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七十一天 离开

朱不吃肉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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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想起华画躺在她怀里永远没有醒来的样子。

    金微也不知道华画在跳下去的那一刻究竟在想什么,也许,为了陈舛峯死,就是她想要的,就是她的爱。

    这些年金微一直在问自己一个问题,如果她早一点知道华画喜欢陈舛峯,是不是她就不会死了?

    然而问了这么多年,她心里依旧没有答案。

    一个人为什么自杀,是另外一个人永远都无法理解的。

    她不知道苏玲瑞会怎么做,也许苏玲瑞知道傻子喜欢她,所以苏玲瑞不会像华画一样抱太多希望。况且,傻子并不是陈舛峯,他不会做出那么过分的事情!

    可是金微不敢这么乐观,毕竟上天从来都不会心慈手软。它喜欢看人类痛苦,人类越是痛苦,它就越是开心。

    无论是再理智,谁都会希望和自己喜欢的人在一起不是吗?

    八年前她没有处理好的事情,这一次,她同样也找不到任何办法。

    她不知道该如何劝说苏玲瑞,别去爱那个不爱你的人了,你们之间不会有结果。

    也许苏玲瑞会相信吧,毕竟她爱了吴乱那么多年,最后还是以惨淡收场。前车之鉴摆在眼前,也许她会理智一点。

    可是她如何劝她自己,别再去爱那个永远都不会爱上她的人?

    金微回到房间,从柜子里拿出自己的箱子,拿了几件换洗的衣服放了进去。看到那件吴乱曾经拿过的粉红色棉服,金微呆了片刻,最终还是将它留在了柜子里。

    最后她把电脑放进了箱子里,然后拉上了拉锁。

    准备要离开的时候,金微最终还是不舍的看了一眼墙上的照片。

    但愿他今生能爱上一个同样爱他的人。

    为了自己离开这段时间不会有人进到这个房间,金微从王时房间的抽屉里找到了自己房间的钥匙,然后锁了门。

    这时客厅里还亮着灯,洗手间里传来哗哗的流水声,金微猜想应该是傻子在洗澡。于是趁着水声,踮着脚尖,努力不让箱子着地,成功将麦苗给他的礼物放到了客厅的桌子上,然后走到了门口。

    她害怕刘酸会突然从洗浴室里出来,所以没敢把礼物放在他的门口。

    金微换上了放在门口的雪地靴,但是她并没有注意到它是和门口装垃圾的袋子放在一起的。

    开门也是等到水声再次响起,才轻轻的打开门,然后蹑手蹑脚的走了出去,轻声关上了门。

    走出楼门口的那一刻,一阵寒风迎面而来,金微下意识的往后躲了一下,下一秒钟又坚强的开始往前走去。

    夜晚才刚刚开始,她要适应这种冷。

    走了一段距离,金微也不觉得愣了,毕竟冬天再冷,都没有她现在的心冷。

    走着走着,一辆电动小汽车停在了她旁边,车窗摇下来,是一个穿着小区保安服的中年男子,金微见过他,他就是那个不愿意向金微透露这个小区居民信息的保安。

    “小姑娘,这么晚了你去哪啊?”

    “去机场,回家。”

    金微说着,看了看自己的行李箱。

    “这里离门口还有一段距离呢,我送你到门口吧!”

    金微又看了一眼自己的行李箱,看着保安大哥不像是在骗她,就点了点头。

    保安大哥帮她把行李箱放在车子后排,而金微坐在了副驾驶的位置。

    路上保安大哥问金微,“你怎么这么晚回家?也不找个人送你一下,大晚上的,多危险啊。”

    保安大哥这一问,金微心里更难过了。

    “反正也没人关心我是死是活。”

    “哟,还厌世起来了!”

    “这不是厌世,是看清了世界的本质,我们都是一个人来到这个世上,最终也将独自死去。”

    保安大哥笑了笑,“但我们死了以后都可以和自己的另一半埋在一起。”

    金微转过头凝视着保安大哥,他好像比之前那次看起来友善多了。

    “你干嘛突然安慰我?上次你还很无情的拒绝我不肯告诉我这里都住了哪些明星呢!”

    保安大哥继续看着车,嘴角挂着淡淡的笑意。

    “不透露业主的信息是我工作的职责,就像我会把你送到小区门口一样。我不管住在这里的人在外面是什么样子的,但只要他在我工作的小区里,我就要对他们履行我的职责。”

    “就像我们爱一人一样,让他幸福,就是我们的职责。”

    保安大哥笑着点点头,“对。”

    这一刻,金微觉得自己明白了吴乱这么做的原因,他只是太爱唐环了,所以才会做出伤害她的事情来。

    也许他并觉得那对她来说是一种伤害,因为他只知道,他必须让唐环得到幸福,为此,做什么都是对的。

    金微拿出手机,给吴乱发了条短信:你知道我为什么给你讲老和尚和小和尚的故事吗?因为那个故事永远都讲不完,这样我就可以给你讲一辈子,两辈子,直到永远。但,多好,你没有喜欢上我。也谢谢你告诉我了我这一切,谢谢。

    到了小区门口,金微跟保安大哥说了谢谢,然后拉着行李箱往马路上走去。

    这时候已经是夜里十点多,滨海的街头仍旧车水马龙霓虹灯闪烁,无数不断闪烁的灯光就像是在释放某种魔力一样,可以吸引无数陌生人喜欢上这座城市。

    金微就是这样被吸引来的。

    这么多年以来,金微一直觉得这座城市承载着她所有的感情和梦想,他为了吴乱来到这里,为了他留在这里,为了他一次次的奔跑、跌倒、再爬起来,最后遍体鳞伤。

    而现在,她突然发现,她所为的梦想在吴乱面前根本就什么都不是,他永远都不会知道,就算知道了也永远都不会在乎。

    所以她再也不敢对自己说这座城市承载着她的梦想,,她的感情对于这个城市来说一文不值,它只是用的感情为自己做了一件华丽的外衣。好能让你觉得它因为你的感情变得越来越美丽,让你觉得你正在做一件多么了不起的事情。

    它这么做,无非是为了让你有更多的感情可以对它倾诉,这样它就越来越有魅力。

    但你不过和这个城市里的无数人一样,是这个城市的缝纫工,你们奋不顾身,挤破头皮,夜以继日,就是为了能把自己的觉得珍贵的感情,缝缝补补到这个城市的身上,然后满怀骄傲,看,这个城市承载着我所有的梦想。

    而你的感情和梦想,就是这座城市用来吸引更多比你有感情,有更多故事人而来的噱头。

    它标榜着自己是一个可以装下所有人感情的城市,而你就是见证者。然后你就会看到更多和你一样的人,蜂拥而至。他们开始和你一样继续为这个城市奉献青春的同时,也在摇旗呐喊,吸引更多人的到来。

    看,你就这样被这个城市利用了,浑然不觉。

    等到有一天你不再年轻了,你就会发现,你曾经做的一切是多么的渺小,你引以为傲的感情和梦想,也被那些因为你吸引而来的人的感情覆盖的一点都不剩。

    你或许会在这个城市的垃圾厂里,看到你破烂不堪的回忆和感情。因为有了越来越多的新感情和新回忆,你的那些对于这个城市来说已经没有利用的价值了。

    这时你才会知道,这个城市每天都在换一套华丽的外衣,而属于你的那套,早就连乞丐都懒得看一眼,只能脏兮兮的被扔在垃圾场里。

    这是生活在这个城市的大多数人都会的得病,金微也没能例外。

    而且她已经病入膏肓,她已经痴迷的以为,她所有的感情和梦想都因为这个城市而更加的耀眼。她以为我离开了这里,她就不再拥有那些感情和梦想,她也不再是她自己。

    她就失去了那个她爱了许多年的人。

    但这都只是她的自以为是而已,她早就失去了他,或者,她从来都没有拥有过。

    他高高在上,远在云端,她即使不停的往上飞,也一直卑微在尘埃里。

    她知道那个人和这个城市一样,不过都是穿着华丽衣裳的噱头。

    也许将来他还会属于某个人,但那个人绝对不会是她。

    现在,那些魔力突然对她没了效果。她拉着行李箱走在灯火阑珊的街头,她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想逃离这里。

    那些她引以为傲的感情,和她离不开的人。

    此刻,不过是身后忽明忽暗的灯光,再也吸引不了她的注意。(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