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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六章
薛周虽然不像郑有风那样有颗七巧玲珑心,但是该明白的都明白。
李薇龙不找方铭不找郑有风,是因为这样的事情她不方便直接去说。陆苳笙明着是在追求郑有风,如果她跑去说,难免不让人多想,认为她是故意打击报复。
李薇龙性格骄傲,肯定不想让人认为她是在耍这样的手段。薛周跟她认识十几年,她的性格也是清楚的。
不管是从哪个角度来讲,李薇龙这个行为,都称不上恶意。
薛周把资料一收,站起身来,“我找个机会,提醒一下他们两个。不过你也放心,有风这个人有分寸的,他未必没有察觉到陆苳笙是故意接近他的。”
如果郑有风不知道,恐怕也不是现在这个局面了。
那天在山上的案子最终是以意外结了案。扶南分局把报告交上来的时候,因为是他们亲历过的案件,所以郑有风几个人都格外留心了一些。
郑有风伸手往报告的右上角一弹,“啧,这大晚上的,才跟你睡过了,自己就冲前面走了,丝毫不管人家姑娘,难怪后面出了事情不敢上来认。”他瘪了瘪嘴,最后下了结论,“孬种。”
案情报告上面显示,那个姑娘是因为在悬崖边跟人约完炮,结果一脚踩空掉了下去。跟她一起的那个男人呢,胆小怕事,怕这种事情被家里老婆发现,到时候不好解释他为什么大晚上跟个女孩儿在山上,干脆就没有呼救。虽然最后法医检验,女子死亡原因是因为头朝下,正好撞到了石头上毙命的,但是如果是其他原因,晚上风那么大气温那么低,在那里不去救,人也没有活下来的道理吧。
苏越瘪了瘪嘴,“真是,也不知道这姑娘图的什么。”因为是意外,最后那个见死不救的男人连处罚都没有。只不过他一门心思想要把这段见不得人的关系藏着捂着,还是没能如愿。妻子尚在月子里,他就管不住跑出去约炮,可见有些人的道德底线是多么的低下。
薛周可没有苏越那么多关于男性女性的感慨。他盯着上面那个女孩儿的寸照看了好久,终于确认,“这姑娘,我好像见过。”
那天看到的是一具到处是伤的尸体,放在山上冻了一宿,整张脸早就变了。加上脸上又有妆,一般人还真分辩不出来。今天看到寸照上面清清爽爽的模样,虽然跟平常浓妆艳抹的有区别,但是对长期从事刑侦工作的人来讲,想要辨认并不困难。
苏越听到他这话,立刻想起那姑娘的死因,抬起头跟郑有风对视了一眼,然后挤眉弄眼,“诶,薛大哥,没看出来啊,你居然还是这么不正经的人。”
“说什么呢!”郑有风义正辞严地呵斥苏越,“你薛大哥单身三十年,24k纯金处男,想哪儿去了。”
安分守己的好男人薛周不过因为一句话就被这两个人摆了一道,对于这些想象力已经浑然飞到外太空的人有些无奈,“行了,别打趣我了。这姑娘我真的见过。”他把照片放到郑有风面前,“那天琴台分局跟琴台高中搞联谊会,这个女孩儿是不是在那里?”
郑有风盯着上面的人看了一会儿,渐渐跟脑海中的人脸对上号,“是啊,那天是有她。”他皱起眉,回忆起那天那个女孩儿的反应:坐在人群当中,并不显眼,他目光扫射过去的时候,眼神总是有点儿瑟缩,好像带着几分期盼又有些怯懦和犹疑......
郑有风想到这里便笑了,他当初以为那姑娘是害羞,现在人都已经不在了,再去追究当时她的心理也没什么意义。况且这世界上表里不一的人多了去了,别的不说,陆苳笙看起来文文静静的,谁知道她是那么个货色?也不一定姑娘看着柔弱,就一定柔弱。
不过......郑有风咂摸了一下回过神来,他今天怎么又突然想起陆苳笙了呢?好像自从那天晚上梦到她之后,这个人总是一点儿礼貌也没有,招呼都不打一个就跑到他脑海中来。果然是因为......他素太久的关系吗?
郑有风闭了闭眼睛,把陆苳笙从脑子里赶出去。不行,不能想她,弄得好像自己很喜欢她一样。喜欢陆苳笙?怎么可能!要喜欢也是她先喜欢自己。
郑有风抬起手臂气壮山河地一挥,“今天晚上,说好了请大家吃饭,选地点啊,赶紧的。反正老方头报销,大家吃大户了!”
听到他这么说,刑侦大队整个一起欢呼起来,苏越跳得最高,“我要点海鲜。”
“点什么海鲜啊,十全大补来一份儿啊!”
“诶,你今天晚上是要去跟你老婆交公粮吗?补了才去,你有点儿虚啊。”
“去,哥哥我二八年华正当时,补什么补,我是给老大叫的。”
郑有风走过去,二话不说,一巴掌拍在了那人肩膀上面。
在那人一声惊天动地的“哎哟”声中,薛周抬起头,目光有些空茫的看了周围这群人一眼。
他心里压着一块大石,好像随时能砸下来,把他那颗原本就称不上坚硬的凡人心脏,砸得粉碎。
外面的,无论是他一直以来的搭档还是他带的新人,都用一种轻松至极的语气在说着今天晚上的节目,只有他,好像是被排斥在了外面一样。
薛周低下头,将嘴角的那丝苦笑咽了下去。
今天晚上聚餐,李薇龙也来了,旁边坐着苏越,另一边是她的万年跟班方铭。大家今天晚上打定了主意要让郑有风和方局长大出血,因此不是贵的就不点。包厢里面闹哄哄的一团,郑有风因为要开车也就没有喝酒,但是也并不妨碍他先拿着几瓶果汁在菜还没有点完之前,先让气氛燥起来。
一片哄闹声中,包厢门被人轻轻推开,“呀,好巧。”陆苳笙一身华服站在门口,巧笑倩兮地看着他们。
苏越早就跟她通风报信了,看到她连忙从椅子上扑了过去,“啊,苳笙。”
陆苳笙一把抱住她,苏越已经忙不迭地把她拉过来跟大家介绍了,“这是我的好朋友陆苳笙,你们前段时间吃的那个外卖就是她送的,还不快来认下人!”
苏越眨了眨眼睛,当着郑有风的面她可不敢说出前段时间的高端外卖是沾了郑有风的面子。众人还记得那天不同寻常的味道,因此见到了陆苳笙这个大金主,叫得更欢实了。
“难得你们出来一趟,今天晚上记在我账上吧。”陆苳笙笑意款款,一上来就是加足了料的糖衣炮弹,说完还特意瞄了一眼在旁边一脸生无可恋的郑有风。
方铭今天晚上是想让郑有风脱层皮,听到她这样说当然不干了,“那可不行,今天晚上是郑有风请客,你要请换下次。”
“哎呀你不懂。”苏越冲他摆摆手,“反正将来领导都要嫁入豪门,他们谁请都是一样的。”
哦~众人这次恍然大悟,原来他们之所以能过上腐朽的资产阶级生活,还全是托了郑有风的福。难怪呢,人家都说跟对了领导有前途,郑有风这条金大腿可不能随便放啊!
在这一片热情当中,苏越连忙发挥她的红娘本色,“你今天晚上就在这边吧,你还没有跟我们一起吃过饭呢。”
这理由这逻辑,生硬得连郑有风都看不下去了,他伸手敲了一下苏越的脑门儿,“瞎说什么。”
陆苳笙笑眯眯的,也不生气,“不了,你们好吃,我那边还有饭局,就不跟你们一起了。只是过来打个招呼就走。”
她说完,端起桌上的果汁给自己倒了一杯,遥遥举起,“我不喝酒,就用果汁代替了,先干为敬。”说完果真把那杯果汁端起来一饮而尽。
刑侦大队的人自然满手叫好,就只有郑有风在旁边觉得她丧德败行。不能喝就不能喝呗,难道喝水还能做数啊。
他默默地在心里吐了个嘈,却冷不防腰上被人推了一把,苏越在他耳朵旁边大声嚷嚷,“领导,人家姑娘走了出去送送人家呗。”声音之大,堪比魔音,听得郑有风两耳轰鸣,马上要聋掉了。
陆苳笙站在门口,笑眯眯地看着他,也没有要跟他解围的意思,在一番起哄声中,郑有风难得觉得有那么几分不好意思,转过头来虎着脸看着那群小崽子一眼,这次硬着头皮跟陆苳笙一起出去了。
他恨这人恨得牙痒痒,等两人走到一处比较僻静的厕所前面,郑有风伸手拉了一把陆苳笙,趁着她转身的空档,警察蜀黍发挥特长,一巴掌拍在墙壁上,仗着自己的身高,对着陆苳笙来了个结结实实的壁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