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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我走到灌木丛我才发现,穿过灌木丛,再走过一个小土坡,就直接到了火葬场的围墙,围墙不高,翻进去很容易。而且在我刚刚那个位置,从这里翻进围墙我确实是看不到的。
我犹豫了一下,还是悄悄的爬上了围墙,可这火葬场里面一点动静都没有,连灯都没打开。
我本来还想下去看个究竟,可这时候的士司机来了,我赶紧爬下围墙,上了车。
当天晚上,我带着沈佳给我的钱换了一个宾馆,第二天一大早,我就把钱存了,然后去了鄱阳湖。
到湖王家里的时候已经是中午了,七天已经过去了,中途的时候,竹竿也给我打过几个电话,说事情比较顺利,那个向导在我走的时候有些不太听话,不太愿意料理湖王老婆,不过在我走后,向导被竹竿彻底驯服了,现在竹竿说什么她都会听。
可我一进湖王家的院子,就看到竹竿在给向导剪脚趾甲。
向导看到我来了,赶紧把脚抽了回来,穿上鞋子,竹竿则一脸的不好意思,我为了打消竹竿的尴尬赶紧说哟,知道我要来,都梳妆打扮上了?
向导惊喜的跑过来用手挽住我的手说小天,你终于来了,那摩托车怎么还没到货啊,要不你去催催他。
我没和他们扯那些,说等会在说,先带我看看湖王老婆。
向导正要带我进屋,竹竿跑过来拉住我,把我拉到一边,神秘兮兮的和我说小天,这湖王老婆人是好了,但是我感觉真的不对劲啊,前两天晚上,那个井里面,动静很大,哗啦啦,咕噜噜的响,可我打开井盖一看,井里的水连波浪都没有,不知道那动静怎么回事,现在我都不敢吃这井里的水了,这里的饭菜我都不敢吃。
我让竹竿带我去看看湖王老婆,竹竿赶紧带我走进房间,湖王老婆头发凌乱的坐在桌子边上发呆。我们一进去,就转过头来看着我,她的眼神和之前完全不同了,眼波流转,眼睛非常清澈,像狐狸的眼睛一样。
我还没说话,她倒先用憋脚的普通话说你就是吴天?
她的普通话虽然蹩脚,但是听上去却有一种味道,就好像香港话一样,有一种气魄感。而且,虽然她头发蓬乱,穿着很普通的衣服,但是看上去她似乎并不是一个农村妇女那么简单。
我点了点头,她用清澈的眼睛上下打量了我一下,说你应该知道我老公哪里去了,告诉我吧。
她的话气场比较大,就好像我必须要告诉她一样。
我说这个我真不知道,这些东西是你老公留下来的,你自己看吧。
我说完把装着湖王留下的钱,纸条,还有黄金戒指那些东西的塑料袋子给了她,她很快从袋子里面拿出纸条看了看,然后抬头看着我,我发现她的眼神在我的喉窝位置狠狠的盯了一眼,但是眼神马上又移开了。
她把东西放进了抽屉里面紧紧的盯着我说吴天,我疯了这么久,都是我老公照顾我的,我老公对我恩重如山,我必须找到我老公,活要见人,死要见尸,如果你知道的话最好不要瞒我,告诉我。
她那眼神包括她的话居然搞的我都有些慌乱,我马上做了一个决定,此地不宜久留。
我说湖王对你的好,我也知道,你疯的时候,比现在还要干净,整齐,湖王每天都给你换衣服,每天都给你梳头打扮,有多少男人能做到这样?如果我知道湖王在哪?我早告诉你了,行了,我还要赶回去上班呢,我和我朋友就先走了。
我说完拔腿就要溜,湖王老婆却说吴天,等等,我想知道,治我的那药哪里来的?
我差点就要说你老公给我的,突然一想不对,便说那药是你老公和这些纸条放在一起的,我真的要走了。
湖王老婆又说这么急着走干嘛,你帮了我这么大忙,便饭总要吃一顿,饭都不吃一顿,这在道义上说不过去。
我说我帮你,并不是想得到你回报的,就像雷锋一样,吃顿饭当然没关系,但是我真的有急事,我必须得走了。
我说完赶紧走,湖王老婆这回倒没再说话了,我终于脱身了。其实对于湖王这个人,我心里还是蛮感动的,他为了他老婆,居然牺牲了自己,但是竹竿和我说他家里井里的古怪,我又觉得不对劲,之前我为了证明给湖王看我有两下子的时候,曾经下过他井里,在他井里摸到两个东西,似乎是玻璃器皿,可是他井里放玻璃器皿干嘛呢?
向导一路上总缠着我去看女式摩托到货没有,我只好陪她一起去了,一去店里,老板赶紧跑过来说这段时间买那辆摩托车的人太多,货比较紧张,还要过几天。
向导又满怀着希望同意等几天,然后又很热情的要尽地主之谊,请我们吃饭,我不想去,竹竿却死皮赖脸的要我留下来去吃饭,不能辜负向导的一片好意,我只好同意去吃饭。
但是吃饭的时候,我还是悄悄把单买了,这时候我有钱了,任性,何况向导也白白照顾了湖王老婆这么久。吃完饭我要走,向导又得寸进尺,要开房间给我们睡,要带我们在鄱阳湖好好玩两天,可我见到鄱阳湖都有些怕了,哪里有玩的心思,毅然决然的带着竹竿走了。
我给了竹竿一万块钱,竹竿去了深圳,我回了老家,和梁伯和叔叔说了沈佳的病还没彻底好的事情,梁伯和叔叔听了都很惊讶,但是两个人也没和我说什么,叔叔说那老头子老谋深算,他说的不一定是实情,我不要中了他的计,上次鄱阳湖我都是九死一生,而去找和氏璧肯定比鄱阳湖难多了,那我能成功的机会就更小。我现在什么事都不要去想,第一件事就是给吴家延续香火。
在梁伯家里呆了几天,梁伯悄悄给了我一本《驱灵术》的书,让我没事的时候多看看,外面的世界那么乱,得防身。
我给了叔叔十五万块钱,让叔叔在家里帮忙张罗建个房子,然后又去了深圳。
我本来不想去深圳的,想去过另外一个城市,但是对其他城市也不熟悉,而且,我还比较喜欢深圳这个城市,呆习惯了。
我本来想回以前那个会所上班的,但是那个会所本来就很难进,一个萝卜一个坑,我走之后,我那个坑早就被新萝卜给填上了。
正好我手头还有点钱,我便打算自己开个会所,叫了竹竿一起来合伙,不用竹竿投资,我给百分之三十的股份给他,竹竿当然乐意了,牙齿都笑掉几颗,一口一个小天哥的叫个不停,其实以前在学校的时候,我是仰仗竹竿的,是竹竿罩着我,人不能忘本,我和竹竿说我们是兄弟,就叫我小天,叫我笑天哥我就不应他了。
我们干事都很有冲劲,一个多月的时间,会所就装修完毕,很快就投入试营业了。
可试营业那天,没啥生意,就是我喊了四五个老客户来消费了一下,就没人了,我请的那些个技师都开始在员工休息室斗起地主来了。
晚上**点的时候,我和竹竿在办公室晕晕乎乎的打瞌睡,突然门开了,老头子带着七八个黑西服一下子就走了进来。老头子一进来就看着竹竿,让竹竿先出去一下。
竹竿看到架势不对,不出去,最后还是被两个黑西服架出去了。
竹竿一走,老头子让那些黑西服也出去了,只留了段老三在办公室,老头子拿出一叠照片,啪的一声甩在了我办公桌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