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情诗

七夜判官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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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程剑这一查看不要紧,查看了便更加背脊发凉!

    在这个不太大的密洞中,竟然有至少十个以上,人形的浅坑!

    这些浅坑无一例外,都是坑中地面的颜色略微有些发黄,只不过人形的形状不太相同罢了。

    其中有五六个浅坑,是一个人四仰八叉躺在地上的样子,有两三个浅坑,则是一个人侧躺在地面上的模样,更还有一个浅坑,那形状就像是一个人靠坐在墙角处留下的……

    程剑咽了一口口水,如果这些浅坑都是中了“赤流升仙”的剧毒而死的人留下的话……那不是至少有十个人以上,因为贪心,而尸骨无存?

    也就是说,至少有十个贪心之人被蓝蝎妃无人知晓的弄死在这个密洞里!

    程剑心中暗叹蓝蝎妃心机之深!

    如果这个枯井密洞,太过隐蔽,蓝蝎妃的遗骸就会无人发现,她的向情郎表明心迹的愿望便永远无法达成。

    但是如果这十个人不贪心,没有被弄死,蓝蝎妃死后遗留下来的这些宝物也不会轮到自己头上!

    “蓝蝎妃……不……是师傅,真是好心计!好手段!”程剑想到这里,不由得感叹起来!

    程剑此时再也不敢在心里称呼这尸骨生前的姓名,否则以这女死鬼师傅的歹毒心计,不知道是不是也有惩戒对她不敬的手段?

    蓝蝎妃这般布置,就把那些误入这枯井密洞的,一部分贪心又不守信用之人全部弄死,保证自己的遗物,一定会传到一个误入密洞的老实人手里!

    不过,蓝蝎妃的布置还不算完!

    首先便是那个钱袋一样的小布囊里,蓝蝎妃在其中留有一种名叫“七彩尸花香”的剧毒,如果不按蓝蝎妃在玉简里留下的咒文口诀使用这个钱袋一样的小布囊,而是打算用蛮力强行破开,那藏在小布囊中的“七彩尸花香”之毒就会立刻爆散开来!

    这小布囊名叫储物袋,是一种剑仙修士一流的人物,储藏法宝物件,便于随身携带的一种宝物,只要是修道中人自然是会认得此物,蓝蝎妃藏在储物袋中的“七彩尸花香”,便是用于对付那些发现了自己遗骸的,蓝蝎妃描述中所谓的“圣教教徒”,或者其他修道中人。

    这“七彩尸花香”也是“圣教”之中的一种奇毒,据说是用一种专门生长在尸体上的七色毒花的花粉,辅助七七四十九种剧毒之物炼制而成,剧毒无比,粘之立毙。

    这就保证了蓝蝎妃的遗物,不会被“圣教教徒”或者修道中人获得!

    至于普通的凡人,是无法用蛮力破开储物袋这等修仙中人所用之物的!

    如此,就保证了“赤流升仙”的筛选出老实人的作用,能够起效。

    程剑想到此处关节,随即有些明悟,从迹象上看来,这些年师傅的遗骸应该不曾被那些剑仙修士所发现,因为这储物袋没有被蛮力破坏过的样子!

    但随即,程剑又不由得有些好笑,自己算是个老实人吗?

    想起自己平日里偷鸡摸狗、诈赌打架的事情干了不少,怎么看,自己也不像是个老实人啊?

    但是程剑又想到另一件事,不由得让他小心肝一颤。

    那就是玉简上所涂的解药,名叫“寒心相思绕”,这“寒心相思绕”既是“赤流升仙”的解药,又是另一种毒药。

    不过“寒心相思绕”是一种极其独特的寒毒,其毒性温和,属于慢性毒药,十年之内找不到解药才会寒毒攻心而死,但是从中毒那天开始,中毒人左手手掌上便会延伸出一条黑线,每一年,手掌上的黑线就会顺着左臂,向心脏处延伸三寸,当这条黑线走到左胸心脏部位时,那便是大罗神仙也救不回来了!

    而令程剑无语的是,此毒的解药,他的这个女鬼师傅蓝蝎妃,早已交给了她的情郎,也就是那位太玄剑派的二代弟子,孙思南。

    也就是说,如果得到蓝蝎妃遗宝馈赠的程剑,如果中途反悔,不替她给那个可能已经是个糟老头子的孙思南,送去定情信物的话,程剑就会在十年之后寒毒攻心而死!

    念头及此,程剑不由得再次感叹,他的这个女鬼师傅如此这般机关算尽,真是一环扣一环,环环相扣!

    如今程剑想不替她卖命都不行!

    想来真是可笑,十个大活人竟然被一个死人弄死,而程剑自己也被这个死人布下的算计,弄得不得不为她卖命!

    玉简中其余的信息,就是一些储物袋里的那些宝物的来历说明,和如何使用之类的消息。

    让程剑哭笑不得的是,当初最吸引他的那一柄碧绿小剑,反倒是一件最无用之物,按照他那个女死鬼师傅蓝蝎妃的说法,此剑不过是他从一个不知天高地厚,见到她意欲斩妖除魔的正道弟子身上抢来的,这柄碧绿小剑高不成低不就,算是一件法宝,却又是一件最低级的法宝,有时候连一些厉害一点的灵器都打不过。

    程剑的女死鬼师傅蓝蝎妃,把这件碧绿小剑放在外面,仅仅只是因为那小剑会莹莹发光,且光泽温润祥和,给人一种舒适之感,可以吸引那些误入密洞之中的人为他卖命的一个诱饵罢了。

    至于什么是法宝,什么是灵器,以及法宝和灵器有什么区别,玉简中却没有提及,程剑也是一头雾水!

    ……

    按照玉简中记载的咒文,程剑掐诀念咒一番,折腾得满头大汗,老半天才把碧绿小剑收入储物袋中,想再把绿色玉简和火玉戒指也收入储物袋,却再也没有精力了。

    程剑在密洞中虽不知外面的日月星辰,但他自己估计,他在密洞里试用控制储物袋的咒文,起码用了一个时辰的时间。

    实在是没有精神和耐心,再把火玉戒指和绿色玉简也收入储物袋里。

    念咒这事,太费神了!

    火玉戒指他是不敢丢掉的,那东西事关他的小命,丢不得!

    绿色玉简也不能丢!玉简的表面就有火玉戒指上的剧毒“赤流升仙”的解药,这要是再中了赤流升仙的毒,留着绿色玉简也可以解毒。

    好在火玉戒指和绿色玉简个头都不大,程剑小心翼翼的用布头把两样东西包起来,揣在怀里,再把储物袋系在腰上,就这样爬出了枯井密洞。

    程剑爬出枯井时,日头已经开始偏西,为了掩盖枯井的入口,他出来以后又用泥土和积雪,把本来就不太显眼的入口封了起来,以防有人再次发现密洞。

    把一切都收拾停当以后,程剑心中五味杂陈。

    这一趟密洞寻宝,宝物是得到了,可是小命也被捏在别人手里,这要是十年之内找不到那个名叫孙思南,估计已经变成一个糟老头的家伙,他可就要寒毒攻心而死。

    真是喜忧参半!

    想到那该死的寒毒,程剑忍不住又把火玉戒指从怀里掏出来,解开包着的布头,恨不得一巴掌拍碎。

    “咦?这是什么?”程剑把火红色的火玉戒指拿在手里,忽然发现这戒指在阳光的照耀下,竟然浮现了原先没有的一行字迹。

    这也难怪,在枯井密洞中只有火把的光亮,火玉戒指上的字迹小如蚂蚁难以发现,现下程剑就在阳光之下,戒指上的小字自然就显现出来。

    程剑借着阳光的反射,看清了嵌在火玉戒指火红色玉身中的银色小字。

    三生石上望前生,

    桃花山下见君颜。

    今生正邪难相聚,

    来世红尘续前缘。

    程剑这几年在赵秀才的严厉教导下,多少也学过一点诗词,明白这是一首七言小诗,只是程剑实在是不学无术,看不明白这首小诗写的是什么。

    不过看这首七律里面都是桃花啊、前缘啊什么的,程剑愤愤猜想,这八成是他的女死鬼师傅,写给孙思南那小白脸的情诗!

    “小比扬子的!呸!晦气!”

    原以为是什么宝贝咒语或者惊天秘密呢,到头来却是首你侬我侬的没用情诗!程剑终于忍不住流氓本性发作,破口大骂起来。

    忍住再次把火玉戒指砸个粉碎的冲动,程剑把戒指小心的用布包好,再次揣进怀里。

    ……

    早春时节冬天的积雪已经开始融化,姑苏城所在的江南一带较之北方温暖得多,积雪融化得只剩下一层薄薄的雪层,露出雪地下黑褐色的泥土。

    晴空白云飞满天,枯枝化雪丰来年。

    程剑怀揣着从密洞里得来的宝物,踏着满地的薄雪,走出了桃花林,向古老的姑苏城走去。

    又是攀爬,又是惊吓,又是劳神的折腾了一个下午,他太累了,需要赶紧回家休息!

    桃花林距离通往姑苏城城门的大路颇远,从桃花林到姑苏城的城门口,需要走上一里地的路程,中途途径一处荒僻的不知名河滩,这河滩上只有一座石桥可以通过。

    正当程剑满怀心事的闷头赶路,走到石桥前时,竟然被三名面相凶恶的大汉拦住了去路。

    “站住!小子!身上有银子没,借点来花花!”

    程剑正满脑子寒毒的事情,根本就没注意路上有没有人,冷不丁被这三名大汉一吼,着实唬了一跳!

    程剑懵头懵脑的抬头一看,只见拦住他的这三名大汉,为首一人手持钢刀,身材魁梧满脸络腮胡子,另一人手持匕首,高高瘦瘦颧骨突出,最后一人身材最瘦小,手持一柄菜刀。

    心下顿时大叫糟糕,遇上强人了!

    “贺老大,今天真晦气,一只肥羊没等到,等来这么个呆头鹅!还是个瘦鸡!”高颧骨看了一眼程剑,啐了一口,向手持钢刀的为首大汉道。

    程剑打量三名强盗的时候,那三名强盗也在打量他,程剑的长相本来就普通,加上他散了学就跑来这桃林里寻宝,身上穿着一套读书人的长衫,冷不丁被吼一下,懵头懵脑的样子确实有点像个呆头鹅。

    程剑家里祖孙三代都是开赌坊的泼皮无赖,关于一些绿林道上的黑话他也略知一二:瘦鸡和肥羊皆是绿林强盗里的黑话,瘦鸡的意思就是没什么肉,身无分文的穷光蛋;肥羊正相反,就是绿林强盗抢一次就足以吃半年的富户。

    程剑的一身衣衫早被他偷鸡摸狗玩得破旧不堪,初时一看,确实有点寒酸瘦鸡的味道。

    听到高颧骨管络腮胡子叫贺老大,程剑终于明白自己遇到什么强人了!

    这络腮胡子就是江南一带凶名赫赫大盗——贺宝!

    程剑几乎天天都能看见他,因为贺宝的通缉画像和海捕文书,在姑苏城的城门口上贴了足足三年多,没想到在这里被他给碰上了!

    传闻这贺宝穷凶极恶,人送外号贺三口!

    因为这贺宝每逢作案,不管劫没劫到银子,都要至少杀掉三个人!如果是一家三口,那就把这一家三口都杀了!

    程剑再偷鸡摸狗也只是一个十三岁的少年罢了,面对这等恶名昭彰、杀人如宰狗的恶人,也只有腿肚子朝前的分。

    果然,只听贺宝用一种平常轻松的口气,对高颧骨说出了一句让程剑双腿发软的话:

    “高老二,把这书呆子宰了,我们下次换个地方做买卖,这么靠近姑苏城,怎么还这般晦气,看来这地方不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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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S:更新时间暂定为中午11:00和下午17:00,如书友们有异议,日后再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