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第 34 章捉虫

周岚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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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珩蓦地蹙起眉尖,拳头紧握,带着野狼般狠吝的眼神又收了回去,恢复了以往的内敛稳重,仿佛刚刚只是一种错觉。

    牧湛可没错过他刚刚泛着森森冷光的笑容,被他那样在自己看来无比挑衅的眼神一激,神色里便带了几分讥诮,“怎么,年纪轻轻耳朵就不好使了?那可真是可怜啊,毕竟现在又没有医院给你看,再说了,我又不是在跟你说话,你激动个什么劲?”

    宁珩冷笑一声:“怕不是我耳朵有问题,是某些人脑子有问题吧,整天净意|淫一些不可能的事!”

    “可不可能不用你说,喂,呆头鹅,你要跟谁一起?”牧湛看向她。

    宁珩深而沉的目光也扫了过来。

    对面两个男人的目光灼灼,几乎要把自己盯出个洞来。

    宋娆:“······”

    她将嘴里的面条吃完,奇怪地看着他们俩,仿佛他们俩问了个很傻的问题,“我们之后不是一起结伴去S市的吗?”

    两人听了俱是一愣。

    还是宁珩先反应过来,询问道:“我们要和他们一起?”

    宋娆羞窘了脸,才发现自己好像搞错了什么事,小心翼翼的开口道:“不是吗?”像是很怕宁珩生气似的。

    宁珩看她突然怯生生的神色,猜她是不是被自己刚刚的眼神吓到了,心里有些不安,虽然并不想跟这个神经病一样的男人有什么牵扯,但还是开口:“既然你说一起的话,那就一起吧。”

    只是语气里的不乐意任谁都听得出来。

    牧湛一开始也只不过是一时兴起提起这么一句,说完就觉得有些后悔,觉得女人太麻烦,不过她的手艺的确好,他对末世没什么感觉,反正末世前的生活也无趣得很,只再也很难吃到美食这件事叫他这样对食物偏执的人接受无能,所以尽管很讨厌这个女人呆头呆脑弱不禁风的样子,他还是起了点把她收在身边当个小厨师的心思。

    谁知道这个男人跟吃了枪药似的这么冲,现在牧湛倒真是被吊起兴趣来了。

    本来他是不打算去S市的,如果他家老头没那么弱鸡死了的话,估计应该正在S市基地里混得风生水起呢吧?

    他对这种末世里父子经历重重困难最终相逢抱头痛哭的戏码没什么兴趣,只不过路上遇到一个奇怪的女人,他当时正逗着一只丧尸狗玩呢,结果迎面来了一刀将它的头给砍了,幸好他及时将精神力从那只狗脑袋里撤回来,否则估计自己也要歇菜一会儿了,对方竟然还觍着脸一副虽然我救了你但你也不用太感激我的样子。

    对方不仅“救”了他,还“大方”邀请自己与他们同行,好似十分笃定自己和他们的目的地相同,即便自己故意在路上什么贡献都没做,还是好声好气地将食物拿给自己。

    要是这样他都看不出来这女人别有用心的话,那这二十几年的日子也算白活了,不过他也自觉对方翻不出什么浪来,所以落得清闲,一直得过且过地跟在方雨诗的队伍里。

    不过末世发生了之后,他才想起来难怪前两个月自己要出来旅游老头子死也不肯,基地那边又是以极不寻常的飞快速度建立了起来,看来,他家老头一早就得了消息了。

    只是他还不知道自家儿子嘛,天生反骨,越是不让他做的事,他就越想挑战一二。

    就像现在这样,明明一开始对宋娆也不过兴趣欠欠,可被宁珩这么一呛声,三分兴趣也变成了七分,现在,他还就赖着他们俩不走了。

    不过他瞅这个男人怎么有点眼熟?算了,既然想不起来,估计也就是个小配角,无关紧要。

    “对啊,人家小呆都说了一起去S市了,你在这儿瞎嚷嚷什么?”

    见宁珩铁青着一张俊脸就要发作,宋娆忙打岔,不满的看向牧湛,白了他一眼,眼角几分叫人口干舌燥的艳丽逼人便慢悠悠飘了出来,“我不是什么小呆、呆头鹅的,我叫宋娆!”

    明明五官妩媚动人,清透的眼底却带着纤尘不的纯澈,如同点缀着细碎星光的夜空。

    饶是牧湛,也不由微微怔住,迷失在这片广阔无垠的星海中,失神不过三五秒,牧湛就回过了神,目光几不可闻地变冷,气氛又一度紧张起来,他冷哼一声,浑身低气压地钻回了车里。

    然而一个人回到封闭的车里,脑海里又不由想起之前她笑语晏晏对着那个死木头的样子,眉目因为带着浅笑而显出纯粹的温柔来,柔软的目光就那样怯怯的看着你,黑如鸦羽的睫毛忽颤忽颤的,像是从你的心尖上细细刷过去似的,痒痒的,麻麻的。

    啧,牧湛黑了脸,抬腿狠踹了一下前座,为自己竟然想着一个女人而烦躁。

    难道他忘了以前的事了吗?

    想到那些事,牧湛忍不住沉了脸,神色微冷,冰冷的气息散开在逼仄的车内。

    *****

    夜晚。

    宋娆和宁珩俩人各守上半夜和下半夜,现下已是后半夜了,宋娆刚躺下闭上眼,不过几秒就已睡熟了。

    宁珩曲着一条腿,一只手随性地搭在曲起的膝盖上,坐在宋娆的身边,然而仿佛是无聊一般,原本注视着门口的视线慢慢向左偏移到了睡着的某人的身上。

    那双时常眯成两道弯弯的月牙儿的秋瞳乖巧地闭着,嘴唇有些微可爱的嘟起,睡姿很安静,像是猫一样缩成一团,让人忍不住想上手摸上两把。

    就在他的手快要摸到她陶瓷一样的额头时,脑海中突兀地出现了一道声音,阻止了他接下来的动作。

    【怎么,我女人的睡颜迷倒你了?】

    【闭嘴,我们说好的以后只能我允许你才能出来的,你今天违反了我们的规则。】宁珩紧握着拳头,试图遏制住自己的怒火。

    【规则?嗤!规则都是给你们这种假正经遵守的,管我什么事?】

    【宁珏!】

    【宁珩,你别挑战我的耐心,你知道我的。】那声音不同于宁珩的稳重低沉,而是带着浓浓的嗜血的野狼般的冷冽幽沉。

    【你知不知道那个牧湛是精神系异能,观察力何等敏锐,要是被他发现······】

    【就算被他发现什么了,呵,】脑海中的声音讥笑一声,【那又怎么样,我相信阿娆会理解我们的,毕竟她可是连快变成丧尸的你都救了的人,我不觉得她会怕我们。】

    【也许她不会怕,可她是绝不会喜欢我们的。】宁珩的语气明显冷淡了下来。

    因为,没有一个女人可以接受自己的男友是个精神病。

    【嗤,那又怎么样,这么多年了,你的性格还是这么墨迹,我自有分寸,不用你管。】

    宁珏在初次见到宋娆的时候就喜欢上她了,原因很简单粗暴,就是看脸,可是自己以前早与宁珩有了约定,没有主人格的允许,他这个副人格不可以随便出来。

    在遇到宋娆之后,宁珏三番两次想要压制主人格出来,可都被宁珩压了回去,他说对方必定不会喜欢一个精神分裂的人的,他要想得到对方的青睐,必须一再小心谨慎。

    宁珏也知道自己今天白天不设防出来有些冒险,他也知道如果宋娆知道自己患有人格分裂,必定不会如现在一样依赖自己、信任自己,但白天那个牧湛竟然敢提出让阿娆离开自己跟他走?!

    呵,既然敢说出这样的话,必然已经做好付出代价的准备了吧!

    不过一路同行正好也给了自己机会了,这么远的路程,又是在末世,一个人出了一点意外,应该一点都不奇怪吧?

    想到这儿,宁珩的嘴角露出一丝不易察觉的微笑,那笑弯出一道神经质的弧度,含着疯狂的恶意与病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