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闲着的时日实在无聊,长歌从曾经的一在药铺一天改为了半天,采草药的时候也会顺便挖挖野菜,早早便回家了。
碍于林言琛日日温书,她也不好去打扰,日子实在无聊,兰姨种在家门外的青菜种熟了,便开始研究起了做饭。
这几日资深吃货长歌研究出个新花样来。
先闷上一锅白米饭,然后拿出地窖里的山鸡来,切成肉丁,然后将盐,胡椒粉,适量的蛋清倒入一个小碗里,腌制差不多半个时辰左右。
长歌又取了胡萝卜,黄瓜来,切成丁后备用。
锅中倒入适量的油,倒入鸡丁,炒了个七八分熟后,长歌将鸡丁盛出。锅中再放入适量的油,加热后,将葱姜蒜倒进去爆香。
随后,将鸡肉,胡萝卜黄瓜丁一同倒进去爆炒,加入调料,加点水,没一会儿,汤汁逐渐缩浓,鸡肉变成了金黄色,有黄瓜胡萝卜的点缀,看着便令人食欲大开。
此时米饭也好的差不多了,长歌将米饭盛在了盘子里,铺平后,将鸡丁洒了上去。
然后长歌又去地窖拿出两块腊肉来,切碎后,放了些用开水烫过的野菜,放上佐料后,用香油一拌,很是爽口。
长歌满意的看着自己的杰作,心道她还是很贤惠的嘛!
长歌将饭菜端上桌以后,林言琛看着盘子里的菜道:“娘子没蒸米么?”
长歌笑道:“米饭在下面呢,这是我新发明的吃法,叫盖浇饭,咱们就用盘子吃!”
林言琛:“……”
他尝了一口,味道居然不错。只是这吃法有些猎奇,林言琛忍不住问道:“娘子,你最近怎么没以前忙了?
居然有时间折腾些这些奇奇怪怪的东西……
长歌道:“这不是长安去学堂了么,我没的教了,药铺也没几个人……怎么?是不是我在家里吵到你了?”
“没有。”林言琛笑道:“其实娘子在家,为夫还是挺开心的……”
这几日长歌在家忙些家长里短的,倒真让林言琛生出一种错觉,他和长歌是真正的夫妻……
思及此,林言琛试探着问道:“娘子,你想过将来如何么?”
“当然想过啦,等长安回来以后,我将药铺交给他,自己去镇上开家水粉铺子。”
“开铺子?需要多少银子?”
知道他在想什么的长歌一口回绝道:“银子我自有办法,你的钱留着好好念书就行了,对了,除了开铺子啊,我还有个想法。”
“什么?”
“在这之前给你找个媳妇儿!”
林言琛:“……”
“不用!”
“你现在说不用,以后我去做生意的话,可就没人照顾你啦,就算我要开铺子,也先把你和长安安顿好再说!”
林言琛:“……”
他突然后知后觉的意识到,在长歌眼里,他和长安没什么区别。
林言琛突然放下筷子道:“我吃饱了!”语毕,起身回了书房。
长歌一愣,林言琛这是怎么了?
林言琛回到书房后,却看不进去书了,一直以来被自己心仪的女子当弟弟……更何况还是个年纪比自己小的女子,这个认知令第一次情窦初开的少年深受打击,是他哪里表现的太幼稚了么?
然而任凭林言琛怎么想也想不出,他自认还算沉稳,没做过什么跳脱的事。
不行!林言琛突然觉得自己不能这么一直不愠不火的,他应该有所动作才行!
下定决心后,林言琛像平时温书练字一样,认真无比的做了一份计划。
翌日,长歌做完早饭后,准备先去河边洗衣服,然后再去药铺,林言琛突然道:“我和你一起去!”
林长歌:“……”
二人到河边的时候,不少林家庄的妇人也在洗衣服,见长歌和林言琛一起来了,语气不无艳羡道:“阿茶福气真好啊,洗个衣服夫君都跟着。”
这人语毕,一群妇人哈哈大笑了起来,长歌故作害羞状,低头不语,心里却道,她怎么知道林言琛吃错什么药了。
长歌洗衣服的时候,林言琛主动过来和她一起洗,其他妇人看的愣住了。
在她们有限的认知里,哪有男人会帮婆娘洗衣服的?
这些人一时议论纷纷:“这阿茶福气可真好啊,找这么好个男人不说,居然还这么会疼人儿。”
“就是啊,哪家汉子会帮媳妇儿洗衣服啊!”
恰好那些婆娘里林长丽也在,她挺个大肚子,还要被婆婆赶来洗衣服,本就一肚子火,见到这一幕,老毛病又犯了,酸道:“三妹啊,不是二姐说你,你看二姐这怀着孩子都自己洗衣服呢,更何况人家还是读书人,你这也太不懂事了吧?”
还不等长歌开口,林言琛冷冰冰的看了过去,林长丽心头一紧,立刻噤了声。
长歌身旁的一个妇人对长歌低声道:“你也别往心里去,谁不知道你二姐是被她婆婆赶出来洗衣服的,还不是看你们夫妻恩爱酸的慌。”
夫妻恩爱?
长歌嘴角微抽,却也没多说什么。
那妇人继续问道:“你和林公子结婚有一段日子了吧,肚子有没有动静啊?”
这妇人说话不避人,也不介意林言琛在这,问的很大声,长歌有些囧,“还没呢。”
“哎呀,怎么这么久了还没怀上,林公子,你可要努力了啊!”
长歌本以为林言琛会和她一样尴尬,谁知他只是淡淡一笑道:“借您吉言!”
长歌有些莫名其妙的洗完衣服,回家晾好后准备去药铺,林言琛却又要跟去。
长歌道:“怎么了?你身子不舒服啊?”
林言琛:“没有,一个人在家无聊。”
长歌狐疑的打量了他一眼,明显不信林言琛会怕无聊,“想去就直说嘛,走吧!”
林言琛和长歌去药铺以后,居然真的认真的看了一上午的书。长歌原本还有些疑惑,后来想想他可能是真的是无聊吧……
一上午也就村长家来抓过药,因为陷害林虎的事,长歌心里多少对村长有些愧疚,索性连银子也没收。
长歌有些无奈的对林言琛道:“你看,我这铺子八百年也不见有人来,现在知道我为什么每天都很闲了吧?我现在要去采草药了,你先回去吧。”
林言琛放下手中的书本道:“我和你一起!”
长歌就算再大条也发现出林言琛的不对劲儿来了:“林言琛,你到底要做什么?!”
林言琛一动不动的看着长歌,微微张嘴,似乎有什么要脱口而出了。
长歌等了半晌,见林言琛还是不说,微微蹙眉道:“你今日说不出个答案来,我才不带你去呢!”
林言琛轻叹道:“看书有些乏了,我和你去看看山里有没有野鸡什么的!”
这个理由对林言琛而言虽有些奇怪,却也还说得过去,长歌半信半疑道:“那走吧!”
林言琛接过长歌背上的竹篓,和长歌进了深山里。
他并不认识草药,只能看着长歌找,没过多久,茂盛的杂草里,突然有东西一闪而过,长歌一看,居然是野兔!
林言琛做了个噤声的手势,悄声跟了上去,长歌好奇的追了过去,就见那肥硕的野兔正在吃草,三瓣儿嘴一撮一撮的,可爱极了。
做成红烧兔肉味道一定不错,贤妻良母的长歌凶残的想着……
林言琛看准时机冲了过去,谁知蠢蠢欲动的长歌也对着兔子铺了过去,和他撞了个满怀,兔子受了惊,一蹦一蹦的跑了。
“快快快!追上它!”
第一次“狩猎”的长歌来了性质,林言琛只能唯命是从,追了过去。
于是,原本是采草药的二人追一只兔子追到了深山里,那只兔子到底是被林言琛捉住了。
长歌累的不行,一屁股坐到地上呼哧呼哧的喘着粗气。
林言琛见她这样,忍不住笑了,然而他笑着笑着,唇畔突然僵住了,他自空气中嗅到一股血腥味儿。
“娘子,你在这等我一会儿。”
长歌见他神色有些严肃,不自觉噤声了。林言琛顺着气味的来源走了一会儿,果然在茂盛的丛林中发现了血迹,就见不远处,躺着一个浑身是血的人。
林言琛走近一看,这人一身华服,模样俊美不凡,林言琛确定这人已经晕过去后,叫了长歌来道:“你替这人把把脉。”
长歌却在看见这人的一瞬间愣住了。这个人她认识,她前世的小叔子,白钰的弟弟,当朝睿亲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