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7章 清明番外(古代)

一亦孤行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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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谷雨说,我与她早已相识。

    我不信,若我早已认识她,我如何就会忘记了?

    谷雨又说,那是我三岁之前的事情了,我当然不会记得。还有的便是,我的娘亲是死在她手中的。

    谷雨在说这句话时秀气的眉紧紧地颦在一起,隐隐透出担忧之色,她是在害怕我会恨她吗?……其实不然,对于那个我从未见过的母亲还不如我对谷雨的感情来得深厚些。

    我自小漂泊,最初的记忆就是与阿猫阿狗抢食时被挠出一身的伤痕,后来偶然认识了一些如我一般年纪大小的孩子,他们有时会从脏兮兮的衣兜里掏出同样脏兮兮的小半块窝头来给我吃,也是他们教会我跪在各种人流密集的路口处乞讨。

    那时的我大抵是对他们有所感谢的,最起码我可以依靠乞讨活下去了,虽说还是会时不时的饿着肚子。但若是遇见一个好心的过路人,随手扔进裂了好几条纹路的小破瓷碗里的铜板,也够我买好几个大白面馒头了。

    当然,我也会将白面馒头分给其他的孩子吃的,那时虽不懂知恩图报是何种意思,总觉得别人对我好,我总该对别人也好些的。久而久之,也就熟悉了那些孩子的姓名。

    “小一,小二,小三,小四,小五……”

    没什么可记的地方,都是按照年纪大小来排序的,他们从记事时就在这条街道上乞讨了,一开始是分散开来的,后来是年纪最大的一个孩子将他们聚了起来,有规划地乞讨,效率上也高了很多。

    若只是一个人的话,没有名字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情,可一旦有了同伴,叫不出名字的话就有些麻烦了,总不能喊人时都喊“那个短发长得矮的……”,“那个眯眯眼……”之类的称呼。

    不得不说,小一已经在这街道上乞讨多年了,较之其他人也机灵些,便由着他给其他孩子起名字,但小一自己也从未读过书,唯一认识的就是数字,就只好以数字命名了,听起来也算是顺耳。

    本来我加入了这个队伍中,也该有个“小七”这样的名字的,可就在小一喊我“小七”的时候,我想起来,我似乎是有名字的,隐隐约约,我听见有人在喊我,清明。

    “我不叫小七,我叫清明。”

    “清明?听上去是个新鲜的,咋写的?”

    小三是个活泼男孩,也颇为地好学,听我这样说就立即扬着灰扑扑的小脸问道。

    “大概……这样……”

    见他这般,我捡起地上一根枯树枝就着泥土松软的地面上一笔一划写了出来,我也不记得我为何会写这两个字,大约是很小很小的时候,有人教过我吧?可又会是谁呢?想不起来了……

    “唔哇!好难,那你还是叫小七好了,念着好听!”

    见我在写字,小五也凑过小脑袋来看,只是在看见那一横一竖复杂的笔画时,就头疼地叫出了声,然后又笑嘻嘻地对着我说道,引得其他人也都点头表示同意,年纪最小的一个女孩儿小八欢喜地上前抱住我胳膊。

    “就喊小七哥了,大家都是这样的名字,小七哥名字不一样会很奇怪的。”

    名字,这种东西,取出来其实很少是自己会用到的,都是别人为了区别才会需要,既然他们几个都不喜欢清明这个名字的话,那也随他们去好了。

    就此,我被人唤作小七唤了好几年,直到小六得了风寒的时候。

    穷人是生不起病的,没钱也就看不起大夫,吃不起药,若是憋一憋过去了就还算是好的,若是过不去就只能听天由命。小六的风寒来得迅猛,夜里就发起了高烧,直到黎明也没有转好,迷迷糊糊说了好多话,其中一句话便是“我不想死……”。

    也对,这世间,谁又是想死的呢?

    小一叹了一口气,伸手探了探小六的额际,即便将仅有的破被褥都盖在小六身上了,他还是遍体发寒,发着虚汗,唯独额间炙热得有些吓人。若是吃不着药的话,怕是挨不过几日了,小一黑着脸将所有人都赶了出去,只留了他一人在屋子里照顾小六。

    我知他是怕我们都被传染上风寒了才赶我们出来的,小一那会儿也不过是半大少年,即便心上担忧着小六,他也不能表现出半点,若连他都慌了,这个乞丐小团体恐怕也就没了。

    “小一在照顾小六,我们就去乞讨吧,说不定能够多讨些钱给他买些药呢。”

    小二拉了我们几人一起偷偷商议着。

    “药可贵着呢,除非……偷!”小三抬眸慎重地看了我们一眼,他话语里的意思已经明了,这么多年,大家一起长大,感情方面自是不用说,小六这般谁心里都不好受,他们宁可冒险一回,说不定就可以救回小六一条性命。

    一拍即合,小四和小八是女孩就留下了,剩下的我们都要去偷窃,若有一个人成功了,小六买药的钱就有了。可我,我却不愿,有些事情不能做,一旦做了就会是一生的污点,虽说不上为什么,我似乎是不想成为这般模样的。

    “小七,没想到你是这样冷血无情的人!你就留在这里好了,我们自己去救小六!”

    小三气愤地丢下这一句话就带着其他人离开了,过了半会,大致晌午时分,他们兴高采烈地捧了一纸包的药回来,临去熬药前还瞪了我一眼,我没有说话,只站在那四面漏风的破旧屋子前看着眼前的一切。

    污点,终究还是染上了。

    小六在喝了药后好了很多,不仅清醒了过来,看着也有些精神气了,只是小一眉宇间的担忧还没有退下,直等到傍晚,一穿着华丽的臃肿男人带着几个壮实家丁来到了破屋前,说要将那偷了他钱包的小五乱棍打死。

    小一“噗通”一声就跪地上了,说小五他们是听了他的话才去行窃的,要怪也是怪他一人,那臃肿男人摸着下巴处的稀疏胡子打量小一,才一挥手令人执棍来打他。小八不忍,哭着上去抱住了小一,剩下的几个孩子也都在一起哭成了一团。

    小八年幼,大家平时里也就多爱护了她一些,是以长得粉雕玉琢的还算是可人,这会儿眼泪将面上的灰尘都刷了下来,露出一张清丽可爱的面孔,当即就让那臃肿男人浑浊的双眼里发了绿光,那是一种看待猎物般的贪婪光芒,让人不寒而栗。

    “也罢,就放过你们一次,不过这个小丫头,本老爷是要带走的!”

    因着那男人一句话,立刻就有家丁上前拉住了小八,小八还不懂被带走是何意思,听那男人要放过小一,就张了嘴微愣地看着那男人。小一却是明白了,挣脱了家丁的禁锢,跪着爬到了那男人的腿边,苦苦哀求着,打死他都好,请放过小八,她才不过是一个十岁的孩子啊。

    我站在众人的身后,就这样看着他们,这就是为人者的姿态吗?好丑陋……弱肉强食,如果可以成为强者的话,是不是……就不会这般受欺负了?

    那男人被小一缠着不耐烦了,就抬起一脚踹了出去,小一本就瘦骨嶙峋的身子单薄,许是那一脚踹得狠了,小一竟呕出一口血来,痛苦地捂住伤处大口地喘着气。那男人也没去管小一了,只让家丁赶紧拉了小八走人,正这时,我犹豫了片刻还是选择走了一步出来。

    “等下,比起那个面黄肌瘦的丫头,或许你更应该带走的是我。”

    “你是凭什么说出这句话的?”

    那男人听见我的话反倒是乐了,故作风雅地拿出腰间别着的一把纸扇在摇。我敛下眉,抬起衣袖擦净脸上刻意抹上的泥灰后,抬头看着那男人道:“就凭我,长得比她好看。”

    我知道我一直以来都长得很好看,唇红齿白,比起女孩都艳色不少,最初与小一他们相识时就被当作了女孩。而一个乞丐,是要不得一副好看的面容的,就像现在的小八。

    跟着那男人走的时候,我回头看了一眼小一他们,他们泪痕未干,愣愣地跪坐在地上,往日澄清的眸中多了些郁色。

    我以为我是男孩,总比小八被人带走要强些,可当那男人的手游走在我身上时,我才感觉到了恶心,恶心到了想吐,胸前平坦,他以为我是还没发育的缘故,正当他还要向着我下身摸去时,我才抽出绑在腿上的一根尖利木枝向着他心脏处扎去。

    这种事情我并不是第一次遇见的,早在很久以前,就有人蜜语甜言想要将我拐去勾栏之地,我逃出来后就削尖了一截木棍,一直以来都绑在腿上,果然还是有用到它的一天。

    我虽看上去瘦弱,力气却较其他人要大上不少,平日里玩闹时就连小一小二两个人都比不上我,那男人没想到我会突然反抗,心口被扎得正着,刹那鲜血就涌了出来,在他一声大喊后我翻身死死捂住了他的嘴,同时用膝盖抵住木棍的一端用力,直到木棍只剩下短短的半截还露在外面,那男人也就失去了生息。

    一切结束后,我失去了所有力气一般坐在床边喘气,然后又无声地笑了起来。

    杀一个人,真的很容易不是吗?

    再看了一眼那男人赤身躺在床上的模样,鲜血沁染了大半块被褥,我冷起面孔,将身上散乱的衣服理整齐了。窗外天已暮色,幸而这男人以为我是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女孩,所以没多少戒备,干那事时也不喜有外人在场,是以将家丁都遣退了下去,才没引起什么人的注意。

    等夜色再浓重些,我就可以逃走了。

    我不知道在我离开那条街道,那个地方后,小一他们会怎么样?也许会受了我连累死了吧?那男人尸体被发现后,估计不会放过小一他们,不过也许他们也和我一样,逃到了其他地方。

    我一路辗转,来到了月形山下,路途上我听说月形山上有流云门,那是一个修仙大派,修仙么?那是不是就会变得很强大了?那么,我就一定要成为最强大的人!

    在走月形山的云梯时,我遇见一个叫“徐钰”的少年,他似乎很热情,但我害怕被人触碰,就连他不小心挨到了我一点,我都要偷偷擦拭好久,却也不曾出声责怪过徐钰一点,他让我想起来小一他们。

    若小一他们真的死了的话,即便是我,也是有些不忍心的。

    这是我最后的仁慈了。

    在钟元峰霄云殿中,我见到了那一叠淡红色的衣衫,翩然而至,惊鸿若影。

    谷雨。

    那般圣洁的人物居然对着我伸出了手,还送了我把琴,为何?她也是有目的的吗?可我不过是个小乞丐,谷雨又能够图我什么呢?

    “我……我是清明,你说话算数。”

    我很庆幸那时我相信了谷雨,她随我一起游历这山川江河,在她面前,我收敛了我所有的戾气,从未说过我杀过人的事情,污点是有,但没有发现的话,也就会被掩盖在白纸下了不是吗?

    没想到,到最后我还会回到这个地方,和以前已经很不一样,但我还是一眼认出了那个熟悉的街道。

    随意地寻了个理由离开了谷雨一会,我凭着记忆走到了以前那个破旧屋子边,那处已经改成了一所四合院子,很是宽敞,是新来的人家吗?想来是真的见不到小一他们了啊。

    “小一哥!今日儿你生辰,先歇会吧,我们去买些酒菜回来。”

    正当我要离去时,那院子的门忽然开了,从里面走出一对大约二十左右的青年男女来,边笑着还边向前面喊道。

    “哎,小六小八!忘记带钱了就走,一个个不省事的!”

    过了会,里面走出个青衫男子,看上去十分温雅,急步追上了之前的两人,将一钱袋递到了他们手中,才笑着摇摇头,正要回门时偏头看见了站在墙角处的我,便出言问了一句。

    “这位小哥是有什么事情吗?可要进来喝上一杯茶?”

    “……不必了,在下是回来看故人的,见故人安好,在下就也安心了。”

    看来,这些年,小一他们过得也很好。

    “清明,你还在作甚?我们还得赶回流云门呢!”

    远远的传来谷雨一声呼喊,我回头应了一句,再看小一,他口中喃喃着“清明”二字,似乎在努力回想什么。

    “今天天气甚好,想必是个好日子,在下便不打扰了……有缘再见。”

    生辰快乐,小一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