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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4章你说说,你在乎吗
我们饭桌上的气氛一下子就诡异起来。
哎,早知道气氛这样凝重,我真不该答应何泽修这小子,来趟他和庄思秦之间的这趟浑水。
我真害怕到时给我来个“猪八戒照镜子,里外不是人!”
但是,掺都掺和了,我只能睁只眼闭只眼,静待事情发展了。
何泽修看看我又看看庄思秦,然后笑了一下,说:“秦璐,你什么时候和庄思秦认识的呢?看来你们很熟呀?”
何sir,你这真是猪鼻子里插葱,装象的节奏呀!
我什么时候认识的庄思秦,你这货不是在深圳就弄得一清二楚了吗?现在又在这里装蒜。
哎,考虑到我要为民除害,让庄思秦尽快收了你,免得你再去祸害我大中华的别的女同胞,我还是配合着你演这场戏吧。
于是,我告诉何泽修,我和庄思秦是我上次去深圳认识的,没想到我们俩一见如故,所以,就有了今天这样的会面。
何泽修当即又微笑了一下,不过,他当时那笑在我看来,却满是老狐狸的味道。
然后,他看了眼庄思秦:“庄总,你不会贵人多忘事,把我已经忘得一干二净了吧!”
庄思秦一副波澜不惊的回答:“像何少这样的大人物,你的脚踏一下,深圳整座城都要抖三抖的人物,我庄思秦又怎会忘?”
“哦,在你的眼里,我原来有那么厉害,可是,我真自己不知道呢?既然,我这么有声望,那庄总你怎么看见我却熟视无睹,好像我们不认识一样呢?”
何泽修居然没有一点尴尬,而是循序渐进的说。
狐狸,果然是狐狸。
庄思秦被他这样一问,只好说:“何少每天迎来送往的,我这样的小人物,渣渣说认识你,又起什么作用呢?”
“那庄小姐和任何人打交道,都是以起作用为目的吗?那请问,你今天和秦璐认识,秦璐又对你起什么作用?”
这只狐狸,居然直接让庄思秦无话可说,我不由为庄思秦捏了一把汗,同时,也为何泽修将心提到了嗓子眼。
尼玛,你傲娇个什么呀?明明你是想和庄思秦重归于好,可是,你绕这么道干嘛呢?真不嫌累!
可惜,我那时那刻在他们之间搭不上话,我也不能搭话。于是,我直接把自己当成了庄思秦和何泽修之间的空气。
看着他俩你来我往的唇枪舌战,心里却为这两人干着及,你们既然心里都有对方,就不能好好说话,交流沟通吗?
我这厢干着急,可是,人家何泽修却大爷一样乐此不彼,仿佛和庄思秦唇枪舌战,是他的一大爱好一样。
这厮居然颇有几分越战越勇的味道。
我看着真的觉得累。
就在心里替这两个很“登对”的家伙干着急时,我没有想到,凌天居然带着沈筝也来这里吃饭了。
那刻,我顿时心里涌出一股苦涩。
想起昨晚我走时,他还说,要给我一个解释,现在,他就单独带着沈筝来这里用餐,难道这就是他给我的解释。
而且,他们上来时,居然就像一对热恋中的情人一样,不错,我看见凌天扣住沈筝的玉手,两人相携走上木楼进入这个古色古香的宽居大厅的。
我的心里顿时一片兵荒马乱。
那刻,我对自己说着镇静、镇静,再镇静,即使泰山崩于前,也要面不改色心不跳。
可是,我发现,说话容易,实操难!
至少我那刻就是。
我看着那两人琴瑟相和的样子,心里就像吃了绿头苍蝇。
凌天显然刚开始没有发现我,或许,他怎么也不会想到,我这样的打工妹也会来宽居这样供他们这样的社会精英消费的场合来奢侈一回吧。
所以,他只顾和沈筝说着话。
他们两个人都是一走到人堆里,就迅速可以和普通人拉出距离的人,仿佛让人在十里之外,都能辨别出他俩是谁一样。
毕竟人家气场摆在那里,这点,我不得不承认!
也许,他们这对太出众了,那凌天又是这锦城几乎家喻户晓的“精英男”,“成功人士”,几乎是锦城人家的“国民女婿”,他一出场,自然是艳光四射的。
所以,刚才厅里那些明明将眼光流转在我们这座人身上,猜测着我们身份的人,目光也瞬间又集中到了凌天和沈筝他们的身上。
何泽修是长期在聚光灯下的闪亮人物,所以,客厅里的微妙变化,他简直比谁对清楚。
他不由把眸光一瞄,就看见了凌天和沈筝。
他瞬间狡黠的看了我两眼,希望能在我的脸上找点什么来。
但是,他却死亡了,因为,我那刻已经消化了刚才看到凌天和沈筝一起来的气愤和郁闷,我在心里对自己说,凌天不过是我心里的路人甲而已,我在乎这些干什么?
再说,我昨晚不是已经说了将这个人从我的脑海里当杀毒一样的把他隔离掉吗?
何况,就在刚才,我也已经将他隔离了,我还在乎这么多干什么。
所以,我的心虽然犹如重创,但是,我坐在那里,也终于做到了“风平浪静”,我把我自己的情绪好好的隐忍了。
这时,何泽修却唯恐天下不乱的说:“秦璐,你没有看见你有熟人也来这里用餐了吗?怎么不过去打个招呼?”
我当即一笑:“你没有看见我熟人此刻正忙着吧,我想,我熟人此刻也不想我去给他打招呼,所以,免了!何sir,好好吃饭吧,这一桌可是要用脱我半个月的工资呀,你不好好的吃喝,真的特么的对不起我!”
何泽修不由嘴角勾出一抹笑,但是,那些笑却不达他的眼底,我当时不知道他究竟为什么要露出这样的笑容来。
何泽修见我看他的眼神充满了狐疑,他当即道:“秦璐,我这人最喜欢路见不平拔刀相助,所以,你说说,你在乎吗?你要是在乎,我马上就去把那人给你弄过来。”
我却深深的呼吸了一下,云淡风轻的看着何泽修:“修少,不麻烦了,你的好意我领了。你听说过那句,天要下雨娘要嫁人的那句话吗?所以,很多事情,无法改变,就顺之吧。”
何泽修当即勾出了一抹冷冽的弧度。
随即,他没有征询我的同意,居然直接走到了凌天和沈筝的桌上,我的心突然就悬在了嗓子眼上。
只见何泽修走到凌天他们的桌前,居然道:“凌总,幸会幸会,这还真是有缘千里来相会,我昨晚在锦城大酒店一下楼,就和你正面来个相遇。没想到,锦城这么大,却又这么小,我费尽周折,打听到这么一个吃饭的地方,居然也和你不期而遇。”
然后,他看了看沈筝,又笑着对凌天说:“凌总真是好福气,身边从来不缺美女。我记得上次在沈筝的会所,你为了一个美女,不惜当场豪掷千金,那出手真是阔气。我当时还以为,那位美女是你的真爱,没想到,今天凌总又换了佳人。”
沈筝的脸色不由有了点变化,她的眉头也轻蹙了一下。
本来,我对她这个人是敬而远之,不讨厌,也不想走近的人,但是,想起她昨晚在电话里对凌天说,她怀了他的孩子,我的心里就像打开了五味瓶。
这个女人的名声并不比张佳音好多少。
她和锦城那位有名人士的关系,几乎成了锦城家喻户晓的事儿,只是,大家碍于那位知名人士的特权,不太敢在沈筝面前嚼舌头八卦而已。
但是,人家不说,不代表不知道。
大家都知道,她能在凌氏坐上策划总监那个职位,也是凌氏买的她那个炙手可热的干爹的账的。
这年头,哪家私企不在体制内找点靠背和关系,否则,很多事情,一定会在分分钟钟搞死你。
我想起她上次不知道头脑怎么发热了,居然在凌天面前力荐我,让我终于又开始接触凌氏的大项目,不再是浑浑噩噩的度日,混时间了。
也许,沈筝期待着,她这样不遗余力的帮助我,我一定会心里记着她的好,从而,和她联手抗衡张佳音吧。
然而,我这些日子却连一点表示都没有,甚至,如果不是公事,我都不会和她有什么联系的,想必这些种种,也让沈大美人对我颇有微词吧。
不知道她后不后悔当日顶着压力那样帮助我?
我心里想着这些,眼光就往那个方向瞟,庄思秦也当即把目光看了过去。
本来,她看见何泽修起身离座,向那个方向走去,她是连眼皮都没有抬一下的,可是,那刻,她看见我那样的眼神,不经意的就跟着瞟了过去。
瞬间,我看见她一向风平浪静的脸上,有了点异常,她的眉头微蹙了一下,看了一眼我,你怎么不上前去宣誓你的主权?
我当即在心里叫苦:“姐,我有主权可以喧吗?”
如若我虚张声势的上前,仗着我肚子里有了凌天的骨肉,那么,人家沈筝不是也同样有了他的孩子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