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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从有了秦行止这个目标,沈非对于修真的执着骤然剧增。
之前,她修炼是为了回家。
可是归家之途杳无音信;大乘之境不仅太过遥远,路程更是艰险重重。自己虽然抱着万一的心态认真修炼,却总在心底里潜藏着一思怯退。
她怕,怕自己回家之前就已经身死道消;她更怕,怕自己熬不到大乘期,就踽踽老死在这无根无凭的玄空界。
一次又一次,她给自己打气,告诉自己要孤注一掷、竭尽全力。
可是一次次地,总是差那么一丁点儿,她就成功了。
她知道,自己的道心并不稳固。哪怕天赋再高,恐怕也熬不过结婴时的心魔考验。可是上天就在最需要的时候,赐了秦行止给她。
秦行止和自己有太多的相似处。少年得意、天赋惊人。但他又和自己有太多的相异处,而最大的不同,就是他为正派的骄傲,而自己,是见不得光的邪修。
只要打败了他,就可以向天下证明,邪修也可以光明正大地撑起一片天!
沈非没日没夜地修炼。痛了,就忍。流血了,就咬牙继续。每一次她觉得撑不下去了,心里的一个声音就会咆哮:秦行止会远远把你抛在后面的!你们的差距会越来越大!你甘心吗?
不,我不甘心!
沈非一次次地跌倒爬起。每次感受着体内灵气的剧增和修为的增加,她就不由心生感激:
秦行止这个人,真是为我的道而生的!
时光荏苒,一晃五年。
山洞内早已被沈非打理得井井有条。原本光秃秃的洞口飘荡着一缕缕紫纱,坑坑洼洼的地面已经被打磨得光光滑滑。那块凸起的石壁上挂着一幅幽深邃远的山水图,石壁内是一张床、一方梳妆台、一个大浴桶。床为黄梨木所制,散发淡淡少女香;梳妆台制作精美,镜子右下角用红泥书写的五个字极为鲜艳:“为师紫月赠”;而浴桶则是山洞的前任主人留下的旧物,沈非对它精心维护,看不出任何陈旧。
石壁外,依旧是一方书桌、一堆稻草、还有沈非凿在洞壁上的几个内置空间。
凹陷的石壁中放满了各种书籍,从修炼法门到炼器炼丹,包罗万象,应有尽有,俨然一个小型藏书馆。
沈非并不强求自己成为全才,但她希望自己对各个方面都能有所涉猎,有备无患。其中的每一本书,有的是她从合欢宗藏书阁所借,而更多的,是她在弟子切磋得胜后或者修炼突破后,向师傅要的奖励。
面对这个挂名徒弟,紫月一开始很惶恐。她短短一百年的人生里没见过这么非人的修炼速度,更没见过这么求知若渴的合欢宗弟子。
要知道,因为修炼功法的特殊,合欢宗弟子都会把容颜看得胜于生命。除了必要的修炼,巴不得把分分秒秒都用在装饰打扮上面。
只是时间一长,她也接受了合欢宗万年不遇的天才居然最不像合欢宗弟子的这个事实。
*
这一日,沈非缓缓停下在体内流转的灵气,睁开眼,长长呼了口气。
她已经隐隐感到了体内的蠢蠢欲动。和五年前相比,灵气变得愈发凝厚,它这几日一直在蠢蠢欲动,试图冲开那层屏障。
再修炼下去,自己马上就要筑基了。
一簇烟眉急不可见地皱了一下,沈非有点沮丧。
这一年来,她已经有意放缓了修炼进度。
她不是不想筑基,而是…
根据《玉女经》,筑基后,自己就要和别人双修了。
沈非不是扭扭捏捏的人,既然决定了走这条路,她就会大大方方地走下去。但是有两个原则不能违背,一是不能强人所难,二是不能毁人家庭。
而现在,她为难的,是自己这副身体的年龄。
才十五岁啊。
在以前的世界,十五岁还是含苞待放的花骨朵。
低头看了看,沈非眉头一舒,唇角不自觉地扬起,眼里闪过一丝满意。
虽然还很嫩,但这副身体发育得让人惊喜。凹凸有致、纤腰葱葱,从指间到脚趾,无一处不精,无一处不美。
就在沈非低头思索的时候,一只纸鹤倏地从洞外飞进,一瞬间紫纱飞扬,带起一阵微风。
“紫非小徒弟,你是不是还把紫纱做门帘啊?为师我好伤心哟,明明是给你的霓裳羽衣,你怎么忍心如此糟蹋哟!”
纸鹤一进来,就停在沈非肩上,手舞足蹈地开始例行的控诉。
沈非忍俊不禁。
三年前,自己刚来葵水,紫月的反应夸张得不行。不仅拉着蓝星一起举办了一个小型庆祝宴,还一定要送自己一套衣服。
那套衣服也没什么不好的,只不过是大腿根露出来了而已。
沈非当时就嫌弃不已,双修可不等于以色侍人。她随后就把衣服割断,做成了门帘。
自此,每次紫月来的时候,都会显出一副痛心疾首的模样。
纸鹤泣泪般地控诉完之后,点墨而成的眼睛似乎转了转,又激动地活蹦乱跳起来:“徒弟哟,你知道吗?为师我在金国晋城这儿发现了一个绝佳的炉鼎!要是干了他,为师就很有可能突破金丹中期啦!可是你蓝星师叔总说那个人有古怪,让我小心。哼,为师才不管呢,你等着我的好消息哟!”
纸鹤的声音兴奋地都要颤抖起来,沈非能想象如果是紫月在她面前,那该是如何地笑若灿月。
可随即,一种不祥的预感袭上心头。
和自小被保护得过好的师傅不同,蓝星师叔为人谨慎、行事稳重。好炉鼎难得,师叔自然不会无缘无故地怀疑对方。
只能说明,这个被师傅看上的人,真的可能有古怪。
不能再瞻前顾后了!
沈非心一横,决定闭关,冲击筑基!
*
金国,晋城。
晋城是俗世少有的修士公开出现的地方。原因很简单,晋城离御尸门不足一百来里,当地百姓人心惶惶,就花大量财宝邀请修士驻守。
至于御尸门有没有做出危害人命的事,修士可不会向百姓透露半分。他们只会在年关将至时,昭告天下,在自己的驻守下,晋城又过了安稳的一年。
也许是对修士的向往和好奇,大量金国百姓纷纷涌入晋城,长期以来,给这座边境小城带来了无限繁荣。
坊市内,人群熙熙攘攘、摩肩接踵;店面商铺门类齐全、迎来送往;街摊小贩高声喊卖、热情洋溢。
“糖葫芦,又大又甜的糖葫芦,两文钱一串啦!”
卖糖葫芦的小贩正踮起脚尖、扯开嗓子大喊,寻找着目光所及的潜在顾客。突然,一道蓝色身影出现在他面前,挡住了自己的目光。
小贩一愣,赶紧看向来人,随后,就真的愣住了。
一身蓝色锦袍,款式简单,但细节处处不凡。袖口不知用什么针法秀成的银龙在阳光照射下恍如缓缓游动,淡青色的腰带镶着金边,上面的暗纹隐隐透出大家的风范。
比起锦袍,人则生得更加不凡,五官犹如琉璃刻成,让人见之忘俗。
但此刻,那双流盼生辉的桃花眼正不耐烦地看着发呆的小贩。
“喂,我用玉佩来换这东西,可以吗?”
陆雁回发誓,他真的不是一个这么不懂礼的人。
只是在已经询问了五六次,对方还是毫无反应的时候,是个佛都会有火的。
小贩终于回过神来,低头看到了被陆雁回捏着吊绳正一摇一摆的玉佩。
“够!够了!”
马上伸出双手,用近乎虔诚的姿态把玉佩接了过来,小贩再看向陆雁回时,就恍如看到了再生父母,说话的语调里甚至带上了哭腔。
“这位公子,哦不,这位神仙,这里所有的糖葫芦都是您的!您都拿走吧!”
挑了挑眉,陆雁回奇怪地看了他一眼,随手拿起一串糖葫芦,转身离去。
“凡人真奇怪。唔!不过这个东西可真好吃啊!”
他津津有味地品尝着,一路走来,行人投来的或嫉妒或惊艳的眼神,通通被无视。
突然,身后传来一阵焦躁的声音。
“不好意思,请让让。”
随后,一道身影从他身侧一闪而逝。
陆雁回把停在嘴里的最后一颗糖葫芦囫囵吞了下去,眼里迸射出强烈的好奇。
那个人是修士!
而且是有急事赶时间的修士!
有什么事情可以让修士急成这个样子?
陆雁回直觉,如果不查探清楚,自己一定会挠心挠肺地睡不着。
于是,他两眼放光,扔掉手里的竹棍,飞快地顺着对方的踪迹跟了上去。
修士进入了一间毫不起眼的院落。院落被布下了强大的结界,所有的声音都被隔离。
没关系!陆雁回骄傲地扬起了嘴角,拿出了日曜宗的本门法宝:万声虫。
青色的虫子肥嘟嘟地趴在院落结界处,小嘴一张一张,把里面的声音原封不动地复述出来。
“师叔,不好了,成师弟他们都不见了!”
陆雁回点了点头,原来那个修士是来告急的。
“看来,凶事非御尸门所为。事情有变,喻方,你给城主回信,就说他的邀请我应了。”
声音果断,清冷中含着尊贵,如青松,似皓月。
陆雁回撇了撇嘴。没想到世上还有男人的声音比他的更好听,但是没关系,他肯定没自己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