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百二十三章 嫡庶

罗弘笙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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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刺客已落网,云府暂时安全。众人该睡的睡,该愁的愁。

    月朗星稀,独夜寂静。

    云倾华却是怎么也再睡不着,闭上眼睛,脑子里莫名的就会出现梦里的情景,赵凉奕杀了她,端木凌在呼喊她。

    她想过赵凉奕的身份尊贵,或是某位王公大臣的儿子,或是某位皇亲国戚,就连邻国的重要人物她都猜过了,却没想到他竟是当今圣上的儿子。

    也难怪她没这么想过,一来她没见过二皇子长什么样,二来据她所知道的,有一位二皇子好端端的在长安城里呆着呢!

    如果住在云府的这个是真正的赵炜,那么长安城里的那位,怕只是一个幌子吧!也怪自己笨,端木凌和他的关系那么好,她应该早想到他们是表兄弟。当今皇后,是老侯爷的女儿。

    如此端木凌回长安,怕是处理假赵炜的事。也不知道他回去的这短短几个月里,参与了多少次权谋斗争?

    记忆中,储位之争是两年之后才进入胶着之态。当今圣上有四子,大皇子身有残疾不用考虑,四皇子才周岁年纪太小,剩下的就是嫡出的二皇子和庶出的三皇子。这两个人,除了嫡庶之外势力相当,无论是家族势力,才学,样貌,手段等等,谁也不输谁。

    周国重礼,重孝,遵从长幼有序,尊卑有别。可在皇室之中,嫡庶固然重要,嫡子从一生下来就被认定是储君人选。但人都有欲望,那个位置的诱惑力太大了,每个皇子都想争,证明自己有能力做这天下之主。

    嫡又如何,庶又如何?没了嫡,坐上那个位置的就只有庶。

    皇后姓端木,端定侯府注定没有选择的加入到这场党争之中来,站在二皇子的队伍。一荣俱荣一损俱损,胜了固然皆大欢喜,若败了……

    端定侯府势力固然庞大,庞大到足以撼动大周国的地步。可在皇权之争中,没有绝对的胜利,有时候胜败,仅在一步之间。

    可到底最后谁赢了,她却是不知道的,因为也看不到。

    只是她不明白,云珅在这场储位之争中,到底扮演了什么角色?

    若在前世,既然父亲帮了赵炜,那他跟赵炜应该在同一条船上才是。既然是同一条船上,那为什么娶她却要偷偷摸摸的,还要当外室来养,直接抬进府里就是了。

    难不成是图新鲜?

    赵炜明年就会娶王昭,也就是说她是在赵炜娶了正妃之后一年才嫁给她的。难道是怕纳妾惹得弘图阁阁老不高兴,所以才没有公开?

    也不可能。一个皇子纳个妾还要看岳父大人的脸色,怎么都说不过去。何况赵炜又不是普通的皇子,弘图阁阁老在这方面还管不着他。

    既然什么都不是,那又是为什么呢?

    问题接踵而来,一个问题有了答案,又出现新的问题。云倾华觉得,还不如不知道赵凉奕的身份呢,还落得个清静。

    浑浑噩噩的半梦半醒,天边翻了鱼肚白时,云倾华也只睡了一个多时辰,所以醒来的时候,漂亮的眼睛就成了一对熊猫眼。

    “大小姐昨夜没睡好?”秋书进来的时候,看到云倾华的两块黑眼圈,吓了一跳。

    云倾华拿了湿帕捂了自己的眼睛,说:“大半夜的闹了那么一出,哪里还睡得着。”

    秋书一边整理床铺,一边说:“待会我去厨房煮个鸡蛋,拿来给大小姐敷一敷。”

    云倾华没有说话,算是默认。走到梳妆台前,拿起梳子准备梳头发。看到镜子里的自己时,也不免吓了一跳,这两个眼睛真的是没法见人。

    恰此时,朝春提了食盒进来,同样的挺了一双熊猫眼。

    “你昨晚是扮刺客去了?”云倾华轻笑。

    朝春拿过大小姐手里的梳子,替她梳起了头发。“大小姐可别取笑我,你不也扮刺客去了吗!”

    “嘿,大清早的你敢拿我开玩笑,小心我直接把你嫁出去。”

    听到“嫁”字,朝春的手抖了一下,而后才嗔怪道:“我不想嫁人,我就想伺候大小姐一辈子。”

    “那可不行。”云倾华转过头来,微抬着下巴看她。两双熊猫眼互瞪,看谁的大。“你今年也十七了,是该考虑婚姻大事的时候了。虽然你签的是死契,可我也不能狠心的误了你的终身大事才对。王妈妈是不敢对你有什么肖想了,你要是有喜欢的就告诉我,我给你做主。”

    “大小姐……”

    “大小姐,你忘了。”秋书的声音自朝春的身后传来,“朝春姐姐昨儿个还收到信物了呢!她如今是名花有主的人,谁敢肖想啊!”

    云倾华一拍脑袋,“哦,我怎么把这事给忘了。”

    朝春难得的脸上飞过一片红霞,语气里也多了几分少女情窦初开的娇嗔,“大小姐,你就别取笑我了,是谁都不知道,这还是没影的事呢!”

    情之一事上,云倾华是过来人,自然知道朝春嘴上虽然不在意,但心里已经对那个神秘的追求者暗暗动了心。

    女人的心很柔软,很容易被感动。朝春不过是因为一个金镯子,就对那个未曾谋面的神秘人动了心,何况她呢?

    端木凌送了她那么多东西,件件有深意,样样价值连城。便是在前世,赵凉奕什么都没送,但却救了她一命,便让她以身相许。

    女人啊!真的很好哄到手。

    又弃如破衣。

    云倾华笑对身后的秋书道:“秋书,得空的时候你去问问隔壁的李秀才,咱们家的围墙是不是不太好爬,要是不好爬,咱把那围墙给打通了。”

    “大小姐。”朝春见她又拿这事开玩笑,无奈的嗔道。

    秋书眼观六路,对上云倾华眨巴眨巴的熊猫眼,立即会意,点头:“好嘞大小姐,顺道问问他要娶朝春姐,准备多少聘礼。”

    “哎,等等,听说这李秀才不是成亲了吗,还是个妻管严,他要打一个金手镯,那得攒多少年的私房钱啊!”

    “嗯,估计他不吃不喝得几十年。”

    “几十年?这么说这个李秀才已经是个老头了。咦,那还是算了吧,咱家朝春年纪轻轻花容月貌,不划算,现在又不流行老夫少妻。”

    闹事的不怕事大。云倾华和秋书两人一唱一和的,惹得一旁的朝春脸一阵红一阵青,又插不上话,干脆扔了梳子,丢了一句“我不理你们了”就跑了出去,留下身后的两人咯咯笑着看她落荒而逃。

    朝春气得一整天都没有好脸色,绷着一张脸看谁都像欠她银子似的。云倾华无奈的摇头,她家的丫头脾气真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