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六节

武汉烟神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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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十六节

    曹操高坐在帐篷的主位上,左手依次是夏候兄弟、曹氏兄弟,右边是李典、乐进,加上此时已改名的程昱(老叫程立不习惯)和典韦,总算是有文有武了。

    帐里摆设极为简单,曹操刚开始扯旗子,拉队伍,大把的钱都花在置办衣甲旗幡,军马粮草上面去了,一个低矮的几案上放着几卷竹简和纸制卷宗,几把估计还是从濮阳买来的靠背椅,一排靠边而立的武器架,上面放着剑、刀、枪、戟等常见的武器,还显得有些空旷,但是张锋知道,几年的时间里,曹操这儿人多的就连站都难找到一个落脚的地方了。

    张锋自顾自的在右手边最后一个位子下坐了,就见众将一双瞪得圆圆的眼睛都红彤彤的望着自己。

    咦?难道没拉裤链?可是这里只流行没洞洞的裤子啊。(好象史实上那时男人穿的是开档裤)

    张锋莫名其妙的一一望了望众将,众人眼中均是一股子期待,年纪最小的曹洪已经在对他挤眉弄眼了。

    你想做什么?我可不是随便的人,再说,我死也不会出卖自己的。

    就听得上首的曹操干咳了一声,然后略带着一丝羞赧的问道:“知机,适才那五十骑,可是你带来的?”

    这不是明知故问嘛,张锋抱了抱拳,答道:“正是锋所练之骑。”

    曹操扭了扭屁股,右手轻轻的在几案上敲了几下,继续忸怩道:“这个……置办一身同样的甲胄,需多少银钱?”

    哦,怪不得大家看着自己的眼神都怪怪的,那时的盔甲本来就精贵,只有将领才穿,而张锋随便一拉出五十个骑兵全有盔甲,还是从没见过的样子,难怪众人眼都红了。

    张锋一脸严肃的说道:“禀主公,此是张锋辖下张村里村铁厂所制,连同头盔在内,一套共需三千金左右。”

    一时间只听到原来安静的帐内“嗖”“嗖”的吸冷气声四起,三千金是什么概念?黄巾造反前,十斗米的价格是二十金,自己算算吧。

    曹仁和曹洪面面相觑,算了算自己的身家,一齐摇了摇头。

    李典也是士家出身,其父李乾,也是当地大户,但是听了这个数字,仍不禁张口结舌。

    至少乐进,喉咙上下动了一下,发出一声清晰的咕噜咽口水声。

    “那么知机还有多少如此衣甲之骑?那张村,听说是知机当年募流民而建,如何可制出如此精良之甲,且此甲观之极其怪异,有何用途?”曹操继续好奇的问道。

    终于问到点子了,如果解答的好,以后也许对这个世界的发展起个不小的推动。

    张锋清了清喉咙,曹操忙大叫到:“来人,给张将军上茶!”

    门外有人大声应了一声,好象是典韦的声音。

    “回主公,锋手下尚有此骑七百五十人,皆有盔甲两套,一套如同主公今日所见,乃是以铁环相套而成,甚轻,可防箭矢,但不可防重兵器;另一套乃是以精铁所制,全身上下无一不可包裹其中,虽可防弓箭也可防重兵器,但极重,普通马匹疾驰数百步即无脚力,所以此次并未带来。”

    “张锋数年前游学至濮阳,当时数州大旱,而当时太守乔瑁无力安置这些逃难来的流民,于是锋派人在濮阳城外建一村,初始以木建房,得流民数万,然后将太守处许下的数千亩田悉数分之,使流民不至饿毙。之后锋又开酒厂、纸厂,其销量大好。锋又结识徐州巨贾糜氏昆仲,现为徐州主簿,其人车行商队布四海,于司州晋阳、荆州江夏一带,发现一种黑色之石,可燃,于是锋召工匠,以青、徐之地矿石熔之,可得精铁,本是用作农具,现天下大乱,遂以军用。”

    张锋向来胡言乱语不经大脑思考的,那时私铸兵器是重罪,曹操又怎么不知道?只当作反正也算是自己了就马虎过去了。

    “虽然此盔极坚,但铸造不易,一月不停,也只得百来套,今日来得匆忙,锋已令汉升各携一套,献于主公,想来两日内必到。”

    曹操一听,这小子虽然年纪轻,但是很懂事嘛,话都没暗示一下马上就说要送自己一套,当下高兴的“好好好”了几声,众将均是一脸羡慕。

    这倒是实话,张锋只是懂一些工业的皮毛,能做成这样真的不容易了,要是懂得蒸汽机,做冲床,然后建条流水线……

    曹操得了贿赂,心情大好,当着众人的面又夸了张锋几句。这时帐外一个士兵请令而入,手里托着一个茶盘,上面数杯冒得腾腾热气的茶,一一为众人置上。

    天冷时候的一杯热茶,是很能温暖身体的。众将均是一把接过,牛饮一般“咕嘟咕嘟”的喝下,末了还咂咂嘴,一付意犹未尽的样子。

    曹操和程昱留意到,武将当中只有张锋,微笑着将茶盖打开一个小口,微微的品了一下,然后在嘴里细细的啜啜回味了一下,再才接着第二小口,第三小口,和众将的牛嚼牡丹比起来,简直是天壤之别了。

    张锋、曹操、程昱三人最后才喝完,那上茶的士兵又一一收走茶杯。曹操见众人都有了精神,又问了一句都很关心的话:“知机,适才听得元让和曼成所言,汝所率之骑,进退有度,无令不行,是何种方法可训练一班流民如斯?”

    “回主公,锋之初始训流民,也是头疼不已,众人一向不受约束,号令之难而又难,于是寻思,此是一种叫做习惯思维的想法在做祟的原因。习惯思维嘛,”见众人面带疑惑的表情,张锋举了个例子:“比如有一只狗,锋于喂食前先摇一铃,而后再喂食,日久天长,锋但只摇铃而不喂食,此狗一样会摇尾乞食,口中流涎不止,此乃习惯思维也。于是锋从流民中择其年幼驯良之人,每日只令其按命令行事,如直立,或行走,或快步跑,或俯卧,假以时日,众人皆唯令是从,不得令,不举步,当如是也。”

    曹操长长的叹了一声,不知是赞赏或是惊讶,众将也是纷纷流露出敬佩的神情来。要知道名将不是没有,但是一个才十六岁不到的名将……也太让人吃惊了点吧。虽然张锋现在除了和黄巾有过一场不太出名的战斗外,几乎没有什么战绩,但是这练兵本事,这些识货的将领们都清楚,那是一等一的。

    特别是那习惯思维的理论,更是让他们暗暗思索,怎么在自己部下里也开始搞这一套……

    “某得知机,天之幸也。”曹操那只敲几案的手,重重的点了几下,然后走下主位来,“知机除黄……黄琬之女外,可曾聘得正室?”这言下之意很明了,就是要把自己女儿给他当夫人。

    张锋虽然已经接受了事实,但是听到这个名字的时候,面上还是不自主的抽搐了一下,心里有一些微微的不是滋味,忙道:“已有人家,虽不是名门之女,但长辈之命,锋不敢辞。”

    他没敢说是结拜大哥吕布的女儿吕绮玲,否则这个讲究伦常纲理的时代不知多少人会用口水来淹得他抬不起头。

    曹操惋惜的神色溢于言表,当下就不再提起。曹氏兄弟和夏候氏兄弟听到曹操有意将女儿许配给张锋时,都是一脸喜色,到时都是一家人,张锋的那些盔甲……怎么也可以弄一点吧?可是听说张锋有了正妻又死了老子一样的失望,以曹操主公的身份,怎么也不会委屈自己的女儿去当别人的妾。(黑矮子应该至少有两个女儿,一个嫁给献帝当贵人,另一个准备许配袁谭,结果那呆子后来又叛变了。)

    众人散去,出得帐来,那门口侍立的人果然就是典大呆子,看到张锋一行人出来,果然很尽职的没有去打招呼,只是用眼睛费力的扫了一下,头都不偏的。

    除程昱外,众将象母鸡身后的小鸡崽一样点头哈腰的跟着张锋。

    “知机啊,现在大家都不是外人,不知你那奇特的盔甲能不能作价出让一套?”

    夏候惇仗着是曹操的族兄,大那么几岁,老着脸先开了口,众人一听,跟着缝纫机似的连连点头。

    张锋看着众人都有些讨好的笑脸,哈哈一笑,豪气的说道:“都是自家兄弟,区区几付盔甲,还用得着银钱么?小弟马上命人出取几套来,权当见面之礼。”

    众人好感大升,马上和张锋勾肩拍臂的称兄道长来,道弟是不可能滴,这里没人比张锋还小。

    几套在张锋眼里不甚值钱的盔甲,却可以让他日后在曹操这里得到这些人的支持,何乐不为?凭着自己的性格,要在曹某人的手下混,惹了事又没人帮着擦下屁股,后果可是很严重的。

    洛阳。

    已经一跃而成为相国岳父的黄琬,最近是人逢喜事精神爽,靠着自己女儿的枕边风,已经被一道黄澄澄的圣旨封为大司马,喜得是睡觉也能笑醒来。

    要不怎么能说是自己眼光独到呢?这个看起来道貌岸然的董胖子果然上路,投桃报礼,也不旺自己下了血本,眼一闭牙一咬心一横,站队的时候站到他那边去,现在一切都有了回报了。列位三公,哪个臣子的梦想不是如此?

    只是有些苦了自己的女儿了,嫁给那个比自己年龄大上三十多岁的胖子……哎,谁叫张锋那小子不识实务呢?

    黄莺儿看起来很好。

    也只是看起来而已,不说对这董胖没一点感情,自从嫁进相国府,每日听着那浑人下着一道道不把人命当回事的命令,黄莺儿心都快停跳了——什么抓些平民当成黄巾贼杀了冒功,来安慰四处匪乱的洛阳人心,什么把投降的败卒剖心掏肺,用大镬来煮,不知是不是还会去吃两口……至于那杀人斩首更是家常便饭一般,每天自己家门口总有一道拖死人时留下血迹,怎么洗也有淡淡的一股子血腥味,一闻了就想作呕。

    还有那每日必会压在自己身上的肥重之躯,好象总带着一股子羊膻之味,特别是那口中好似只吃腐肉才能散发得出的臭味几欲将人熏昏……黄莺儿每每想到这里,眼泪就会不自主的流淌下来。

    如果换作是他,必不会如此对待自己吧?记得从前有次他约着自己,浑身会洗得发了香味才来见面,自己还笑他满身脂粉气,不象个男人……可是……可是……现在想也想不到了。

    不知是后悔还是什么的泪水不争气的长流不止,黄莺儿身边的小婢开始还以为是新人不适应,但日子长了她还是天天以泪洗面,这些小婢也懒得去开声安慰她了。

    黄莺儿正侧坐在凤仪亭的栏杆上,一身黄衣,仍是当年最爱的颜色,只不过披肩垂韶的长发已经盘成已为人妇的髻,上面斜插着一根金黄的凤钗,凤尾上三叉颤巍巍的晃动着,袖口露出一小段的柔荑一如他从前在的时候的嫩白,只是现在上面明显的有几道不合时宜的红色印痕……那是董卓在行房时最喜欢的粗暴动作所留下的痕迹。

    一阵沉重的脚步声由远而近,一人着盔甲,顶着两根长长的雉尾翎而来,象极了心里那人的打扮,他还会管这个样子叫做一个很奇怪的词——嗯,就叫做酷。

    可是此人面色虽刚毅,却有着一种慑人的杀伐之气。他……他是从不会对着自己有一点点凶的。

    来人正是吕布。

    董卓传他,急急赶来,也没看路,前面亭子坐了一女子,身边有几个宫女侍立,应该是董卓的女人吧。(自从董胖进宫后,这里每一个女人都是他的)

    等近了才发现是董卓新纳的黄莺儿,本与自己义弟定过亲的那女子。

    吕布再想绕路走已经晚了,黄莺儿已经看见他了,于是硬着头皮上前见了一礼:“孩儿见过义母。”

    “奉先不必多礼。”黄莺儿看到吕布,就想起他那个结拜义弟,心虚的轻声道。

    吕布一向就不讲什么礼仪,不管是董卓的女人或是董卓的老娘,觉得漂亮就盯着人家看,可是对黄莺儿却从没正眼看过一次。

    她知道,是因为他的原因。

    心里还在想说些什么客套话,谁知那吕布根本不给自己机会,转个身就走了,仿佛当自己是空气一般。

    黄莺儿心中哀叹一声,有些怀疑自己到底是不是错了。

    待等到确定黄莺儿听不见自己声音的时候,吕布一张刚毅的脸上的线条绷更加直了,呸的一口吐在地上:“贱女人!义弟那么好的人不要!老子还要谢谢你让我闺女当个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