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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总会有冲动和任性的时候,如果凡事只会刻意忍让,就不是我认识的陆晓岚了。”
因为杨浩的这句话,陆晓岚持续一个下午的坏心情都缓和了不少。她的胃部不合时宜地发出了“咕噜咕噜”的声音,惹来身旁男人的放声大笑。
“走吧,你的胃也开始抗议了。”
超市距离公寓不过十五分钟的路程,陆晓岚穿着高跟鞋,走路不太稳,好几次差点摔倒。杨浩见状,提议说,“把鞋子脱掉吧。”
“光着脚丫走路不太好。”陆晓岚低着头,苦恼地打量这双限量版的高跟鞋,开始后悔今天面试的时候脑子一热选择它们。下午从秦海的公司走路回家,脚趾和脚跟已经磨出了血泡,估计血迹都已经凝固了。
杨浩四处张望,发现路边有一张供游人休息的椅子,连忙扯住陆晓岚坐在椅子上。他脱下了自己脚上的人字拖,很有义气地朝她说道,“你穿我的。”
“那你呢?该不会穿我的高跟鞋吧?”陆晓岚怔了一怔,表情有些惊讶。
“说起来,我还没试过不穿鞋子上街,现在可以试试看了,反正在海滩没人会在意。”说着,杨浩弯身拾起陆晓岚的高跟鞋,往一旁的垃圾桶走去。“穿不合适的鞋子,走路会很痛苦。”
穿不合适的鞋子,走路会很痛苦。
这句不经意的说话,让陆晓岚整个人都懵了。就像她和秦海,多年磨合下来,走过的路很多,因为不适合磨出的血泡更多。回想最初,每一寸走过的路,每一段共同经历的日子,都是血泪交错的。
杨浩今天穿着背心和沙滩裤,看起来有一点儿的痞子气。他回头看到身后的女人正在发呆,忍不住催促说,“再不走,超市就要关门了。”
陆晓岚扭过头,看着那双精致的高跟鞋安静地躺在垃圾桶里,满腔郁结,却又丧失了重新拾回来的勇气。她敲了敲自己的脑袋,瞬间清醒了不少,回应说,“嗯,脱掉不合适的鞋子,现在感觉舒服多了。”
街灯下,一前一后的身影继续往前走。虽然杨浩走在前面,可是每走几步,就会下意识地回头看看陆晓岚是否还跟着。这个小动作,让她感到窝心而温暖。
如果是秦海,必定健步如飞。记得有一次两人逛街,陆晓岚停下来欣赏路边的流浪歌手弹唱,不到三分钟已经看不到对方的身影。更糟糕的是,她的手机没电了。在苦苦寻觅半小时以后,她才终于在下车的地方找到脸黑的男人。
第一次陪杨浩逛超市,陆晓岚明显感受到对方的居家男人性格。他可以站在货架前仔细对比同类型的产品和性能,才做最后的选择。
“杨浩…好了没?选个电磁炉也要花半小时吗?”陆晓岚是个没有耐性的女人,一直陪着杨浩购物很无趣,恨不得扯他离开。
可越是催促,杨浩就会看得越仔细,不紧不慢地说,“我们是来度假的,又不是赶飞机,急什么。”
眼看对方认真严肃的样子,陆晓岚只好立刻闭嘴,推着购物车跟在他的身后,随手把对方选好的货物放到手推车里。
足足逛了一个半小时,杨浩才心满意足地接过陆晓岚手中的购物车,往收款台的方向走去。
离开超市的时候,杨浩提着大包小包,身旁的女人却悠闲地啃着三文治,不好意思地问道,“真的不用我帮你提吗?”
“没事,这种粗重活儿让我来,你吃东西的时候记得看路就行。”杨浩手上的东西很多,十足家庭主男的模样,却始终没有抱怨半句。
陆晓岚啃着三文治,自言自语地说,“平时家里需要采购大米和油之类的,都是我一个人提回去,秦海不会陪我去超市,更不会管这些芝麻小事。”
话刚说出口,她的心情突然变得低落起来。是呀,秦海有什么好,只顾着工作,家里大小事务都是她一手包办。是谁说家庭主妇是一份轻松的活儿?大到投资理财,小到柴米油盐,她都小心谨慎地操办,一年三百六十五天从不间断。
有些时候陆晓岚做的菜不好吃,还会遭到秦海和秦康的嫌弃。看来她不过是天生的保姆,把青春都花在这个家里,却不能抱怨、不许休息、不得马虎。
“在加州的时候刚好相反,我的前妻不喜欢去超市,周末都是我一个人去采购。久而久之,我也成了地道的暖男。”杨浩跟在陆晓岚的身后,看着她穿套装配搭拖鞋的样子,感到有些好笑。
把最后一口三文治塞到嘴里,陆晓岚突然停住脚步,微微转身,站里在路灯下望向杨浩,许久才说话,“你为什么会与前妻离婚?”
陆晓岚很少打听他的感情生活,这是第一次。杨浩有点愕然,但很快就从吐出了四个字,“性格不合。”
性格不合,是多少人分开的理由。若然不合,为何一开始的时候会走在一起呢?
杨浩大约猜出陆晓岚的疑惑,补充说,“是生活多年以后,两人的思想和观念已经背道而驰。我喜欢安静,而她喜欢热闹。刚结婚的时候,我会陪她去不同的party,她也会偶尔抽时间陪我安静地度假。但是生活的时间长了,慢慢就不再懂得迁就对方。”
“像我和秦海吗?”陆晓岚的语气轻松,唇际的笑容显得却十分苦涩,“我们都希望对方为了自己而改变,最后却谁也不愿意改变。刚开始的时候,他忙于工作,我总是不忍心打扰他,一直默默地忍受这种孤独。可是时间久了,我发现自己已经不再习惯向他倾诉心事。”
这是陆晓岚很久前就发现的问题,每次遇到心情不好的时候,她会约冉小佳出来倾诉,或者上网找杨浩聊天,却很少告诉自己的枕边人。因为抱怨得多,他也习以为常,只会沉默不语,不像恋爱的时候那样耐着性子安抚自己。
曾经有一段时间,她迫切想要再生一个孩子。因为秦康的出现是两人之间的意外,她渴望能在两情相悦的情况下,共同孕育新的生命。她还希望与他分享怀孕的喜悦,期待新生命的诞生,以及过一些琐碎却安静的生活。
“浩,你喜欢孩子吗?”
“喜欢,如果顺其自然,我希望至少能有一儿一女。可是前妻害怕生完孩子以后身材走样,一直很抗拒怀孕,这也是我们离婚的主要。”杨浩对于那段婚姻,有着太多的遗憾。认识对方差不多二十年,到最后才意识到两人的观念早已背离初衷。“我是个家庭观念很重的男人,坚定地认为有孩子的家庭才完整。”
陆晓岚叹了口气,上前接过杨浩手中的几个购物袋,苦笑说,“曾经我觉得与秦海之间的爱情轰轰烈烈,至死不渝。可如今却走到了水火不容的地步,想起来也觉得心酸。他不明白我的内心所想,而我始终无法理解他的很多决定。”
其实陆晓岚很羡慕那些生活了大半辈子的老夫妻,每天看着对方也不会感到厌倦。八年,已经成为了他们之间的一个坎儿,这些日子以来的争吵早已超出了她能承受的范围。如果继续吵下去,她怕自己会崩溃。
这次的导线很明显,是源于那个姓肖的女人。可是归根到底的问题,是陆晓岚对秦海没有足够的信任。因为她无怨无悔的付出,所以期待对方的同样回赠。
她苛刻地要求对方许下承诺,远离肖宇馨,一心一意把时间花在自己的身上。但秦海从来都是性格洒脱的人,讨厌别人的要求,哪怕来自枕边的女人。
结果秦海做不到,陆晓岚会感到羞辱,甚至有种被背叛的震怒。上午他们在办公室里发生的事,真相到底是什么已经不再重要的。重点是陆晓岚对一个人绝望了,对方再多的解析也只是徒劳。
“走吧,回去给你做海鲜大餐,保证吃饱以后能忘记今天的苦恼。”杨浩重新夺回陆晓岚手中的购物袋,光着脚丫潇洒地走在前面,还不忘催促说,“快快快,不要像个老太太。”
杨浩自称是暖男,一点儿也不过分。因为不到一小时,他已经准备好一桌子的饭菜,在天台的小圆桌上铺好桌布,并且颇有情调地点了两支蜡烛。
陆晓岚略微惊讶,还没走到桌子旁,身后的杨浩便绅士般拉开了椅子,做了一个“请”的动作。
“烛光晚餐吗?”陆晓岚已经更换了从超市新买的小短裤和背心,头发随意挽成发髻,烛光映照下的她,脸容略显疲惫。
杨浩摘下围裙,简单的沙滩裤和运动装,看起来很有居家男人的感觉。并排的两只酒杯,折射出随风摇曳的烛光,宁静、安稳、平和。
浅绿色的液体缓慢地注入杯子,他的语气宛如邻家哥哥,每一个字都充满关爱,“心情不好就吃东西,心在胃之上,吃饱了撑着心脏,就没有那么难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