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之一 这些景,这些情。

王臣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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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岛·鼓浪屿

    猫之岛

    鼓浪屿的猫。一定要看,也一定要写。人说,鼓浪屿的真正主人,不是人族,是猫族。被好生爱顾的家猫。野性十足的流浪猫。孤僻的,亲和的,警惕的,温柔的,各色小猫。令人十分难忘。只是游走在外的猫族,难以捕捉画面留影纪念。只在咖啡馆里,拍摄了几张奶黄一家的相片。

    那好。

    写写在鼓浪屿上遇见的你们其中几个。

    之,奶黄。

    它是岛上一家咖啡馆老板收养的流浪猫。虽年纪尚轻,但亦是几个孩子的母亲。刚被捡回的时候虽看似无恙,却已深有顽疾,并且有了身孕。而今我所见之奶黄,已是病愈产后又完成结扎手术的一只靓猫女。也不知是何缘故,奶黄虽流浪时日已久,但野性不强,很是温顺,也不似旁的猫,会不时出走散步。

    它大多数时间都在咖啡馆后院废弃的桌上,与身边猫仔依偎。日子,在它的眼中,是真正的--安稳静好。它平时里也极少喵叫,是个很沉静的小女子。许流浪之前,它也是大户人家豢养的宝贝。

    虽入室时间不久,但奶黄很愿意与人亲近。这在流浪猫当中是不多见的。它甚至容忍我将它抱起藏在怀中。我在想,它不担心我就这样将它夹带私逃,丢了自己的猫仔吗?是好温顺的一只奶黄。

    平日无事,唯愿安稳。

    之,花枝。

    它不知男女,名字亦是我为了记得它即兴拟取的。在马路侧边的草丛里看见的它。是一只黑白黄三色玳瑁猫。当真是词穷,叫它时,脑中莫名只蹦跶出“花枝”这个词语。事后想来,倒也雅致。

    花枝我在岛上见过两次,是在同一个地方,大约相隔两天的时间。每日闲来无事都会去岛上闲逛。见它初次,便想见第二次。次日,特地去找,却是了无踪影。隔一天,信步游走,回到那里时,倒也不再记着这事,却又反而见着了它第二次。世事因缘皆是如此,人与猫族亦不例外。

    也不知它是否真的知道是在叫它。几声“花枝”下来,它竟就顿住了,回头盯住我。那天,日光好盛,越过我照进它那一面。不知是否猫眼如人,强光之下,无法细看。但它的眸子里分明波光闪闪,像两颗碧钻。非常漂亮。

    仿佛对望了很久。但消失,只在刹那。是几乎我一晃神的功夫,它纵身越进深草,花草一阵窸窣骚动,它便寂静无影踪。庆幸,初见那回,我为它拍了一张照。它野性十足,又异常灵敏。能捕捉下的,也只能一个模糊的轮廓之美。

    之,娘子。

    娘子,极可能是某只猫母亲为择优生养而遗弃的瘦弱猫仔。彼时,在一家奶茶店的门口,有一中年男子为它拍照。走近的时候,听到男子问奶茶店的人,它可有主人?店主说没有,是前两日出现在门口的。于是,男子说,他想将它带走。后来,我是有意地,与他说上了话。

    爱猫的人一定都有猫的故事。

    男子对猫族熟悉,他说小白猫是一只男猫。但他打算叫它:娘子。我问他为何。他说,他本有一只纯白色女猫,自幼养大,是他母亲生前送给他的最后一件礼物。恋爱多次,人来人往,只有白猫与之长久相伴。后来,他便玩笑叫“娘子”,竟不想,自此,再未改口。

    后来,娘子寿终正寝。他也未再养过任何猫族狗族。只是独居。而今,他已是一个女孩的单身父亲。时间过去那么久,久到,自己连孩子都已有,久到连妻子也失去了,久到很多往事他都不太记得了。但与之相伴十二年的那只白色小猫,他从未曾忘。

    而今,在鼓浪屿遇到这一只,当真也是一种缘分。他的女儿也日渐长大,终要离开。而那以后,若还有娘子在侧,真是很好。与他们告别的时候,天有微雨。我也忽然,十分十分的想念,我的王小咪。

    之,你。

    从前,有一只纯色小黑猫,叫王小咪。

    它被捡回来的时候,惨瘦,后背烫伤。是处于濒死的状态。是在之前两日,与王小妞散步时碰见了它。时值傍晚,天色昏暗。在远处,它只是一小团黑色阴影。起初,以为是垃圾袋之类。后来,王小妞奔上前耍弄,我也并不在意,只是踱步过去与它说话。

    刚走到近处,便见那一小团黑色竟剧烈动起来。再靠近方知,是一只瘦弱小黑猫奋力自保。我厉声呵斥住了王小妞。王小妞实在是粗暴又无礼。也只怪我不擅教导。

    彼时,王小妞尚未成年,仍是一只拉布拉多幼犬,性情活泼又暴躁。我竟一狠心,对小猫说,今日不带你回家了,若是你有命,跟我有缘,明日再与我遇见,定会救你。竟不想次日出门,在距离上次相见两百多米曲折回环的小路尽处,即我所住单元的门口,果真又再见。

    此时,方才真正看得真切。它已是饥瘦得不成样子了。只有爬行的力气。很是自责。当下,火速买了可速食的小袋妙鲜包猫粮倒在地上,让它先吃上了一顿。是在极端无力的状态下,拼死一搏似的快速吞咽起来。用尽了全身气力,支撑着自己。后向物业要了一只废旧的纸盒,带它回家。

    这是我与猫族初次亲近的经历。

    它入家两月有余时,因王小妞与它实在难以共处,无奈之下唯能忍痛将它暂时托付给了旁人。不久,它便被送回。因它十分孤僻,并且在旁人家中心情甚是低落,除了觅食时会出现,多半都不见其踪影。回到家中,一如从前与我亲密。

    王小妞自幼放养家中,它的窝被置放在阳台,与王小妞隔开。于是,它时常会对阳台的玻璃门产生敌意,拼命挠抓,也不是磨爪。它是嫉妒王小妞的吧。那么想要进入室内占据一个小小角落。其实,它要的也就只是这么少,从不吵闹,不喧扰。我却未能让它如愿,只是偶尔抱进来,放在腿上,与它说说话,让它小睡。

    任何人唤它,都无反应。对人类的惧怕依然顽固在心中,难以淡却。唯有待我不同。每每靠近,都要翻出肚皮暴露自己要害表示信任。为它涂抹药膏的时候也十分乖顺,从不乱动。时日久了,也日渐康复并逐渐强壮了。

    它开始时常盯住阳台外面的世界。那个,昔年它好熟识又好惧怕的世界。它一定是有心事的。只是,我不能够懂。阳台不是密闭的,只有一道大半人高的玻璃围栏,围栏底部是镂空的。起先,我也没有在意。有一天,突然发现,它铤而走险地在围栏镂空的底部钻进钻出。很危险。

    后来,我找来硬纸板将围栏底部挡住。私以为是安全的。那日,有人来家中做客,酒足饭饱开始闲话。平日里只要在家中,总会记得时不时朝阳台看一眼,确保它安好。那日,竟半晌未这样做。忽一刹那,我晃过神来,朝阳台看了一眼,无踪影,叫了一声,亦无回应。

    我知道,坏了。

    打开阳台门,纸板一角被它掀开。不过三五平方米的空间,几乎是想要翻开地板,也未能找见。朝阳台往下看,几度看不清晰。但我知道,它一定是失足掉下去了。定了定心神,再看,方才隐约从十楼高度看见地面有一团小小黑色阴影,一如那天我在社区的角落与它初见。

    后来的事情,也不过就是那样了。实不忍心事无巨细一一回想。只是,葬它的时候,它的身体依然好软。我始终觉得,是在我突然叫它的刹那惊到了它。直到它入土的时候,方才想起,我竟不曾为它留下一张照片,不知其男女,亦不曾为它取名,只是一直唤它“咪咪”。

    怎能让你当一只孤野无名的猫灵?

    于是,临别前,我叫了你一声:

    “王小咪,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