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暂避

七数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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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先进屋!”达子看到门被打开,稍松了一口气,先进到屋子里避一避,再作打算。

    “你们干啥!”黑脸老头还没反应过来,几个人都已经钻进了门。

    凌晨一两点,三人私闯民宅。大爷哆哆嗦嗦拄着拐棍,正要呼救,宁凡手疾眼快把他拽进了屋。

    木门“啪”的一声合上,三人屏气细听。大爷见这架势,也紧张兮兮的不敢发出声音。

    门外活尸的吼叫声居然渐渐低了下去。再过一会,一点声音也没有了,细细的听,能够听到有滞慢的脚步声,像是有人在门外慢悠悠的原地打转。

    看来丧尸是不存在智力的,连短时间的记忆能力都不具备,他们只会对出现在眼前的活物或活物的声响做出反应。

    “呼呼。”达子喘着粗气,刚才巨大的体能消耗让他有些吃不消,不过幸好是有惊无险。

    宁凡看着达子面红耳赤的脸,随口说道:“你的脸好红啊,不过你劲可真大,刚才要不是你力挽狂澜,把那三只活尸顶出去,我们可就交待在这里了......”

    达子讪讪道:“说实话,要不是刚才莫名其妙生出一股力气,我真没把握敌得过。当时也是实在没有办法了,才硬着头冲上去的,还好还好......我脸很红吗?这奇怪了,我平时作高强度体能训练的时候,比这可累多了,也没红脸的表现啊。”

    孙乐乐看两人完全放松下来,不禁提醒道:“咱们接下来怎么办?”

    提及这个话题,宁凡和达子都不说话了,是啊,现在这样的情况,外面的环境只会愈来愈危险,但是长时间避在这里,绝非长久之计,总不能坐以待毙。

    更何况,这也不是自己家......

    宁凡感觉到有一个一直被忽视的角色在审视着自己,他小心翼翼的瞄过去,那大爷黑着脸盯着自己。

    达子赶忙解释道:“你好,大爷,我们......”

    大爷打断他的话,一副朝阳区群众的积极模样,表示道:“小伙子,你什么都不要说了,这小子我来帮你看着!”

    达子一头雾水,当他看到宁凡手腕上还锁着的手铐时,他才明白过来,自己一身的警服,还有被铐上的宁凡——这老大爷以为他是刚被自己抓获的逃犯呢!

    达子刚要说明情况,张开嘴,却又不知道该怎么说。你说说,这可怎么解释,这一晚上的事情都能写成本短篇小说奇遇记了。

    于是达子只得干笑着,假装严肃的拜托道:“大爷,您说的没错,他是犯罪嫌疑人,穷凶极恶。这可算被我逮到了,不过今晚上我们暂时要躲在您家,因为......因为外面有......坏人。”

    大爷道:“坏人?!什么坏人?!”

    “是...是他的同伙,来截他的!”达子补充道。

    大爷一瞪眼,想起来好像刚才开门的时候还看到,楼道口有几个怪嚣张的人影,这都敢追到家门口来了?!他胡子气的都翘起来,说道:“光天化日,朗朗乾坤!这些犯罪分子太猖狂了!老子当年可是民兵队长,他敢站我面前,看我不一脚把他踹沟里去!”

    孙乐乐有些憋不住了,“噗嗤”一声忍俊不禁。

    大爷两眼一瞪,还以为是自己被小看了,拖着拐棍就要夺门而出,跟匪徒大战三百回合啊!

    “哟哟哟,您老可别折腾了!”达子赶紧拉住他,这刚安生一会儿,可别再倒腾出什么事了。

    大爷气不过,把拐棍权当成刺刀,就在那开始有模有样的操练起动作来了。

    “你看我这动作标不标准?一二,突刺刺!咳咳咳......我的老腰。”

    宁凡看这架势,也不敢出声,只能老老实实的抱着头配合。

    大爷反着手捶捶腰,八十好几的年纪了,难得动一次,差点还闪着腰。

    达子让大爷放宽心,说那几个歹人已经跑了,你听,门外都没声音了。

    大爷消停下来,刚准备坐下,却突然像发现了什么不得了的东西一样,“啊!”的大叫了一声!

    “枪!”

    达子吓了一跳,扭头一看,才发现宁凡的裤兜里露出了半截枪管——那是还给他的枪。

    宁凡也突然发觉了,下意识地就把手凑过去,想要解释:“这是我......”

    大爷二话不说,一拐棍直捣黄龙,登时就把硬木拐戳上了宁凡的命门!

    “唔.....”宁凡呻吟。

    在大爷想要再使出个什么招式前,达子连忙挡了上去,装作严厉的语气,对宁凡厉声喝道:“你还敢藏枪!告诉你,抗拒从严!给我放老实点!”

    说着就上去拿他的枪。

    “缴枪不杀!!”老爷子也不闲着。

    “你有枪,刚才在楼道口怎么不直接开枪?!”达子小声嘀咕。

    宁凡一拍大腿:“哎呀,忘了呀!再说我哪会开枪啊!”

    “这枪也真憋屈,在你手里,真是一枪都没开。”

    “好了,手机借我用一下.....我给我爸打个电话......你看你脸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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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凌晨两点,城市的角落,VICT的牌子在午夜散发着些许暧昧的霓虹灯光。

    正州西区最大的一家夜店舞厅,就匍匐在这里。今天恰巧是五周年店庆,原本宽阔的舞池中,挤满了疯狂的男女。

    凌晨两点,正是最嗨的时段,VICT的场子里,少说也塞满了四百人。男男女女,迷醉在立体而大声的重金属乐中,跟着震耳欲聋的鼓点,摇晃着空虚,寻觅着异性,暧昧着欲望,暗示着本能。

    行尸走肉一般的摇摆。

    吧台,张伟摇晃着手里的蓝夏威夷,风轻云淡的和一个陌生的姑娘聊着天,看似随意的话语,却使得女孩不时蹙眉,不时笑颜,不知不觉就和张伟熟稔起来。

    张伟看着女孩清秀的面庞,咬嘴唇的羞涩,干干净净的纯白连衣裙,不禁有些口干。

    不过对付这种初来夜店玩耍的单纯少女,可不能操之过急呀。

    等看到女孩已经微醺,两颊透着红晕,眼神都迷离起来,他把嘴凑到女孩的耳边,细嗅着兰草香气,努力按捺住心里的聒噪,绅士般的建议道:“这里太吵了,我们找个安静的地方说说话吧。”

    看你那么困了,不如找个僻静的地方休息一下,你放心,我就睡在你身边,保证不乱动。

    张伟已经盘算好出去后的整套台词了。

    这样的女孩,简直是掉进嘴里的肥肉。

    女孩舔了舔嘴,迷蒙的双眼微眯,现出一丝娇媚,她缓缓伸出手,小掌打开。

    不!一个拒绝的手势。

    “为什么啊?”张伟十分意外,看这火候,明明是自己要上垒了啊,已经把姑娘逗得花枝乱颤,怎么就不行了!

    “为什么?!这儿行价就是这个数啊,五百啊,先生。”女孩皱着眉,瞪眼讲理。

    哎哟,失足少女啊。

    张伟一模裤兜,本来就是空手套白狼来的,兜里的钱连房费都付不起,虽然是口干舌燥,饥饿难耐,但霸王逼这种事当然也是不敢了。

    算了,张伟一阵郁闷,走出夜店门口,想透透气,舞池里的低音炮,震得自己心都发颤。

    唉,走一走,透透气,看看——有没有“尸体”能捡的......

    像那种醉倒在地的姑娘,不省人事当然是极好的。

    费劲又走了一圈,门口除了几个躺在地上的大老爷们儿,和呕吐的少妇,就剩下街对面一对抱着长吻的男女了。

    张伟望着那男人,暗叹道:看看人家前辈,真是让人羡艳不已啊。

    算了,回家睡觉吧,明天还要搬砖呢。

    张伟正要离开,又看了眼那对男女,不禁骂道:妈的这狗男女,就那么饥渴吗?这亲的,我看快把肠子都吸出来了。

    张伟不忍直视,扭头就走,妈的世风日下。

    身后的街灯把那对男女拥吻的影子,长长的拉到张伟眼前,张伟恶趣味的盯着影子,脑补着香艳的画面。

    影子的动作突然滞了一下,个头稍高的男人影子,像是小时候吃的小熊饼干,咔嚓一声,断了头,圆溜溜的东西像皮球一样咕噜噜滚到地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