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 靡靡逾阡陌(6)

宁馨儿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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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秦越目瞪口呆地看着自己身后浩浩荡荡的车队,田家给他们足足装了五辆马车的东西,衣食住行无所不包,还有近百名侍卫随行护卫,这等排场,就算是世家家主出行,也不过如此。

    孙奕之坐在车队当中一辆装饰得最为豪华舒适的牛车上,一边吃着糕饼,一边听着青青坐在车辕上断断续续地练习吹奏笛子,一脸习以为常的闲适之色。

    “先生果然了得,不但让田氏恭送我们离去,还送了这么多东西!”

    秦越深深觉得惭愧,自己行走江湖多年,也曾风光过,也曾落魄过,原本以为一身坑蒙拐骗的本事远胜常人,如今看到孙奕之,方才知道,人外有人,天外有天。这世家名门出来的,坑蒙拐骗都不算骗,那叫计谋,叫策略,叫智勇双全……与他们这些下九流的江湖人,完全不是一个层次的。

    他看看孙奕之,又偷偷瞅瞅那些乔装打扮成商队护卫的田家亲兵,忍不住问道:“只是我们这般大张旗鼓地从齐国去鲁国,恰逢两国交兵之时,难道先生就不怕被鲁国人当成奸细吗?”

    “奸细?”孙奕之微微一笑,拿起个葫芦来,喝了口里面的酒水,轻笑道:“你知道,何为间,何为隙吗?慢慢看着吧!”

    秦越听得一头雾水,单看田盘亲自护送他们到边境,交代边城守将放行之后才离去,便可知这位子虚乌有的子易先生如今在田家的地位。可他怎么也想不明白,孙奕之凭什么堂而皇之地前往鲁国。

    孙奕之见他一脸的憋闷疑问,显然想得很是辛苦,却并不直接说出答案,而是提起了另一个话题。

    “你在鲁国三年,可知鲁国国君是何等人也?”

    秦越一怔,想了想,颇为含蓄地说道:“当今鲁王长于妇人之手,久处宫中,为人优柔寡断,政事皆托付于三桓诸公,先生问他,所为何事?”

    孙奕之笑了笑,又问道:“当日你也曾说过,曾投三桓门下,不知是季仲孟哪一家?”

    秦越不禁哆嗦了一下,疑惑地看着他,说道:“这个……”

    “是不是季孙家?”

    孙奕之见他一头冷汗,不以为意地说道:“不必紧张。仲孙和孟孙氏这几年日子不好过,当初他们三家虽联合逐走了孔师,可也坏了名声,没几个名士肯为所用。三年前正是闵子骞拒任费宰之时,想必季孙肥急火攻心,广招门客,自然要求也没那么高,你也容易混饭。此人远胜其父,颇有容人之量,此番我去鲁国,就打算会上一会。到时候,你也可见见旧主。”

    “什么?”

    秦越失声叫了起来,又立刻警觉地朝车外看看,但见那些田氏亲兵只是远远地在一旁护卫,似乎并未听到这边说话的动静,他突然回头看了眼前面一边驾驭牛车,一边还在呜呜咽咽吹着笛子的青青,心下了然。那些人只怕已经被这笛声摧残得不忍倾听,在这粗粝刺耳的笛声掩护下,以孙奕之的音量根本不用担心被人听到。

    反倒是他如此一惊一乍的,颇有些引人注目。

    他不禁苦笑了一下,冲孙奕之拱拱手,说道:“小人愚笨,实在想不出先生所恃,还望先生告之。”

    孙奕之轻叹道:“鲁国本为周公之后,一等诸侯,三桓亦为公族之后,而非寻常世家。季孙肥想要保住执政之位,还要挡住齐国侵犯,自然不能坏了自家礼仪。唯有礼之一道,方是鲁国立国之本。当年齐桓公都能因曹刿一言而归还城池,纵使兵势国力远胜鲁国,却终不能吞鲁并国,也是因为一个礼字。”

    秦越的眼睛亮了亮,隐隐有些明白过来,“先生若以齐使身份入鲁,两国交兵,不斩来使,季孙肥就算明知先生所谋,也动不得先生。是不是?”

    “不全是。”孙奕之淡淡地说道:“千万不要将那些公族当成真正知礼守礼之人,对他们而言,礼之一道,是为用之道。对他们有利的,就守礼,不利的……呵呵,眼不见,亦不为过。若非如此,区区一个上卿求医,怎能将你吓得落荒而逃?”

    一提起自己先前的糗事,秦越便有些尴尬起来,讪讪地说道:“先生不知,求医之人,乃是仲孙无仇,此人贪婪成性,睚眦必报,莫说我医不好他的病,就算能医好,只怕他也会找借口处置于我。唉,说到底,神医不在,那些人根本没将我看在眼里。”

    孙奕之点头说道:“你明白就好。招摇撞骗,终究比不上真才实学。若你能有神医三成本事,单凭医术,便可行遍天下,又何必终日惶惶,浪荡天涯?此番你若是能带我找到神医,我可为你作保,让你拜神医为师……”

    “多谢先生!”

    秦越一听,心潮激荡,激动地在牛车上就躬身冲他行了一礼。他虽跟随扁鹊三年,却也只能打打下手,跟着他制药看诊,虽有师徒之实,却无师徒之名。扁鹊曾与伍子胥、孙武有故,给他们留过信物,伍封便是凭此前去求医。若是能得孙奕之为保,扁鹊或肯真正收他为徒,他本就在医术上颇有天分,方能在短短三年内单凭听闻打杂,便可略有小成,若得了扁鹊真传,当真是再不用为生计发愁,而去坑蒙拐骗。对于孙奕之或许只是举手之劳,但对他而言,无异于改变了他今后的身份和生活。

    如此再生之恩,他当真是肝脑涂地都无以为报。

    孙奕之到最后也没向他明说如何为间,只是借着青青的笛声,细细地教他到了鲁国之后,以何等身份、何种方式去见季孙肥。在他眼中,就算是季孙家主,鲁国国相,也无需担心。

    秦越听得连连点头,越发心服口服,终于明白,何者为招摇撞骗,何者为真才实学。这骗人钱财逃之夭夭的都是下九流,能说得人心悦诚服主动拱手送上财物的,才是真正的高手。

    田氏已经是个例子,不知道季孙肥,会不会也步田氏后尘,接受孙奕之的那套说辞。

    青青不知吹了多少遍的《采薇》,好容易吹得流畅了几分,却又有些厌烦起来,忽然停了下来,转头望向孙奕之,微微撅着唇,说道:“我吹了这么多遍,一点儿也不好听!我要听你吹!”

    孙奕之笑了笑,从她手中接过竹笛,方横到唇边,秦越正好递上一块方巾,被他冷冷地白了一眼,不禁打了冷战,急忙收回手来,擦了擦自己额上的冷汗,尴尬地笑了笑,看了眼青青,不敢再多事多言。

    “这一曲,叫《南山》,你听好了。”

    先说了两句,孙奕之看了眼笛身上的吹口,手指轻轻拂过,笛身上似乎还带着她手指和唇间的温度。他不禁微微一笑,他本就生得俊朗英伟,如今虽粘发为须,却也有种翩然飘逸的道骨仙风,一笑之下,更是让人望之心折,难以自已。

    同样一管竹笛,在青青手中,连一曲《采薇》,都能让旁边的侍卫听得退避三尺,而到了孙奕之手中,从第一声音调开始,便如风过竹林,云过青山,那种空灵清逸的声音,仿佛清溪流淌,瞬间从每个人耳畔流入心中,让人心旷神怡,沉醉其中。

    就连跟他学过《采薇》的青青,听着他吹笛之时,也不禁双目凝注,目不转睛地看着他,从他的手指一直看到唇边,看到他修长的手握着竹笛,薄唇的唇线极为分明,哪怕在那假胡子当中,也漂亮得让人移不开视线。

    只是这一曲《南山》却与《采薇》的曲调大不相同,不但繁复得多,而且从开始的悠远清扬,到后来靡靡婉转,忽而如江水滔滔,宏大高昂,忽而又如小溪潺潺,低靡缠绵,丝丝哀怨,不绝于耳,让人听得一颗心随之起起落落,不知要被他带往何方。

    到最后,孙奕之忽而放下了竹笛,朗朗吟道:

    “南山南山,雄狐绥绥。鲁道有荡,齐子由归。既曰归止,曷又怀止?

    葛屦五两,冠緌双止。鲁道有荡,齐子庸止。既曰庸止,曷又从止?

    蓺麻如之何?衡从其亩。取妻如之何?必告父母。既曰告止,曷又鞠止?”

    “好南山!好笛,好曲!”一个清朗的声音忽然随着一阵击掌之声插了进来,顿时打断了他的吟诵,孙奕之微微一眯眼,朝前方望去。

    他们已过了齐国边城,此地已是鲁境,距离沂水之源不过百里。只是这百里之间,便有被齐国重兵屯围三座重城,眼下他们可以看到的,便是博城。

    博城之外,却有一队人马,正列队相迎,为首朝他们一行迎来的,并非铁甲武士,而是一个身穿长袍高冠博雅的男子,面目俊雅,文质彬彬,唯有眉宇间的一抹英气,方能得见几分傲骨。

    “能吟此《南山》者,世所罕有,子有今日得见,不胜欢喜!不知先生从何而来,又要往何处去?”

    孙奕之看着他,双目湛然,异彩如电,缓缓走下牛车,不卑不亢地冲他一拱手,“子易随清风来,闻得孔师仁义,鲁邦之礼,前来拜会,今日得见子有,何其有幸!”

    两人目光交汇之时,各自会心一笑,只是谁也不知道,他们为何而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