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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百合又一次从梦里醒来,八月炙热的阳光透过窗帘的缝隙照在她的脸上,久了便觉得火辣辣的。
她猛地从床上坐了起来,一时恍惚,昨夜的记忆涌入,她看到地上被揉得乱七八糟的兔女郎内衣就知道昨天闹得有多疯狂。
但是……另一段记忆也清晰地出现在了脑海里。
海百合这次没费多少劲儿就理清了思绪,她看着枕边熟睡的人,心情有点复杂:她只是贪恋梁霄的皮相,多一天欢愉是一天,仅此而已,但想起狄雅那奋不顾身跳下去的场景,她又觉得像是偷了别人的东西。
哪怕知道没有她,梁霄或许也不会和狄雅复合,哪怕知道他们的关系并不涉及真心,她还是愧疚了。
“算了不想了。”她抓了抓头发,去浴室里冲澡,如果只是一个好端端的早晨,她当然不会那么安分,但今天谁有心情,她想静静。
冲完澡裹了浴巾出来,梁霄刚醒,看着她若有所思地说:“我做了一个噩梦。”
“什么梦?”海百合还有点恹恹提不起精神来,没有和往常一样和他开玩笑。
“梦见我被活埋了。”梁霄把她床头掉下来的泰迪熊放回去,“醒过来一看是这玩意儿压着我。”他笑着眨眨眼,像是没把噩梦里的事当真。
海百合咬了咬嘴唇,坐到他身边:“我问你个问题。”
“什么问题?”
“你有喜欢的人吗?”她说,“或者,爱的人。”
“不是说好不问的么。”梁霄捏捏她的脸,“说话不算话,当心变小狗。”
海百合咬着下唇:“因为我也做了一个梦。”
梁霄失笑:“梦见我被活埋?”
“对,梦见你被活埋,你的前女友跳下去救你,为你而死,而我没有。”海百合怅惘地说,“臣妾做不到啊。”
怎么样的喜欢,才能这样奋不顾身生死与共,她从没有感受过,也自诩做不倒。
梁霄微微一怔,旋即微笑起来,抚着她的面颊吻了一记:“这样多好。”
“哪里好了?”她神色郁郁,“你不难过吗?”
“当然不,”他捏捏她的脸颊,半是认真半是玩笑,“你这样可爱的小姑娘要是死了,我才会难过呢。”
海百合沉默了会儿,小心翼翼地问:“那,前女友救你,你感动吗?”
梁霄啼笑皆非,不知道她为什么对一个梦如此难以释怀,但她较真的样子挺可爱的,他也就认真回答了:“不感动,感动是一种正面回应的感情,我支持赞同这样的做法才会感动,可是既然是前女友,那就说明一是过去了,二是喜欢过,既然过去了,她应该有新的人生,为我完全不值得,而喜欢过,当然也不希望她死,所以我不赞成这样的做法。殉情很美,但活着才有希望。”
海百合没料到会得到这样的回应,大大出乎预料,她犹疑半天,还是期期艾艾地问:“那你希望我救你吗?”
梁霄明白这句话背后的含义,他微微笑了起来,温柔地说:“当然不,”他笑的时候,眼角的泪痣随之微微颤动,像是落在玻璃上的水珠,“百合,我们在一起,不要谈感情。”
“你怕我动真心?”她歪了歪头,“为什么?”
现在不是在漆黑无望的隧道地下,生死难料,梁霄并没有吐露真心,他笑了笑:“爱情不仅有快乐,也有痛苦,我们一直开开心心的,岂不是更好?”
“那也有爱情是一直都开开心心的,你不要骗我。”
梁霄想了想,算是说了句实话:“或许有,但不会是和我,我这样的人没有未来,你连我是谁都不知道,也许有一天,我就会突然消失,我死了,在某个你不知道的角落里化成灰了,你也不会知道。”
海百合一怔,她知道他是在说自己的工作,也对,毕竟这份工作并不安稳太平,时而需要去危险的地方公干,因公殉职实属正常,可她想起来的却是他最后消失在地下的一幕——其实她那个时候看不见他,也听不见声音,但是,被那个怪物活活咬死,一定很痛吧。
那个时候,为什么要选择留下来呢?为了狄雅也就罢了,为了其他人,值得吗?
梁霄看到她复杂的神色,笑问:“你想说什么?”
“我就是想不出说什么。”海百合叹了口气,“昨天肯定没睡好,我去泡杯咖啡,你喝不喝?”
“谢谢。”梁霄笑着看她离开了房间,面色微微一凝,夜里的梦他只记得零星的几个片段,漆黑的隧道,神秘的怪物,还有狄雅和海百合……他知道这只是一个梦,但不知怎的,就是难以把这当做是一个纯粹的梦来看待。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海百合一边磨咖啡一边胡思乱想,暂不说感情的事,梁霄对胡杨乡的事一点印象都没有,可是这次他居然记得自己被活埋了?难道这一次他并没有失去记忆?
“你已经加三颗糖了。”梁霄洗完澡出来就看见她在神游,好笑地在她眼前晃了晃。
海百合猛地回过神来,端起咖啡喝了一口……甜到忧伤,她拍了拍额头:“我还没睡醒。”
“真的只是没睡醒?”梁霄促狭地眨眨眼。
海百合佯装恼羞成怒:“行了行了,是被你个小妖精掏空了身体还不行么,嘚瑟!”
“好好,都是我的错。”梁霄揉了揉她的脑袋,弄乱了她刚梳好的头发,“早饭吃什么?”
“不知道,看看冰箱里有什么。”海百合有时候懒得去超市买东西,会让家政阿姨去超市帮她买点吃的屯在冰箱里,“哦,有鸡蛋、火腿和培根,还有面粉,我要吃鸡蛋饼!”
梁霄还愣了一下:“鸡蛋饼?”
“你这种从小长在国外的人真是错过了好多中华美食啊。”海百合端了碗出来准备打鸡蛋。
梁霄眉尖一蹙:“谁和你说我从小在国外长大的?”
“你……在国内长大的吗?”海百合恨不得甩自己一巴掌,面上还要装傻充愣。
梁霄笑了笑:“我是在国外待过一段时间,不过基本上是在香港,你这么说,我很奇怪。”这才是他现在的人设,也是他对外的说辞,海百合怎么会觉得是在国外呢?
海百合一本正经胡说八道:“那肯定是因为你的脸给了我这样的错觉,不赖我!”
“哦——”出人预料的,梁霄并没有纠结这件事的打算,“你刚才说吃什么,鸡蛋饼?”
“嗯嗯,我来烙饼好了,你帮我把培根香肠煎一下。”
两个起晚了的人忙碌了二十分钟,终于可以坐在餐桌前吃一顿中西合璧的早餐了,而这时,时钟已经无情地指向了十点四十。
海百合刚吃了一口蛋饼,手机铃声响起,她听了听,是性感男声的娇喘,《威风堂堂》的开场,梁霄一口咖啡差点呛到气管里,海百合倒是很淡定地起身:“哦,我的。”
结果进房间却找不见手机了,把整张床扒拉一遍之后才发现它卡在了床头柜与床的缝隙里,好不容易掏出来了,一看居然是她亲爹的:“爸?”
“那么久才接,你不会还没醒吧?”
海百合笑嘻嘻地说:“哪能啊,我早醒了。”
“那就是不方便接。”海有余下了结论,“我就和你说一声,晚上记得回来吃饭就行,今天有不错的三文鱼。”
世界上没有什么事是吃鱼不能摆平的,如果有,再来一条!
海百合答得异常干脆:“我保证准点回家!”
就那么说话的功夫,梁霄已经吃完早饭,顺手把锅碗瓢盆洗了,看到她出来擦擦手和她告别:“我要走了。”
“拜拜。”海百合挥挥手,“改天约。”
梁霄吻了吻她的面颊:“想我的话给我电话。”
“好啊我一定有空没空就来骚扰你。”她笑眯眯地说,“在你消失之前。”
“不要让我等太久。”他低头凝视着她的双眸,“我会想你的。”
海百合甜甜地笑:“可我现在就开始想你了。”
梁霄失笑,想说什么,但又觉得比不过她这句甜言蜜语,最后只说了句:“有空了就告诉我一声。”
“好哒。”
梁霄一走,海百合就能坐下来仔细回忆一下这两次事件了,无一例外的,穿越发生时她都会有眩晕感,离开时同样,这就好像是一个预兆,但为什么会有这样的感觉,这是否和她能保留记忆相关,不得而知。
两次穿越都出现了怪物,一次是丧尸,这一次……这玩意叫什么呢,唔,既然在地下出没,暂且叫地精吧。
难道每次出现都会遇到怪物?丧尸还好说,这种地精是从哪里来的?
还有,如果说第一次能回到现实世界是因为找到了丧尸爆发的真相,但第二次回来的莫名其妙,就在她爬上地面后一分钟,快被地精们袭击时,一切突然结束了。
毫无征兆,毫无线索,就这么突如其来over了,和第一次所猜想的那样是解密游戏完全不同。
说起来,这到底是怎么回事?是臆想?不可能,已经证明了这不可能是她幻想出来的事情,那为什么其他人都没有记忆呢?
难道……她是被选召的孩子?
想不通。
海百合很想把这件事丢到一边,但已经发生过两次,不能像之前那样自欺欺人,但思来想去,她还是一点头绪也没有。
难道下一次还要莫名其妙进入那个世界,被怪物追得满地跑?
阿西吧,这种时候不是应该有系统或者主神来解释一下世界观吗?为什么她什么提示都没有?
“啊!烦死了!”海百合在家里转了两圈,决定还是先回家吃鱼。
出门的时候,她原本只拎了个小小的链条包,到门口了觉得心里不踏实,换成了双肩包,还往里塞了点巧克力和饮料。
她进车库开了车出来,觉得自己大概在很长一段时间里都不会考虑坐地铁了。
海有余收摊回家的时候就发现海百合已经回来了,他一边换拖鞋一边喊人:“闺女,你回来了?”
没人理他,他上楼推门一看,果然就翘着二郎腿戴着耳机打游戏呢。
海有余把顺路带回来的鲜榨果汁重重放在桌上:“补充维生素!”
“谢谢爸!”海百合把吸管啪一下扎进杯子里,咕噜吸了一大口,继续目不转睛地听着电脑屏幕。
海有余默默安慰自己,幸亏他女儿长得漂亮,不愁没有男人,不然这性格真要愁白老父亲的头发哟!
他刚刚下楼没多久,隔壁的郑大姐就上门来借酱油了,他们现在住的是回迁房,这和当初拆迁的范围有关,拆迁时,海家的祖屋和现住的房子都在拆迁范围内,赔钱赔的最多的是祖屋,占地面积广阔又破旧,一口气拿了上千万,但原本自己家住的只有七八十平,海有余考虑到回迁房离菜市场近,就没要钱,换了一套回迁房。
当年的那些邻居有些拿了钱就去别的地方买房子了,但也有不少人买不起新房子,只能搬进回迁房里,所以,左领右舍里还有不少几十年老交情的邻居,串门是常有的事。
“老海啊,我家酱油没有了,你们家还有没有?”郑阿姨一进门就热情地打招呼。
“有有有,我给你去拿。”海有余倒了半碗酱油在一次性杯子里给她,郑秀芳这个人吧,不错,但就算爱占小便宜,酱油给她拿去了就不会还了,海有余干脆倒了让她拿走,省得晚上吃三文鱼没酱油闺女不高兴。
郑阿姨拿了酱油也没走,笑眯眯地说:“老海,我那天和你提的事情怎么样啊,咱们几十年老交情了,我还能坑你家百合不成?那小伙子是区里的干部,家里条件也好,你家百合和他结婚肯定吃不了亏!”
“秀芳啊,这已经不是我们当年那个时候了,现在年轻人要自由恋爱,我不管她。”海有余打发着郑阿姨,心里吐槽一片:他闺女是个正常人也就算了,万一生出来的孩子也带尾巴,被以后女婿看到了怎么办?
与其找个许仙回来,不如男人不要,就要孩子,结婚嘛,无非就是形式,现在离婚的那么多,无所谓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