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三、苗凯的北漂生活(二)

Lydia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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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个机会并不难等。在魏东晨还鄙视着我不肯跟我讲一句话的一个月后,老女人给我在一个大制作的电视剧里安排了一个配角。剧组里没人知道我是被谁送进来的,只知道我是新人。新人就意味着被虐。我凌晨四点就要起床化妆,化完等着主演们慢悠悠地起床吃饭再来化妆,这已经八点了。我要吃早餐的时候,被化妆师白了一眼说:“不吃会死吗?口红吃掉了自己补!”我点头哈腰地道完歉,主演们还没有开始对戏的意思。等他们真的要开始对戏,却发现我太高了。有两个选择,要么他们踩砖头,要么我半蹲着。他们说搬砖头太麻烦了,还是我蹲着比较好。于是我半蹲着和他们演了整整4个小时。终于我的戏结束,却没人有空理我给我卸妆,没经验的情况下自己撕假发套差点连脸皮也一起撕下来。粘假发套的胶水都是劣质的,脸周围红肿一片,痒到不行也不敢抓。

    我躺在剧组给演员提供的破酒店里想:这是不是就是我要的东西?当年我看着汪佩佩爬上那辆路虎时,心里泛起阵阵恶心。现在,比起我正在做的事情,哪个更恶心?!往上爬的代价,从来都不是那些说得出来的“第一桶金”。那些说得出来,被别人质疑的黑暗,都不是真正的黑暗。真正的黑暗在当事人的心里,是那些违背自己意志让自己内心百般挣扎甚至屈辱,却最终不得不顺从的自我战斗过程。这些战斗过程,打造了自己越来越鲜明的价值观,在一个残酷的世界里披荆斩棘。

    拍完电视的空档期,我搬出了宿舍,以免面对魏东晨那张不卑不亢的脸。老女人准备给我一套房子,被我拒绝了。我只是缺一个机会,我要的是一个本该属于我的平等的竞争机会,我要的是一个不考虑我的家庭背景只单纯看我的音乐表演素质的表现机会。这是这个世界从我出生之日就欠我的。我只是取回来。我并不想一辈子卖身给她。她并不强求,反正在她的世界里,我也微不足道。男人多情薄情,女人又何尝不是?!很多女人只是没有机会和能力多情薄情,而不是天生专一。

    我和几个小模特合租了一个普通的公寓。我在后海的酒吧兼职唱歌,比他们都有钱,租在主卧,他们几个住次卧和客厅地铺。晚上唱完歌多半是半夜一点钟,我们这些漂在北京的底层,就像这个城市的幽灵,等着日光大白嘶哑着死去。我们从后海打车去三里屯,在烧烤摊上张狂地吃肉和大笑,在听不到彼此说话也没人认识自己的工体周围的闹吧里到处喝酒,从凌晨喝到天明。天天如此。

    这种生活,让我的脸总是惨白,但并没有影响我的学业。在学校里,我是唯一能在专业课上和魏东晨分庭抗礼的。在老师们不喜欢我的情况下,还能做到这一点,让我很骄傲。魏东晨幸运,得以安稳地读书,我不幸,却有了别样的对生活的感悟。这感悟在表演上给了我源源不断的灵感,而灵感这东西的张力,谁都无法无视。学期末成绩出来的时候,我高兴坏了。这是来北京后唯一让我开心的时候。它洗刷了我初来乍到面对北京时一切的穷困、迷茫、恐慌,也洗刷了汪佩佩和老女人给我带来的耻辱。这是“我”的胜利,“我”的价值,被主流社会认可的“我”的标志。

    暑假前,各个剧组都来学校找新人演员试镜。所有人都在,唯独我总是早早地下课,回家拿吉他赶去酒吧唱歌。我参与的第一部电视剧还没有播放,酒吧打工和参演的收入勉强能够维持我的日常开销。能够养活自己的人,都不愿意再放下尊严。因为老女人,我知道剧组选人有很多内幕。我现在在学习真正的演技,只想靠自己打拼出一条路,不想再参与那些见不得人的内幕。有天秦老师给我打电话,硬是把我逼回去。本来老师们已经不喜欢我,我想我还是乖乖听话比较好。见导演时,我百般不情愿,也没抱很大希望。我知道他是个很有名的大导演,正因为这样,我才格外冷静。有了第一部戏的被虐经验,我从容自然按部就班地换戏服、念台词、试镜。他走过来,拍拍我的肩膀:“拍戏要去南方,大概四个月,你可以吗?”我愣住了。

    25岁这年,我的人生接连发生转机,北京终于为我张开了双臂。而我孤身一人,仍旧是飘飘荡荡。但这些好消息足以让我们兴奋。有了新戏的预付款,我终于可以不在酒吧驻唱打工。开机之前,我都在北京和模特们混。我们的房子里,来来去去的人很多。有的人高高兴兴地搬进来,没一个月就灰头土脸地搬出去,也有人一直勉强住着,烟瘾越来越大、皮肤越来越糙、肚子越来越大,不像男模而像中年不得志的猥琐大叔。在他们看来我是最幸运的,刚开始北漂就有拍戏经验,还能进一等一的专业学院学习。除了魏东晨,没人知道老女人。在这一点上,我还很感谢魏东晨,他从没向别人提起这件事。大概他也不愿意提起那夜他为什么也会出现在那里。

    没有打工的夜晚是轻松的。北京的夏夜,偶尔还有蝉鸣。我们几个人按照惯例,又准时去夜店游荡。他们从舞池叫来几个长得还不错的女孩子一起玩。我已经很久没碰女人,汪佩佩和老女人让我对女人这种生物极其厌烦,而且有了抵抗力。就在我闷着独自喝酒的时候,我看到了汪佩佩,变了的汪佩佩,依然是汪佩佩,可以在那么多幽灵一样的人群里跳到我的视野里。她明显是喝了酒,恣意地在舞池里独自舞动,渐渐地被很多不怀好意的男人围拢。我不想管闲事,但我的身体由不得我的理智。我站起来,走过去,把她拖出舞池。她看到我,已经半醉的眼神更加迷离。一年半未见,这眼神里的复杂我竟然看不懂了。呵呵,傍大款很辛苦吗?酒吧里音乐震天,我们什么都没有说。她只是跟着我走,大概是酒精让她昏了头。模特们看到我领了一个陌生女孩回到卡座,自然地认为我终于开窍了,都主动让出位置给她。她也很随意,就像一个久经夜店的老手。这个女人,还是不是我一年半前认识的女人?或者,一年半前踏上路虎的那个女人,我也是根本不认识的。我从来都不曾认识汪佩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