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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诚本以为,凭着左国玑的面子,这样的小事根本就不成问题,不成想会是这样的结果。
只是让他觉得奇怪的是,锦云之前对自己等人的态度不是挺好的吗,怎么这一回就不肯帮忙了呢?
不待他询问,尾随而来的沈毅接口道:“是啊显淳兄,这锦云姑娘只收下了李兄写的词,说此事还得考虑考虑,就把我俩给打发了。”
“收下了词?考虑考虑?”
陆诚重复了一遍此话中的矛盾点,纳罕道:“这有甚么好考虑的?李兄的词又不差,理当无损她花魁的名声才是。”
“是这么说没错,我也猜不透锦云姑娘是个甚么心思……”
左国玑点了点头,转而一脸狐疑地问道:“陆兄,莫不是你得罪了锦云姑娘,惹得她不高兴了,才不愿帮咱们的忙?”
“唔?”
陆诚蹙眉思索了一阵,摇头道:“应该不会呀!我和她就见过两面,第二回是在万花楼,话都没说上几句。再者,我请她抚琴也是给了赏钱的,怎么会得罪她呢?”
“两面?”
沈毅瞪大了眼睛,诧异道:“头一次是在甚么时候?我怎么不知道?”
陆诚郁闷地瞪了他一眼,心说你又不是我的影子,还甚么事都让你知道不成?
左国玑沉吟了一会,不确定地问道:“是不是陆兄给的赏钱少了?”
“不可能!”
沈毅抢着说道:“我那天就是担心陆兄没带银子,特地塞给他好几两碎银子呢!”
“是啊,我那回可是塞了她一两银子来着,不少了。”陆诚点头道。
“一两?!!”
左国玑和沈毅顿时傻眼了,愣愣的看着陆诚,半天都说不出一句话来。
见俩人如此反应,陆诚傻乎乎地问道:“一两银子还少吗?不就弹首曲子么?我还以为我当时给的足够多了呢。”
两人默默地低下了头,表示不愿再和这个没见识的陆案首说话。
陆诚眨了眨眼,试着又问了一句:“真的……少了点?”
“何止是少了一点!”
沈毅抬起头来,哭笑不得地说道:“陆兄,你今后可得多跟我们出去见识见识了,这事要是传出去,会惹人笑话的。若是换了小县城里的窑子,一两银子确实不算少,可你也不看看那万花楼是甚么地方,锦云姑娘又是甚么身价?”
“沈兄这话倒是没错,依着锦云姑娘的身价,弹首曲子怎么着也得五两银子的。”左国玑点头赞同道。
两个败家的玩意儿!
陆诚已经懒得再去和他们谈论这个问题了,转过话头道:“那咱们现在怎么办,要不换个人来唱?”
左国玑想了想,摇头道:“怕是不成了。今日之事想必已经传了出去,咱们再想找别地儿的花魁来唱都难。”
不待陆诚发问,他接着解释道:“陆兄有所不知,这红姑娘们之间的较劲儿,和咱们文人间的争斗,也是差不到哪儿去的。其他的姑娘们,即便是身价不如锦云,在气势上也是不愿服输的……”
“因此,锦云不肯唱了,其他人就也不愿意来唱对吧?”
陆诚接过了他的话,见他点头后,只好提议道:“要不,咱们就不找花魁了?别的姑娘们,想必是愿意卖左兄这个面子的。”
“那还不如不花这冤枉钱呢!”沈毅接话道。
“花钱?”
陆诚疑惑道:“我不是说了,只答应送块香皂的吗?”
沈毅没好气道:“话是这么说没错,可那风月之所进去了就得花钱,要找姑娘们谈这事儿,没有个几十上百两银子,能见到人姑娘的面吗?”
沈毅的话是有些道理的,请普通的姑娘们来给香皂做推广,的确是收效甚微的。见上一面还得花大把银子,那还不如不找呢。
想到这里,陆诚两手一摊道:“那我也没办法了,就这么着吧。少卖点儿也没事,咱们有钱赚就是了。”
“那可不成!”
沈毅立即出言否决,而后笑道:“其实也不是没办法,要不陆兄亲自走一趟,给锦云姑娘赔礼道歉一番,兴许她就同意帮忙了呢?”
“沈兄所言有理!”左国玑立马点头附和道。
见这两人一唱一和,陆诚立刻就反应了过来,心说这俩货肯定是想坑自己来着,便很干脆地摇头拒绝道:“此事不妥!既然我都得罪了锦云姑娘,再过去也是自讨没趣。再者说了,去一回万花楼少说也要上百两银子,我可没那个闲钱!”
别说是闲钱了,就是陆诚现在的全部身家,凑起来都没有五十两银子。唯一值钱的,还是那把早就送出去了的古琴。
“这点小钱算得了甚么?”
一见陆诚摇头摇手又摇脚的,死活不肯答应过去,沈毅这个财大气粗的阔少就忍不住发话了:“陆兄只管放心前往便是,不过是喝顿花酒罢了,权当是我请了!”
“那怎么成?”
陆诚闻言仍要拒绝,左国玑却插话道:“陆兄就别再犹豫了,以你的才华,只要肯放下身段去给锦云姑娘赔罪,她没理由不帮咱们的忙。”
“是这么个理儿!”
左国玑话落,便开始拽起了陆诚的衣袖。看那架势,应该是打算直接就把陆诚给拽出门去。
我的乖乖,你们这是准备送羊入虎口啊,我真是白交了你们这两个坑货朋友!
对这两个损友,陆诚当真是没话说了,心中只有一阵无奈。他何尝不知道,只要锦云答应帮忙,自己的销量绝对会翻上好几倍,搞不好还会卖断货。
只是一想到那个天生媚骨的女人,陆诚心里就一阵发虚。
自己在她面前,当真是毫无反抗之力的……呃,这当然指的不是某方面的能力,在那个领域,是没有任何一个男人会甘心认输的,陆诚也不例外。
一直以来,陆诚都觉得自己天赋异禀,战力超群,又怎么可能会让一个女人给吓倒?
之所以不愿去面对那个女人,是因为陆诚知道,对方太擅于把握男人的心思了,一举一动,一颦一笑之间媚态尽显。相信只要她勾勾手指头,整个开封府……不对,应该是整个天底下,就没有一个男人能拒绝得了这种诱惑。
这样的女人,陆诚称之为祸水!
说起来,陆诚的理想其实不大,只要能考上个举人或者进士,就算是出人头地了。
在这个承平年代,当个小官,挣点小钱,悠闲地过点儿小日子,便是陆诚如今最大的心愿了。
人心不足蛇吞象,太过贪心的话,只会给自己招惹来无穷无尽的麻烦。
像锦云这样的女人,本就只属于权贵阶层,世家公子们追逐的对象。单单和她见上两面,就已经让自己得罪了王朝立,陆诚实在是不愿意和她再做过多的接触。
耐不住左国玑和沈毅的劝说,陆诚最终还是决定,和这锦云再见上一回。不为别的,就为了能卖出那一百块香皂,也算是值了。
每一块香皂卖出去,就会有二两银子进入自己的口袋,一百块总共能赚二百两。
和谁过不去,都不能和钱过不去。为了这笔巨额的财富,陆诚决定——为事业献身一回!
仅此一回,下不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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