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五章 南宫家族

太上老白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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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叶辉在旁他旁边唐龙也不敢明说,只能暗暗的使眼神示意朱寿。让他小心江湖第一杀手叶辉。

    可人家朱寿倒好压根就不明白他是什么意思,还以为是唐龙的眼睛不舒服呢。“徒弟,你要是得了眼疾就抓紧时间看郎中,不要到最后搞得眼睛都瞎了。那时候再后悔就晚了。”

    “啊?”唐龙一阵苦笑,眼眼疾?那是什么鬼啊?

    朱寿并不知道叶辉的身份,所以并不觉得他有什么可怕的,相反他还觉得叶辉这个人非常亲密,更是越走贴的他越近。唐伯虎也一样,和叶辉有说有笑的,将自己的光辉历史全程说了一遍,其中大多数都是他吹牛。

    三个人凑在一起很是嗨皮。

    唐龙为了朱寿的安全只得顶着被骂的风险也跟着,时不时的还挡在他们两人之间。生怕叶辉趁他不注意对朱寿下杀手,谁知道有没有人花钱要朱寿的命啊。

    “我说唐龙,你干嘛呢?看不见我在和叶辉大哥说话呢?”朱寿有些不耐烦了,咋得了?成了我的徒弟就了不得了还是咋的?简直就是无法无天,连说话都阻碍。

    叶辉是江湖杀手榜上面的第一杀手,心狠手辣杀人如麻,只要给钱他谁都杀,只是不知道为何他现在成了给南宫一族看家护院的门客。

    朱寿不知道叶辉的底细,如果他知道了估计就不敢这样接触他了。

    江湖上流传着许多关于叶辉的传言,锦衣卫的一本花名册上可是明确写明了叶辉的光荣事迹和他暗杀过的人,还把他列为一级危险人物。

    唐龙也是锦衣卫出身,那本花名册他看过,并且他还默记了上面的名字。叶辉的名字排在第五名,简介只有六个字,江湖第一杀手!

    由叶辉带路,将他们带到了南宫家的大院。整个大院金碧堂皇、比皇宫还要瑰丽、雄伟壮观,朱寿只感觉犹如到了仙境一般。不光环境好、而且空气清新,仙境也不过如此吧?

    大院里的建筑宏伟,布局严谨。楼亭仓舍,左右对称。有种现代人家的感觉,但又不全是。

    “叶大哥,这里也太华丽了吧?”朱寿看着眼前的一切有些入迷。他到皇宫也没有这种感觉啊,可能是看过电视剧的缘故吧。

    “呵呵,太子殿下这才只是冰山一角,并没有什么好稀奇的。里面才是最繁荣的地方。”叶辉笑眯眯的说着,这让朱寿感觉十分亲切,不过在萧衍和唐龙他是笑里藏刀,简直比哭还可怕。

    唐龙见朱寿离叶辉越来越近不禁为朱寿捏了一把汗,这该如何是好,万一对朱寿下手那该怎么办啊。

    叶辉看出了唐龙的异常,感觉有些好笑,忍不住说道:“朋友,你怎么那么激动啊?我已经不做杀手好多年了,不用担心我会害你们家太子的。”

    “哈。”唐龙一阵尴尬,最尴尬的事莫过于被人看破心思了。唐龙表现的实在是过于明显,紧张是一部分,更让叶辉察觉到的是他的忠心。试问一个手下不停的在主人面前周旋,不是为了保护他还能是什么?

    叶辉话语一出朱寿算是才明白过来,感情这会儿是为了保护我啊?说实话朱寿挺感动的,有一个人为了你能替你去死,可以用生命来捍卫你,这还不能令你心里动容吗?

    朱寿算不上是一个好人,但也绝对不是坏人,至少谁对他好他心里明白,对他好的人他会加倍对你好,相反对他不利的人也会付出十分沉重的代价!

    一路走来,叶辉向朱寿他们介绍南宫家里的景色。看来他对这里的环境非常熟悉,又进了一扇金子做的大门。“怎么还不到啊?”朱寿有些小累,这南宫家也真是太大了吧?之前那种对南宫家感到破烂不堪的感觉已然不见。

    叶辉微微一笑答道:“过了这扇门就是南宫家的会客厅,咱们到那里去等待家主的到来。”

    “这就是会客厅?”朱寿瞪大了眼睛,当真可以用危楼高千尺,手可摘星辰来形容此建筑楼了,如果不知道的话还以为到了未来呢。

    叶辉点了点头,他刚来的时候也是这般惊讶,住习惯了也就不觉得有什么了。

    “这肯定要花不少钱吧?”韵儿深居皇宫多年但也没有见过如此雄伟壮观的建筑楼,好奇心弥漫忍不住问道,

    叶辉有些不想解释,每一个他带进来的客人都如同朱寿等人这般。他已经懒得解释了,“这仅仅只是南宫家的冰山一角,等你们见到了他们的大厅、客房和他们的穿戴衣着才知道什么才叫荣华富贵。”

    叶辉说这话时眼睛直放光,看他样子是很向往那样的生活的。谁不想做个有钱人,叶辉加入南宫家族恐怕也是为了财吧,毕竟南宫家族是块肥肉,而且还吃不完。

    朱寿等人随着叶辉走进会客厅,里面也是金碧堂皇,墙上贴着金彩、历朝历代画家书法家的名画著作都挂在上面,装饰的也是很细腻。

    “太子殿下请坐!”叶辉做了个请的姿势,“我去通知家主,还望太子殿下稍等片刻!”

    叶辉出去了,唐伯虎看着这满墙的字画有些疯狂。“全是市场上只有资料却见不到的名著。”再想想自己收集的那些真是小巫见大巫了。

    “切!”有什么了不起的,等我有了钱肯定能造出比这里还要壮丽的住所。

    不一会儿,就在叶辉的引导下,被两个人的拥捧来一位中年人,一身的绫罗绸缎,左手大拇指上戴了一个亮晃晃的玉板指。

    腰间一根玉带上嵌的不是猫儿眼,就是夜明珠。君子佩玉,他挂着的那块玉着实叫人想不起君子二字——无它,够大,也太大,叫人不由得怀疑,是不是把备着雕玉壶的那块玉给整来了?

    远远望去,他整个人就仿佛是个移动的珠宝箱。

    脸上面无表情,嘴唇上有两撇小胡子,仔细看长相倒是十分英武,披头散发挺自然。右手拿着两颗夜明珠,居然用来代替太极球?没搞错吧?

    有钱人就是有钱人,干什么都和别人不一样。这就叫有钱任性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