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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同昨天夜晚所看到的一样,第二天是个极好的天气,一大早,明亮的阳光透着窗帘照射进来,带着明媚而温暖的气息。
放着暑假有着极好的权利,那就是想睡到几点就几点。
昨天睡得有些迟了,但与着蒋晴的那通电话,却让奚阳心情极好。
极好到睡到自然醒,醒了之后感觉身心舒畅。
薄薄的棉被在太阳的照射下,带着点暖烘烘的舒适感。奚阳整个人缩在被子里,看着阳光照射进来洒在地上的影子,双眼明亮,精神翼翼。
“阳阳,快九点,起床吃饭了,妈妈饭菜都给你温着了,今天早上有你最喜欢吃的皮蛋瘦肉粥哦。“
李冬梅的声音由远既近,在得不到奚阳的回应下,李冬梅轻巧的推门进来,就见到奚阳睁着明亮的眼眸望着影子发呆,偏生还一幅兴致勃勃的模样。
明明已经十四岁了,此刻这般的模样,竟还像是小时候一样。
李冬梅轻笑一声,走进奚阳面前,轻柔的拉下奚阳的棉被。
“阳阳,起床了,嗯?“
七月的早上,并不冷,看在近在咫尺的李冬梅,奚阳眨了眨眼,双手环上李冬梅的脖子,撒娇道:“妈妈,原来我回来了呀,我还以为我在做梦呢,我都想死你了,不过看到这么漂亮的妈妈,我就知道我肯定没在做梦,是真的回来了。”
“好了,妈妈知道了,快起来洗洗弄弄,妈妈帮你把饭菜端到客厅上。“
”好的,妈妈。“
看着李冬梅笑着亲亲额头离开的身影,奚阳脑袋在枕头上蹭蹭,神清气爽的起床。
早上吃的果然是皮蛋瘦肉粥,外加好吃的热乎乎的大包子,奚阳吃的是一脸满足。
吃饱喝足,在李冬梅笑着收拾碗筷去厨房时,奚阳自告奋勇的接下了洗碗的任务。
她都十四岁了,偶尔也应该干点家务了。
(= ̄w ̄=)
洗完碗,陪着李冬梅腻歪一会,中午奚东诚上班不回来吃,李冬梅为奚梅简单烧了一碗红烧牛肉面,依然特别好吃。
吃完,睡个午觉,陪着李冬梅去菜场逛一圈,买点李冬梅爱吃的,奚东诚爱吃的,自己爱吃的,回来陪着李冬梅一起在厨房忙碌,奚阳负责洗,李冬梅负责烧,看着一样样色香味俱全的美食在两人的合作下出来,奚阳感觉特别有成就感。
晚上吃饱喝足,陪着奚东诚腻歪一会,回到房间,看看书,看会电视,偶尔想到蒋晴的时候,偷偷去客厅给蒋晴打个电话,聊个一个小时半个小时的。
在没有蒋晴陪伴的日子,奚阳照样过的有滋有味。
只是在李冬梅与奚东诚看来,这样的奚阳就过得太宅了些,一点也没这个年龄该有的活泼感。
于是,在奚阳尽情腻歪着李冬梅与奚东诚半个月后,她被拒绝进家门了。
(>﹏<)
7月16日,晴,早九点。
“阳阳,早饭也吃过了,别一天到晚待在家里,回家都半个月了,没事去找你的朋友玩玩,钱妈妈塞到你口袋了,找个好朋友一起逛逛街,聊聊天,吃点好吃的,晚上妈妈给你做好吃的等你回来。”
明媚的阳光下,半开的门旁站的李冬梅穿的一身波希米亚长裙,笑得一脸温柔,特别好看,但这也不能改变李冬梅在话语结束后,那干脆利落关门的动作。
难道宅在家里粘着爸妈也是错吗?
难道宅在家里不觉得无聊也是错吗?
奚阳抬头望望天,低头看看被阳光拉长的身影,伸手掏出口袋里崭新的一百块,在确定及肯定不到晚上家门是不会打开的情况下,轻叹一声,迈步向小区外走去。
找好朋友玩呀?
可以找谁呢?
奚阳的性格在外人看来实际上挺好,开朗大方,活泼自信,上至七十岁老太,下至三岁小孩,都能聊得上几句,照理说好朋友应该是一抓一大把,但事实上,奚阳能知心的朋友,除了蒋晴,附近竟是找不到一个,对谁都能聊几句没假,但对谁都不曾真心相交过。
在所有人都不知道的角落,甚至连奚阳自己都认为的已经遗忘的上辈子里,最后那段众叛亲离的时间,伤的奚阳很深很深。
如果她所以为的最爱,只不过是披了一层伪善的皮,可以对着她甜言蜜语,却可以在身后勾三搭四,毫无顾忌的背叛。
如果她所以为的朋友遍布,在落难的时候,不是冷嘲热讽,就是暗踩她一脚。
那么,爱人,朋友,真值得她付出真心吗?
这辈子除了蒋晴,除了李冬梅与奚东诚,她谁都不要!
只是这样的她,是不是又做对了呢?
在翻来覆去的把脑中所有认识的人扫了一遍,却发现根本找不到什么对象的奚阳,微微叹了口气,难得的陷入了几分沮丧。
早上九点,并不算得上热的时间,街上人来人往的到是挺热闹,奚阳怀揣着钱,漫无目地的走着,还没想好该怎么自我检讨,却是发现自己不知不觉竟是走到了一偏僻的小巷。
天依旧明媚而耀眼,只是那种人来人往的热闹气息不知何时已经消失,零星的店面,零星的人流,遍布的绿树,及弯弯道道的小巷子,竟是显得有几分苍凉而阴森。
身为一个柔弱而乖巧的女孩子,保护自己很重要。
哪怕还没检讨好自己这辈子的人生准则是不是有问题,一旦发现过偏,奚阳立刻决定转身。
好奇心害死猫,对于重来一世的小命,她很珍惜。
“奚..奚阳,救..救命,怦!”
身后传来数声重重的脚步声,还有一断断续续的男音,以及简短一句话后重重摔倒在地的声音。
奚阳向前行走的步子顿了顿,在侧耳确定除了这声音外并没有任何声音传来后,奚阳咬咬嘴唇,终究是小心翼翼的转过身去。
好奇心害死猫,但在明显认识她的人向她求救,而她在不危及自己生命的情况下,她也是适当可以给予帮助的。
求救的人明显是从小巷子出来的,幽深而狭长的巷口,那人正蜷曲的缩在地面上,明亮的阳光照在那人身上,明明暗暗的,竟是带着几分灰暗气息。
那是一个男人,穿着一身浅灰色运动服,身材修长的男人.只是那个男人....
<“张佳梅,我们班上有一个长的很好的男孩子哦。”
“是谁?”
“喏,就是他,史宁山。”>
入学的第一天就荣登上初一三班班草的位置,更是在开学后,用实力证明了\”明明可以靠脸吃饭,但偏生要靠才华吃饭\!”的任性,每次大考小考,几乎都是班上第一第二,从来没有下过全年级前十,除了体育差点,不喜言辞些,几乎是班上所有女孩子的谈姿,但就是这样一个男人,此刻近乎狼狈的躺在地上,好看的眉紧紧的皱着,嘴角带着浅灰色,额上全是汗渍。
“史宁山..史宁山?史宁山!你怎么了,有什么我可以帮你吗?”
不管为何几乎没有交谈过的史宁山会记得她的名字,又为何会这般出现在她面前,就冲着同班两年同学关系,奚阳也无法坐视不理。
几乎是小跑的跑到史宁山面前,奚阳一边费力的把史宁山搁在自己腿上,在眼见史宁山还有些神质,对比于自己没有章法的施求,奚阳选择直接问史宁山。
“呼呼...呼呼...药....上衣口袋...呼呼...”
值得庆幸的是,哪怕史宁山的脑袋,背部全是汗,呼吸也急促的吓人,在奚阳把他枕在腿上,连续叫唤了数次,史宁山睁开眼,显得极痛苦的说着。
哪怕是断断续续,能说就好。
奚阳心里大松了口气,按着史宁山的说法摸索去上衣口袋掏药。
说起来,这竟是奚阳第一次与男孩子如此亲密的接触,隔着汗湿的衣服,奚阳能感觉到史宁山那温热而紧致的肌肤,但在这种情况下,奚阳根本顾不得想什么,在确定手间摸到药瓶,奚阳迅速的拿出。
那是一瓶小小的塑料瓶装,上面写的是医学用名,奚阳并不懂,但在药瓶上的作用却有着极清楚的一行:”用于心脏功能不全者。”
心脏?
难怪史宁山的唇色总是极淡。
难怪看似全能的史宁山在体育课上近乎废柴,几乎所有的体育项目都没有参加过。
但就算这样,为什么班里就算最爱打听的李凯,都没有说过支言片语?
是史宁山隐藏了吗?
奚阳瞬间在心头转过数个念头,却又极快压下。
药瓶上有写着用量,在与着史宁山确定是这药没错,且药剂量并没问题后,奚阳小心翼翼的把药喂进史宁山的嘴里,没有水,干咽药会显得有些困难,但在史宁山病发的情况,奚阳根本不敢赌,史宁山能不能等她跑到小店买水再过来的几分钟时间。
幸好,史宁山似乎已经习惯干咽药片,虽有些困难,药却依旧被他咽了下去。
奚阳并没有看过任何心脏病人的状态,也不知道史宁山仅仅吃药是否就可以,但在眼前的情况下,奚阳也是想不到别的办法。
一人坐,一人躺,任着阳光照射下来,带着明明暗暗的温度。
汗水似乎已经浸透衣服,奚阳有些僵硬的保持着眼前的姿势不动,转眼已经十几分钟过去了,值得庆幸的是,史宁山脸上的痛苦表情渐渐退去,淡灰色的嘴唇渐渐恢复成淡淡的粉色,他的呼吸虽然急促,却明显已经平稳下来。
“史宁山,太好了。”
直到这个时候,奚阳才敢擦去脸上的汗渍,望着躺在自己腿上的史宁山露出庆幸而灿烂的微笑.
“刚才谢谢你。”
史宁山想动,但显然刚刚病发过的身体根本无法动荡,他就那般躺在奚阳的腿上,看着眼前近在咫尺的奚阳,帅气而好看的偏淡肤色是淡淡的红意。
“我好多了,谢谢你奚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