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1章 野蛮人的故乡(一)

喵的神奇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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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野蛮人的某些风俗十分独特,甚至可以说,正是这种从远古部落时期遗留下来的风俗一代代加剧了他们和人类之间的体型差异。

    野蛮人是典型的母系社会,一个女家长和她的女儿、孙女们组成一个大家庭,共同抚养后代,而不是像大部分人类社会那样由夫妻共同抚养。女孩长大以后会一直留在家族里,和新来的成员生儿育女,或照顾姐妹们的后代,男孩则在长到十四岁之后就带上母亲准备的最后一份干粮离开部落来到鬼哭崖加入“守望者”部队,他们大部分都会在军队里一直呆到战死或者老死,只有少数最高大、最强壮、表现最出色的勇士有机会进入某个家庭,成为家中女性公有的丈夫和孩子们的父亲。

    在这样的风俗中,野蛮人的每一个孩子都是最强勇士的后代,也只有最强壮的孩子们,才能在恶劣的环境中生存下去,于是这个单纯地崇尚着强壮身躯和武力的部族在女性一代一代的选择下,渐渐地进化出了远比平原人壮硕的体型。--《费诺大陆百科全书·风俗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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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们沿着曲折向上的道路一路往北前行,菲尔斯和阿尔凯也都穿上了厚重的毛皮斗篷来御寒,阿尔凯在前面赶着马车,他从来没有做过这样的工作,但是出于对动物习性的了解,很快就把两匹陌生的矮脚马驯得服服帖帖。菲尔斯在第一次见到可以整个人扑进去的积雪时,激动得上蹿下跳,然而他不出所料地很快就玩腻了,一会儿懒洋洋地躺在马车顶的干草上晒着一点都不暖和的太阳,一会儿骑到驮马的背上,但是很快就被阿尔凯一脚踢了下去。

    埃文德尔一直睡到中午才清醒了些,整个下午他都没有离开过马车的车厢,连门帘都不愿意掀起来,怕冷的法师紧紧地抱着火炉看着依然一身黑甲,只在盔甲外面披了毛皮斗篷的帕洛斯:“把盔甲脱了吧,你这样穿不冷吗?”

    帕洛斯当然冷,所以他才一直呆在马车里,不过他也有自己的顾虑:“出了阿塔西亚的势力范围,我们就随时有可能遇到野蛮人,我必须做好战斗的准备。”

    埃文德尔笑着说:“谁告诉你我们是去和野蛮人战斗的?”

    帕洛斯知道自己想岔了,他一边脱盔甲一边问:“那你要怎么确保他们不会趁机攻打阿塔西亚,难道靠谈判?我听说野蛮人是穿兽皮、吃生肉,连通用语都不会说的野人,我们怎么和这样的种族谈判?”

    “多么典型的偏见啊。”埃文德尔手贱地捏捏他的脸,反正帕洛斯也不会生气,“等你真的见过他们以后你就明白了。”

    帕洛斯脱掉盔甲以后换上了厚重的冬装,不管从视觉还是触觉上都不再那么冷冰冰硬邦邦的了,埃文德尔也变得更乐意靠着他,或者干脆坐在他的腿上,有时候还会故意把手伸到他的衣服里,冰得他一哆嗦,不过帕洛斯也不抱怨,他知道这段旅途对怕冷的埃文德尔来说相当辛苦,尽管法师每天坐在马车里,白天抱着加炭的火炉,晚上抱着帕洛斯温暖的身躯。

    矮脚马慢吞吞地往高原方向攀爬着,一路都没有碰到什么变故,数天之后,他们来到了帕森高原和阿塔西亚的交界--鬼哭崖。

    这里的地势就像撕裂一般地陡然升高,形成了落差几十米的断崖,野蛮人用坚固的针叶树树干在离地面十来米高的悬崖上制造了栈道、塔楼之类粗犷简陋但实用的防御工事。工事里并没有多少守卫,他们对这辆孤零零而来的马车也没有什么防备,等到马车靠近了,一个野蛮人在栈道上声如洪钟地用不太标准的通用语大喊:“来的是谁?”

    埃文德尔下了车,掀掉了皮毛披风的兜帽,露出他修剪过的金发和英俊的五官:“我是你们的老朋友,法师埃文德尔。”

    很快,一个很大的吊车被放了下来,大到足以把整个马车都吊上去。

    等到他们来到了鬼哭崖的顶端,放眼望去就是一大片积雪覆盖的平原,绵延的兽皮帐篷一直延伸到树林的边缘,也有直接开凿在山壁里的洞穴,高大强壮的野蛮人就生活在其间。

    一个看起来地位比较高的野蛮人张开蒲扇般的大手对着马车迎了上来:“啊哈哈哈!埃文德尔,我的老朋友,我还以为你再也不想到这么冷的地方来了!”

    那个野蛮人看起来年纪不小了,一把花白的大胡子,个头差不多有两米二高,帕洛斯在人类当中算是高大强壮的,但是在这个野蛮人面前也显得很矮小,他肌肉纠结的胳膊足有帕洛斯的大腿那么粗,特大号的脚上穿着野兽毛皮做的靴子,腰间围着兽皮围裙,再往上则什么也没穿,只交叉着挂了两根皮带在肩上,绑着一些匕首之类的小玩意儿。

    埃文德尔连连后退几步躲在了帕洛斯的身后,拒绝了野蛮人这个充满了热情的拥抱:“别别别,格尔,我还记得你上次差点一把将我的肋骨勒断。”

    格尔大笑几声放下了手:“这次还带了朋友来?你的朋友就是我们的朋友,来吧,不要拘束,赶紧到毡房里暖和一会儿吧!”

    热情的野蛮人不由分说地揽着埃文德尔的肩膀往一个特别大的毛皮帐篷里带,差点跟一个要出门的野蛮人姑娘撞在一起。

    那姑娘穿得也少,比格尔就多了一件毛皮抹胸,满头红发打了一个长辫子,鼻子周围长着一些活泼的小雀斑,她抱怨道:“爸爸,你怎么这么冒冒失失的,这个人类又是哪里来的?”

    “快来打个招呼,黛雅,这可是你的救命恩人。”格尔一脸骄傲地对埃文德尔说,“你看,黛雅已经这么高了,长得漂亮吧?”

    “你女儿?”埃文德尔惊奇地看着这个比自己还高的女孩。

    “可不就是吗,当年你亲手接生的女孩。”格尔又满脸兴奋地去叫他的妻子弥尔雅。

    帕洛斯他们总算是见识了一把野蛮人式的热情,其实大多数野蛮人都不会说通用语,少数只会说一些简单的词汇,格尔的通用语讲得特别好是因为他的妻子弥尔雅是来自南方的平原人,当年不知道是因为什么事情逃难到鬼哭崖,就跟格尔生活在一起了,她的谈吐举止看起来也是有着良好出身的女人,只是一句也不愿意提及自己的过去。

    守望者部队其实严格意义上来说不能叫做部队,因为他们没有明显的上下级和纪律可言,只是一大群单身汉抱团守卫着帕森高原的南部防线,以免狡猾的平原人溜到更北边去伤害女人孩子们,这些野蛮人战士们感情密切,不分你我,一个人的朋友就是所有人的朋友,晚上格尔在帐篷门口燃起了温暖的篝火,大家纷纷贡献出自己的猎物和窖藏的好酒来招待客人们,大声笑着用牛角杯喝酒,围着篝火用低沉浑厚的声音唱着那些古老的歌谣。

    菲尔斯遗憾地看着在场寥寥无几,还每一个都高大强壮的女性,感到有些淡淡的忧伤:“为什么这里的女孩子这么少?”

    “女人都住在更北边的部族里。”埃文德尔摸摸菲尔斯的脑袋说,“乖,不要去招惹她们,不然你会被强壮的野蛮人姑娘一斧子劈成两半的,那样的话我的魔法也救不了你。”

    菲尔斯不能理解:“为什么,难道她们不空虚吗,不寂寞吗?不想要一个温柔又幽默的人儿去关爱她们吗?”

    “你的个子太小了,只有最强壮最优秀的勇士才能加入她们的家庭,与她们生儿育女,这是野蛮人坚持了几千年的传统。”埃文德尔喝了一口被温得恰到好处的浆果酒,从里到外暖起来的感觉让他舒服的叹了一口气,看着那些跟守望者的战士们一起跳舞的野蛮人姑娘,感慨地说,“不过这传统多少已经有些动摇了呢。”

    野蛮人里许多老人都痛心疾首地说现在的年轻人越来越不像话了,一直以来都只有最强大的勇士才能留下自己的后代,可是现在一些年轻的姑娘小伙都被人类那边传过来的爱情故事迷惑了,就算不是最强壮的男人也能靠着看不见摸不着的“爱情”打动一个姑娘,骗得她以组建新家族的名义离开自己的母系大家庭,和心仪的男人住到一起。

    格尔也是这样一个不遵循传统的野蛮人,他有着强健的体魄,本来应该在斗技场上无所畏惧地拼杀,取得优胜以后加入某个大家庭,成为许多女孩共同的丈夫,拥有一大堆后代,但是驻守鬼哭崖的时候,他却跟一个逃到这里的人类女性坠入了爱河。

    超过一米七的弥尔雅在平原人中间算是个高大的女人,可能比许多男人都高些,但是站在格尔身边却显得格外小鸟依人,拥有野蛮人血脉的婴儿也比人类婴儿大个得多,弥尔雅在生产时差点就死于难产,格尔当时急得要死却毫无办法,只能病急乱投医向旅行到这里的法师求救。

    埃文德尔用令人难以置信的手段救了她们母女两个--他剖开了弥尔雅的肚子,把那超大个的婴儿掏了出来,又用魔法一层一层地粘合了伤口,母女平安。

    从此他就成了格尔最信任的人类和永远的好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