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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许南的身后还跟着几个医师一般模样的人,恭恭敬敬站在他身边。
陆许南在距离我几步之遥的地方停了下来,微挑眉头,眸子里闪过一丝讶异,显然,他也没想到会在医院里见到我。
他转身对他身边的人说:“你们先去,我一会就来。”
那几名医师的目光在我们身上打转了一会儿才走,看来他们也有一颗八卦的心。
陆许南向前走了几步,俯视着我问:“你怎么在这?”
我仰着头,“你都在这,我怎么就不能在这了?再说了,来医院还能来干嘛?看病呗。”
他嗤笑一声,肩并肩坐在我身边,“什么病?”
我叹息,装模作样道:“这医生说我最近受了惊吓,引发了什么癌症,然后呢,劝我要心平气和,不要被什么妖魔鬼怪给吓到,让我好好享受余生。”
我胡说八道已经没边了,我在拐着弯的骂陆许南,他那么聪明的人当然听得出来。
“余生你的确要好好享受,再这么口没遮拦,你就真没几天日子可过了。”
我转移话题道:“你不是整容医生吗?怎么在市医院?”
他的手交叠的放在腿上,有一下没一下的敲打着,他侧目,“好奇?”
我点头,“对,我很好奇,你就跟一个迷一样。”让人忍不住想扒光了你的内心,把你看透。
他收回目光,轻轻笑了起来,笑容闪耀极了,白皙的面庞没有瑕疵,“不告诉你。”
我一怔,没想到他也有这么恶劣的时候,我嘟囔了一句,“你不愿意说,我还不愿意听呢。”
我看了看时间,陆许文应该也快过来了,于是我隐晦的提示了一下陆许南,“你看起来不怎么忙呢?”我的意思是,你应该很忙,赶紧走吧。
他站起来,俯身靠近我,将我整个人圈进他的势力范围内,他启唇:“我很忙,不过收拾你的时间还是有的,你看起来一点都不害怕我呢?”
我动弹不得,“我怕,全世界我最害怕的人就是你了,你不要伤害我。”
“那你说说,今天怎么到医院里来了?”
我脑子里有一系列的“苦情版”的措辞闪过,扯了喉咙,张嘴想说些什么的时候,他又在我耳边凉飕飕道:“想清楚了再说。”
我之前的话硬生生的憋了回去,指了指自己的脚,实话实说:“我和陆许文一起来的,你该明白了吧,医院不仅是治病的好地方,还是一个增进感情的好场所。”
他了然,撑在我两侧的手移开,将鼻梁上的金丝眼镜往上提了提,“演的好一点。”
我发现他不仅是个衣冠禽兽,还是一个斯文败类,我记得越界那天晚上,他是没有戴眼镜的,他不近视,戴着眼镜只是想让自己看起来更加没有攻击力。
我假笑,“演技这东西,我天生自带,你就不用担心了。”
他迈开了一下步,应该是要去开会了,却突然停下来,转头对我说了一句,“你身上的香水味太廉价了,会破坏你在他心里的价值,他喜欢迪奥旗下一款叫毒药的香水,还有,你的脚,外科医生只要扫一眼,就知道你在装,所以,我建议你,还是不要去门诊比较好。”
他说着,余光便扫了一眼门口。
我顺着他的眼神望去,看见了快步而来的陆许文,他颇有深意的往陆许文那个方向笑了笑,我的心立马提了起来。
每次他和陆许文见面时,我就害怕他会戳穿我,我也有种做贼心虚的感觉。
索性他没有为难我,在陆许文发现我们两之前就离开了。
“我们去挂号吧?”
我扯起一抹笑,“不用了,我还有点事,你送我回家吧。”
他还想说些什么,“可是你的脚?”
我语气骤然冷下,“我说了没关系,你就不要多管闲事了!送我回家吧,今天谢谢你了。”
他愣了一下,然后扶起我,“对不起,我是不是惹你不开心了。”
我垂眸,开始瞎编乱造,“没有,我只是单纯的不喜欢的医院。”我的声音开始哽咽,“我的父母…..就是死在医院的。”
身世凄凉的女孩,他应该会更疼惜吧。
从陆许文的表情中,我知道他相信了我说的话,而且是没有任何怀疑的相信我,他揽着我的身子,“你别伤心了,是我的错。”
我的下巴抵在他的肩膀上,我睁开眼,满满的嘲意,我以前朝思暮想的怀抱啊,我真想对他的脖子咬上一口,尝尝是什么味道的。
我轻轻的推开他,抬眸望着他说:“不怪你。”
陆许文大了胆子,牵过我的手,我没有挣脱,跟着他走到了地下车库,我要先给他一点甜头,那种暧昧的感觉,让他以为我对他产生了类似爱情的东西,然后,我就会告诉他,你弄错了,我和你从来不是想象中的那种关系,我是你哥哥的女朋友。
陆许文一定是不知道陆许南在背地里算计他的事,象牙塔里的男孩总是单纯的,他知道了这些之后,会怎么样呢?
他的内心会拉扯,情感和道德会在他的心里摇摆不定。
我没有让他送我回朱雀巷36号,我报了另一个地址。
当然那个地址的凄惨破败程度和我现在住的地方没什么区别,下车的时候,我刻意与他保持了一定的距离,我站在原地,对他摇摇手,“那就明天见了。”
他恋恋不舍的上了车,“好。”
我突然叫住他,“对了,陆许文,我突然想起来,你的裤子我还没有赔给你。”
他脸上闪过失落的情绪,而后笑笑说:“一条裤子,不用赔了,能认识你我已经很开心了。”
我微笑,目送他离开。
他的车子一开走,我的嘴角就收了起来,我自言自语,陆许文,认识你我也很开心。
开心到迫不及待想看你崩溃、疯狂的样子。
收敛好自己的戾气,我漫步到晨夕住的地方。
方才在车上时,我就发短信给晨夕,告诉她,我会去找她。
晨夕站在街口,手里头夹着一根烟,不是我抽惯了的台湾女士香烟520,而是和陆许南一样的黑色万宝路。
以前晨夕曾无数次嘲笑过我,她说:“抽520不仅不给劲,而且这么庸俗的名字,你品位也太不怎么样了。”
我边抽烟边回,“520寓意多好,我爱你嘛。”
其实,我抽520只是因为它便宜。
十块钱一包的香烟,对我来说,足够了。
晨夕抽烟的姿态像是个优雅的贵族,阳光自她的侧脸洒下,美不胜收,她洁白修长的手指夹着烟,另一只环抱着,眼角眉梢处尽是无限风情,她见了我,蹬着高跟鞋就朝我走来,一点都不客气的问,“你今天怎么有空往我这破地方跑?不用藏着掖着不见人了?”
我撇了她一眼,从她手里夺过烟,不介意的接着抽了一口,差点没把自己给呛死,男士烟就是比女士烟要劲道些,我说:“你打算就在门口给我接驾?我们进去说。”
晨夕住的地方和我半斤八两,十平左右的租房,在上海这个底价贵的割血的地方,很正常。
我一进去就往她的床上一倒,我放松着自己的身体,看着她贴在墙壁上每月圣罗兰出的新款口红的海报,我说:“晨夕,你猜猜今天谁送我过来的?”
晨夕开了一瓶啤酒,仰头喝了一大口,眼皮都未抬,“公交车呗!”
我得意一笑,猛地从床上蹦起来,“错!是陆许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