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回 三七鬼邪木

星拱北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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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雨停了,逸尘镇幸存的居民们全都跑了来,跪倒在屠天脚下叩拜,感谢救命之恩。

    “不用谢我,”屠天摆手道,“麻烦是我带来的,我理应向各位道歉才对。”

    角端不满意地出来维护屠天道:“谢还是要谢的。主人,你带着那么重的伤,守护了整个镇子呐!要说麻烦,根源还是在我身上。不过我运气真好,你完全值得我......”

    屠天面无血色地阻止它继续说下去:“好啦,救人要紧!”

    “让我们来,主人,你就不要动了,去屋里歇着吧。”

    “角端,你不要一口一个‘主人’地叫我,我受不起。”

    “那好,屠天。”

    角端俏皮一笑,与屠天相视而望,如释重负。

    他们一人一兽,同是放荡形骸惯了,一生从未被任何东西束缚,也从未想过去管着别人。如今,忽然有了彼此作为一份兄弟般的陪伴,这种感觉既新奇又温暖。

    角端一直把屠天送到屋内,看着他躺下,这才转身离开。它心中已有了个计划。

    四蹄腾空,很快就来到山里。四处寻寻觅觅,结果却不尽如人意。干脆再走得远点,飞奔来到几十里外的深山老林中。

    这个地方地势极其偏僻险峻,坡体成四十五到六十度角,且杂草荆棘丛生,动不动就会将腿扎穿数十个洞。根据角端的经验,这地方附近,可能还隐藏有不少皮糙肉厚不怕荆棘的猛兽,因此鲜有人迹。捉不到小动物,它们有可能会自相残杀,那种场面是很血腥的。但越是危险困难的地方,才越有可能找到它想要的东西,否则,不早就被人捷足先登了?

    角端在大自然的怀抱里生活了一辈子,日日天为被、地为床,不但自带指南针、对方向把握得精准,对各种野生植物也了如指掌,它这方面甚至比药师来得更为专业。

    首先,它自己食素,因此必须清楚地知道,哪些植物能吃哪些不能,否则在缺医少药的年代,后果不堪设想。其次,在野外活动时,也难免遇到强劲的敌人,或者遇到其它意外伤害,这些情况下全要靠自己解决问题。有时很严重的创伤,用几根药草就搞定了。

    当年濒湖山人李时珍,若是有幸遇见角端,《本草纲目》就不用考古证今、穷究物理、耗费二十七个寒暑那么久了;药王孙思邈若是碰上角端,《千金要方》也许就远远不止三十卷了。

    帝王将相都想要得到角端,只道它能通言语、日行一万里,却不知道它还有精通草药这一特殊才能。若是知道的话,只怕要变本加厉地对角端趋之若鹜了。

    角端凌厉的目光,在倾斜的山坡上四处搜寻着,叶子大小、昆虫的踪迹、土壤的干湿松紧、阳光照射的方向,甚至动物的脚印,都是它观察的线索。这里没有,那里也没有,心里难免有些焦急。多等一刻,主人就要多受一刻的煎熬。它嗅一嗅味道,果断向南边更险峻的位置继续前行。

    就这样忙活了大半天,功夫不负有心兽,终于如愿以偿地找到几株白色的球状花朵,旁边还结着鲜红的球状果子。在它看来,那就是胜利在向它招手。

    “找到啦!找到啦!”

    角端放缓脚步,生怕践踏了这来之不易的药材。

    要说这山里,繁花遍野,更是不缺白色的花、红色的果。而角端找寻的这种植物,有个奇特的名字叫做“三七”。“三七”性味甘凉,对于补血、去瘀损、消肿定痛均有奇效,是很多外伤配药中的常客。它的根长得很像人参,因此还有个别名叫“假人参”。

    运气不错,角端用蹄上的爪子,飞快地刨出四根不小的“三七”,这些晒干磨粉,足够主人用上七日了!它刚准备叼着叶子回去,突然,余光看到旁边的地上,有什么东西动了一下!

    定睛再看,没什么特别的呀,脚边不过是一小截木桩样的东西,黑漆麻乌的,怎么会动呢?

    它刚要转身离开,突然,那截木桩竟毫无征兆地由泥里一跃而起,径直落到它背上!

    角端走南闯北,见过的世面可不少,却没见过如此稀奇的木头。它只觉背部一阵剧痛,自然而然甩动身体,可怎么也甩不掉!那东西似有牙齿,一下比一下更紧地咬得角端眼冒金星!

    四爪够不到自己的背,角端只得躺倒在地上不住翻滚!荆棘毫不留情地刺进它的皮肉,有一些还缠到了它的角上!

    不知折腾了多久,才终于把那东西摆脱了身体!那东西似乎不甘心,一个猛子蹦起,还要再次袭击。

    这回角端学聪明了,忍着疼先躲闪开去,并看准时机,用自己那没有神经、感觉不到痛的角尖,狠狠将那物钉钉子般戳在了旁边的树干上!

    那物扭动挣扎了几下,终于不再动弹!

    角端等了好一会儿,确信它气数全无,才敢将角松开。仔细查看之下大惊——那东西粗一看,确是一截漆黑僵硬的木头,但上面竟恶魔般布满了一张张细密的小嘴,每张嘴里均有细小的尖牙无数。背上一阵阵刺痛,想必上面已经伤痕累累!

    角端风驰电掣般游走四方,每日接受的信息量很大。它脑海中突然灵光一现,想起很久以前,曾听一位老道提过的“鬼邪木”一物。

    说它看似一块木头,实则为一种凶狠的生物和植物的混合体,体表除了嘴,别无它物,靠声音和气味感知环境与敌人。除了爱吃肉,“鬼邪木”还爱吃发甜的植物根茎。另外,“鬼邪木”本身,也是一种鲜为人知的续骨良药。也正因为它乃生物和植物的混合体,因此死后,才不会像其他动物和人一样消失。

    那就对了!“三七”的根含糖量大,难怪吸引了这只“鬼邪木”。自己把“三七”挖走,因此“鬼邪木”发动了报复!谢天谢地早到了一步,不然这几只“三七”根都要被它吃光了!

    角端顾不上身上的疼痛,暗自庆幸着满心欢喜地带着“三七”和已断气的“鬼邪木”满载而归。一进门就扯开嗓门喊:“主人!主人!我回来啦!看我给你带回了什么!”

    “角端?你去哪里了?”半躺着的屠天震惊又疑惑地问,“你身上怎么都是血?”脑子里闪过很多个念头。说着就要下地来查看,突然脸色骤变,原来是一动,牵扯得骨头又错位了。

    角端一见,悔得肠子都青了——自己为何不收拾一下再来见他?害得主人担心了。

    屠天目光却很是犀利,一见“三七”和“鬼邪木”,便什么都明白了,心中甚为感动,只低声说了一句:“辛苦你了,好兄弟!”

    他竟然叫自己兄弟!

    ——这几个字对角端来说,比什么都珍贵。

    在屠天房门外,角端得意地将“三七”和“鬼邪木”拿给面馆老板看。

    老板赞不绝口:“角端,你可真厉害,这‘三七’喜欢藏在荆棘丛生的深山偏僻处,就已经很难找了,这‘鬼邪木’就更是少有的宝贝了。你连这都能找到,费了不少力气吧?”

    “只要主人能快些恢复,费些力气算什么?就算搭上这条命又如何?”

    屋内的屠天听见了,十分动容,同时又有几分内疚。

    老板赞叹道:“哎,难怪那些个位高权重的,抢破头都想得到你这神兽。我看,你的有情有义,比什么懂人话、日行一万里,都更要有价值得多!我要是位高权重的天子,我也争夺你。”

    “老板过奖了。知恩图报,难道不是最简单的道理么?”

    “简单是简单,可这世上,并不是人人都能做到的。忘恩负义、恩将仇报的,比比皆是呀!”

    屠天听到这里,再次感到汗颜,这让他想起了一些女人,不知道她们过得还好么?每次念及她们望穿秋水的样子,心里就很不好受,他也不知道,自己过去为何会到处留情?

    角端说:“别人我管不了,自己做到问心无愧就行了,反正从今天往后,我只效忠主人一个人!”

    老板对角端竖起了大拇指:“好,不耽搁时间了,我赶快去处理一下这些东西,要趁新鲜。”刚走出几步又转回来,挠了挠后脑勺问,“角端,这‘三七’没问题,可是这‘鬼邪木’,要怎么处理啊?”

    “呃......”

    饶是药草知识丰富的角端也没主意,它也是生平第一次见这东西。

    “没关系。我们镇子上有位百岁老先生,他什么都知道,我去问问他好了。”

    经验是无价的,从这个角度来说,年长的人果然更有智慧。

    讨教回来,按老人所教,冷水下锅,将已死的“鬼邪木”洗净,像削土豆那样,用刀削掉表皮的牙齿,煮至水沸,再煮大约一盏茶的功夫,取出来时已经通体柔软。切片放入醋中浸泡一夜,次日再取出来时,神奇地变为薄脆片,估计“嘎嘣嘎嘣”地嚼着就像薯片吧?服用之后,对断骨续接有奇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