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搬进市中心独栋别墅

圣莱因哈特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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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虽然郑军露了一次大脸,给部落所有人都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但首领启却并没有立马宣布接纳郑军,手术后就从一个忧心的母亲转变回那个冷静的首领。郑军倒是理解启的这种不见兔子不撒鹰的行为,毕竟十三在术后还有着一定的风险,谁也不能保证手术成功之后就能万无一失。但洛却有点担心他多想,专门跟他解释。

    “启一直是一个公正而守信的首领,他一定会遵守自己的承诺。”

    郑军其实这时候已经不太担心自己是否能被部落接纳了,自从给十三做了手术以后,部落里的人对他的态度都有着明显的改变,现在每个人看他的眼神里都充斥着敬畏与崇敬。相信即使十三没能恢复过来,他被赶走的可能也很小了。毕竟他已经证明了自己至少是个好猎手,反正郑军只需要一个栖身之地,不流落荒野就好。不过洛来解释,正好是进一步了解首领启的机会。

    “你能跟我仔细讲讲启的事吗?”

    以前郑军问着到这问题,洛从来都是沉默以对,不会这回他稍微犹豫了一会儿就开始给郑军仔细介绍起来。

    “启是一个受到祖先眷顾的首领,她已经度过了至少六十个寒冬,成为部落首领也有三十个冬天了。启一共有着十三个孩子,十三是最小的一个,每一个孩子出生时都非常健康。”

    郑军一边听一边感概着启的长寿,要说在现代社会,六十岁真算不上什么高寿,但在古代就真的非常少见了,而何况现在这样一个使用石器的年代,而启更神奇的是竟然安全地生下了13个孩子!在这样一个啥卫生条件都没有的年代,任何一次生产都是走过了鬼门关,但启竟然成功生产了13次!也怪不得被认为是受祖先眷顾的人。

    洛像是非常满意郑军脸上露出的惊叹,继续说道:

    “启的十三个孩子,全都长大成人,其中有七个女儿,六个儿子。启的女儿们都嫁了出去,而且也都被祖先眷顾着,我的妻子就是启最小的女儿,为我生了三个健康的儿子。”

    说到这儿,洛又犹豫了一下,但最后还是接着说了下去。

    “她的儿子们曾经也都是部落里最优秀的猎手。二十五个冬天之前,我们部落还有着巫,后来巫选中了启的两个儿子接受成为巫的训练,却一起失踪在外面,后来分散去寻找他们的猎手们有一半人都没能返回,其中就包括了启剩下的三个儿子。之后又用了五个冬天才再有了十三,之后启就再没有孩子了。”

    洛看着郑军还保持着一副洗耳恭听的样子,靠近了一些,声音更低。

    “我的父亲曾经是去寻找他们的猎手中的一个,他后来告诉我曾经在那附近发现过五溪部落的猎手,他曾怀疑是他们偷偷攻击了我们的巫,但五溪部落的首领那时候娶了启的大女儿,一直和我们部落友好。所以父亲只是怀疑,也只跟我说起过。”

    说完这些,洛又把话题转回了启。

    “没有了巫,又损失了很多猎手,我们部落受到很大的打击,没能够继续壮大。但是在启的带领下,即使没有了巫,我们巴族仍然是周围最大的部落。”

    没有了医生的大型部落,竟然持续存在了二十几年,没有发生过瘟疫,这也是非常难得的成就了。郑军听到这里才第一次知道部落的名字。他在现代是渝城人,而渝城人一直都说是巴人的后代,现在的巴族和后来所说的巴人有没有什么联系呢?如果有联系,那么自己穿越的地点会不会就在古代渝城附近?

    正想着,一个猎手跑过来打断了他们

    “洛!他们发现那只大牙虫的踪迹了!”

    愣了几秒郑军才反应过来,他所说的大牙虫就是指的剑齿虎。

    这两天,部落的猎手们分成了几队,一直在搜寻这家伙,现在终于找到了。

    洛立马拿起他的石矛,看见郑军也准备跟他一起的样子,却阻止道:

    “郑,你留在部落里照顾好十三,你经验不够,帮不上忙。”

    虽然郑军挺担心洛他们,但他也知道,这次出动这么多猎手,不会缺战斗力。只要能追踪到它,猎手们配合起来不会有太大危险。十三之前只是因为没有想到附近会有猛兽,又被偷袭才会伤到。毕竟除非是当初的棘背龙那样的巨兽,一般的猛兽即使面对简单组织起来的人类,也不会是对手。郑军也许箭术还行,但野外追踪真不是他所长,所以最后也没坚持。

    洛和猎手们一去就是五天,他们一直追踪着剑齿虎的踪迹,小心和它接触了两次,每次都伤到了它,但又被它逃掉。剑齿虎不停地试图摆脱他们,不过每次又都被猎手们追踪上,最后那剑齿虎还是变成了一具尸体被洛和猎手们抬了回来。

    洛和猎手们没有损失人手,只是持续追踪累得够呛,他们带回剑齿虎的时候,整个部落都轰动了,这剑齿虎超乎想象的巨大,郑军估计怎么也得有400公斤以上。这时侯十三已经拆了线,整个人都精神抖擞的,在部落里四处乱转,他听到消息也凑过来,看起来羡慕地流口水。

    启这时候也出来宣布,郑军以后就是部落里的巫,同时为了庆祝有了巫和打到了大牙虫,启还决定举行个庆祝活动。

    新石器时代的庆祝活动,其实也是非常的简单,不过气氛倒的确是热烈。部落中央燃起一个巨大的篝火,所有人聚在一起,连住在墙外的人也被破例放了进来。参与捕猎的猎手们上前分食了整只剑齿虎,他们相信自己以后会更加强大。怪不得之前十三羡慕地流口水。之后大家把存储的肉食拿了出来,所有人都吃了个饱。吃饱了又男女老少一起上,围着篝火载歌载舞起来。

    郑军在现代社会就不喜欢参加这样的活动,更何况在这年代郑军压根就看不懂他们跳的到底是啥。但这活动好歹名义上也有着庆祝他当巫的意思在,也不好擅自离开,就只能在边上木着脸看而已。

    洛看郑军不参加,跳了一会儿后就坐了过来。

    “郑,你不去参加吗,你去参加的话,部落里会有很多女孩子愿意和你一起的。”听了这话郑军才反应过来,原来庆祝活动还有着相亲会的性质。仔细看了会,果然发现很多年轻的少男少女都是一对一对地。竟然连黑鱼都在里面和一个脸生的少女跳的火热。

    郑军汗了一下,黑鱼这小子才十二岁吧,他把黑鱼的位置指给洛。

    “这你也不管管?”

    洛看了过去,脸上却是笑开了花

    “恩,是该管了,黑鱼已经度过了十二个冬天,结婚也不算早了,我那时候也差不多是这大小结的婚。”

    听了这话,郑军简直被里面的庞大信息惊地说不出话来!什么鬼,你这家伙,长得五大三粗,满脸胡子,怎么看都是三十几岁的样子,现在竟然跟我说才20多岁!这比我还小好不好!我26岁连女朋友都没有,你竟然都在考虑儿子的婚礼了!你这个该死的现充去死去死去死啊!!!

    被当场虐狗,遭受了成吨伤害的郑军,几乎要蹲角落里画圈圈诅咒你了,整个晚上都是一副我很不好,不要靠近我的表情。

    第二天,郑军就被告知自己有了新的住所。先前他一直是借住在洛的家里,算是洛给他担保,现在他成了部落的巫,当然被分配了自己的房屋。对,分配!整个巴族部落里所有的屋子都不是属于个人的,而是按从事职业对部落的贡献分配的,贡献越大的,房屋越大,也越靠近中央。

    其实就郑军自己的意见的话,搬不搬其实没所谓,也许对巴族人而言,靠内的房屋都是当代的豪华别墅。但在郑军眼里,这些低矮的泥胚房,简陋地连窗户都没有,房顶是铺的茅草,下大雨的时候还会滴水下来,睡觉的地方也不过是简单的草垫地铺,卫生更是差到压根就没有的地步。这样的生活环境比起现代的电灯电话、楼上楼下来......算了,这根本就没法比。搬家对郑军而言不过是从一个地狱搬到另一个地狱而已。

    但虽然之前郑军一直反对,但洛坚持让他在借住时独占一个房间,而自己一家人挤在一起。郑军搬家至少能让洛家里的情况改善。

    郑军的新住所,离着洛的家不远,但更靠内一些,比起洛的房间稍大,但结构几乎没什么差别,不过是进门后左侧的房间由一个大间变成了两个小间,形成一个进门一大间,左右各两个小间的格局,屋背后围出一个牲畜圈,现在里面只简单堆了些杂草,并没有牲畜。看来每家的牲畜是属于自己的私人财产,而不是部落分配的。

    屋里面当然不可能有什么郑军看得上眼的家具,但一进房间,郑军还是眼前一亮,整个人都高兴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