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第一百一拾章

洲是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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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想去做两身衣裳, 天气开始热起来了, 买点棉布料做两个短袖在宿舍里穿穿也不错。”

    “我存了几张工业票, 想买块表给我弟, 他要结婚了, 我这个做姐姐的总得表示表示才行,谁让我就这么一个弟弟。”

    “上次在那家国营饭店吃的臊子面真香,我一直惦记着呢, 这次出去我还要再点上一碗, 哎, 晓静, 你要不要和我一起去?告诉你,那面条是真的香,分量也足, 你肯定喜欢吃。”

    “要我说,我们不如一起出去郊游, 爬爬山, 欣赏欣赏初夏景色, 也舒缓舒缓筋骨。平常去的地方是不少,可能停下来认真看一看的机会不多,辜负了多少的大好时光?”

    “也对,那我们就约起来一起郊游去。愿意去的先报个名,在一起合计一下路线, 争取这一天玩得痛快, 让大家都尽兴。”

    从放假通知下来后, 排练室里很是热闹,大家聚在一起说说笑笑,后来在队长许在明的组织下,决定按个人意愿组织郊游,大家纷纷踊跃报名。

    “娉婷,要不我们也一起去吧?难得这么热闹,总不能脱离‘广大群众’嘛。”季红出言游说娉婷,她是希望娉婷能和她一起去的。在文工团里,季红和吴亚萍,娉婷的关系最要好,如果吴亚萍没有回乡,那遇到这种活动的时候,吴亚萍肯定是最踊跃的那一个。而娉婷的个性偏文静些,不太喜欢人多的场合,季红怕娉婷不想去,才会出言劝说。

    “那好吧,我们也一起去。”娉婷是个容易心软的,要说爬山的话,金陵的山她重生前就爬腻了,每次爬完后都发誓再也不去爬了,可是朋友一约最后还是会一起去。现在也一样,难得放假,不用排练也不用早起,她更想在宿舍里休息,看看书,写写信都好,不过季红开了口,希望她能一起去,她也就答应了下来。对于友情她还是很珍惜的,毕竟季红时她在团里,难得合得来的朋友。

    “好,现在报名的人数已经有十七个了,大家先说说最想去哪里,想做什么,统计后再一起投票表决,少数服从多数,这样大家没意见吧?”许在明的组织能力挺强的,在团里负责大字报的宣传,组织郊游这种小事对他而言完全不在话下。

    果然,他的话一出口,大家都表示同意,纷纷说了自己想去的地方。有人想去栖霞山,有人想去夫子庙,有人想去爬紫金山,还有人想去市里购物,再去吃点东西。

    “班长,你有什么想去的地方吗?说出来大家一起参考参考。”许在明一直注意着娉婷,看她带着笑容站在一边,看着大家热闹却一句话也不说,这让他有些气闷。他一直发自内心地喜欢这个漂亮又安静的姑娘,为她每一次成功的演出而欢呼,也为她的刻苦努力而心疼,他想着有一天,自己能光明正大的关心她,爱护她,把那颗爱恋她的心交给她。他含蓄地表露着爱意,她却全然不能领会,不管自己表现的多么出众,她好像都不放在心上,这让他的爱情变得苦涩无比。

    许在明突然问了这么一句,娉婷还有些愣神,看到大家都转过来看她,她轻笑着说,“我随大流就行,也没什么特别的想法,这么多人贡献出来的智慧肯定是好的。”

    “班长说的对,这么多主意呢,大家少数服从多数,要是实在不能接受的,可以不和大家一起嘛,自己去不就行了?”娉婷说完话,肖云立刻接了嘴,脸上似笑非笑,话里也意有所指。

    季红听了皱起眉头,侧头低声和娉婷说,“她这是什么意思?听着怎么这么不得劲?”

    娉婷摇摇头没说话,另一边肖云说完后又若无其事地和大家说说笑笑起来,仿佛刚刚的事情并没有发生。许在明虽然心里着急,到底也不好当着这么多人的面表露什么,看了娉婷一眼后,在大家的簇拥下做着统计。

    “要不我们别和他们一起去了?怎么老觉着怪怪的。”季红这会儿有些内疚,要不是她怂恿,娉婷根本就不想出去的。

    “没事儿,你等会儿看看他们要去的地方你想不想去,要是不想去我再陪你去其他地方。”娉婷不是木头人,肖云时不时的冷言冷语她早就有感觉了,而且为了什么她也大约清楚,只是一直没有当回事罢了。现在娉婷已经是团里的骨干,大小也是个班长,而肖云来团里也才一年多的时间。肖云之所以敢这么对娉婷,除了年轻无所畏惧外,还是因为她是有些背景的。

    肖云的大伯是金陵军区的政委,家里条件不错,作为肖家小辈里唯一的女孩,肖云从小得到了全心全意的宠爱和悉心的培养。可惜她的能力比不上从前的陈雪丽,否则团里肯定会给她最好的机会。她之所以对娉婷有敌意,还是一个“情”字。肖云从进了文工团就偷偷喜欢上了开朗大方又有能力的许在明,女人的第六感有时候很准,她总觉得许在明喜欢娉婷,因为他对娉婷的关注实在是太多了。想她肖云从小被当作公主一样养大,怎么能容忍有人抢自己喜欢的东西?即使娉婷什么也没做,她也觉得娉婷抢了她的心上人,所以才会一直刻意针对娉婷。只不过她也知道许在明和娉婷并没有在一起,所以她对娉婷的敌意表现得也很隐晦,团里大多数人并不会多想,只当肖云个性就是如此,谁让她家里条件好,任性一点也不奇怪。

    最后的统计结果是上午一起去爬山,各自带上干粮防备来不及吃午饭,下午坐车去市里逛逛,再找一家饭店吃个饭,傍晚时回部队。

    季红到底还是决定不和大家一起去了,“想想看金陵的山我都爬过了,本来是想着和大家一起活动,免得我们不合群,现在看啊,那些年轻女孩的想法我是搞不懂,也不去凑热闹了。”

    娉婷搂着她笑了,“还‘那些’年轻女孩,你年纪也不大啊,明明还是一枝花嘛!”

    季红噗嗤一声笑了出了,伸手要去拧娉婷的嘴,“别说跟她们了,就是跟你比我都成了老姑娘,看把你得意的。”

    第二天,两人睡到自然醒,磨磨蹭蹭收拾好后去了食堂,这会儿饭点早过了,仗着和炊事班关系好,她们过来蹭点儿吃的。

    “哟,两位姑娘这是才起呐?再过两小时可就到了午饭时间了,要不姑娘们再等一等?”炊事班的班长王保平是个喜欢开玩笑的,他是北方人,有着北方人的爽朗和能侃。

    “哎呀王师傅,你就可怜可怜我们呗,这不是难得休息吗,我们也不要别的,有大馒头,肉包子的来两个。”她们也不怵,笑嘻嘻地冲着王保平说。

    “看你说的,什么时候还让你饿着了?”王保平转身回厨房,再出来时手里拿着一个碗,碗里有馒头和鸡蛋。“热乎着呢,这会也没米粥,你们拿回宿舍就着水吃吧,吃完了把碗给我送过来。”

    “谢谢王师傅,就知道您刀子嘴豆腐心,对我们好着呢。”接过王保平手里的碗,娉婷和季红笑容灿烂,最后还不忘捧他两句。

    “行了,别灌迷魂汤了,赶紧去吃吧。”王保平笑呵呵地冲她们摆手。

    “我那不是还有上次带的辣椒酱吗?沾着馒头吃味道肯定好。”想着干吃馒头有些不对味,季红想着之前从家里带了一罐辣椒酱,宿舍人多,分一分就没了,平常就很少拿出来。今天宿舍人大多不在,她就准备拿出来和娉婷一起沾馒头吃。也不能怪她小气,这年头什么都金贵,就那些辣椒也来的极不容易,家里为了辣椒味道好,又放了好些油下去熬,干吃一口都觉着口齿留香,就那么分给别人吃可不是浪费了。

    “行啊,我那还有蜂蜜呢,用来沾馒头也不错,那样咸的甜的就都有了。”娉婷的蜂蜜是许桂兰专门找人弄的,现在计划经济,哪能轻易弄到这么好的东西?别看才一小罐,那也是许桂兰费了老大劲才得来的。家里留了一些给娉婷嫂子,剩下的全都寄给了娉婷,想着蜂蜜对女人好,养人,才巴巴地给娉婷邮了过来。

    两人有说有笑地回了宿舍,这时候宿舍已经没人了。原本她们并不在一个宿舍住,后来团里人员变动,她们三人自己去找宿管申请,换到了一个房间。宿舍里一共六个人,另外三个女孩人也挺好相处的,在这个宿舍娉婷住的挺舒服自在。

    两人泡两杯蜂蜜水,就着辣椒酱和蜂蜜吃好了早饭。

    “食堂的馒头挺好吃的,等会儿把碗给他们送过去。”收拾好桌子把碗洗干净,季红问娉婷,“今天我们还出门吗?不出门我就顺便带着饭盒去食堂把午饭一起打回来。”