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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电影院出来,她拍拍肚子说又饿了。
“那我带你去吃东西。”他感觉自己在带一个小孩子。
c市有许多小吃街,随便你到哪个区,只要走几步,就能看到餐馆林立的街道,闪着霓虹的店名,或是随风飘飞的特色招牌旗。
司朝宗对于吃没什么讲究,以前在部队吃大桌饭,执行任务的时候更是风餐露宿,一个干馒头要顶一两天,回家以后,诺大的餐厅就三个人,一群佣人伺候着,反而拘束了。
“吃什么都可以吗?”她毕竟身上一分钱都没有。
他点点头:“你想吃什么都可以!”
她选了海鲜大排挡,一坐下,就不客气的要发一大盘虾,烤生蚝还有炒海甲,点菜的服务生说:“我们店里有大闸蟹,个大膏多,要不要来两只。”
她瞟了一眼对坐的司朝宗,然后说:“我要四只。”
服务生拿着点菜单走了,她突然问:“他们刚才都叫我司太太,我真的是你的太太吗?”
司朝宗正准备试试茶的水温,她的话让他惊讶得直接喝了一口,烫到嘴,看来她的脑袋还没有清醒,他说:“你不是我太太,我们只是朋友。”
她歉意的笑了笑:“不好意思,我脑袋里乱乱的,一点头绪都没有,喝了杯热茶之后,头好像又开始疼了。”
“你喝热茶了?”
见他惊讶的表情,她好奇:“有什么不对吗?”
昨天在医院里,医生特别叮嘱过,热水会让药效变大,他只听过那种□□的药劲很大,在非洲地区泛滥,很多人用于犯罪,都过去24小时了,没想到药力这会儿都没有消退完。
他关切的问:“如果觉得难受,别忍着,这会儿我就送你去医院检查一下。”
她摇头:“你不用紧张,我已经好多了,你人真的挺好,我蛮喜欢你的。”
喜欢!这两字虽然有不少人对他说过,但从她嘴里说出来,竟然让他感到心喜愉悦。
菜一上桌,艾简就不客气的大快朵颐。
司朝宗没动筷子,她问:“你不喜欢这些菜吗?”
他摇头:“只是看你吃饭,就觉得特别的香。”
他低头吃了两口,抬起头,发现对坐的艾简目不转睛的往前看着什么,他问:“怎么了?”
她指了指不远处:“那个穿灰衣服的男人是个扒手,他瞄准的对象是旁边坐着的那个穿红衣服的胖女人。”
他转头,朝着她指向的地方看了一眼,不远处的确有个穿灰衣服的男人,拿着手包,像个做生意的人,不时的东张西望,像是在找什么人,虽然行迹可疑,也不能断定他是想偷红衣服女人的东西。
他问:“你怎么看出来的?”
“扒手都喜欢在手里拿一样东西,适时遮挡别人的视线,一般都是手包、报纸和杂志之类的,他们只是头在左右摇晃,像是在找人,其实他的目光没有离开过目标。”
“你很有经验?”
“我三爸以前就是干这行的,这些都是他教我的。”
“你三爸是警察?”
“跟那个灰衣服男人是同行,不过他早改邪归正了,现在还帮警察破案呢。”
她的目不转睛的注视着那个灰衣服男人,待对方一出手,她立即就蹦起来,就追了出去。
“小偷,抓小偷。”她的叫声引起了周围人的注意,也让小偷有了警觉,拿起受害人的钱包,拔腿就跑。
司朝宗觉得用静如处子,动如脱兔来形容她很贴切,上一秒还是个娴静的佳人,下一秒就变成了追歹徒的女汉子。
他也跟着追了出去,发现她没跑起步就跌倒了,他正要去扶她,她却指着小偷逃跑的方向:“别管我,快去把钱包抢回来。”
追小偷这样的事,对于身强体壮又大长腿的司朝宗来说,小事一桩,他几乎没费什么力就追上小偷,并将对方制服,连包带人拖了回来。
被偷的大婶见钱包失而复得,对他俩连连道谢,有人拨打了120,警察很快赶过来,把小偷带走了。
她还坐在地上,他握住她的胳膊,试着把她扶起来:“你受伤了吗?”
“鞋跟太高,崴到脚了。”
她把鞋子脱下来,他才看到断掉的鞋跟,她总不能光着脚走路,他索性就把她抱起来。
大排档的老板走过来说:“刚才我还以为你俩要逃单呢!”
两人相视一笑,多么有喜感的画面,他俩在前面追小偷,老板在后面追他俩逃单。
知道他俩是做好事,老板额外赠送一瓶自己酿的桂花酒,拧开瓶盖,桂花的香味就飘出来,虽然说冬天喝点酒能暖身,她是病体未愈,他就劝着:“女孩子最好还是不要喝酒。”
“迂腐。”她嘟着嘴:“我四爸说了,女孩子还是要学一点喝酒,否则会吃亏的。”
她倒了两杯,递给他一杯,轻轻碰杯,就自顾自的端起来一饮而尽,然后闭上眼睛,像是在细细的品味,片刻之后,她说:“这是陈桂花,掉在地上过,还有点泥土味儿。”
他惊讶她的味觉,连泥土味都能品出来,于是也迫不及待了喝了一口,听到她在笑:“连这你也信么?”
原来她在捉弄他!
酒足饭饱,她的鞋坏了,又有点微熏,他说:“我背你吧。”
“不好吧。”让一个大男人背着在街上走,挺不好意思的。
“没关系。”他主动把她拽到了背上。
她很轻,对于他来说根本没什么负重,她的头靠在他的肩上,夜风吹开她的卷发,轻抚在他的脸上,也抚在了他的心上。
经过一家金店的橱窗,她大声的说:“停,停一下。”
见她的目光停留在橱窗里的金饰上,他问:“你喜欢这些。”
“是女人哪有不喜欢的,你看那那套结婚的凤冠霞帔,金光闪闪的,一看就好值钱,戴在头上一定美呆了。”
司朝宗觉得,她连俗气都这么可爱。
他心里突然升起一种微妙的感觉,他从来都不相信短暂的钟情,一直觉得爱情应该像父母那样,从小相识,在漫长的岁月里渐渐相知,再风风雨雨一路走过才会难舍难分。
他因为误会和她相识,虽然见过几次面,话却没聊上两句,根本算不上熟识,可就是这24小时的相处,他惊讶自己已经对这个女人动心了,他所知道的动心,就是不想和她分开,如果能一直背着她走下去,该多好。
可一想到她有男朋友,他又沮丧。
听到她在呢喃:“如果哪天有人带着来娶我,我马上就嫁给他。”
“你男朋友会买给你的。”说完之后,他惊觉,自己是在吃醋呢。
她吸了吸鼻子:“他早就有新女朋友了!”
想到那天在酒店里见到的那个矮个子,与她并不般配的男孩子,是什么样的想法会另结喜欢,这个长相美艳又让人怜爱的女孩子,在他看在来,没有男人会舍得放手吧。
夜风吹来,心底的那层阴霾瞬间就不见了,他习惯性不苟言笑的脸,嘴角弯起的抹笔意,他知道自己在高兴什么,于是问:“那我买给你。”
“那好,我嫁给你。”她用手圈住他的脖子,仿佛在用力摄取他的温暖。
他没有把这句话当真,婚姻并不完全是激情,而且她还带着醉意,她说了,她喜欢他,只需要再多一点时间,在一起应该会是顺其自然的事吧。
司朝宗收紧了双臂,将她稳稳的托在背上,他问:“你还想去哪里?”
“哪儿都不想去,就想让你一直背着我。”
他的心蹦蹦跳得厉害,这是不是表示,她的心也开始完全依附于他。
他背着一个女孩子在街上晃悠,总有过往的行人侧目,让他一脸窘迫,但他又舍不得放下她,这是不是就叫做甜蜜的负担。
入夜后的气温越来越低,她咳嗽了好几声,他只好把她背回医院。
不知道是不是酒精的作用,她面色像桃花一样娇艳,半眯着眼睛,她对着他傻傻的笑,面对着这样一个女人,既性感又感性,既迷人又迷茫,既倔强又柔弱,让他怎么不着迷。
他扶着她慢慢躺下,她一直拽着他的手臂,被力道微微一带,他没站稳,眼前着就要将她扑倒,他赶紧用手臂撑住,还是覆在了她的身上。
气氛暧昧到极致,司朝宗第一次把理智、伦理、道理、礼节都抛到了脑后,他低头吻了她的唇,只是轻轻一触,却悱恻缠绵。
她没有反抗,没有拒绝,只是懵懂的看着他。
他解释:“我喜欢你。”
她的大眼睛眨呀眨,是不是觉得这个理由不够,他有点着急:“你刚才不是说,谁要把凤冠霞帔买给你,你就嫁给你谁,我现在就去买给你。”
她笑着说:“傻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