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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魂穿越到地球的第一天,黎政就懵逼了。
做为名震整个悬海星域的不死医圣,他亿亿亿里迢迢跑到地球来找转世重生的媳妇儿,却发现自己临时借用的身体的主人,居然是个败家子!
不但是败家子,而且还是个臭名远扬的败家子!
此子姓白名家致,现在年仅二十二岁,数年父母因为交通意外身亡继承了上亿家产,可是现在还不到几年时间,就被他败光了所有家产,就连现在住着的这幢别墅都已经抵押给了高利贷,这败家的天赋和实力,简直高得令人发指!
而且这白家致不仅擅长败家,还喜欢跟一群狐朋狗友四处惹事生非侵凌他人,完全算得上一个恶迹累累的人渣!
“什么玩意儿!”黎政吸收完脑海中白家致的记忆和知识,二话不说就对方的灵魂从肉体之中里踢了出去。
其实他原本是打算让这具身体主人的灵魂暂时进入沉睡,等日后完成自己来这个世界找前世媳妇儿的目标后,再把身体归还给对方同时再留给对方一笔丰厚的报偿的。
可是此刻一看白家致恶迹斑斑的黑历史,他果断选择了替天行道,直接将这只人形蛀虫的灵魂踢出身体,让它去自生自灭。
当然,以上是好听的说法,真相是黎政根本不想跟一个恶心的男人灵魂共用一具身体,哪怕对方是这具身体的原主人!
因为身为名震悬海星域的不死医圣,他不但有精神洁癖,而且生平还有三不救:
第一,看不顺眼的人不救!
第二,看不顺眼的人不救!
第三,看不顺眼的人不救!
由于白家致三条全都满足,所以他毫不介意送对方的灵魂去重新投胎,以方便雀占鸠巢彻底霸占对方的身体!
黎政吸收完脑海中的记忆之后,用精神力扫了一遍身体,顿时又涌起一股骂娘的冲动。
不扫不知道,一扫才发现眼前这具年纪轻轻的身体,简直跟个垃圾桶没区别!
由于白家致生前花天酒地的生活无度,不但年纪轻轻就把身体完全掏空,而且四肢百骸的细胞内沉淀满了各种各样的毒素,一副二十二岁的躯壳居然搞得跟垂垂老矣的老头一样孱弱不堪。
“唉!本圣灵魂穿越无数星域,亿亿亿里迢迢来到这里寻找诗忆,怎么会摊上这么一副臭皮囊?”黎政一边叹息,一边走到卧室里的试衣镜前照了照,嘴角又狠狠抽了抽!
一米八几的身高,却瘦得跟竹竿似的,蜡黄干瘪的皮肤搭在骨架上,加上深陷的眼窝和满嘴大烟牙,苍白消瘦得令人无法直视,简直一具行尸走肉没啥区别!
“女神在上!本圣以英俊潇洒风流倜傥闻名悬海星域三千年,现在居然摊上这么一副恶心的皮囊!报应啊,这绝对是我生平救人太多的报应!”黎政一边无奈哀叹,一边开始琢磨办法。
俗话说: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
虽然他对眼前这幅皮囊嫌弃到恶心,但是灵魂跨越时空穿越的机会只有一次,所以现在的首要问题是先将这幅半死不活的身体挽救回来,以免寻妻未捷身先死。
因为身体乃是黎政找回前世媳妇儿的本钱之一,不修好不行!
如果是在悬海星域,他要给自己改头换面易如反掌,先用高级功法来个洗筋伐髓,再炼制几枚养颜塑容的灵丹妙药,哪怕不能帅得掉渣,也能搞出个英俊潇洒。
可是现在为了追转世投胎的媳妇儿,他借用天魂一族的空间圣器直接将灵魂穿越到了远离悬海星域数千光年的地球!
一个灵力稀薄得几乎可以忽略不计的原始星球!
由于天地万物之中没有像悬海星域那样充裕的灵力,不但他精通的各种功法不能使用,就连炼制灵药都困难重重,更别提用灵力给自己洗筋伐髓了。
“罢了罢了,还是先看看这个原始文明有什么药材可用,先炼制几枚淬体丹吧!”黎政照完镜子,叹息着走到客厅打开茶几上的电脑。
吸收了白家致的记忆后,他对地球上的种种毫不陌生。
趁着电脑启动的间隙,他抬起双手在空中虚划一阵,随着手指的舞动,一圈数十枚神秘的咒文凭空显现,漂浮在空中闪耀着圣洁的银色光辉。
叮!
黎政在空中绘完咒文,手指朝它们中间的位置轻轻一点。
咒文圈中的空间,仿佛镜子般碎裂开来。
一道猩红色的诡异流光从破碎的空间中飞射而出,在他的左手手腕处盘旋几圈之后,钻进他的手腕皮肤之中。
随即,一圈繁复无比的暗红神秘纹身出现在他的左腕上。
不过这个纹身,其实并不是真的纹身!
因为它是个手镯!
它全名叫做‘千瑟瑟’,简称‘千瑟’,是悬海星域的九大圣器之一。
‘千瑟’之所以能被称为圣器,是因为抛开它那些神秘莫测的功能之外,还是一只罕见的空间手镯,内部自带的折叠空间据说大到可以塞进一颗星球!
一千五百年前,黎政以替天魂大帝治好万年不举的神秘诅咒为条件,从对方手里拿到了这只神秘莫测的圣器手镯,然后就一直戴着它用来显摆!
不错,就是显摆!
作为一名特立独行的不死医圣,黎政觉得往圣器里塞星球什么的绝对是暴殄天物!
像千瑟这种令人可望而不可及的神秘圣器,只有天天戴着它四处招摇显摆,那才叫真正的……物尽其用!
不过正是这只平时拿来显摆的圣器手镯,如今却凭借它神奇的空间属性,成了能跟黎政的灵魂一起穿越到了地球的唯一物品。
嘭嘭嘭!
黎政正在神游物外之时,忽然听到门口传来一阵剧烈的声响,而且听动静居然不是在用手拍门,而是在用脚踹门!
随后一阵嚣张无比的叫骂声,从门外传来:“白家致,你这个不要脸的狗杂种,马上给老子滚出来!否则老子一把火烧了你的狗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