两个忙忘了……”
顾熙月顿时脸红了,她是明白了,这就是傲景钻帐子给钻忘了。
吃饭时,傲景见到沃西,还不肯说话。尤其是米塔大婶这一病,让傲景更有理由去讨厌沃西了。
沃西倒是老实,吃饭时一句话也没说,看起来神色自然,没什么异常。吃过饭后,他套了马,准备出门。
傲景倚着门,没有好气的问:“二哥,你这是良心发现,想要去换回大哥?”
傲景的语气十分不礼貌,沃西也没生气,甚至还露出一个笑容,说:“不是,不是,我是去牧场接桑普,她跟我约好了,让我去接她。”
傲景心中的小火苗顿时就蹿了出来,快速转身,大步离开,连看都不想看上一眼。
赤赢倒是没管那些事情,交代好傲景白天给阿妈熬药的事情,带着顾熙月去了田里干活。
家里最近的气氛怪怪的,顾熙月当然不愿意留在家里,立即拎着篮子,装了干粮和水囊,带了她的那条马鞭,跟着赤赢去了田里。
今天早上,因为担心米塔大婶的病情,赤赢没有带她去山坡上练鞭子,她倒是不在意,反正去田里,赤赢要干活,她自己留在田埂也无事可做,不如在旁边耍耍鞭子,赤赢能看见她,也不会不放心。
她的想法,赤赢倒是没反对。她最近的鞭法很有进步,已经能轻易的收放自如,而且还伤不到自己。整日呆在田里实在无聊,她要是能找些消磨时间的事情,他也不会说什么。
在田里时,耍了一会儿鞭子,顾熙月就累得满头大汗。她现在的体力,比刚来的时候好了不少,至少在做家务的时候,搬运一些沉一些的东西没问题,但是依旧不比米塔大婶,就连耍鞭子,她也很容易累。
赤赢见她累了,就让她靠着昨天的那捆草休息。他心很细,早就在地上帮她垫了外褂,让她坐下去,不至于那么硬邦邦的。
顾熙月休息了一会儿,在旁边寻了根木棍,回忆着今天早上看到的药方上面的字,一笔一划的写着。好在她过目不忘,竟然也能背着写出几个字,只是不知道念什么。
赤赢悄无生气的走到她身侧,看见她在地上写的那些字,心中了然,笑着说:“我教你写夷字吧。”
顾熙月顿时眼睛就亮了,像一个好学的学生,朝着她的新先生作揖。
赤赢教她写夷字时,顾熙月也提出要教他写汉字。不过,赤赢的汉字学的水平要比顾熙月学夷话强多了,至少不是会说不会写,简单的汉字他竟然也会写,让顾熙月不得不佩服教他汉话的人。
他却一笑,问她:“还记得我们在部落时的老三吗?他当时教了我很多汉字的写法,有很长一段时间,我只会写,不会说,在汉人面前,像是一个哑巴。”
虽然他这么谦虚,但是顾熙月却是十分的佩服,仅仅一年,他就能学的如此好,可以说是简直是天才。
顾熙月想到那个西夷部落里,仅有几面之缘的“老三”,忽然问他:“你曾说过,老三和占领了康城的部落有关系,听说那个部落已经称康王了,老三现在也会升了很大的官吧?他那个哥哥,是不是还要杀他?”
赤赢顿时一笑,告诉顾熙月:“我可能一直没有告诉你‘老三’的名字,他叫做禺姜。”
禺姜,就是现在呼声极高、直逼西梁国都的康王禺姜?他就是当时的那个“老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