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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寞和孟哲带人去居民楼进行走访,看看他们在六月三十号晚上十一点左右,有没有人看见过马迎春。
这一小片居民区要是全都住满,估计能住一百多户。他们先去左边这栋楼,楼下乱七八糟搭着不少棚子,里面放着煤球和杂物。一层三家都住着人,是这里的老户,他们都是上了年纪的人,贪图卧室能搭炕,冬天睡着腰舒服。他们的平均年纪都在七十岁以上,眼睛、耳朵都不好使唤,什么都没问出来。
第二层只有一家住户,是一家三口,男主人在附近的工地上打零工,女人带着个只有三岁的孩子在家里。据女主人说,因为小孩子八点钟就要睡,而老公每天天不亮就要起来上工,所以他们一家三口都是八点准时睡觉。
四层和五层看不见一个人影,据一楼的老人说,那里住着一帮子大丫头、大小子,一到晚上就咋咋呼呼的不知道干什么。有时候还开会,喊口号什么的,估计是传销团伙。
楼里的住户也报过警,警车一响人就都撤,过几天再回来。带头的人也曾经被抓,可就是去不了根。后来。楼里的住户见他们还都挺仁义,出来进去从来不祸害人,开会的声音也小了,晚上都蔫吧悄动,所以也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了。
这回,曲寞他们是开着警车来的,里面的人听见动静早就散了。
六层只住了一户,曲寞他们敲了半天的门才有人开。一张睡眼惺忪的脸露出一半,浓密的假睫毛耷拉下来,脸上的浓妆还没有卸,看见门口站着两个男人满脸的不耐烦。
“老娘还没开门做生意,一大早上就憋不住,喝了王八汤还是吃了驴鞭?”她倚着门框打着哈欠,手指甲上涂着猩红的指甲油,瞧着分外的刺目。
看这架势,听她说话,明显就是个夜间工作者。孟哲把警员证拿出来,举到女人眼前,“警察!”
“这个月都第几次了?也不知道是哪个孙子想要整老娘,让我知道肯定要扒了她的皮!”那女人骂骂咧咧的说着,把门打开让他们进去,“警官,你们还真是够闲得慌。大白天到我这来抓***********能抓到什么?再说了,我现在在夜店做酒促,早就不干那些事了。”
屋子里的窗帘拉着,床上的被褥凌乱的散落着。一个双肩包扔在沙发上,高跟鞋一只在床头,另一只不知道在哪里。外套趴在地中央,孟哲差点没踩到。女人猫腰捡起来挂在衣架上,嫌弃的瞪了孟哲一眼。
“我们不是来扫黄的,是想跟你了解点情况。”
听见孟哲这话,女人坐在沙发上,拿出一根烟点着。抽了几口,这精神头才回来一些。
“六月三十号晚上十一点左右,你在什么地方?”
她听了眉头紧皱,“现在都十一月了,谁记得那么久之前的事情?”
“那你每天都几点钟回来?回来的时候走哪条路?”孟哲询问,曲寞则在屋子里四下逛起来。
这间屋子应该被改造过,原本的两室被合在一起,显得很宽敞。卫生间在北面,里面有个小窗户,从窗户看下去,正好是小胡同。屋子里面没有厨房,看来她在家里不做饭。
曲寞从卫生间里出来,正听见她在回答孟哲的问题。
“我一般都是下半夜才回来,然后睡到中午。洗洗澡,出去找点吃的,到晚上六点左右就去夜店上班。警官,你到底想要知道什么?我不做那一行好几个月了,现在清白的很!”她满脸的不耐烦,“其实做哪一行都是一样,那些臭男人不揩点油是不会掏出钱来的。对于我来说都一样,只是这一行比卖身更合适我。我是千杯不醉,一晚上的收入要比之前多两倍以上。我打算再做两年就不做,找个没有人认识的地方过踏实的生活。警官,我们这些人活着不容易。”
她似乎是个没有朋友非常孤独寂寞的人,对着警察也想要倾诉一番。孟哲还真是难以理解她是什么心态。
“你做酒促几个月了?”曲寞突然问着。
“三个月左右。”
孟哲听了眼前一亮,“也就是说,六月三十号的时候你还在做小姐?哦,对不起,我的意思是说……”
“嗯,我都说了才转行不久。”她似乎并不介意孟哲的说法。反正这的所有人都知道她的过往,没什么好隐瞒的。
“在做酒促之前,你都是在哪里拉客人?”
这做小姐的分两种,一种是在夜总会、ktv、洗浴中心之类的地方坐台,客人满意就带出场,价钱都是明码标价,店里要提走一部分中间费用。
第二种就是个体户,她们在街边不明显的地方站着,看见有单身男子经过就上前搭讪,一旦商量好价钱,就带回家里交易。
能在店里混得都是年轻貌美的居多,像她这样三十五岁以上,因为长期熬夜而皮肤粗糙过早衰老的脸,估计去了也抢不到饭吃。
曲寞推测的没错,她就在前面不远处的火车站拉客。一百到二百不等,想要留宿再加钱。有两次客人见她一个人,事后耍无赖,她这才决定要改行。
“每次我找到客人,就把他们带回这里。可是我从来不走后面的胡同,那里连个路灯都没有,我可害怕那些男人对我动歪心思。失身我不怕,我怕伤财!”
她倒是挺谨慎,自我保护的意识非常强。
“那个胡同出过什么事吗?你为什么从来也不抄近路?”曲寞从她的话里捕捉到一丝信息。
她把手中的烟掐灭,“两年前住在这里的一个女孩失踪了,她在商场打工,那天下夜班没回家。她总是走那个小胡同,说可以节省十多分钟的时间。她家人报了警,又到处张贴寻人启事。可找到现在都没消息,就在前几天,她们家搬走了。
原来我也走过一两次那个小胡同,总感觉背后像有一双眼睛在偷窥,后来就不敢再走。出了女孩失踪的事情,我就更加不敢靠近那个胡同,觉得它像张开大嘴要吃人的怪物。”
曲寞听见这话眉头一挑,“可是你的卫生间小窗户上并没有安装窗帘,看来你对那个曾经有人失踪的小胡同不仅仅是害怕,更多的是一种好奇心理。在某个黑夜,你就站在那里对着下面窥视,希望能看见旁人看不见的场景。可惜,你什么都没看见,接连几次,你就放弃了。不过,深埋在骨子里的恐惧还是使你下意识的避开这个小胡同。
但是我不得不承认,你的直觉是完全正确的。一年前,张颖在里面失踪,现在下落不明。四个多月前,马迎春在附近失踪,她的尸体在距离这里十站地的公园被发现。”
“小胡同里面藏着个杀人恶魔?妈呀,他不会就住在这附近吧?难怪我曾经听见怪声音,我还以为是自己听错了呢。”她突然想到了一个被自己忽略的事情,原本觉得并不重要,现在听了曲寞的话才意识到这是重要的线索。
“有一次我半夜回来,在卫生间里面洗澡,隐约听见有人喊救命。我细听听,又听不见任何的动静。你知道,我们这栋楼和胡同对面那栋是背靠背,对面六层又一直没有人住,根本就不担心有人偷窥。
我一直都没装窗帘,透过小小的玻璃窗往胡同里看。里面黑漆漆,半个人影都没有。第二天白天,我特意去胡同里看了看,什么异常都没有。我觉得是自己太累,所以把邻居或者楼下的电视声错当成了有人呼救。
可奇怪的声音又出现了一次,这回是清脆的撞击声。就在几个月前,具体时间我忘记了。那天我一边上厕所一边看微信,正在给一个朋友发得图片点赞。
这次我听清楚了,声音是从楼后面的小胡同里传来的。可跟上次一样,我什么都没看见。”
曲寞赶忙让她登录微信,找到那个朋友的相册,翻到那张被她点赞的图片。上面的日期清楚的显示着六月三十号,图片上传于当天晚上十点五十分。也就是说,她在十点五十分之后听见了奇怪的响动。
这个发现让孟哲有些兴奋,调查了好几天,终于能找到关于马迎春的一些蛛丝马迹了。就在三十号那晚,马迎春独自一个人行走在小胡同里,在那里,她遇见了凶手。
凶手勒住她的脖子,让她发不出半点声音。等到她完全死去,就抱着她上了停在胡同口的车。因为这里偏僻,时间又太晚,所以并没有人发现。因此,孟哲对凶手的侧写是凶狠,性取向或生理上有一定问题,偏爱又憎恨年轻女孩,有一定的经济基础。
曲寞听了他的分析,笑着摇摇头,“只从马迎春未被侵犯,就做出凶手是个性取向或生理障碍的推断是莽撞的。而且你的分析还有个最大的矛盾,既然凶手有一定的经济基础,为什么会拿走死者身上所有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