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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汉只披了一件猩红的披风,下体围着一圈看不出什么皮革的破布。全身上下除了胯下要害都裸露在外。一块块凸出来的肌肉充满了无尽的力量;光秃秃的脑袋在阳光的照耀能够闪着光亮,灯笼大的眼睛充满了死气麻木。他的外露的身体上遍布着伤痕,刀伤箭伤枪手甚至野兽撕咬的伤痕,数也数不清,密密麻麻的交错在了一处。
现在是入冬时节,关中这里已经转凉。可巨汉却如铁打钢铸的一般。完全感受不到寒冷。
秦风注意到了,巨汉身上的伤疤与众不同。寻常人身上的伤疤,多为剑伤刀伤,但巨汉身上的伤疤却全部都是抓伤与咬伤,那是被野兽的利爪与锐齿所伤。发现这一点,巨汉的身份已经呼吁而出了。
他是奴隶,专门斗兽供给贵族取乐的奴隶。
巨汉叫做阿喀琉斯,与希腊神话中的英雄一样的名字,当然,他并不是神话中的英雄,但是,一身强横的实力确是实实在在的。
去年,阿喀琉斯不愿继续过着那种生死两难的生活,开始了他长达一年的生死逃亡,他漫无目的向东逃亡,当他逃到吐谷浑境内的时候,饥寒交迫的病倒了,并让吐谷浑的天柱王擒获。吐谷浑王明白阿喀琉斯的能耐后,想到蒸蒸日上的大唐,便心生一计,他亲自接见了阿喀琉斯,表示只要能够在李世民面前宏扬吐谷浑勇士的神勇,则给他自由,甚至还可以任用他为将,让他成为贵族。
从一开始,吐谷浑就打着为国扬威的心思,斗兽也并不是吞谷浑的项目,什么“吐谷浑尚武,以搏虎为最大荣耀”只是胡扯而已。
只是大唐人不太清楚吐谷浑的习俗,毫不知情的也就信了。
而这时,李世民派人将秦风唤了过去,并问道:“小秦爱卿,你可知道吐谷浑这是何意?”中原王朝历来没有斗兽之类的残酷节日,故而,大家都不理解吐谷浑这是何意,李世民生怕出丑不知,便将深通稀奇古怪的秦风唤来。
秦风想也不想道:“回陛下,若不出意外,吐谷浑应该是表演斗兽。斗兽在西方是一项非常残酷的游戏,就是以人同野兽相斗,在斗兽之前,野兽一般都要饿上几天,然后,斗兽士与之徒手相搏。至于斗兽士的生死,旁观者根本不会在乎,只因斗兽士一般都是奴隶,在西方,奴隶的价值比一头牛一只羊还不如。那壮汉身上伤痕累累,显然是经历无数生死才走到了今天。”
李世民眼中寒光一闪:“朕明白了,吐谷浑是搅局来了。”
他猜得没错,吐谷浑的目的正是如此,一是为了扬威,二是为了威慑逐渐崛起的大唐。
“斗兽存在于西方,根本不是吐谷浑的习俗。”秦风十分自信的下了结论。
吐谷浑是一个位于祁连山脉和黄河上游谷地的一个古代国家,西晋时即有之,其皇族本是鲜卑慕容部的一支,经过数百年的繁衍,已与当地藏族同胞一无二致。从地形上看,吐谷浑应该是划归三大藏区的安多藏区,秦风下结论的也正是此这一点,因为他可从来没有听过藏族同胞有这么残酷的节日。
赤手搏虎的戏码,秦风在小说中听过,电视上也瞧过,但事实发生在眼前却有些接受不了。毕竟人与野兽有着本质意义上的不同,心底对于此事有很深的排斥。
“不过已经不重要了,吐谷浑要下朕的马威,走着瞧。”李世民也是神色一愣。与秦风想法一样,见野兽与野兽的搏杀,可以承受,但人与野兽生死搏杀表演,在讲究仁道的唐朝却是让人难以接受的。
有着同样想法的人远不仅他们两个,连秦琼、尉迟敬德、程咬金这类的猛将也皱起了眉头,虎熊他们也不是没有杀过,但大多都是为民除害或者山林中偶遇,这种人与野兽搏杀的表演,他们也是首次遇上。在他们看来,真勇者当投身疆场,为国为民。这种有着一身武勇,却拿出来表演,实在有些难以置信,也难以接受。
连身经百战的虎熊之将也是如此,那些文人更加不用说了,有的脸色都白了。
但是此时此刻他们想要制止这场比斗已经是不可能:在拒鹿角围成的圈圈里,那个巨汉已经来到了狮子的面前,生死就在一瞬之间,此刻让他停止,不亚于让他送命。
不过那些尚未开化的野蛮人,见此情形兴奋之情,现于脸上,他们不顾仪态的为巨汉喝彩。
既然无法制止,他们也只能耐着性子,看着难得一见的****之争。场上所有的人都为巨汉捏一把冷汗,但也知既然吐谷浑有胆子让巨汉出场,这巨汉一定有过人的本事,胜负更本无从判断。
秦风全神贯注的注视着巨汉的一举一动。
此刻,阿喀琉斯望着那头猛虎,眼中燃烧起了火焰,自由,对于一个奴隶来说是最大是奢求,杀了它,就有自由。
为了自由,他在惊呼声中,没有任何犹豫、眼睛眨也不眨的往圈子里跳了进去。
他举起了拳头,将力量凝聚了起来,身上“噼啪、噼啪”的传出一阵炒蚕豆的声音,那是骨头摩擦时,所发出的声响。
老虎早已留意到这边的情况,见美食送上门来,也没有任何犹豫的扑向阿喀琉斯。
他经验丰富,快要落地的时候双手抓住了鹿角,双臂用劲整个人横着浮在空中,避开了这致命一扑。
他趁机从空中落下,直接斜刺里冲到了猛虎的侧面,用自己的右肩狠狠的撞上了猛虎的右侧,将猛虎撞到在一个角落,身子缩在了一起。
老虎似乎也意识到眼前的敌人不好对付,呲牙咧嘴,利爪深入土内,迟迟没有发动攻势。
四周的观众死死的盯着他们这一人一兽,大气也不敢出一个。
“哈”阿喀琉斯突然大喝了一声,前迈一步。
老虎受到了刺激怒吼一声,整具身躯就如压缩的弹簧,在瞬间弹射向阿喀琉斯。
阿喀琉斯没有任何的恐惧之心,果断而勇敢的迎击上去:他早有对付老虎的经验,老虎俯冲时的力量远胜人类,并非人力可以抵挡,只有在老虎提速之前,先下手为强,方能避开那千钧力扑。
老虎力量强横,速度极快,要想赤手空拳的与老虎搏斗,近身肉搏是唯一的取胜方式。
待老虎扑到地上那一刻,阿喀琉斯毫不犹豫的趁势钻过老虎腹下,并用力拉住老虎两只后脚,待老虎失去平衡之后,用身子压住了猛虎的胸腹,两**叉的卡着猛虎的下肢,拎起硕大的拳头,一下一下一下的砸向猛虎的脑袋。
猛虎受制一时间竟缩着动弹不得,陷入被挨打的局面。
“好!”
秦风忍不住叫出声来。
唐朝本尚武,阿喀琉斯表现也着实勇悍,有秦风开头,先后跟着呼喝起来。
吐谷浑使者一脸自得得意。
李世民惊叹道:“当世虎贲,舍此英雄其谁?”
“鹿死谁手,尤未可知,人力再大也不如猛虎,吐谷浑人想要示威,却完全不懂得利用空间的原理束缚猛虎,若是空间狭小,倒是起到限制的作用,也让这斗兽士将肩膀、腰部的力量发挥出来,现在嘛……”
秦风话没说完,突然听到一阵惊呼,赶忙往斗场望去。
原来被制住的猛虎挣脱出了一只后爪,后爪不住的在阿喀琉斯的大腿腹部瞪着,锐利的虎爪带出一道道刀割一般的伤痕,触目惊心。
“蠢货,快打死它!该死的蠢货!”吐谷浑使者大急,忍不住叫唤了一声。
他人都在关注这笼子里的情况,并未注意吐谷浑使者的大喊。
但李世民、与秦风却听在了耳中,心中没由的腾出丝丝怒意。
英雄,不管敌我!都不容轻辱,大唐以武立国,一直推崇、敬重那些不畏死的猛士豪侠。
这位斗兽士身上的那股漠视生死的态度,那股面对如此壮硕的猛虎无畏无惧的上前搏杀,这份勇气足以令他动容。
所以在巨汉大展神威的时候,他根本不去在乎什么吐谷浑扬威会怎么怎么样。他只是知道这个斗兽士值得称赞。
为勇者强者喝彩,理所当然。所以毫不犹豫的给了他喝彩,给了他赞赏。
翁婿二人互视一眼,都从对方眼中看出了一丝丝的怒火。
此刻,李世民与秦风的想法是一样的。
他们想得很简单很直白,如果吐谷浑在这里扬了威,那是吐谷浑应得的。有那么一位无畏无惧的猛士,表现出色理所当然。
大唐如果不想了弱了风采气势,大不了派一个比巨汉更出色的人去扬威便是,如此一来,照样能维护大唐王朝的尊严与威武。反正大唐又不是拿不出那样的人,没必要排挤他国好汉,显得没有一点容人之量!
但随着巨汉的失手,李世民的心为之揪了起来:他看的出来情况对于巨汉很是不利。
人的身体素质再强悍,也无法与野兽相比。比拼的就是先机。巨汉显然很了解猛虎的习性,巧妙地利用时机并取得了先手,将壮硕无比的猛虎绊倒在地上,束缚住了它的四肢嘴巴。若能一鼓作气,将猛虎打死,则万事大吉。
可如今巨汉失手了,没有束缚住那猛虎的后爪,让猛虎有了反击的机会。继续下去。
巨汉有极大的可能葬身虎口。
便在这时,他竟然听到了吐谷浑使者大骂巨汉“蠢货”。心中自然涌现莫名怒火,如此猛士为了吐谷浑以命相搏,竟然被骂为蠢货,实在是可怜可悲亦可叹。
如果换作是大唐勇士,李世民才不会为了什么面子而使得大唐平白损失一员虎贲之士。(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