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章:轮回(五)

Y秋枫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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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里,是一片深深的山谷,这里,被称为游魂谷。当人死后,如果生前有怨念,或者有未完成的心愿,那么就会化为游荡在人世间的孤魂野鬼,但是他们又害怕阳光,因为阳光的属性呈纯阳性,而孤魂野鬼的属性呈纯阴性,所以孤魂野鬼白天出去会被灼伤。白天,他们只能躲在这个游魂谷,这里终日不见阳光,成了他们白天最好的避难所。而这里,也是人间阴气最重的地方,因为这里是地狱的入口。人想在不死的情况下进入地狱,必须从这里走。

    听着那一声声刺耳的笑声,和那一声声凄厉的尖叫声,泠风真的想要打退堂鼓。毕竟泠风才十三岁,对于妖魔鬼怪有着天生的害怕。看着面前那一个个半透明的游魂,泠风用手转动轮椅的轮子,朝着地狱的入口缓缓地前进。化为水分子前行,对于元素之力的消耗是很巨大的,而为了让自己保持最好的状态进入到地狱,泠风不得不这么做。他现在的修为是天级巅峰,而那天地狱族的人前往皇城抓轩辕思仁的高手,修为都是天级高级。泠风的修为比他们高一个小阶段,但是他不知道那次来的高手是不是地狱族的最强者,所以他不得不做最充足的准备。

    身边的游魂不停地绕着泠风飞着,有些调皮的,甚至直直地朝着泠风飞来,然后从泠风体内穿过,还伴随着刺耳的笑声。

    “什么人?”在地狱的入口,有两个守卫,看到竟然有人类往这里过来,他们也吓了一跳。

    “我能进去么?”泠风问道。如果可以不进行战斗便进入当然是最好的,但是如果不得不战,那么泠风也没有办法,只能把这两个守卫杀了。

    “有什么事么。我们地狱族是一个讲道理的种族,如果你是有亲人没有轮回,留在了地狱族,那么我们可以选择让你进入。”地狱族,实际上就是那些死亡后的人,不选择轮回,而是留在地狱,就成为了地狱族。而地狱族的最明显的特征就是,没有生命气息,浑身死气,皮肤惨白。

    “是的,我是进去找亲人的。”泠风说道。他确实是去找亲人的。轩辕思仁和泠风的关系可以说比亲人还要亲,而轩辕思仁确实是被带到了地狱,所以泠风也没有撒谎。

    “好的,那你进去吧。”那两个守卫竟然就这样放泠风进去了。还塞给泠风一个牌子,“这是地狱族的临时进入令,你必须带着这个,才可以在地狱族内自由行走,但是有时间限制,那就是三天,如果三天内你没有找到亲人,你会被这个这个牌子强行带出地狱,回到这里。你也可以选择丢掉这个牌子,这样你就可以没有时间限制地在地狱里行走了,但是,没有临时进入令的人类,会被全地狱追杀。懂了么?”

    “懂了懂了。”泠风连连点头道。他不希望是一路杀进地狱的,那么他估计还没有找到死人就已经累死了。

    “进去吧。”守卫让开那条路,让泠风进入。泠风推着轮椅,慢悠悠地前进着。

    “这个瘸子竟然敢一个人来地狱,够有胆量的。”一个守卫对另一个守卫说道。

    “你管人家干嘛。人家爱来不来,你收好你的入口就行。”另一个守卫无所谓地把武器扔在地上,往地上一躺就地而睡。

    泠风当然听到了这些话,但是这些年,泠风因为双腿的关系没有少被皇城里的泠家敌对势力冷嘲热讽,所以早已习惯了。开始还会有些低落和气愤,但是渐渐地就觉得,双腿无非是行动方便一些罢了,现在的自己,行动并没有不便,所以也就看开了。

    泠风慢慢地朝着地狱深处前进,在即将进入地狱族时,面前出现了一座桥,孟婆桥。

    “小朋友,你的双腿怎么这样了呀,要来一碗孟婆汤么,祝你忘忧忘喜,忘掉一切。呵呵呵呵。”就在泠风上到桥顶时,出现了一个老妇人,孟婆。孟婆佝偻着背,双手捧着一碗汤,走到泠风身边,笑呵呵地道。

    “我是人类,不是地狱族。”泠风把那临时进入令牌拿出来给孟婆看。

    “对呀,只有人类需要喝着汤,地狱族都是喝过这汤的。”孟婆依旧笑呵呵地说,小心地捧着那碗汤,生怕汤撒掉。

    “不了,我觉得我的回忆很重要,不能忘。如果我忘了,我就不是我了。”泠风摸着那块临时进入令牌,抬头看着孟婆说道。孟婆没有再说什么,伴随着一阵笑声,孟婆就那么消失在了泠风面前。留下一句话:“是啊,孩子,人类如果忘了情,没了回忆,那么人类就不能算作人类了。孩子,祝你成功。”

    “老婆婆,谢谢你的祝福。”泠风推着轮椅继续前行,过了这座桥,面前是一座城。第一眼看到,这座城完全就是人类的城。那高大的城墙,墙上的瞭望塔,高大的城门,而城中,马车,人流,如果不是里面的人们那惨白的肤色,泠风都开始怀疑这里是不是人类的城镇了。

    泠风慢悠悠地闲逛与这座城中,进入了一家酒楼。这里的人们,吃的同样是粮食,喝的同样是酒水,只是,却少了生气。人们彼此之间不交谈,相互之间也似乎不认识。一切物品都是明码标价,买主不还价,扔下钱就走,卖主也不介绍自己的商品,就看着买主扔下钱拿走商品。

    泠风拉过来酒楼的小二问话,了解到,地狱族由于人数很少,所以只有这一座城,这座城里住了全部地狱族的三十几万人口。当问到半年前有没有人族被带到这里的时候,那个小二却警惕地看着泠风。泠风表示自己只是好奇,自己的亲人就是半年前失踪的,自己只是就是来找找看自己的那个亲人是不是死了,那个小二才告诉泠风。半年前确实有一个人族小孩子被带到了这里,那是一个带有生命气息的死亡系的小孩子,地狱族在这终日不见阳光的地方待得太久了,出去即使全身罩于黑袍下,仍然浑身难受,所以他们找到了那个孩子作研究。这一百年间不间断地派人出去寻找这样的孩子,终于在七年前找到了,但是没有带回来,却留下了标记。而这七年间,其他出去的高手也陆续回来,终于在半年前动手,将这个孩子抢了回来。因为生命和死亡是两种截然不同的属性,基本上不可能出现在同一个人身上,而那个孩子是他们在这一百年内找到的第一个死亡系的人类孩子。

    泠风一下子就确定了,那个孩子就是轩辕思仁,轩辕苍穹还因为思仁的属性高兴了好一阵子,因为人类从来没有出现过死亡系这个属性,所以轩辕苍穹可是对思仁宠爱到了极点的。

    泠风推着轮椅慢慢地在街上逛着,他在熟悉这里的地形,他已经了解到,思仁在这城中心的那个城中城,里面最高的建筑就是思仁所在的地方了。那是高手们的地方,只有修为达到了一定境界才能进入那个城中城。可是那个城中城不允许人类进入,即使有临时进入令牌也不行,所以泠风要想办法隐藏自己。其实他是有办法的,那就是用轮回之力包裹住自己,这样就不会显得自己有生命气息了,而是生名和死亡的气息交替,如果在用修为强行提升轮回的死亡部分,就可以掩盖掉生命的气息。但是泠风体内还有一种水之力,而地狱族只有死亡系这一种属性,所以泠风不知道水之力会不会导致自己被发现,他并不想这么早和地狱族开战,因为现在离思仁还太远了,最好的情况当然是可以简单地带思仁离开,但是如果必须开战,泠风也不怕。

    “唉,前路一片黑暗啊。”泠风抬头看着那没有阳光的天空感叹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