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2 过路人

六堂小主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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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凌晨三点,我依旧睡不着,拿着手机翻看她朋友圈里的照片,想以此窥探她现在的生活。显然,没有我,她仍然过的好好的。我忽然有些气愤,气愤什么呢?原来我在她生活中并不是多么重要的。可是想想自己,过去的三年里又何曾想起她来。朋友终究是过客,即使在午夜梦回时总会痴痴地想念某个人,但阳光一照,都就烟消云散了。

    可我现在确实睡不着了,人就是如此的可笑。

    照片上多次出现一个男人的身影,就是我那天在门外瞥到的。从留言来看,他们在一起挺长时间了,关系也很好。还能看出的就是,他比我优秀,因为我从没在马尔代夫游过泳。

    她是个好女孩,值得好的人去疼她。但意识到那个人不是我,总免不了嫉妒。自欺欺人觉得自己是潜力股这类的话,现在连我自己都不相信。我再没有了学生时代的骄傲。几年现实生活已经让我充分意识到自己注定失败一生。

    或许我已经把所有的风光都花给高中了吧,那时的我,用年少轻狂形容也不为过。纹身之类的叛逆行为当然没有,在家长眼中我也还算听话,成绩也总是前面的。然而我最看不起的,就是那些整天往死里学的所谓好学生。简直可笑,这个世界又不是念书构成了,还有许许多多的事是书上学不到的。我嘲笑他们书呆子,并自以为对其他的事情要比他们知道得多。现在看来我也是井底之蛙。可那时候,我有点忘乎所以了。上课怼老师,下课怼班长,以为这是和一切限制人身自由的强权的抗争。老师也不管我,只要我成绩好,他们就是一群只看分数的傻瓜!

    我的朋友们,几乎都是班上的最后几名。和他们交往,我觉得更真一点。这一点到现在我也坚信不疑。所以,我虽有好学生成绩,本质上却是权威眼中的“学渣”。我讨厌这个说法,成绩不好就渣吗?在我看来,成绩好的更容易出人渣。

    当然她是个例外。

    她在隔壁班,理科,我文科。高一刚开学有联谊活动,我和她被分到一起唱歌。也许是刚到了一个新的环境,又或许是那天晚上确实气氛不错,而我和她的距离太近了。那是我第一次这么细致的看一个女孩。就连耳朵上的汗毛也在灯光照耀下看得一清二楚。我入神了,忘了要唱什么,大家哄堂大笑。她也笑了。

    放学时我别有用心的跑到校门口站着,眼睛在人流中飞速的寻找。她果然出现了。我在过去的短短几分钟里已经想好了十几种搭讪的方法,目的就是问出她的名字。然而她渐渐逼近,我却不想行动了。当时我认为是因为她旁边有人不方便,现在想来,其实就是我自己心里有鬼罢了。光是看着她,我就想躲开。平时自视过高,却不知怎的,在她面前半点全无。

    她过来了,我赶紧转身,装作没看到,自顾自地走。可她擦肩而过的时候,身体还是出卖了我。我一回头,正和她撞在一起。我的牙碰在了她的额头。

    “哎呀!”

    “对不起!”

    “没事。”她说完对我笑了一下,表示知道我是刚才和她唱歌的。但是就这么过去了,我什么都没问。

    也许就只是生命里的过客吧,我当时想。下意识摸摸嘴唇,不要脸地认为那是个吻。

    天快亮了,我从床上起来。打开窗子,路上的车已经能连起来了。有的停下,有的继续前行。它们的目标各不相同,但在同样的一段路上擦肩而过,这对他们彼此是否会有影响呢?我不得而知。

    我生命中已经有很多人过去了。有的再次出现,有的依旧在记忆里。可能不会再见,但注定忘不掉了。在高考之前,我还有一个非常要好的朋友,牧奕欢。他和我有相似的地方,区别也很明显。但显然我们是天生合拍的。我那时不缺朋友,可他对于我的分量不同。我原以为我们会是一辈子的朋友,但是之后发生了一些事情,最主要的是考完大学各奔东西,联系也就慢慢地短了。

    我是个不愿主动打电话的人。总觉得没有必要,因为我知道虽然很想念,电话打过去也是无话可说。不在一起就是不在一起,再怎么努力想和从前一样,时间和距离的隔断也是无法超越的。

    相见不如怀念。

    我现在还拿他当朋友,只是不联系,这比经常联系却不想有关系的人要好得多。我猜他对我也是这种想法。

    他是个很独特的人,其实这说明我和周围的一切也是格格不入。可他能做到一点,就是无论心里是什么想法,表面上对所有人都是一视同仁的。可我做不到,总觉得愤世嫉俗特立独行是种独一无二的优良品质。

    他和我在一个班,但是高一过了两个礼拜,他才来到学校。其中的原因不为人知,也有很多说法。因此当他在上课时大踏步进来的时候,所有人的目光都聚焦在他身上,我却毫不在意。只当他是个青春期叛逆的傻缺而已。

    我那时总觉得高人一等,不知从哪里来的优越感。而且这和那些好学生的优越感还不同。我觉得自己活得比他们潇洒,过的比他们清楚。于是我从不主动交结别人,和牧奕欢也就互不认识。

    几天后,他突然来找我,走到我的桌前,手搭在我肩上说:“哎,哥们儿,你叫韩生吧!”

    我心说谁是你哥们儿。便不想搭理他,只是鼻腔“嗯”了一声表示肯定。

    “我叫牧奕欢,有个事想找你。”他说这话的时候,语调几乎没有变化,表情也不明显,使我拿不准他是说“有个事想找我帮忙”还是“有个事想找我算账”。我故作镇定,看了他一眼,“说。”

    “听说你篮球打得不错?”

    “还行。”但我听他这样说,心里还是挺高兴的。

    “我和别人约好等会儿比比,可我也不认识其他人,就只有找你了。赢了东西归你。”他说这话的语气我倒是听出来了,就好像他一定能赢,我只是去拿东西的一样。

    “好。”我欣然答应。一来我就爱打篮球,二来他只说是“东西”,不说是什么,这让我很好奇。

    在球场等着的时候,我问他:“你怎么知道我会打?”

    “我看到你一个人晚上打来着,”他说:“你是看不上其他人的水平?”

    “我只是享受包场的感觉。”我搪塞道。他笑了。

    “来了。”顺着他的指示,我看到对面一帮人走了过来。

    “几打几?”我突然问他。

    “五打五。”

    “哦。那你找的其他人还没来吧。”

    “我就找了你。”

    “什么?你不是说五打五吗?”

    他居然面不改色,“五打五是他们定的,我找不到那么多人也没办法呀。”

    “……所以你叫我来是干嘛,被虐?”

    “怕什么,”他看了我一眼:“要不是一个人发不了球,我自己就上了。”

    原来我不过是来给他发球的,亏他刚才说我球打得不错我就信了。

    没办法,只能硬着头皮上了。对方看我们只有两个人,再正常不过地开始嘲笑;我都想笑自己。他却依然一本正经的。不过第一个球就让我对他刮目相看。因为我们人少,所以有球权。自然我发给他。他转过身运都没运,站在边线就投了。居然进了!我和对方都怔住了。

    “1比0。”他说。对方显然紧张起来,四个人防他一个,一个人防我。我再次发球,他转身运球,随即直接从四个人当中穿过上篮得手,整个过程不到五秒。虽然对方防守有漏洞,全缩在一起,如果是我,变向绕到另一侧也是可以打进的。但是他不同,他每一步都贴在防守人的身边,生生从四个人之间的狭小缝隙钻了过去,像是故意在挑衅。上篮时头顶还有三只手,而他一个大风车,同时转身,背对着篮筐命中。我这时才知道他说一打五不是吹牛。

    在他神乎其技的个人表演下,我们毫无疑问地败了。是的,因为他毕竟是个人,而且根本没法防守。我心里清楚,如果我和他是同一水平可能就不会输。但我又怎么会承认这一点,躺在地上大喘气的时候,直接骂他有病。他大笑起来。

    “哎,你输了,答应我的能做到吗?”对方说。

    “放心。”他看都没看,闭着眼在地上喘气。

    对方走了。我问他是什么事,他说:“有个女孩儿,他以为我喜欢,所以跟我打赌,谁赢了归谁。”

    “你不喜欢?”我问。

    “压根没有。是他们误会了,那女孩儿倒是给我写过情书。”

    “这你就不管啦!”

    “我怎么管,她喜欢我那是她的事情,我干嘛要受影响呢?”

    我对他的逻辑深表叹服,接着说:“既然你不喜欢,说清楚不就行了,还打什么?”

    “那不是显得我怂了嘛!”他坐起来,“再说我们跟这儿打赌,人女孩儿知道都不知道,那傻缺赢了我又有什么用!”

    就是这样一个人,在我生命的某段时期和我成了朋友。现在成了过路人,而我回看当年的我们,依旧醒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