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破敌过箭疾(5)

宁馨儿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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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卫国本就毗邻鲁国,卫公虽未重用孔丘,却也礼敬有加,将其安置于清丘别院,距离卫都帝丘不过数十里。此地景色清幽,虽不及帝丘繁华,却更适合静心颐养。当初孔丘带弟子四进四出卫国,卫灵公始终未曾重用于他,如今虽是卫灵公孙卫君辄执掌卫国,当孔丘初至之时,也曾想过委以重任,然身边重臣孔悝却劝谏,孔子最重周礼,子承父业,不改孝道方为善。

    卫公见孔丘已年近古稀,思虑再三,终究未敢托以政务,只是派人照顾有加,待为上宾。

    而一直追随孔丘的弟子这些年也慢慢散去,分在各国为官,冉有子贡等人回了鲁国,子路却一直追随孔丘,最后也留在卫国为官,方便照应老师。子路与冉有一直有书信往来,孙奕之离开孔门时尚未成年,如今前去只怕对面不识,便拿着冉有的书信前往卫国。

    两人从曲阜一路西行,纵马而去,傍晚时分,便到了大野湖,此湖乃是鲁卫两国分界之处,湖东为鲁,湖西为卫。冉有给他们二人早已准备好通关文书,孙奕之便打算在过关之时稍作休息,次日一早再前往清丘拜会老师。

    青青却是有些不解,忍不住问道:“既然此地距离清丘不过一两个时辰,为何还要等到明日?”

    孙奕之摇摇头,苦笑道:“孔师最为重礼,早有教诲,拜见尊长,必先正衣冠,我们若是连夜赶路,必然仪容不整,失礼于人打扰孔师休息。倒不如明日一早启程,午时之前便可抵达清丘,到时候收拾得整整齐齐,才好拜会老师。”

    青青听得咋舌不已,不禁有些担忧地问道:“阿娘总说我不懂规矩,不识礼仪,若是孔师见了我,会不会厌恶我啊?”

    孙奕之见她眉心皱起,满面紧张,忍不住笑了起来,伸手摸摸她的头顶,说道:“不用担心,如今你我二人皆是孤身一人,孔师也算我们的长辈,他老人家虽有些恪守礼仪,却也不是那种不近人情之人。宰予师兄当初整日与他顶嘴,不也没被逐出师门?更何况,我们只是去拜见他老人家,又无所求,他也不会为难与你。”

    青青面上微红,总算稍稍安心了一些,等他去城卫处报了通关文书,便拉着他前去吃饭。

    两人在药山中随扁鹊在山中半月,病愈之后又赶往艾陵,大战过后青青一直胃口不好,直至此日看得碧湖风光,方才将那战场上的血腥之气散去,立刻便觉得饿了。

    这边城之中虽没有什么好的酒楼,倒也有家食肆,挑幡迎客,两人进门便点了一桌好菜,颇为引人注目,所幸青青穿着男装,倒也无人议论。只是两人方才吃了一半,便听得门外一阵喧哗吵闹之声,青青好奇地朝门外看了一眼,见一人仆倒在门口,被一群泼皮追上,拳打脚踢,微微皱眉,放下筷子,刚要起身,却被孙奕之按住。

    “你坐着,我去看看。”

    青青眉梢一挑,颇有些不服气地瞪了他一眼,却见他只是微微一笑,伸手轻轻按了按她的肩头,起身之时,在她耳畔用只有她能听到的声音,低声说道:“我知道你比我厉害,但这种小事,交给我便可。你且安心吃饭。”

    说罢,他长身而起,朝门外走去。

    青青却觉得耳畔一热,怔了一怔,望着他高大挺直的背影,微微有些出神。

    她是好胜要强,却也是因为,那时家中只剩下她和阿娘,韩薇柔弱多病,若是她不够坚强不够厉害,纵有欧大娘照拂,也免不了被人欺辱。最初若不是她拿着柴刀拼命,连自家的几只小羊都保不住,哪里还能熬到如今。

    只是无论外表再坚强,在内心深处,她也希望能有人照顾呵护着自己,所以格外依恋阿娘,一直拒绝谈婚论嫁,坚持守着阿娘。却不料最终还是未能护住韩薇,对她而言,阿娘不单单是她的亲人,还是她的精神支柱。

    而如今,终有一人,愿意护着她,视她如珠如宝,不愿她有任何损伤。

    孙奕之走出食肆,看到那群泼皮正在打骂那人,出言粗鄙,其中却夹杂着一个熟悉的名号,引得他一皱眉,上前几步,伸手便将几个泼皮拉开,看着地上被打得蜷成一团的男子,问道:“你是公输家的人?”

    那人蜷成一团,痛得瑟瑟发抖,连头都抬不起来,根本没听到他的问话,哪里还会回答。

    一旁被他拉开的泼皮却勃然大怒,朝着他骂道:“你这不开眼的贼厮,竟敢来坏老子的好事……”说着正一拥而上,却连话都没说完,就见眼前人影一花,只听得“啪啪啪”几声,几人脸上俱是一阵剧痛,一人挨了两巴掌,口中满口腥甜,张口便吐出几颗带着牙齿的血水来,登时吓得面色一变,齐齐后退了几步,看着孙奕之的眼神,如见鬼魅一般。

    孙奕之却连看也不看他们一眼,只是冷冷的一眯眼,“滚!——”

    “你——你等着!”那泼皮被打得齿落牙松,满口漏风,却再也不敢上前,只能色厉内荏地丢下句狠话,便落荒而逃。

    孙奕之却顾不上他们,径直走到地上那人身边,刚要开口询问,却见他竟已昏厥过去,不由皱起眉来。

    食肆中的小二方才也跟在他身后,生怕他出头惹祸,殃及自家,此刻见他居然身手如此了得,一出手就打退了那几个泼皮,再看他的眼色就变了几分,一见他皱眉,立刻上前说道:“这人本是公输家旁支子弟,据说是偷了主家秘笈,被罚至此地城守营中服役。想来那些泼皮也不过是替人出气,不会打死人的。”

    孙奕之瞥了他一眼,轻哼一声,问道:“城中可有医馆?”

    小二连连摇头,“公子不知,我们这小地方,哪里有医馆……”

    青青也跟了出来,听得此言,便说道:“既然如此,就带他回客栈吧!”

    孙奕之伸手将那人翻了过来,见他面色煞白,嘴角沁血,显然伤得不轻,公输家曾与阿爷有故,他此番来鲁国原本也想去拜访一番,不想却被冉有差遣去卫国迎回孔师,在此能碰到公输家出来的人,正好打听一二。

    既然是被逐受罚的旁支子弟,他也并未在意,伸手抓着他的腰带便将他拎回了客栈。青青尚不忘让小二将剩下的饭菜送到客栈,结果刚一回去,那人便醒转过来,鼻子先动了动,一睁眼,就朝桌上的饭菜望去,垂涎之色,形诸于表。

    “哼!”孙奕之随手将他丢在地上,冷哼一声,问道:“公输家居然出了你这样的子弟,真是丢脸!”

    那人面上一红,涩声道:“某虽不才,却不曾丢过公输家的脸面。阁下虽救我一命,也不可如此侮辱于人!”

    “偷窃、扑街,如此废物,还不够丢人?”孙奕之紧紧地盯着他的双眼,气势如山,压迫得那人几乎喘不过气来,却仍不肯低头,倔强地说道:“我没有!我是被冤枉的!那铁锯本就是我做出来的,根本与主家无关!他们分明是贼喊捉贼,偷了我的东西,反倒诬赖于我,害我被逐到此地服役不说,还想要了我的性命,保住他们的名声,我呸!”

    “铁锯?那是什么?”孙奕之微微一眯眼,看到他气得涨红的脸,不紧不慢地说道:“公输家虽为匠户,却累功受封,已有官身,又岂会做出如此下作之事?”

    那人先前虽昏厥过去,却也知道是他救了自己,此刻被他眼神所摄,知道厉害,便将自己的遭遇一五一十地告知与他。

    原来,此人名唤公输盘,本是公输家旁支子弟,自幼父母双亡,被主家祖母收养,从小便跟着公输家出工做活,因他从小聪明机灵,又任劳任怨,跟着师傅学会木工之后,很快便青出于蓝。自古木工多用斧凿劈砍,公输盘却因身薄力小,每每伐木做料之时,都落于人后,却又因囊中羞涩而买不起快刀利斧,只能捡着别人不要的破刀使用。

    一次他进山砍树之际,不慎滑落山坡,伸手抓住坡上杂草,双手被草叶割得鲜血淋漓。若是寻常人只怕先去包扎疗伤,他却惊诧于这野草又软又薄,竟如此锋利,摘下草叶一看,这草叶边缘非但不似刀剑锋刃,反倒像是长满利齿。他灵机一动,干脆找了把被刀刃被崩出无数缺口,也形如齿牙的破柴刀,如草叶拉手一般来回锯木,竟比原来刀劈斧砍更为轻松齐整。他心喜之余,便请人特地打造了一把崩齿刀,称之为铁锯,交于主家。

    公输家本是匠户出身,祖上曾为周王室筑造宫室墓穴,建筑机关之术名扬天下,后来被鲁王封赏,赐了官身,虽依旧做工匠之事,但家族行事,几代下来,已俨然世家名门,深受诸王器重。族中子弟,多以营造为生,却都依附于主家,公输盘得此铁锯,本以为获得奖赏,便可继续学艺,不料主家中竟有一人见猎心喜,非但抢占他的铁锯,还反口倒打一耙,诬赖他偷窃欺瞒。

    公输盘本就是寄养在祖母名下,如今祖母早逝,无依无靠,根本无法替自己辩驳,便被逐出家门,沦落至此。然那人生怕他将铁锯之器传于外人,便唆使这些泼皮前来,若非路遇孙奕之,他就算不死,也会被打断双手,再也无法做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