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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意浓收回视线跳上了越野车,将重重的车门拉上,心情愉快的往鼻梁上架了副墨镜,车里连着手机蓝牙,放着一首首美国乡村音乐,头也没回的驱车向西开。
一路向西。
旅途的第一站,她的目的地是丽江。
宁朦北曾说过,蔻儿在那里出现过,她想去碰碰运气,顺便享受沿途的风景。
春暖花开,驾着车在广阔的公路或原野上,饱览田园山川风光,心灵得到解脱和放飞。
她不紧不慢的开着,开开停停,有时候会遇到会一些自驾游的人同行,然后几天后在下一路口分开。有时候幸运的能找到旅馆住一夜,有时候四周什么都没有,她就蜷在车里睡觉,经常夜里冷醒,醒来就看星星,旷野中的星空广袤无比,繁星近的像是触手可及。
有时候车子没油,她只得把车停下来,在公路上招手向沿途的车辆借点汽油,往往很多车辆都不会停下,当然最后她仍是幸运的借到了。
半个月之后,她终于抵达丽江,拿着秋蔻的照片沿途打听,也到了宁朦北所说的医院去过。
在丽江停留了半个月,她又一路东行,将近两千公里,开了一小半车就坏了,这一路上她也积攒了不少修车的经验,折腾了半天也没修好,最后在网上查了附近的修车店,对方建议让她直接换辆新车。
秋意浓以当初一半的价格把车卖了,所有的出行装备,她捡了要紧的背在身上,轻装前行。
她坐飞机去了三亚,在那里,她玩了一个星期,也去了天涯海角。
摸着天涯海角的岩石,她拿着手机自拍了一张,发给薄晏晞。
另一头,菱城,薄晏晞此刻可没心情看这些,秋意浓走后,他还没腾出手对付宁爵西,对方倒先出手了。
之前有秋意浓在,薄晏晞不想动手,当初他们结婚,他也是一心想撮合他们,现在秋意浓不在了,和宁爵西离婚了,他自然无所顾虑。
秋意浓走后的第二天,两人离婚的消息不胫而走,盛世王朝索性召开了一场发布会对此事加以说明,那场当初轰动世界的婚姻结束的时候同样闹的轰轰烈烈。
秋画也不可避免的知道了,追问他为什么,还想去找宁爵西算账,他忙着安慰小妻子,哪有心情去对付宁爵西,但他已经吩咐下去了,一切就等他一声令下。
姓宁的比他更快,银亚投资的几个项目陆续传来被不明势力重击的消息,有的被恶意收购,有的负责人因为非法经营被刑事诉讼……
一时间,银亚投资遭受了有史以来的重创。
薄晏晞查过之后发现不止一个人,宁爵西和他那几个哥们,几乎联手向银亚发动攻击。
以牙还牙,他很快予以反击。
于是,在接下来的几个月时间内,一场商战毫无悬念的霸占了各大财经报刊,新闻网站,引起热议。
两方斗的如火如荼,远在天边的秋意浓自然不会知道,她一路走走停停,看到喜欢的地方就住下来,眨眼间,她已经在外面游历了五个月。
走过的地方风景都是有口皆碑的,却不是她最终想要停下来的栖息地。
绕了大半个中国,最后一站,她来到了西部。
这时候的西部小镇风雪肆虐,弥漫在整个天地间,她按着地图来到这座小镇,找到唯一一家客栈。
老板娘在一个又高又大的柜子后收钱,要了她的身份证后,给她登记了一个房间,这时外面有人敲门。
秋意浓拿着钥匙登上老旧的木楼梯,柜台后老板并不在那儿,似乎进了里面的厨房,那敲门声依然在继续。
这么晚的天,外面又是暴雪,秋意浓犹豫过后下了楼梯,这一路上她经常会遇到不相识的人给予的帮助,所以她习惯了也在别人困难的时候帮上一把。
风雨呼啸中一个身影进来,客栈内开了一盏节能灯,光线不好,那人带着一身风雪而来,又正好站在阴影处,她看不清他的脸,只觉得他身材异常高大,像座山一样。
脑海里第一个念头冒出来的是宁爵西,但细看不可能,他没这么高,这健硕的体格更像是欧美血统。
对方带着护目镜,镜片上罩着一层雪,进来后朝她点了下头,似在答谢她给他开门。
听到动静,老板娘挑开布帘出来了,男人走上前一口半生的中文。
再看下去显得唐突,秋意浓便上楼去找到自己的房间。
房间里很冷,她身上的冲锋衣被雨雪打湿了一些,脱下后便钻进了被子,幸好后来老板娘送来了火盆,才感觉到房间暖和起来。
早上,秋意浓饿醒了,一翻背包,压缩饼干吃完了,昨晚睡觉前架在火盆旁烤的冲锋衣已经干了,她套上下楼。
楼下摆了四张粗糙的木头桌椅,已经有三桌客人,秋意浓挑了空下的也是最里面的一张坐下,这儿的客栈比不得城市,要什么有什么,一日三餐非常简单,几乎是客栈提供什么客人就吃什么。
今天老板娘让厨房准备的是阳春面。
秋意浓很满意的的吃起来,今天是她二十六岁生日。
对面一个身影坐下,她抬头,嘴里还含着几根面条,最先看到的是一张过目不忘的脸,五官和眼窝都很深,琥珀色的眸像一汪蓝色海水,整个面部轮廓不仅不偏硬,反而有着东方人的细腻与流畅,看上去是个混血儿。
男人坐下后似乎认出了她,朝她点点头。
秋意浓回了一个笑,低头继续吃面。
她饿坏了,一碗面吃完筷子放下,抬头看到对面的男人正笨拙的企图把筷子当成西餐叉子一样裹住面条,事实证明他是对的,虽然费劲一些,但面还是吃到了嘴里。
毕竟是陌生人,秋意浓也没细看,起身回到楼上拿了背包下楼。
老板娘见她要出去,在门口叫住了她,问她晚上还住店吗。
秋意浓看了眼远处连绵起伏的雪山,轻轻摇了摇头。
出了客栈外面的风雪停了,天地间都成了粉妆玉彻的世界,她深一脚浅一脚的爬山,背上的背包并不重,在决定来这里的路上,她遇到了几座希望小学,钱和物品大多捐了出去,只留几样简单生活用品,以及那只拨浪鼓。
这半年以来,秋意浓风吹日晒,皮肤变成了小麦色,体质也比以前好太多,爬到雪山顶用了半天时间,比想象中的要早上几个小时。
都说一览众山小,站在山顶往下俯看,确实有这种感觉,她双手呈喇叭状,对着远处的雪山大叫了起来:“啊——”
叫累了,她坐在地上,拿掉护目镜,满意的看着一尘不染的雪山,感觉自己找对了地方。
这世上大多数人害怕死亡,曾经,她也是其中一员。
但死亡的脚步渐渐临近,她突然觉得并不那么可怕,要不然怎么会有那么多命在旦夕的人会在死前从容淡定的写下一本本死亡日记。
在古埃及,死亡并不是结束,它意味着另一段开始,另一种重生。
因此她绕了大半个中国,寻找自己永久的长眠之地,烟青曾说过,她愿意陪着她浪迹天涯,然后在她死后替她收尸,带回菱城,和她妈妈葬在一起。
她却不想那么做,妈妈是自然死亡,而她是自行结束生命。
无论在哪个世界里,自杀是最不光彩的结束方式,她觉得自己可能没脸和妈妈躺在一起。
眼前洁白无瑕的雪山是她目前游历之中最满意的地方,悬崖边上当一只脚已悬空时,心中平静而坦然,今天的这一刻是她多年前就决定下的,这些年渐渐的在心底生根发芽,到了现在变成了理所当然。
这就是她最好的归宿,与其像妈妈一样到最后疯疯癫癫,不如优雅而体面的以自己喜欢的方式结束一切。
身体前倾,失重般落了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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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醒来,眼前是一处陌生的世界,秋意浓眨眨眼,坐了起来,这是天堂还是地狱?
布帘后有人走了过来,一张轮廓清晰的脸,是之前遇到的那个混血男人。
她打量了四周,房间不大,看上去像是个小诊所。
“醒了就把这个吃了。”男人把一只粗糙的瓷碗端过来,她看了一眼,是面疙瘩,香气扑鼻。
“你为什么救我?我不需要任何救助。”秋意浓捏着身上碎花的被角,有点无奈,耐着性子问他。
“把这个吃了我就回答你。”男人脸上颧骨处有一丝擦伤,不由分说就把碗塞到她手里,也不管她有没有端牢,人就出去了。
外面有人在说话,她喝掉疙瘩汤,把碗放在旁边的小矮桌子上,活动了一下身体,没什么大碍。
她不明白,她不是跳下几百米高的雪山了吗?怎么会在这里?
拨开布帘出去,外面是个和里间差不多大的小间,一个中年男人正在给混血男人包扎伤口,是肩伤,另一条手臂也貌似骨折了。
看到秋意浓过来,中年男人满头大汗,抬头对她说道:“过来搭把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