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 危机

邪灵一把刀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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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万幸打火机没有丢失,而且是带盖的防水样式,因此功能正常。将火升起后,依旧感觉不到暖意,外面风雪肆虐,身体也早已经被冻的发麻,现在的火光,丝毫无法驱散透入骨髓的寒冷。

    我看了路人甲一眼,他嘴唇惨白,只穿着一条内裤,脚下的短靴也不知所踪,皮肤都冻的发青,我心道,这样下去,我们两个都得冻死,当即起身围着火堆跳。

    这种感觉很难形容,身体又饿又虚,浑身疼痛,偏偏不能休息,我忍着身体的僵硬疼痛,围着火堆跺脚跑动,身体渐渐暖起来,但意识也越来越模糊,我知道离极限已经不远了,晕过去只是迟早的事情,但这一晕,我不知道自己还能否醒过来。

    湿淋淋的裤子贴在腿上冰冷,我跳了会儿,上身回暖有些只觉,但下半身还是麻木的,仿佛还冻在水里,我于是将裤子拖下来,架在火堆旁烤。

    在跺脚中,我开始考虑我们现在的情况。

    首先是我们拥有的装备,罗列如下:

    路人甲:功能不明的半面镜一副,湿淋淋内裤一条,乌金手套一双。

    我:内裤一条,保暖裤一条,登山裤一条,长筒靴一双,匕首一把,打火机一个。

    共有财产是手工制作绳子一条,约四至五米长。

    除此之外,我们一无所有

    我们现在所处地点:某一条雪沟,具体地点不明。

    当下危机:

    第一,与队伍走散。

    第二,身体受伤,没有药品。

    第三,食物与保暖

    我在脑海中将现在的情况罗列出来,顿时有种想撞墙的欲望,怎么办,怎么办……我心里急得团团转,但脑袋却越来越浑噩,最终,我不知道自己怎么晕过去的,反正头脑一黑,就什么也不知道了。

    再次醒来时,我惊奇的发现,自己身上比较大的伤口都被包扎上了,仔细一看,竟然是颜色各异的布条,显然是将那条绳子拆了,进行二次利用。

    我立刻意识到是谁做的,目光一扫,路人甲已经不见踪影。

    而我的烤在旁边的两条裤子已经不见了,于此同时,我的匕首,长筒靴,打火机,通通不见了,我现在浑身上下,只剩下一条内裤。

    山洞的洞口处,架着几根长树棍,用一种类似芭蕉叶一样的东西码在一起,将洞口遮的严严实实,只在旁边留了一条细缝通风,将风雪完全阻隔在外,而洞里,篝火燃的正旺。

    当我发现自己所有的东西都不见时,第一个想法是路人甲拿走了,但一看现下的环境,估计路人甲即使拿了我所有东西,也根本走不出去,也就是说,他应该并没有走远。

    此时,洞内经过长时间的篝火燃烧,再加上堵住了洞口,因此温度上升了很多,虽然还是有些冷,但不至于冻死人,我起身活动了下筋骨,身体已经不那么难受。

    这个山洞很小,左右不过十平方米,高也不过两米,站起身一伸手就能摸到洞顶,我走到洞口,透过细缝看外面,只见四下里一片漆黑,我也不知道自己昏睡了多久,但现在显然是黑夜。

    外面依然刮这大风,头一探出去就冷飕飕的,鼻腔又干又痛,这么黑,这么大的风雪,路人甲去哪儿了?他该不会傻到真的一个人走吧?

    就凭两条保暖裤和一把打火机?

    正想着,黑暗中忽然透彻一点火光,我眯着眼看了半晌,竟然是路人甲回来了,他手上似乎提着什么东西。

    我赶紧搬开洞口的叶子,露出一人宽的缝隙,路人甲熄了手中的火把,将一只雪白的动物往地上一扔,整个人跌坐在洞壁边,声音有些疲惫:“洗剥干净,烤。”说完就紧闭嘴角,似乎累的一句话也不想说。

    他拎回来的是一只狐狸大小的动物,已经死透了,脖子上血淋淋的几个孔,显然是被路人甲的鹰爪干掉的。我从小到大连鸡都没杀过,以前光是想想开膛破肚掏都觉得恶心,现在我一看到这只动物,嘴里都开始分泌唾液的,脑袋里想的全是黄灿灿、油嫩嫩的烤肉,什么恶心都顾不得,一把抄起那动物,手一伸道:“匕首给我,我去河边洗。”

    那条雪溪就在洞外不远的地方,路人甲将匕首扔给我,我此刻满脑子是烤肉,一边咽着唾液,一边屁颠的摸黑到了河边,麻利的开膛破肚。

    匕首插进猎物的脖子,随后一路往下滑,一阵恶臭传来,一推滑腻腻的肠胃流出来,如果是以前,我光是看到都会吐。但现在我已经饿的肠胃绞痛,口水不受控制的分泌,胃里不断发出咕噜咕噜的声音,仿佛跟一头野兽似的,满脑子都是吃,几下就洗剥干净,扒了皮带回山洞。

    将东西架上火烤,我目光紧紧盯着,看着红色的肉慢慢变黄,慢慢滴出油脂,慢慢散发出香气,胃里叫的更加厉害,靠着墙壁的路人甲突然坐直身体,看了我一眼,道:“瞧你那点出息。”说完,慢慢翻烤着支架,我们就这样安静的盯着火上的肉,胃里时不时奏饥饿交响曲,等终于烤好时,路人甲将肉取下来,我立刻伸出手。

    伸完手,我就后悔了,顿时觉得老脸没处放,他娘的,形象全毁了。

    路人甲看着我,嘴角似笑非笑,随即拿着匕首,先从中间一分为二,然而在二分为四。

    最后,他将其中三块放在那张兽皮上包好,将剩下那一块一分为二,随即拿在手上比了比,将最少的那份给我。

    没等我抗议,他蹦出一句:“睡了两天,什么也没干,给你吃都不错了。”我登时没话说了,狠狠咬着肉块,道:“裤子还给我,是我的。”

    路人甲没说话,啃着手中的大腿肉,完全无视我。

    我憋屈着咬着手中的肉块,这味道其实没有想象中的好,没有盐,什么调料也没有,干巴巴的,还带着一股子腥味,但现在肚子饿的狠了,只管往里面塞,味道什么的,完全不再考虑范围。

    我刚吃完,路人甲就靠着山洞里面躺下,道:“你昏迷了两天,我打探了一下地形,咱们应该已经翻过了尼玛雪山,而且沿途也没有看到人迹,估计解九爷发现我们不见了,在尼玛找我们。但他们不会找太久,应该要不来一两天就会走过这条雪沟。”

    我静静的听着,想了想,然后道:“他们虽然会经过这条雪沟,但具体走哪条道无法确定。”

    路人甲点点头,道:“所以,我们要分成两班。”

    他说话思维跳跃太快,我没明白过来,不由问道:“什么意思?”

    “我们装备有限,连衣服都没有,难道你要穿着内裤到冰天雪地里寻人?”路人甲声音明显带着轻视。

    我顿时怒了,谁穿内裤,他娘的,裤子是我的,穿内裤的是你才对。我瞪视了他半晌,发现只能看见他那副W镜,完全不知道他是什么表情,甚至连他的眼睛是不是睁着都看不明白。

    “那你说怎么办!”我口气有些不善。

    路人甲道:“晚上你守夜,我休息,裤子什么的装备全归我,白天我出去打猎,我会在他们有可能经过的路线上留下记号。”虽然很窝囊,但他说的是事实,第一,我不会打猎,第二,我们两个人加起来只有两条裤子和一双鞋子,在这样风雪肆虐的天气,两个人都出去显然不现实。

    但我还是怎么想怎么怪异,总觉得忒窝囊,跟个小媳妇似的。

    路人甲说完就靠着墙壁睡觉,末了吩咐了一句:“好好守夜,不准偷吃。”我决定学习闷油瓶的独家技能,直接无视这句话和这个人,开始瞪着眼前的篝火发呆。

    现在的情况很糟糕,我们如今进不得也退不得,没有御寒的衣物,没有充足的食物,唯一的希望只能等待和小花他们汇合。

    但这条雪沟很长,他们穿过尼玛雪山后,究竟会出现在哪里,谁也不知道,因此,我们白天必须有一个人不断在他们可能出现的地方巡视,而这个人应当有良好的体力和实力,因此路人甲的决定很正确,如果我们错过与小花汇合的几乎,那么等待我们的或许只有死亡。

    即使活下去,估计我和路人甲会成为现代版的鲁滨逊,成为雪山野人。

    而关于路人甲这个人,我现在了解的并不多,或许是完全不了解。

    他看起来很冷漠,行事也很冷漠,在隧道里,他扔下过我,后来也拼死救过我,简直是一个矛盾至极的人物。我不知道他的名字,不知道他的来历,更不知道他的身份,他这次进入昆仑山的目的,他的一切都是个谜团,估计即使我问他,他也什么都不会说。

    那么现在唯一可以确定的是,我不能跟他闹翻,否则他轻而易举的整死我,我就冤枉了。

    瞪着火光看了半天,我觉得眼睛有些发胀,于是又把目光看向洞顶,看了半晌,又觉得老有灰尘往眼睛里掉。他娘的闷油瓶子,他以前是怎么做到跟天花板交流一天感情的?我光是瞪上半个时辰都觉得受不了了。

    连着昏睡了两天,我此刻也没什么睡意,而路人甲已经发出了平稳的呼吸声,我正想着近日的事情发呆,安静的夜里,忽然响起了人声。

    人的声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