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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琴也顾不得倒地后,动弹不得的叶锋,现在她的面前有两个敌人,自己一方,加上快速赶来的,蹦跳着掏出手中弩箭又要射击的苏珊,也是两个人。
但是冷琴清晰的知道,金晓婵不是人,或者说,身上有很深的非人的印记。自己一下出手,不一定能够伤了金晓婵,便随手一挥,将手中的匕首,刺向被叶锋划花脸的这个男人。宁可断其一指,也不伤其一指。
与普通的高手相比较而言,冷琴的速度还真够快的,这个男人的第一声惨叫都没有歇止的时候,冷琴手中匕首就已经如切败革一般刺入此人大腿。让这个男人发出了二重唱,把他从濒死的假死中疼得死去活来一番。
但是不等冷琴再有第三下攻击,就发现眼前一黑,是真正的黑暗的那种黑,怎么回事,眼前的这个男人一下子变成了一片漆黑。
叶锋虽然不想动,不能动,但是这时候不得不动,他出手如风,抓住冷琴的身子狠狠的往后一抡,这是要把冷琴摔死啊,摔不死,最少也是一个残废的结局啊。而叶锋的目的自然是为了救冷琴,如此只能说明,冷琴的处境已经危险到离死只有一步的距离。
这还不算完。
苏珊本来便是五骑士之一,出手疯狂,现在见叶锋和冷琴虽然没事,但是局势却并不好,自然是随后就两箭再次射出去,手中箭射入到这片黑暗之中的时候,在墨色的空气中爆出了足球一般大小的亮光,带着巨大的拖影,席卷了一大片黑暗,刺出一个巨大的空洞。
此时,叶锋已经借着苏珊的掩护,往后倒栽一个跟头,趴在了地上,既然已经回复一点灵气,那么便不要浪费。
叶锋双手猛挥出去,“威光大杀符”、“桃花百斩符”和“日光杀符”,三大杀符同时从手掌射出,越来越大,到了接近这片黑暗的时候,已经变成了车轮大小浑圆的一大片光雾缭绕的景象,这是远比“月光阵”更加高端一些的杀阵,圆形绞杀旋转的阵符刚从叶锋手掌之中爆发出来,就如同巨大的太阳一般,射透黑暗,居然把满空的黑色的东西烛照的清晰毕见。
那是一群的蝙蝠,一群蝙蝠围住了冷琴,正在张嘴往冷琴的身上咬,准备吸血呢。
叶锋转动符咒,一时间,阵符爆燃,光线如雨,蝙蝠就在激烈的日光之中如同灶台里面的蜡烛一般,滴答胡啦的全部往下跌落,还没有跌下多高,就化为一阵青烟被蒸发的消失不见。
这一招法术,已经将叶锋榨干,叶锋歪倒地上,口最歪斜,口吐白沫,但是还是自信的微笑,“这果然是破邪的大杀器啊。”
边上的金晓婵也被叶锋的这一下伤了元气。捂着胸口不敢动弹。“你已经压住了三颗地雷,如果不想死的话,就不要动。”
“我知道!”叶锋当然知道,金晓婵不会这么轻易地相信自己,凭什么呢,难道就凭自己说出了是金辰骏的名字,对方就要相信自己吗?
要知道,从一开始,双方气机开始互相试探,互相纠结,最后又因为这突然出现的连面目都未看清楚的神秘男人,双方的气机一下子给纠缠倒了一起,正是斩不断,理还乱的那种胡乱搀绞在一起的样子。
再加上叶锋说动手的时候,自己的人可是第一时间攻击金晓婵的。
站在金晓婵的角度来看的话,即使是从自保的这一点来看,为了防止叶锋背后的两个女人的骤起发难,金晓婵也不可能这么简单就相信了叶锋,把自己的杀意去掉,所以,即使是叶锋没有踩上地雷,那也会有其他的各类陷阱等着他们去跳。
防人之心不可无,更何况以金晓婵这种不明不白的怪异身份,在这一生的前二十年里面,早就是遭遇了上百次稀奇古怪的东西和事情,自然是要加倍珍惜自己的生命,为了自己的生命,别人的生命又算什么啊,那本来就是用来荼毒的,难道不是吗?
但是我不管怎么说也是大家闺秀不是,而且还是香港亿万富豪的乖乖女,所以现在的金晓婵再次的施施然起来,矜持起来。
“你知道,这些炸弹是炸不死我的!”叶锋趴在三颗地雷上面,其中有一颗在自己的胸膛上面,还有两颗在大腿根的位置。
“我知道是炸不死你的,但是有件事情你明显还没有搞清楚,那就是地雷这种东西,远远不想巴豆砒霜这些东西,可以有解药解一下药性,而是无解的。”
“你不怕……”
“我怕,我怕这些炸弹炸不死你,所以,我现在就把这些怨气释放出去,让他缠绕住你,还有就是你后面的这俩死女人,死就死了,一定是死定了。”金晓婵打断叶锋的话,意思很明显,你已经没有话语权了,那么就不要说话了。
其实对金晓婵来说,她才不管能不能炸死叶锋,他要的是威慑,用两个女人的性命来掌控叶锋的心愿。如果叶锋对自己没有敌意的话,即使炸死这两个女人跟自己也没有半毛钱的关系;相反,如果叶锋对自己有敌意的话,那么炸死叶锋的两个帮手,不正好是消弱了敌人的势力,等于变相的强化了自己的能力吗?
这个金晓婵也在打叶锋的算盘,并且很明显,她的算盘打的还是比较精明的,正好是拿捏住了叶锋的疼脚。
“哈哈哈!”倒是冷琴知道了眼前的这幕情形之后,开始笑了,“叶锋,这就是你坚持的自由心证对你的报应!”
是的,叶锋的自由心证,说白了,还真是天道中的一大主流意识:“损不足而补有余!”那是典型的自私自利自大自狂的心态,说白了就老子就是天下第一,而且是无限制的无底限的这种态度。
正所谓杀人的刀救人的药,如果用对了地方那是极好的,用错了地方则是要死人的。叶锋现在就是这样一个很尴尬的地步,他从来都没有想到,所谓的自由心证这一套自己当成金科玉律的东西,在某一天会变成自己的索命绳索。
也就是说,当叶锋准备自由心证的时候,那就是叶锋要准备不讲理的时候了。
所以冷琴才有此一笑。
“你知道我是谁吗?”
“以前的时候不知道,现在算是稍稍的知道一些了。”金晓婵冷笑,看着叶锋,她不相信,关于叶锋所说的一切她都不相信,这不是她刻意去选择不相信什么煽情,蛊惑一类出于情绪的决定,而是她真的不信。
“你老爹说你有病,我看不光是有病,而且病的不轻。”叶锋虽然对金晓婵的是非不分十分的不高兴,但是还真没有什么办法,毕竟,观念上的东西是最难以改变的,这种形而上学的东西是最最耗费时间的,而时间恰恰是自己最为缺乏的东西。
“你难道一点也不担心下面的情况吗?”
“下面的是你小时候的玩伴何雅苏,我可是第一时间就提醒你了,这儿又是浸会大学,是你的搅风搞雨的地盘……你可别失手了……”失手什么,叶锋意有所指,出自沙和尚那一句很有名的,“老子不小心打破了佛则的琉璃盏。”
“打住打住,人家一个弱女子,你用搞风搞雨这个词是不是太不尊重人家了?”
“……”叶锋无语了,你一个旷世女鬼,法力之高,想必已经倒了很高的境界了,在这儿跟自己装什么娇滴滴的,太没意思了。
感觉到了叶锋眼中的那一抹趋于愤怒的无奈,金晓婵倒是十分高兴,真不知道他高兴什么。“我们打一架吧。”
“疯子!”
叶锋干脆躺地上挺尸不动了,明知不敌,自己还要去打,这种装逼骚情的事情,叶锋自然是做不出来的。
忽然一朵碧绿鲜翠的火焰从金晓婵的手上出现,滴溜溜的一转,进入金晓婵的口中,然后再次从金晓婵的口中飞出的时候,已经变得有碗口大小的一盏了,这朵绿火。刚刚出现的时候,就已经有些迫不及待的往叶锋的方向跑去,似乎,在叶锋的身上有什么特别吸引自己的的东西一般。
这个东西不是什么好东西,现在又向着叶锋的方向飞去,这自然是要毁尸灭迹啊。
叶锋知道这是三昧阴火,乃是比较高阶的鬼火,叶锋对金晓婵这个女子更加的忌惮了,一个小鬼又怎么能够弄出这么大一团三昧阴火。
叶锋有点头大,是的,说实话的来讲,就是非常的头疼,他发现自己不一定是金晓婵的对手,差就差在金晓婵身上的灵气比自己要深厚,单看着一朵三昧阴火的品质,就是相当之高的。
这不是人类应该掌握的力量,即使鬼力高超,但是这种凝化,将三昧阴火从体内逼出来当成武器使用的手段,自然是只有高级鬼术中才有记载的。
人间真气暗弱,尤其是这些年随着国家大力开发经济,毁林种田,房地产占据了极大部分的土地,旅游业也无止尽的胡乱发展,一座一座的山头被经济的大斧侵消,荒了很多,能够用来修真的真气不管从数量还是从质量上来说,都极少了。就说在人间已经算的上号的何卢云的那家公司已经是非常不错的五行眼的位置了,还是被叶锋说抽,一下子就抽了三年的真气出来,虽说没有断根,但是对这个地下的气脉影响也极大。
外面的真气更是少到了不可思议的地步。
而金晓婵不一样,不要忘了,金晓婵属于是那种双生之人,因为某种罕见的机缘,两种体质和灵魂结合到了一起,不但身体的体质特异,连灵魂的本质也要比大多数人好的多,敏感的多,强大的多。与金晓婵的资质比较,叶锋就是一渣!也就是叶锋师出名门,来自世外的昆仑,修真的经验远远高于一般人,站在了巨人的肩膀上而已。
最主要的原因是金晓婵是在香城浸会大学的中医科学院上课,而中医科学院前几年确确实实发生了几起性质比较恶劣的灵异事件。也就是说,在这种环境里面,虽然修真会走火入魔,但是如果是鬼修,要修行灵气的话,那反而是最好的地方。
叶锋已经推断出来了,自己在人间修行,如果没有遇到什么天才地宝,也没有什么奇遇的话,筑基圆满就算是到头了,练气化精的旋照、开光、融合三个小境界都很玄能进得去。
而如果是鬼修的话,就没有这个限制了,要知道,自古至今,鬼修的最大的资源与修真不同,一直都是人,活人,死人都可以用。
这也是鬼修自古以来就难以被人所容,成为人人喊打过街老鼠的真正原因,鬼修的资源是活人,但是到了最后,肯定会通过吸精、啖髓、吞灵、灭性等手段把活人变成死人。
说到底,鬼修才是真正的自由心证的老祖。
因此,只要有无限量的活人的话,鬼修足以修到鬼王、鬼仙,甚至于到最后逆天改命,变成地仙都有可能,不过,这种依靠人命堆积上去的境界道行也是最不稳定的,尤其是遇到的天劫会更加的巨大,往往第一劫难的时候,就会被劈的魂飞魄散,不得好死。
还好,鬼修也是极为脆弱的,在这个世界上还有很多地方能够克制住各种鬼魂,比如金刚经,比如太阳,比如社会上有些奇能异士,再比如铅等重金属,还有流传下来的一些古物,还有一些宗教的法物,都因沾染了人间的一些念力的缘故,对鬼物都有着极强的克制作用。
但是眼前的金晓婵显然不是这一流人物,她本身就是人类,身上没有那些鬼物所具有的那些缺陷,连叶锋都无法看出来金晓婵是怎么修行倒这一步的,按照她现在的法力,一般的人早就不是她的对手了,甚至于连一般的法师看到他之后,也只能逃之夭夭,有多远滚多远。
叶锋虽然身体消耗很大,虽然真气也挥霍的不少,连苏珊体内的真气都被自己借了一个七七八八了,但是在叶锋的眼中,尽管金晓婵已经比较厉害了,甚至于单纯论鬼力的话,差不多足足有大恶鬼的实力,但仍然不够看。
为什么,自然是因为叶锋是在世仙人,在世仙人这个名头绝对不是在关键时刻用来胡诌吓人的,而是有着深厚的人类历史的积淀和底蕴,在世仙人的身上凝聚的可是人类几万年以来对抗天条,对抗天地的经验。
之所以叶锋从开始就没有动手,原因只有一个,叶锋没有在金晓婵的心中看到恶的成分,是的,一点都没有,自己此行来到香城本来就是受何卢云和何雅苏的嘱托,过来救金晓婵的,再加上,叶锋察觉到金晓婵很可能就是自己将来需要渡过的末那劫难,叶锋便更不能杀死金晓婵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