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 乡村群架

7号兔子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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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章

    纯溪镇的瀑布和宁古寺最有名,尤其是寺庙,常年香火旺盛,得益于此,镇上也搞起了两条像模像样的旅游街。

    宁小陌观察仔细,一旦发现宋明谦的目光停在某件商品上超过三秒,她就主动做起介绍,堪称专业导游。

    “这是同心铃,银子做的,上面能刻名字,祈求爱情美满,婚姻幸福。”

    “是么。”宋明谦拿起铃铛看了又看。

    “买了还能去寺庙里开个光,可灵了,你要的话我帮你讲价。”最后半句话,宁小陌压低了声音。

    宋明谦:“我不求姻缘。”

    宁小陌连忙道歉,“不好意思啊,我以为你没结婚呢。”

    “没结婚也不求。”宋明谦放下铃铛往前走。

    宁小陌望着他的背影,明明都是平静的语气,却听出了一股暗潮涌动的味儿。

    走到一半,宁小陌去洗手间,出来的时候,发现宋明谦手上多了一包姜糖。

    他递过来,“给你。”

    宁小陌意外,“给我的?”

    宋明谦把糖塞到她手里,“起得早,又赶了这么远的路,没吃早饭小心低血糖。”

    宁小陌拿着糖,有点不知所措,家里最后两个包子她都留给爸爸了,后来赶时间,路上也没来得及吃东西。

    “你怎么知道我没吃早饭?”

    宋明谦平声道:“我听到你肚子叫了几声。”

    宁小陌:“……”

    “我们中午早点吃饭。”宋明谦看了看时间,“你找地方,干净点就行。”

    话题的转换挽救了宁小陌的窘迫。

    “你想吃什么?”

    “肉。”

    无肉不欢。

    宁小陌想了想,试着建议,“如果你对地方不挑剔,我可以给你推荐一个。”

    宋明谦不做多想,“行,你带路。”

    这一次,两人没坐公交车了,宁小陌不知从哪叫来了一辆三轮摩托,“宋先生上车。”

    三轮车原本是装货用的,为了拉客改成了两排座位,宋明谦轻松地跨了上去,宁小陌娇小,扶着栏杆费力地爬。

    “手给我。”宋明谦看不下去,伸出右手。

    宽平的手掌近在眼前,手指一根一根分明,掌心没有一个老茧。

    其实这车她有经验,顶多再用下力就能自己上去。

    宁小陌犹豫了两秒,把“明明自己可以做到”这件事暂时抛之脑后,将手放了上去。

    宋明谦手收紧,拽着她的手小小一只,差点以为没骨头。

    宁小陌说谢谢,两人并排坐,她把手放进衣兜里,指尖搓了搓,那股干燥的暖劲还没消。

    三轮摩托撒野在乡镇小路,他们去的地方是纯溪镇的北巷,这里不同于南边的旅游开发,是个典型的乡村棚户区,居民收入低,文化水平低,乱得一塌糊涂。

    宋明谦下车后皱了下眉,非常轻,但宁小陌还是注意到了。

    她忙着解释,“这里虽然环境差了点,但吃饭的地方很干净。”

    宋明谦说:“没事。”

    他皱眉不是因为脏乱差,而是这里,就是宋氏拆迁的地方。

    这里的房子都是老旧的瓦房,每家都在门口牵一条绳子晾衣服,各种胸罩三角裤衩在头顶上迎风飘摇。

    宋明谦穿得考究,和这里格格不入,许多人盯着他看。

    “到了。”宁小陌敲门,“冯妈。”

    里头传来一嗓子大妈叫,“来了来了。”

    木门“嘎吱”一声打开,大妈探出矮胖的身子。

    宁小陌指着宋明谦,“冯妈,这是来旅游的宋先生,中午到你这儿吃饭。”

    冯妈每天推个三轮车去学校门口卖早餐,但她一直想开个小餐馆,可没这个本钱。只要有游客要吃饭,宁小陌都把人往这领。

    宋明谦打量着屋里,名副其实的破。

    宁小陌一再强调,“冯妈手艺真的很好,她做的面团炸肉别的地方吃不到。”

    宋明谦一本正经:“不好吃我就不给钱了啊。”

    宁小陌想了想,做出最大的让步:“少收点。”

    宋明谦笑了,如实评价:“钱串子。”

    冯妈做饭速度超快,不到四十分钟,四菜一汤标准餐上桌,每道菜都用饭盆装,不像饭店那些中看不中用的碗,看着大,其实浅,两筷子就夹没了。

    宋明谦对冯妈说:“一块吃吧。”

    冯妈连忙摆手,“你们吃,我等我儿子回来跟他一起。”

    宁小陌把筷子递给宋明谦,“冯妈,一哥昨晚什么时候回来的?”

    “别提了,那小王八蛋迟早有一天死在外面,我是不会给他收尸,哪条狗看上了,啃了他就是。活着没用,死了也占地,喂饱一条狗也算积功德。”

    冯妈骂起人来浑然天成,宋明谦内心一片赞美,“口才不错。”

    宁小陌习以为常,不安慰也不附和,夹了块米粉肉给宋明谦,“尝尝。”

    这口肉刚到嘴边,“嘭”的一声巨响,木门被人踹开,灰尘抖落连地板都在震颤。

    “妈!我要吃饭!饭呢!”

    冯一的右手缠着绷带,藏在外套里,空荡荡的衣袖无风自摇。

    他看到桌上的四菜一汤眼睛冒金光,走过去端起汤直接喝,“咕噜咕噜咕噜。”

    宁小陌惊呆了。

    冯妈的大嗓门从厨房风驰电掣而来,“小畜生在哪呢,你还想吃饭,就你这熊样,吃|屎都赶不上热的!”

    冯一吃得很开心,嘴里还冒着热气,“胡说,烫得我想死。”

    那碗菌子汤已经见了底。

    冯妈杀气腾腾,挥着锅铲往他头上一敲,“这是客人的,你喝个屁啊!”

    客人?冯一眼珠一转,总算发现了宋明谦。

    “没关系。”尴尬的气氛刚起个头,宋明谦看着他的空衣袖,平静地故意说:“残疾人不容易,吃吧。”

    气氛被这句残疾人升级为火药。

    冯一是个资深打手,脾气一点就爆,“老子不是残疾人!”

    他瞬间拉开外套拉链,吊着绷带的右手展露无遗。

    宋明谦哦了声,“不是残疾人。”

    冯一被他这平心静气的语气弄得火大,“妈,你上哪儿找的油头粉面?”

    宁小陌拉住他,小声说:“一哥,这就是那个游客。”

    冯一明白过来,简单粗暴地表达了自己的心情:“我操。”

    宋明谦面无表情,放下筷子,“吃饱了,多少钱?”

    宁小陌一瞅他脸色就知道,完了,客人不高兴了。

    宋明谦也就这么客气一问,掏出钱包丢了两百放在桌上,起身要走。

    “哎,等等我!”宁小陌回头无语地看着冯一。冯一对这无声的控诉视而不见,凉飕飕地飙了句,“啥玩意,装大爷。”

    宁小陌背脊一麻,望着前面的宋明谦,祈祷他没听见。

    冯一把剩下的饭菜一扫而光,嘴上油一抹,“妈!我走了!”

    冯妈扯着嗓子追了出来,“又去打架是不是?狗改不了吃|屎!”

    冯一脚上像装了风火轮,学了三声狗叫,“汪汪汪!”

    走出巷子,宋明谦抽了一支烟,慢悠悠地吞云吐雾,天气冷,烟气升空都慢了节拍。

    宁小陌站在一边欲言又止,宋明谦微眯眼睛,对她说:“走吧,还是去饭馆。”

    宁小陌更加愧疚了,她一通解释,“一哥对谁都这样,嘴皮子不省心,你千万别往心里去。”

    宋明谦掸了掸烟灰,“你才别往心里去。”

    宁小陌:“?”

    “他就是个小毛孩,我不跟小孩记仇。”

    宋明谦是真饿了,“带路,吃饭。”

    这回宁小陌老实了,规规矩矩地带他去了餐馆。

    宋明谦占据主动权,点了几道家常菜。

    他这次亲自到纯溪镇,一是躲他逼婚成魔的妈,二是实地考察。拆迁的北巷房子居民密集,确实是个大工程,鸡毛蒜皮的事还能吵一架,一牵扯到白花花的钱,不要命都有可能。

    投资发展部一直都是以政府为突破口,主要借助政府劝说来开展拆迁工作,但收效甚微。有没有办法找到一根杠杆,就像,擒贼先擒王。

    宋明谦无意地看了眼窗外,街对面的一家店门口围了一群人。

    “你们这的人业余爱好是打群架吗?”

    宁小陌顺着他的目光看过去,对面确实是在打架,她定睛看了一会,以为自己看错眼。

    乌泱泱的人里,棍棒乱飞,是动真格的。

    刀剑无眼,没有谁敢上去看热闹。

    宁小陌还是一眼就认出了挨揍的主角,正是冯一。

    她惊呼一声,“一哥!”然后飞快地跑出了饭店。

    宋明谦抓都抓不住,“小导游!”

    冯一在镇上小有名声,打架确实厉害,收获声名的同时也得罪了不少人。看不惯他的大有人在。

    这下彻底湿了鞋,被十来个人围着打,他再大力金刚,也分|身乏术。鼻子嘴巴都是血,只剩戾气在苦苦硬撑。

    宁小陌和冯一从小一块长大,感情深厚,人一慌乱就头脑发热地做出不符合自身条件的决定。

    “你要干嘛!”宋明谦抓住她的衣领,打断了她的空中助跑动作。

    “你别拉我,他快被打死了!”宁小陌心急火燎地挣扎,宋明谦拎小鸡一样把她甩到身后,“给我老实待着。”

    他只是提高了语气,整个人的气势如风起,吹凉了宁小陌的热血。

    宋明谦冷眼望了很久,知道那小毛孩是真撑不住了。他叹了口气,心想,在纯溪镇吃顿中饭咋就这么难呢?

    边想边脱外套,丢给宁小陌,“拿着。”

    宋明谦捡起滚落到脚边的木棒,对着一旁的卷闸门用力敲,刺耳的金属碰撞声夺取了所有人的注意。

    打斗暂停。

    宋明谦手上拿着五百块块钱晃了晃,“打累了的,就去买点饮料去去火。”

    所有人一头雾水,不为所动。

    宋明谦又掏出五百,往地上一撂,“够了吗?”

    带头的反应过来,“你谁啊?”

    宋明谦不想废话,木棒捶地,敲了敲地上的红钞|票,轻描淡写的样子才是嚣张的最高境界。

    有人动摇了,望着那叠钱咽口水。带头的重整士气,“你妈逼的滚蛋!”

    木棍一顿,宋明谦眼眸降温,“你妈什么?”

    “逼”字还只做了个嘴型,宋明谦抡起木棍朝他肩膀挥去。

    场面瞬间大乱。

    宋明谦已经过了冲动的年龄,暴力这个词在他看来,是解决问题最无知的手段。

    但夹缝生存,黑白两道都得玩的溜,宋明谦不是简单的衣冠禽兽,打起架来,也是名副其实的流氓。

    他工于心计,打得很有思路,知道这些年轻人身上哪块骨头最脆,就专挑那个地方打。

    在这寒冬小镇,宋明谦打了一场酣畅淋漓的野生群架。

    最后以压倒性胜利结束这场战斗。

    宋明谦微喘气,先是捡起地上的一千块钱,然后走到要死不活的冯一面前。

    冯一心里五味杂陈,他从小对打架这种事的认知,都是从电影《古惑仔》里学的,再后来,他自学成才,终于成了纯溪镇排的上名的打手。

    可再厉害,也只是在纯溪镇。

    冯一对“厉害”的理解就是硬碰硬。但宋明谦这一架完全颠覆了他的观念。

    他很会动脑子,灵活地见招拆招,用最少的元气以少胜多。

    是个身体和脑子都有本事的人。

    宋明谦在冯一跟前蹲下,心平静气地说:“在你家,你说我装大爷。现在你听好了,我不用装,我就是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