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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所谓欠债还钱,天经地义。
停车后,杜淼并没问我去“the_park”做什么,因为她至今都不相信自己几天前曾在“the_park”喝多出了洋相,她坚称自己始终躺在自家床上,而她头疼的原因则是前天晚上着了凉。
好吧,这小妮子压根断片断得跟喝了孟婆汤似得。
不过,现在讨论这个应该是没有什么意义的。
将我丢到公园后,杜淼就猛踩油门直奔了她爸的公司。
而我则转过身,望着面前的牌子,深呼一口气,我觉得自己真是大好青年。我居然为了还钱,甘愿放弃回家睡觉的机会。
晨间的露水很重,于是,通往“the_park”的小路变得格外泥泞。好容易走过那条小路,我推开“the_park”的铁门。区别于之前的吵闹,这会儿酒吧内空荡荡的,只有一个小个子男生在收拾卫生。
听到声音,他停止动作,扭过头,依旧是那双随时可能掉出来的大眼珠,他盯了我许久后,他机械的说道,“不好意思,现在已经打烊了。”显然他忘了我是谁。
“奥,我知道。”我点头,绕开地上那些乱七八糟的废酒瓶和垃圾,走到他对面,“我是来还钱的。”
“还钱?”那男生瞪着眼瞅我,“还什么钱?”
揣着口袋,我四下张望一圈后将目光停在二楼,那是几天前,我和男人坐过的位置,我说,“我之前在你们这的服务生手里借了钱……”
“服务员?”男生表情僵硬的瞪着我,“这里的服务员只有我一个。”
“不是吧……”我有些茫然,“他确实是你们这的服务生啊,当时他借给我50块,还让我打了借条。“
没有作声,男生依旧用那双大眼珠瞪着我,许久后,他硬邦邦地问,“借你钱的男人长什么样?”
仔细想了一下,我说,“络腮胡子,个子很高,扎着一个小辫子,脸毛绒绒的,恩,而且四肢很长……”
等一下,这样形容起来,怎么感觉有点像猩猩?
想到这,我的眉头皱起来,我赶紧改口,“其实……也不是,嗯……”我仔细回想着。突然,我看到了墙上的照片,我指着那照片,跟发现新大陆似得,“对!就那个人!”
闻声,男生扭过头,他望了一眼照片,随即绕过我,走到吧台旁,翻了半天,找到一个包,他从里面抽出一张纸,拍到我的面前,“钱给我吧,这个借条还你!!”
显然,这事进展的格外顺利,我至少呆愣了数秒,才从钱包里掏出钱,递过去,而男生收到钱后,竟然开始碎碎念起来,“都多大岁数人了,还玩这些小儿科的东西,一天到晚的,也不知道怎么作好了!”这话听得我很是奇怪,我没有动,这样过了几分钟后,男生转过身,淡漠的问我,“哎!你怎么还在这?”
“这就完了?”我问,“难道我就不用当面跟他说点什么。”
“不用。”男生机械的回答,“我们老板走前,都交代过了,一切由我负责。”
奥,你们老板都交代过了啊,那好吧,那就由你负责吧……
哎?!!不对,等一下……你们老板?!这是什么情况……
瞪着眼,我脑子里划过各式各样字体的“老板”二字,这样的状态持续了一阵子后,我不可置信的叫道,“你们这的老板不是迪拜人么?”
“最开始是,但几年前回国了,现在酒吧老板是中国人,就借你钱那个!”男生头也不抬的说,
“啊?!所以说?!那男滴!“我指着照片,大叫,”他他他!是这儿的老板?“
斜了我一眼,男生点头,“是!”
“我去!”我猛拍了桌子一下,
而男生似乎觉得我太过闹腾,他走出来,用手里的扫把使劲拍了拍我旁边的地,没有表情的嚷嚷,“你能往那边站点么?不要打搅我工作。”
“奥。”有些尴尬的,我赶紧移动到旁边。
到了此刻我差不多应该离开了。可我四周环绕一圈后,又有了新的发现。
以前因为人太多,我从未发觉这酒吧的装潢极其别致,它的墙体很老,到处都是坑坑洼洼的斑点,但难得的是,上面绘制的涂鸦图案却极其新颖。再来就是窗户,整个酒吧分为上下两层,一共五个窗户,楼下两个,楼上三个,这些窗户区别于一般的窗户,面积很大,并且被六格窗框包裹着,顶端为半圆形。它们没有窗帘,取而代之的则是一些小型的海报,图案诡异,大多是打印,也有小部分是手绘。窗户四周挂满了颜色各异的小灯,这种灯我见过,瓦数不高,闪烁起来却有破朔迷离的感觉,更有意思的,它们的形状怪异,有火焰,骷髅,十字架外加一些形状怪异的小鬼头。沿着窗户的位置望过去,立即就能看到酒吧旁的DJ台,相比市中心那些设备齐全的DJ台,这台子实在简单的可怜,它由三张木桌组成,形状有点类似小学生的课桌,只是腿稍微长点,好在这些桌子上铺了一张白布,这应该算是酒吧里最亮眼的东西了。好大的一张,而且超白。
望着那块白布,我脑洞大开的想起了奥妙的广告。不过,我很快收起胡思乱想,因为我发现了一个同酒吧设计极其不搭调的书架。
一般来说,有些咖啡厅会摆些杂志,书籍供客人阅读,为得是营造一种小资氛围。可眼前这书架显然不只是为了做做样子,它也太大了,上下一共六层,里面满满当当塞满了各式各样的书籍,有些我连名字都看不懂。书架前放着一把超小的椅子,椅子上放着一个靠枕,图案是一只很丑的暹罗猫。椅子旁是一张破木桌,木桌上散乱着依旧是书,大多是些封面图案诡异的读物,包装却意外得新。
显然,这些书不是供客人消遣的。
顺手拎起其中的一本,我随便瞅了两眼,立即的,我的脑子“嗡嗡嗡”的叫起来,那本书超厚,而且上面全是密密麻麻的英文,字体却比蚂蚁都小,猛然哆嗦了两下,我飞快放下书。说真的,这种玩意就算我能看懂,肯定也没耐心读完。
身旁,男生打扫到了书柜旁,他没理睬我,顺手将桌上的书罗列好,一边整理一边继续碎碎念,“都说过多少次了!看完都不知道收好!这么乱,以后找不到又要耍赖了。”
听着他的碎碎念,我抬头问,“看样子,你们老板很爱看书啊?”
“嗯。”他点头,反问我,”怎么了?”
“啊哈!“我挑眉,”还真是看不出来啊!”
没有理睬我的嬉笑,男生安静将书籍分门别类摆上书架,他显然不是个幽默的人。
气氛再次变得尴尬,我四下转了两圈后,扭头问男生,“哎!你们老板呢?怎么没看到他?”
依旧是机械的回答,男生说,“去墓地了!”
“啊?”我被吓了一跳,”去墓地?“
听出了我的惊异,男生停止动作,他扭过头,嘴皮子动一动,“是啊,每月这个时候都会去,拜祭啊,吃斋啊!一般要三到四天,而且这习惯已经好些年了。”
“……”默然数秒,我的眉毛皱起来。“这……是为了祭拜过世的亲人么?”
“不是。”男生摇头,“好像是为了纪念某个在车祸中丧生的女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