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章 牧羊少年

括囊者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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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峰站在一个山岗上,望着山岗下的一草一木。

    今天天气很不错,阳光照在人身上暖暖的,只穿一件单衣也很暖和,而今天的风也很和煦,丝毫不像冬天那样,吹得人遍体生寒。

    山下草木葱翠,一片绿意,若是能开垦出来,估计能打不少粮食。

    山下还有一只只羊,那是他的羊,更准确的说,是他主人的羊,他的任务就是放羊。

    一只只身体健硕的山羊在山间往来跳跃着,这些畜生有着强健的腿和灵敏的身手,因此比人更适应山间的生活。而他们吃起东西来更是厉害,三只山羊围着一颗树,只要几口就能把树皮给吃光。

    树怕扒皮,没了皮的树自然活不了,可是这也没办法,只有山羊吃饱了人才能吃肉,为了人活下去,这些树就要牺牲一下了。

    他一只只地数着自己的羊,这也是他的工作,若是少了一只,只怕就要遭到痛打。

    一想到主人那站着鲜血的皮鞭子,他就不由得激灵灵打了个寒战!

    “还是看好我的羊!”这么想着,他对身边的阿黑说道:“阿黑,快去看着羊,不要叫狼把羊给叼走了!”

    暗黑是他的牧羊犬,今年三岁,长得精神而凶猛,是他唯一的伙伴。

    往常这时候阿黑应该兴奋地跳起来叫唤,然后一跃而下,在山坡下和山羊嬉戏打闹,可是而今他却表现极为异常,好像疯了一般。

    他四肢伏地,低声嘶吼着,嘴里钢牙紧咬,好像遇见了豺狼狮子!

    李峰心里打了个突,一把操起身边的短匕首,低声问道;“有敌人吗?”

    用不着阿黑回答,远处忽然想起了隆隆的马蹄声,听声音至少有十几骑!

    “难道是胡人?”李峰心里一紧,若是遇上强盗还好,毕竟有羊在他们不吃人,丢了羊回去要挨揍,反正自己一人吃饱全家不饿,大不了自己也入伙,当强盗去!

    可是胡人就不一样了,听说他们不仅吃牛羊,还吃人!

    吃人,这不就是畜生吗!

    “老天爷保佑,可千万不要是胡人啊!”李峰心里轻轻说着,然后趴在山岗上一动不动。

    他没有马,跑是跑不了了,还不如隐藏起来,说不定能逃得一命。

    踏踏踏

    马蹄声越来越近了,这声音整齐而威武,透着一股令人畏惧的气势!

    这是哪里来的骑兵?不管是哪里的神兵,肯定是一只精锐之师!

    李峰慢慢抬起头来,悄悄地看向山脚下。

    山脚下是十二个骑士,看他们的发辫样子,是胡人而不是汉人!

    “糟糕,是胡人!只求他们不要发现我了!”李峰叹了口气,又将身体低低伏地,暗自祈祷着自己能够逃得一命。

    山岗低下传来了胡人对话的声音,听声音却是汉话!

    “哟,这里有羊!还不少呢!我数数,一只,两只……一共有三十只呢!太好了,今天晚上有有烤羊肉吃了!”

    “混蛋,那是我的羊!”李峰在心里暗暗骂着,可是他一动不敢动。

    另一个声音传来:“混六迷!小郎君命令咱们来侦察敌情,你怎么就想着吃!”这个声音很奇怪,竟然是称呼他们的上级为小郎君,可是胡人是不这么称呼的!

    难道他们的头头竟然是个汉人少年?这可真是奇怪!

    叫混六迷的那个人大大咧咧地说:“不要这么小气!咱们这十二骑中的胡人可全都是原来的酋长亲兵,个个一身是胆,马术无双!不要说遇上汉人步军,就算是遇上两倍的骑兵也不怕!也就是小郎君那样的人,才能把咱们打败!”

    这声音虽然听起来嚣张无比,但是李峰却一点都不怀疑。胡人精骑甲于天下,对付汉人骑兵不要太简单。但是他嘴里的小郎君竟然能够降服这些人,这又是怎样的奇迹?

    李峰心里的疑团越来越大了。

    他隐隐有种感觉,这个小郎君只怕是一个了不起的人物!

    他正要继续潜伏,却听到一个声音高喊道:“山岗上那厮,你还要躲到什么时候?出来吧,我混六迷的耳朵能听到穴鼠的声音,眼睛能看到苍鹰的轨迹,你躲不了的!小郎君说了不杀汉人,你只要投降,我就饶你一命!”

    “糟糕,被发现了!”李峰心里一凉!

    不过他随即就反应过来,如果对方想要杀他,大可不必这么麻烦,趁着他不知道暴露上来一箭射死他就好了。既然他们这么说了,自己就暂时还是有用的!

    这么想着,他慢慢站了起来,高声叫道;“我投降,我投降!”

    他这下子看清这些人的样子来了,刚才紧张之下看得不甚清楚,现在才发现原来不全是胡人,里面有七八个还是汉人的模样。

    这些人打扮得可真漂亮!他们浑身都是散发着黑色光芒的扎甲,头上戴着铁盔,上面飘着半尺长的红缨带,背后背着弓箭,腰间插着战刀,马上还架着马槊,看上去就是一只威武之师!

    战乱年代,武器装备可是除了粮食之外最最值钱的东西,能给属下配备这样的装备,只怕他们的主人肯定很有钱!

    看着这些人的装备,李峰深深叹了口气,他也曾经学过防身的武术,若是能有这么一身武备,自保能力就大大增强了!

    看到对面走出来的是一个十五岁的少年,众人松了口气,那个叫混六迷的胡人立刻大呼小叫道:“那个汉人少年!你叫什么名字,来这里干什么的!”

    他汉话说得很好,李峰于是恭恭敬敬地回答道;“我是李家堡的牧羊人,在这里牧羊的!”

    “原来是这样!”胡六迷哈哈大笑;“这不就是应了那句老话,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老子要立功了!”

    “什么你立功了!明明是大家一起的功劳!”一开始那个胡人立刻反驳道!

    “不好,这些人只怕是要对李家堡不利!”李峰立刻反应过来!

    好像是有猜心术一般,混六迷见李峰脸色不妙,立刻说道;“你以为我们要对李家堡不利吧?其实你猜错了!我是刘小郎君麾下的骑士,特地来邀请李家堡一起南迁南朝的!”

    李峰好像听到了一个匪夷所思的笑话:“南迁南朝?开什么玩笑!大家在这里过得好好的,谁要南迁!”

    “不迁?”混六迷嘿嘿一笑:“刘小郎君立意兴复汉室,你们族长李成里通秦国胡人,已经被斩杀了!你们要是顺从南迁也就罢了,要是不从,就要攻破你们的堡垒,杀光你们的男人,抢走你们的女人!”他自己就是胡人,可是说起这话来一点都不脸红!

    “果然是胡人,豺狼之性,没有半点礼义廉耻可言!”李峰心里暗暗骂着,可是他又不敢反驳,因此只是沉默。

    看出了李峰的沉默,另一人胡人开口了:“这位小兄弟,我是刘肉都!现在是刘小郎君麾下胡骑队的队长!官阶是排长!你要这么看不开,我看你衣服破破烂烂,脸上还有没散去的青肿,又是一个人牧羊,只怕是穷困潦倒,平时没少挨打吧!我当年也是牧奴,日子过得很苦!可是自从跟了小郎君,那可是见过了好多未未曾经见过的东西,有了富贵未来!你要是个有心气的,倒不如跟了我们,一起打破李家堡,给你出出气!”

    他好像是一个蛊惑人心的巫师,句句都说在李峰的心坎上。

    是啊,他在李家堡就是个最底层的牧民,又不是嫡系,平时好事轮不上,修缮城墙,半夜巡逻的事倒是都摊上了,他凭什么给那群人卖命!

    再摸摸脸上的没散去的青肿,李峰忽然一咬牙,富贵险中求,干了!

    这么想着,他立刻抬起头来道:“我可以加入你们,但是我有个条件!”

    “哟呵,还有条件!不过我喜欢你这样直来直去的!说吧,只要合理,我都满足!”

    “我不要金子,也不要粮食,我只要堡里的一个女人,一个加入你们,骑马杀人的机会!还有,我得见到了你们的小郎君才能相信你们!”

    刘肉都哑然失笑:“我当是什么要求,原来是女人!我喜欢,男人就应该喜欢女人!你还想加入我们?这简单,我这里有一匹马,你骑上马,跟着我们,只要跟得上,我就做主收了你!”

    他伸手指着一匹栗色的马,这马看上去神骏无比,身体强壮,只怕不太好驯服!

    不过李峰此刻已经孤注一掷,因此他慢慢走到马身边,轻轻看着马的眼睛。

    马的眼睛蔚蓝而晶莹,好像是阳光下的蓝色湖水,看着就就让人心生喜意。

    马儿的眼神纯洁而自然,虽然它的身体强壮而狂暴,但是它其实只是一个孩子!

    和马儿对视了一会,李峰伸出手,轻轻抚摸着马儿:“马儿啊,马儿,我能不能和小青在一起,就看你的了,你要是愿意成全我的好事,就让我骑着你走好不好?”

    马儿好像听懂了他的话,轻轻点了点头,然后低头对着他咴咴叫了两声。

    李峰大喜,踩着马镫,一步就上了马!

    “好小子!”刘肉都哈哈大笑:“行,你算是汉人里面有种的!好了,带上你的狗,你的羊,咱们回小郎君那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