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让我们习惯死亡

圣莱因哈特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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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郑军是一个出生在改革开放后俗称八零后的人。

    小时候虽然也有很长时间整个社会都处于一个物资贫乏的环境下,但因父母的宠爱和精心照顾,还是得到了一个安心读书上学的环境,所以郑军一直都没有吃过什么苦。

    而等他读大学开始一点一点踏入社会的时候,中国不仅周边基本没什么大的动荡,社会变得稳定,本身的经济也已勇夺世界第二的宝座,生活资源极大丰富起来了。

    也就是说最后长成一个白胖宅男也是与生活环境有着很大关系的。要是生在动荡不安的非洲,郑军就是想长成这样白白胖胖的也没有那条件,对吧。

    说这么多也主要想说明郑军从小就生长在一个比较优越但又相对比较单调的环境下,从小读书都是两耳不闻窗外事,没受过多少苦也没见过什么罪。

    大学又是学的医学这样枯燥单调的专业技术学科。也正是因为成长环境的简单才形成了郑军爱好新奇事物的性格特点。

    而拥有了穿越的能力后所接触的这一切不仅激起了郑军的极大兴趣也给他造成了非常大的冲击和触动,同时对他而言也是极大的锻炼。

    记得以前初中的时候有一次看到家里炒菜时不小心在锅里着起火来,这都骇地他手足无措的。

    哪怕知识积累方面完全明白该怎么做才能灭火,却实在是一时间脑子一片空白压根就没办法思考和行动。

    而今天当他一开始碰到大角时也是被吓得躲在树洞里一动也不敢动。

    但现在经历过这一切的郑军不仅能在一只十吨重的史前巨兽向他冲来时手脚麻利地骑着摩托车一溜烟儿地逃之夭夭,还能开始伤春悲秋起来。

    早上刚穿越时郑军就在营地最近的一棵树上绑了件衣服作为地标,当时本来还试图绑高一点。

    但爬树对一个城市长大的白胖宅男而言实在是非常艰巨的工作,最后也只好绑在树中间靠下的地方,这已经是郑军想尽办法所能让自己达到的最高位置了。

    好在地处平原,视野开阔,远远的倒也能看个大概。

    现在看到这棵树的郑军颇感安心,回想这个早晨发生的一切,对比起自己以往的经历简直就恍如隔世一般。

    现在他甚至觉得自己已经变得无所畏惧,毕竟这世界上又有什么比一只史前巨兽嚎叫着直冲过来更加可怕呢?对自己的表现还有点感到自豪的意思呢

    郑军现在心里打算着,回到营地后也不再离开,就在帐篷里小睡一下,试试睡眠的时间是否与穿越有关,然后就这样回归现代吧。

    郑军脑子里不停地转着这些念头,直到一条小溪突然出现在他面前。这条小溪就在营地边上不到百米的地方。

    溪水清澈地很,说起来一点也不深,最宽的地方也不过2、3米的样子。早晨郑军往森林过去的时候慢速骑着摩托也没下车直接就趟着水过去了。最深的地方也不过淹去半个车轮。

    所以现在郑军完全忘记了这条小溪的存在,等他发现时已经近在眼前了。要说这小溪如此的浅本不会有对郑军有什么影响,只要稍微慢下一点就可以很安全的渡过。

    但架不住郑军现在骑得飞快呀。当初逃离森林时一个劲地加速,又因为来的时候并没有碰到什么崎岖地形的缘故,郑军一直也没怎么减速,加上他骑车时脑子里纷纷扰扰的并不太专心,等发现小溪时就完全来不及反应了。

    跑得飞快的摩托借着惯性从溪水上飞过,但毕竟没办法抗拒重力,前轮最后顶在小溪另一边的边缘上陷进去少许,一下就停了下来,之后摩托车猛地倒翻过来,把郑军一下甩出去十几米远!

    郑军只来及啊了一声,也就腾空而起。

    双手倒还下意识地向前推去,希望能减轻落地的冲击,但这冲击又那里能这么容易地消去,郑军只感觉右手一阵剧痛,然后耳边才听到一声咔嚓的骨折声。

    他的左手没能使上什么力气,反倒没受什么损伤。最后他就面部向下啪的一声摔在地上,眼前一黑,晕了过去。

    等郑军醒过来的时候发现自己趴在地上,想起身时,一动右手就感到一阵剧痛,一点力气都使不出来,脸上也是痛成一片。

    周围一片漆黑,好在郑军是学医的,他忍着痛用左手一点一点的由前至后摸去,发现整个右臂肿成一团,尺骨和桡骨都摸到好几处骨折地地方。往脸上摸去,这脸肿的就好像自己一下子又张了几十斤的样子。

    右手已经不敢再使力,只好用左手掏出手机,这才发现已经是晚上九点多钟。

    半坐起来后,借着手机的光线可以看到十几米外的摩托车似乎除了碎掉了后视镜以外并没有太大的损伤,可就算在十几米外都能闻到的汽油味告诉他摩托车也肯定受伤不轻。

    单手的郑军也没办法骑车,只能走回营地了。

    开始环顾四周的郑军突的脑子一清,一阵心悸感由头传递到脚,全身的豪毛都倒立起来!

    怎么没有穿越回去?郑军猛地想起了这一点。之前明明睡着之后再醒来就回到了现代,现在昏迷了近十个小时却还停留在侏罗纪。难道昏迷和睡眠有所不同?

    郑军不敢想象停留在侏罗纪无法回去的可能,只能推测是要在一定范围内睡觉才能回归。

    郑军可绝不愿意一辈子留在侏罗纪,别说指不定什么时候就会被恐怖的肉食恐龙一口吃掉,再说让一个宅男离开电脑、手机让他过没有网络的日子,他又怎么可能愿意!

    这时候黑夜中的两个光点吸引住了郑军的注意。把手机照过去,竟然是一只恐龙的两个眼睛!这恐龙一人多高,体长2、3米的样子,也是双足行走,仿佛一只小号的霸王龙一样,嘴里又尖又密的牙齿似乎还带着血肉的腥气。

    周围弥漫的汽油味保护了郑军一个下午,本来也会继续保护他下去。但还有什么比在漆黑一片的夜里手机所发出的光线更吸引注意的呢?几乎半公里外都能看到这光线。

    这一只逼近的恐龙就是被这光线吸引而来,它本来是在去捕猎的路上,正巧路过。这周围弥漫着的汽油味让它感到不适本想要直接离开。

    但这时候黑暗中突然出现的光线把它不由自主地吸引过来。它小心靠近这光线,却发现周围一下子回归黑暗,这突如其来的变故让它不由的后退几步,然后才发现刚刚光线出现的地方竟然有一个从没见过的生物!

    而郑军在发现这只恐龙时下意识地就关闭了手机,可是打开手机时被吸引而来的恐龙,夜间视力其实比他更好,有光时一个劲地盯着光源还没注意到他,光源一去反倒把郑军暴露在了对方的眼前。

    看到对方微微歪着头一步步慢慢靠近,郑军也不敢有太大的动作刺激对方。现在自己就是那只黔驴,只要被对方瞧出了自己的虚弱就只能被断喉尽肉了。

    郑军的左手缓缓向腰间摸去,没想到本该在那里的汉剑只剩下剑鞘,剑身不知道被甩在了何处,稍微观察一下倒是隐隐约约发现斧头就在身前不远的地方。

    而那恐龙马上就要靠近到斧头的位置了,现在是不敢搏也得搏了,郑军双腿用力猛的向前一扑半跪在了那恐龙面前,左手正好一下子摸到斧柄,但是还没等他把斧头挥舞起来,对方已经咬了过来。这一下其实那恐龙只是受到刺激姑且试探一下,没想到却正好咬在郑军的脖子上,血一下子就喷涌而出。

    没有感受到什么抵抗和威胁,又被鲜血所刺激的恐龙不再试探,死命的撕咬,最后几乎把郑军的半个脖子都咬了下来。

    郑军甚至还来不及搞明白发生了什么,就感觉自己突然没办法呼吸,全身的血液都从脖子上喷溅而出,把整个世界都染的鲜红。所有的力气好像都顺着伤口跑了出去,他再也握不住斧柄就这样软倒在地,还来不及回顾自己的一生就眼前一黑。

    然后郑军就死在了这个原始的黑夜里。

    ......

    郑军猛地从椅子上醒了过来,下意识地摸向自己的脖子,发现那里完好无损,而摸向脖子的右手也一点不感觉疼痛。活动几下也完全没有骨折的迹象。停在床边的摩托车也是完整无缺看不出有一点伤痕。把数码相机记录的影像翻出来,发现自己从睡着到醒来一点也没有移动或穿越过的迹象。

    虽然再次经历了死亡,但这次却显得有点不真实起来。

    难道只是梦吗?环顾四周,一切都和穿越前一摸一样,帐篷立在床上没有动过的迹象,家具都在原来的位子,汉剑连剑带鞘好好地挂在腰间,斧头也好好地挂在身上,两把弓也静静.....等等!有一点不同!本该是两把上好弦的弓,现在却有一把没有上弦,躺在那里尽情地舒展着自己的身体。

    郑军一摸裤包,那弓弦就安静地团在那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