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 约会(一)

莫里_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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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池骏的预估中,按照何心远的性格,由他主动给自己打电话,至少也得等他们认识三个月以后。他万万没想到,他会在一天清晨被何心远的电话吵醒。前一天晚上他因为工作忙到凌晨四点才睡,所以接起电话时他半梦半醒,一时间分不清是真实还是做梦。

    何心远的声音唤回了他的神志,他笑的呲牙咧嘴的表示“心远你什么时候有空,我就什么时候有空”。什么客户,什么公司,什么下属,他才是老板,他要陪曾经和未来的男朋友约会,难不成还需要他们答应?

    挂了电话后他亢奋的睡不着,他也不嫌冷,浑身上下只穿了一条短裤,赤着脚在屋里走来走去。圣诞树和机器猫起得早,一早就从阳台钻进了客厅里,见他醒了,它们围上去绕着他打转,这个叼叼他头发,那个挠挠他脖子,齐声喊:“早安,早安!”

    池骏抓了一把鸟粮喂它们。它们的粮食不是外面的大路货,而是丁大东每个月亲手做的,别看他这个兄弟做别的事情不靠谱,但在喂鸟上很是精细,他自做的食物含有几种粗粮和多种坚果,还混合了煮熟的蛋清蛋白,炒干后压成饼,再用专用的机器打成鸟粮,每天上午抓一把,吃的它们膘肥体壮,羽翼锃亮。

    因为睡得少,池骏太阳穴疼得嗡嗡直跳,可他的精神亢奋的不得了,连带着心情也阳光灿烂。他一边喂一边在它们耳边重复着:“何心远,何心远,何心远,何心远,何心远……”

    这两只鸟在他家里借住了多久,他就教了它们多久,可惜平常挺机灵的两只鹦鹉,到了学舌的时候就失了灵性,要不然一声不吭,要不然错的离谱。丁大东告诫过他,动物智商有限,普通鹦鹉学会十句已经是很不错的成绩了,这两只一个学会了十四句,一个学会了十二句,已经是超水平发挥了。池骏刚开始还挺有信心的,可教了这么久一点成效也不见,渐渐也就泄气了。

    可今天不知是走了什么运,他刚念了几遍何心远的名字,圣诞树就抢先叫了出来:“何心远!”

    旁边的机器猫不甘示弱,不过它嘴笨,何心远三个字说的不伦不类,听着实在不像。它见池骏光顾着给绿鹦鹉喂零食奖励,顿时着急了,翅膀一扑闪,落在了吊灯上,灵机一动开始喊:“我爱你!”这话它早就学会了,字正腔圆,说出来特别应景。

    于是两只鸟儿一只喊“何心远”,一只叫“我爱你”。听得池骏满眼放光,感觉是个天大的好兆头,预示着他和何心远的约会肯定会非常顺利。

    池骏是骑着摩托车去接何心远的。

    初冬时节,摩托车稍一提速,风就像刀子一样打在身上,在三环上转一圈感觉能被割出十岁皱纹。但何心远特地要求池骏骑摩托车来,他说摩托车有一种在路上飞的感觉,坐了一次就想坐第二次。

    池骏肯定没意见啊,摩托车开起来又冷又快,何心远肯定要抱紧自己的后背,俩人严丝合缝的贴在一起,这等美事傻子才会拒绝呢!

    他们约在午饭后在何心远家所在的小区门口见面,池骏原以为那个恋兄狂魔赵悠悠肯定会臭着一张脸把何心远送到门口,说不定还会说几句膈应人的话。可没想到他骑车到达后,只看到何心远一人孤零零的裹在围巾里。

    昨夜寒风来袭,今天的何心远穿得像何心球,腿是原本的两倍粗,走路时膝盖都不能打弯。

    见池骏盯着自己,何心远有些不好意思了,他鼻尖通红,有羞的,也有冻的。“悠悠说骑摩托车膝盖会冷,早上特地去市场给我买了两只羊毛护膝,我都说不穿了,但是他非要给我套上。”

    “我以为他会要求一起去的。”池骏好奇。

    “他说约了人去武馆活动筋骨,把我送到大门后就急匆匆走了。”

    “……跳舞的舞?”

    “不是啊,武术的武。……诶,这个话题你是不是问过我?”

    不管那个愿意陪赵悠悠去武馆的人是谁,池骏都要好好谢谢他牺牲自己,成全了他俩的约会。

    今天为了耍帅,池骏穿的和秋天时差不多,一条紧身牛仔裤,一件黑色皮衣,站在车旁时是大长腿骑士,骑在车上时是震动档狗熊。

    他不敢骑太快——越快越冷——俩人共骑一辆价值几十万的进口哈雷,眼睁睁的看着小绵羊电动车从身边刷刷刷经过。

    何心远还没说什么,池骏先不好意思了。

    池骏想提速,何心远让他把车在路边停下来,主动把身上的羽绒服脱给池骏。

    池骏:“那你穿什么啊?”

    何心远:“我里面还有一件羽绒坎肩呢。”

    池骏顺着他领口一看,可不是,羽绒服下套着夹克、坎肩、毛衣,估计毛衣下面还有秋衣和背心……赵悠悠这是把他哥当套娃了啊。

    池骏情不自禁的哼唱起《洋葱》。

    何心远说:“别唱啦,一嘴风冷不冷啊,来,我这个羊毛护膝你也穿上吧。”

    等到再次上路时,池骏身上热乎乎,膝盖热乎乎,心里也热乎乎的。

    而把身上一半装备脱给池骏穿的何心远就有些冷了,他把自己缩在池骏的身后,膝盖也躲在池骏的大腿后面。他双手交叉环住池骏的腰,又觉得手背冷,干脆厚着脸皮把手揣进了池骏兜里,心里想着,如果池骏不乐意他再把手拿出来。

    可池骏怎么可能不乐意呢?

    一路上风驰电掣,何心远侧着头一直看着被他们甩在身后的人群,当摩托车停下时他还沉醉在那种竞速的刺激感中无法自拔。

    过了足有十几秒,他才意识到车子已经到达目的地了,而他抱着池骏腰的样子让周围的路人频频侧目。

    他赶忙从车上下来,摘下头盔后才有余力打量四周的环境。之前他问过池骏他们要去哪儿,但是池骏卖关子不肯说,直到抵达后他才知道池骏口中的惊喜是什么——

    ——他们到了这座城市最有名的学府,以b市命名的大学。

    b市文化底蕴很深,从千年以前就是首都,b市大学更是莘莘学子们一心向往的圣地。他们俩人的母校在全国名列前茅,和b市大学一直有项目合作。当年何心远一直想来b市大学做交换生,他成绩是专业第一,名额最后却落到了班长头上,导员给出的理由是,何心远在班级里不合群。学校现在讲究素质教育,每学期期末都要搞匿名投票,评价每个同学的方方面面,而何心远永远是垫底的那一个。

    其实哪里是何心远不合群,不过是其他人嫉妒他成绩好年龄小罢了。

    那段时间何心远难受到在图书馆看着看着书都能哭出来,池骏自然是心疼不已。池骏研究生毕业回国后,下意识的选择了b市作为他的落脚点,其实冥冥中也是一种纪念吧。

    毕业多年没再踏入过校园,身边往来的都是青春洋溢的学生,以及同他们一样慕名而来的参观者。每个擦肩而过的人脸上都挂着憧憬,学校总归比社会简单。

    池骏特地观察了一下何心远的表情,见他脸上只有轻松愉快,没有失落感慨,池骏便明白,恐怕大学里那段让他多次落泪的遗憾往事早已经被他遗忘了。

    这样就好,他希望何心远永远是快乐的。

    之前接到何心远约他见面的电话时,他敏锐的听出对方的声音不太对劲,像是刚刚哭过,还带着一丝沙哑。而且何心远原本拒绝了自己的邀约,忽然转口接受,肯定是有什么事情发生。所以池骏体贴的把这次外出约会的主题定义为散心,还有哪里能比简单干净的校园更适合一对“师兄弟”散步聊天呢?

    两人漫步在校园中。

    他们一个帅气潇洒,一个漂亮和善,虽然穿的里三层外三层不够时尚,但那两张出挑的脸蛋仍然让他们收获了不少人的偷偷注目。池骏已经习惯他人注视,而何心远从来迟钝的感觉不到别人的目光,在这点上两个人是意外的合拍(?)。

    池骏说:“心远,你还能想起咱们学校里也有这么一条栽满银杏的路吗?可惜错过了银杏落叶的时节,现在光秃秃的,不太好看。”

    何心远想了想:“隐约有点印象,是不是那条从图书馆到教学楼的路?我好像有一次在那里和什么人互相扔过树叶玩,后来好像是被谁赶走了。”

    他一连用了好几个“好像”、“什么人”,语气也犹犹豫豫的。但池骏听到后开心极了,拉着他的手兴奋的说:“对对对!那是我!那时候咱们俩刚……刚认识,路过银杏树下的时候,突然挂了一阵风吹下好多树叶,你当时穿了一件帽衫,帽子里都灌满了。我笑你,你就拿树叶扔我。”

    他兴致勃勃:“那个赶咱们走的人也不是陌生人,是我当时的舍友,咱们两人的很多合影都是他拍的。他本来带着相机给女朋友拍照呢,说咱们俩破坏画面,就把咱们赶走了。”

    “那非要拿着树叶梗和我比‘拔根儿’呢?也是你?”

    “是我没错。”

    何心远兴致来了,问他:“现在还能拔吗?”

    “拔不了了,冬天了,落叶梗太脆了,一碰就断。”

    何心远脸上满是失落。

    池骏安慰他:“没关系,明年秋天咱们再来这里,我陪你把这条路上的树叶梗都拔断了好不好?”

    何心远掏出手机,在上面记录:明年秋天,和池骏来b市大学“拔根儿”。

    他晃了晃手机,狡黠的说:“别欺负我记性不好,我回家就抄到我的小本上,这样手机丢了我还有日记本可以翻旧账。”

    看着他这幅难得一见的淘气样子,池骏真想抱住他,把整个秋天都摘下来送给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