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6.老友重逢

喵崽要吃草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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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本穿越前就是傍晚了,突然穿过来又过了一个下午,现在向南有点儿时差带来的疲倦,倒是真就倒头没过一会儿就睡着了。

    原本向南想着经历了这样神奇的事儿说不定从不失眠的他就要失眠了呢, 后来向南想了想, 觉得还真是自己多想了。

    想当初他好端端考个公务员本以为考上了能端个铁饭碗, 结果临到头却突然被分配到甘省大山里头当个空架子村支书,一个月就领着跟低保户差不多的工资过日子,一过还就过了两年,当年他到了甘省那沟子村里头第一晚不也倒头就睡, 两年都没失眠过么?

    向南睡得迷迷糊糊,突然感觉有人把他倒着提了起来, 正当他要惊呼一声的时候, 屁股上一痛,啪啪两声拍打声也传到了他耳朵里。

    向南睁开眼, 模模糊糊眼前居然看不清,跟他摘了眼镜之后是一个感觉。

    之后就是吃奶......

    没错,向南发现这一点的时候也是崩溃, 然而他根本就控制不了这个身体, 就好像他只是寄宿到这个奶娃娃体内似的。

    一开始向南还琢磨,难不成又穿了?

    或许是因为他的穿越本来就是意外,到了新的身体里灵魂不稳定, 这个时空刚出现了空间节点, 空间波动不稳定再一哆嗦把他这个原本就不属于这个世界的灵魂又给带到别的地方也是很有可能的。

    向南感受着身体吧唧吧唧吃着奶, 一边忍不住发散思维的想起不知道从哪儿看到的时空穿越论。

    这轮调说的是灵魂就是一个波段,如果不小心跟原本世界频率不搭调了,那这段波段就会被原世界抖出去,灵魂就会进入另一个能够容纳这段波段的新世界,这就称之为灵魂穿越。

    至于身体穿越,那就是几位大佬提出的另一种穿越体系了,一是速度超过了时间,那么就能打破时间,任意穿梭在这个平行线上的任一时间点。

    不过事实证明就2017年为止,人类还没能发现任何物质能够在这种速度下不会解体,等找到了估计就能用这种物质制作出时空仓之类的,让人类真正意义上的掌控时间这东西。

    不过要向南说最好还是别真实现了,不然跳出平行空间这种事还好,若是没有,那人类不知道要被灭世多少回。

    二就是跟灵魂波段论差不多,不过这说的是时空节点,就是说有的人走啊走,凑巧一脚踩空,踏进了刚好初现在他脚下的时空节点,于是就落到另一个世界了。

    这就跟走夜路却碰巧遇见下水道盖子被人偷了一个意思。

    向南东想西想的,等回过神,这奶娃娃已经到一岁了,被家里那个年轻男人以及年轻版的向刘氏抱着放到了一张床榻上,榻上放了书本毛笔算盘以及一枚铜板。

    年轻男人原本是要把奶娃娃唯一的玩具拨浪鼓放上去凑数的,被向刘氏给拦了,向南想着怕是向刘氏怕拨浪鼓颜色鲜艳,逗得奶娃娃一把选了这个。

    原本连算盘铜钱向刘氏都不肯放的,一心一意就想让奶娃娃抓毛笔书本,可年轻男人却十分开明,并不强求。

    不过奶娃娃最后还是抓了毛笔,倒是叫年轻男人跟向刘氏高兴坏了。

    向南俯身在这奶娃娃身上,却是莫名其妙的懂了奶娃娃的想法。

    那拨浪鼓便是放上去,奶娃娃也早就已经玩腻了,自然是不会想要去抓。

    书本看起来有点大,且颜色也不好看,铜板太小,奶娃娃从头到尾都没看见,算盘么,倒是看起来有点意思,可向刘氏放在最远的地方,奶娃娃自然就最先抓了近处的看起来比较新奇好玩的毛笔,倒也是阴差阳错。

    毛笔是自家做的那种,做工比较粗糙,可笔杆打磨得光滑,还有毛茸茸的笔头,奶娃娃抓着就不撒手了,原本爬着还想过去抓算盘,结果向刘氏跟年轻男人已经抱了奶娃娃起来,又是笑又是亲的,偏那奶娃娃扭着头的想去看算盘,寻思着想要抓来玩。

    向南看着这对儿年轻的父母,只能内心默默摇头。

    为啥要内心摇头?没办法,因为他现在连自己都感觉不到了,向南觉得自己说不定等啥时候灵魂波段一停下,他最后的意识就要消失了。

    结果这一等就等了十九年,向南一直看着这娃娃从奶娃子长成了少年郎,也明白了他这是俯身在了他之前穿越的原主“向南”身上,连蹲茅坑都没错过的经历了一遍原主之前十九年的生活。

    向南之前没认出向刘氏就是之前见到的娘,这也是有原因的,一则向南并不知道他们的“娘”是向刘氏,二来向刘氏在年轻男人也就是原主跟阿茶的爹去世之前跟现在简直判若两人。

    之前向刘氏虽然稍显强势,可年轻男人有个秀才的功名,在镇上也有一份教书的营生,家里好歹有个进项。

    上没有婆母公公,旁没妯娌争斗,倒也过得颇为舒心。

    这人舒心了,面貌都有不小的变化。更何况之前向南看见的向刘氏刚大病了一场,浑身上下都瘦巴巴的差点就剩个骨架子包张皮了。

    跟年轻时候面容饱满的向刘氏一对比,也不怪向南没能一开始就认出来。

    自原主十一岁那年男人生了场大病,家里的田地都典当得差不多了,可还是没能把男人的命留下。

    此后向刘氏又铁了心的要儿子读书考取功名,这几年家里连张稍微好点的凳子桌子都跟人换了口粮,更别说向刘氏当年的嫁妆了,早就连箱笼都给一块儿换成了粮食。

    当年看来都是优点的没有公婆妯娌到后来也成了短处,家里出个事也没人帮衬一把,便是向刘氏种地累得起不来床了,家里连挑水打柴的活计也没人来帮扶一把。

    向南一直看到原主因为饿得太狠,原本是想要去隔壁村同窗家里询问今年刚结束的院试题目的,结果回来的路上就直接饿得头晕眼花,脚下被石头一绊就摔了,这一摔就叫向南摔了过来。

    今年的院试就在前两天,原本原主也是要去的,结果向刘氏突然高烧不止,这时候高烧可是会死人的,原主跟阿茶没办法,只能花了钱去镇上连夜按照山脚下赤脚郎中开的药方抓了药。

    好歹两天过后向刘氏烧退了,人也醒了,看着今天都有精力琢磨让阿茶去做妾这事儿,精神也应该是好得差不多了。

    早上向南醒来的时候觉得浑身上下从里到外累得不行,连手指头都抬不起来了。

    阿茶给哥哥端洗脸水进来的时候发现了,连忙给向南把蚊帐挂了起来,挂好了一边也顾不得挂另一边了,连忙走进查看向南的情况。

    瞧着自家哥哥面色苍白有气无力的躺着,阿茶又是心疼又是郁闷,松了口气之后回身把另一边蚊帐也给挂上了。

    “哥哥,不是我说你,这蚊帐也就遮个灰尘甚么的,为什么哥哥就是喜欢把它放下来呢?这蚊帐布料不透气,偏你还不喜欢那种只有四周没有帐顶的蚊帐,这四面不透风的一捂,如何能透气?闷着也不是一回两回了,上次哥哥不是答应我不会再把它放下来了吗?”

    向南有气无力的转头看着阿茶,心说我这也不知道这蚊帐是只能看不能用啊,晚上梦里倒是知道了,可半途也没能醒过来重新把蚊帐给挂上去啊。

    “那大户人家用的蚊帐都是透气的好料子,且蚊帐宽敞也不怕憋闷,咱们家这个原本就厚实,且又因着布料不够用特特裁小了许多,哥哥一个大男人,蚊帐里的气如何够哥哥用的......”

    阿茶还在念念叨叨,一边挂好了蚊帐又转身从向南床脚外面靠墙那边用石头跟木板垒起来的架子上翻了箱子,找出一套褐色短打衣裤放到向南枕边,而后手脚麻利的将向南昨晚脱下的衣衫给收拾了搭在手臂上。

    “哥,那你缓过气来了就换了衣裳洗洗出来吃饭吧,昨天哥哥都饿晕了,娘说今天的给哥哥添一顿朝食,我跟娘的朝食就晚一点跟哥哥的午茶一起。”

    现在这个朝代有点类似于宋朝,人民生活水平都有了提高,不过一般也就是吃两顿饭,农忙的时候添一顿午茶。

    不过科举制度又不全然是宋朝的模样,现如今的朝代叫做大业朝,现如今在位的是第三任新皇帝。

    原主打听到的录遗就在三个多月后的七月,向南想着自己要亲自上阵考科举,心里却是一顿发虚。

    原主虚岁都已经二十一了,却还是个童生,这就能看出来原主并不是个多有读书天赋的人,向南梦里跟着原主去镇上学堂上课,也算是围观了原主的其他同窗。

    若是旁的人家,家里早已经放弃了继续全力供养的心思,先把婚姻大事解决了,可向刘氏对儿子科举之事已是入了魔,家里但凡有一文钱都是要给原主读书用的,根本挤不出钱来置办亲事。

    这也就导致了原主虽长得好,却并没有哪户人家愿意不要聘礼倒贴的嫁过来。

    向南自认就他跟着原主看的那几本书,根本就没多大可能性能考上秀才。

    虽则在梦里向南也跟着原主将那几本书看了十几年背得滚瓜烂熟,可无论是在古代还是在现代,读书最基础的就是要会背,背完了才是去理解,理解完了才能谈什么提炼拓展融会贯通。

    向南还没有觉得自己背几本书就能干出一番大事业来。

    眼见着野鸡不可能再跑了,向南松了口气,将射中野鸡的那支箭□□一看,箭首也就射入野鸡胸脯肉中约莫一个指节那么长。

    这还是因为弓是第一次使用,弹射力是最好的,可以想象若是再来一只野鸡,怕是也射不动了。

    向南想着将野鸡拎在手里估了下,约莫也就一两斤,也是,这才过了冬天,便是想长胖点也没办法。

    向南感觉手下有点湿漉漉的,定睛一看,原来这只野鸡果然是在孵蛋,刚才他扑过来的时候压碎了两只鸡蛋,湿漉漉的糊在了他袖口上,这时候浸透了布料才感觉到。

    数了数,还有五只完好的鸡蛋,也不管这五只里面有没有臭鸡蛋,向南高高兴兴的将这鸡跟鸡窝一窝端了。

    鸡蛋扯了背篓里已经摘了的野菜垫了几下放好,野鸡就团了一下塞在放了鸡蛋的野菜边,免得鸡蛋在背篓底部摇来晃去的又给撞碎了。

    站起身随便拍了两下身上的泥巴杂草,向南将弓箭收好放进背篓里,抬头看方向,今儿收获了一只鸡也不错了,这里应该没什么人会来,向南准备在附近寻摸着弄几个陷阱就打道回府。

    想着今晚就能吃到鸡肉,向南咽了口口水,挽起袖子就开始干活。

    拿好刚才装鸡的时候就捡出来放在地上的那些做陷阱的尖锐竹杆竹条麻绳以及砍柴刀,向南看了看附近的草跟树的种类,寻摸了一个方向就往那边走。

    利用这些东西陆陆续续寻了两个原本就有的坑洼地用砍柴刀挖了坑做了三四个陷阱。

    做好了陷阱又栓了麻绳在附近树上作为标记,向南站起身拍了拍手,转身想走的时候发现不远处似乎有什么响动,向南一时没忍住,好奇的拨开灌木丛往那边一看,顿时就跟一对红眼睛对上了眼。

    那红眼睛的主人却是一只正在泥巴地里打滚的黑皮粗毛野猪,这野猪估计也是被突然冒出来的向南吓了一跳,跟向南两两一僵。

    向南看着野猪嘴上那两根闪烁着白色寒光的獠牙,忍不住心里一怂往后退了半步,正是因着这半步惊醒了野猪,野猪从泥巴地里站了起来,红着眼睛呼哧蹬了两下腿,二话不说朝着向南就冲了过来。

    向南眼睛一瞪还能干啥?

    跑啊!

    好在危急时刻向南那颗脑袋还没有死机,脚下一拐就往自己刚设好陷阱的那个方向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