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章 清晨从审问魔剑开始

玩火的枫叶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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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凯瑟琳,把我的牙膏递给我”。?? ≠

    盯…………

    “骨头架子,把你手上的牙膏递给我”。

    盯………..

    “瑟蕾娜小姑娘,把你手上的牙膏递给本大爷!男子汉!”。

    盯………..

    “所以说骷髅也就算了,为什么这柄锈剑也要刷牙啊!!!”。

    瑟蕾娜青春有活力的美少女声线响起,如果不考虑台词和语调的话,倒是蛮悦耳的。

    叹了口气后,瑟蕾娜把装有我牙膏代替品的木质杯子,递给了正在秀肌肉的某废物魔剑。

    两个人类小姑娘,加上某把废物魔剑,还有我,就这么并排站在阳台上,对着刚从地平线升起的半个朝阳,说了声:早上好。

    “早上好啊!凯瑟琳,还有瑟蕾…..你们阳台上怎么会有具骷髅和站着的锈剑??”。

    本来和谐过头的场面,因为某个不识趣中年大婶的清晨问候,就这么被无情的打破了。

    递给某废物魔剑一个眼神后,本来正在仔细刷着自己剑柄的斯潘达姆,心领神会的跳到我手里,在对着瑟蕾娜偷偷竖起大拇指后,他把延伸出来的手脚给收了回去。

    “交给你了,加油喔”。

    向着满脸懵逼的中年大婶挥挥手打个招呼后,我意味深长的拍了拍瑟蕾娜的肩膀。

    然后准备带着斯潘达姆默默走进屋子里,坐下看热闹。我相信以小姑娘的高智力,肯定能平安化解这次突如其来的尴尬事件。

    这次事件的起因很复杂。

    因为屋子的阳台是面朝着城墙的小巷子,平常也不会有什么人出没。

    在现这点后,我便养成了肆无忌惮站在阳台刷牙的好习惯,毕竟对着太阳刷牙可是我的信仰,怎么可以因为区区被召唤到帕特里克大6这种小事而破坏。

    “安、安、安洁拉大婶早、早上好!就、就就就、就是那个啦。喔对,是梅林导…对!是梅林导师让我研究亡灵的生态啦!这具骷髅就是我召唤过来的!”。

    瑟蕾娜结结巴巴的说道,不过竟然还真被小姑娘找出理由来了。

    “斯潘达姆,你刚才不是说过想唱歌吗?我们去找个好位置”。

    “喔!伙伴,你终于明白歌唱之道的乐趣了啊,让我带你走上男子汉的道路吧!”。

    看着瑟蕾娜一面在热情洋溢的回复着不知名的过路大婶,一面用“你就给我等着吧”的眼光望向我,估计等她应付完这个不识趣的大妈之后,就会腾出手来收拾我。

    迅的套上铠甲后,我也带着斯潘达姆从阳台另一面的窗户跳了下去。

    自从现不用担心会骨折后,我总算知道了为什么斯潘达姆总喜欢走屋顶,因为的确很方便。

    五分钟后,白橡木镇的某条小巷子里。

    “呐,斯潘达姆,其实我有件事憋在心里很久了,一直想问你”。

    在通向白橡木镇外的路上,我突然向着手里的斯潘达姆询问道。

    虽然不知道为什么,异世界的人对于长剑会唱歌这件奇闻异事并不介意。但就我个人来讲,还是倾向于让他在荒无人烟的丘陵上练习,毕竟引起骚乱就不好了。

    “喔!伙伴,随便问吧。是因为本大爷昨夜的出色演出吗?还是对本大爷在歌唱艺术界的权威而感到好奇?”。

    “都不是。嗯….虽然那个也有点好奇啦,但比起这个来,还有更重要的事情喔”。

    顿了顿后,我把视线转向正在向远方年轻女孩吹口哨的某把剑,

    虽然已经说过很多次,但还是忍不住想要说出来,这家伙真是有够废物的。

    “吾辈之剑斯潘达姆呦…..既然你是“千万之剑”。就是那个啦,那也就是说,其实你是能控制自己其他身体的喽?”。

    “嗯,当然!本大爷可是老爹最早的灵魂造物,在几千年前名震魔界的……”。

    “好的,在下明白了,请你打住”。

    果然,事实和我猜测的差不多。

    既然被称作“千万之剑”,那么能够控制作为自己分身的每柄剑,那也是理所当然的事情。

    况且,我好像也听他说起过,类似于“本大爷的身体遍布整个魔界与这片大6”,或者是“只要你想买武器,就能在每个铁匠铺找到本大爷”这样的台词。

    这家伙…明明是我前任老板留下来的遗产,本职工作是帮我成为魔王,却只想着不务正业。

    暗自点点头后,不急不缓的把某废物魔剑插到地上。

    在废物魔剑“啊咧咧”的好奇声音中,我粗鲁的把它的半截剑身踩进地板后,只留下剑柄出来。同时满意的看着无法动弹的斯潘达姆。

    “呐,虽然我也不想这么说啊,但是斯潘达姆你这家伙啊……既然你是不死者之王创造的魔剑,应该不会没有分身留在不死者要塞吧?”。

    !!!

    听我这么说着时,废物魔剑好像想把剑身转到其他方向不再看着我。

    但被埋在土里的它失败了。

    …………

    “没、没有。本..本大爷怎么可能会忘记这种事”。

    啊,这家伙在撒谎。

    事件的起源,是在昨天晚上斯潘达姆个人演唱会结束后注意到的。

    我在心里吐槽斯潘达姆这家伙怎么可能会是名震大6歌曲艺术家的同时,也让我联想到了其他某些非常糟糕的东西。

    回想起那些被称作偶像明星的家伙,之所以会有那么高的人气,主要还是因为曝光率高了。

    没错,曝光率。

    作为前世交通如此便利的社会,那些明星们为了提升自己的知名度,还得整天飞来飞去,把大把时间花在去哪儿参加更多的曝光活动这种事情上。

    那么作为科技落后的异世界,普遍的交通工具就是靠马。

    在两个稍微近点的城邦间来回奔波,都得花上三四天时间。而由于交通网络落后,那曝光率自然高不了;如果曝光率低了,那自然不会有人认识你。

    那么问题就来了。

    既然都不会有人认识你..那么即便唱功再好..那又有个屁用?!!

    由此可知,这种交通极其不方便的异世界,怎么可能会有大6偶像这种级别的歌星?!!

    能做到这种事情的,也就只有作为在每个城邦都能拥有分身的某把废物魔剑了。

    盯…………….

    “别、别这样,伙伴。本大爷真的不清楚你在说什么……”

    斯潘达姆这家伙还准备狡辩,看来我不得不来点更狠的了。

    当然,作为开明的领导人,某把废物魔剑忙于自己的兴趣爱好什么的,我倒也不是不能理解。反正在这种和平到不能再和平的小镇,我也不少一把毫无用处的破剑。

    这种想法,在我开出斯潘达姆新能力的同时,就被舍弃了。

    这个不务正业的家伙,绝对保留了他最主要的作用,那就是可以当做电话来使用。

    没错,电话。

    “斯潘达姆,我知道你有几千万个分身,只是这柄剑被损坏的话,对你并不算威胁”。

    “等等!伙伴,你刚才说威胁了吧!”。

    “我没说。我的意思是,就我个人而言,我是拿你毫无办法的”。

    “呼……”。

    这家伙,竟然松了口气。

    可恶,如果扁他可以造成实质性伤害,我真想把他揉成球。

    “那是因为斯潘达姆你是我很重要的伙伴啊!所以,我自然不可能直接销毁你。但是如果爱唱歌的家伙,被直接对着灵魂本源释放了消音术的话,那该是件多么悲伤的事情”。

    …………

    “你在说谎,伙伴,如果你有办法,那你真的会销毁我,你的灵魂波动就是这么说的”。

    “怎么可能呢,男子汉之间的友谊,是不能仅仅看灵魂波动这种不靠谱东西的”。

    我忘记这家伙能直接入侵我的灵魂了,真是个麻烦的家伙。

    而且我都搬出封印斯潘达姆声音这招来了,它竟然还不准备就范。奇怪啊,我还以为这招会很奏效才对,真是搞不懂了,这家伙到底是在坚持个什么劲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